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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收到来自河南安阳1000多人的联名信,反映辽宁山林投资管理公司以高额回报诱饵,“借走”6000多万元,过期不还,法人销声匿迹。
信中说:今年初,辽宁山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凤林、李直育等人,来到安阳宣传该公司有19家分公司,投资于新型能源、山林改造等,并以投资四个月回报率最低20%为诱惑,从我们手中借走四笔资金,共计6000余万元。现在这四笔钱都超过还款期限几个月了,我们不仅没得利息回报,连本金也不归还。我们先后有十几批30多人次来该公司讨债,他们每次都是找借口往后托,公司法人赵希强不仅不见人影,连手机也打不通。该公司的这些行为涉嫌非法吸收民间资金和诈骗,请求媒体给予报道和揭露,以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安阳的当事群众还提供了近千份辽宁山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跟他们签订的《投资合约》、借款收据及银行转账凭证。《投资合约》规定:“投资期限为四个月,如到期不能归还本金,视为违约,双倍赔偿,或按国家相关法律执行。”《投资合约》、借款收据及银行转账凭证显示,安阳的当事群众的款项总共分四批转入辽宁山林投资管理公司,并且有绝大多数款汇入了公司法人赵希强的个人账户。据统计,按《投资合约》约定,该公司8月份应返还投资人1628万元,9月份 1057万元,10月份 3692万元,11月份为154万元。
记者在辽宁省工商局企业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得知, 辽宁山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月18日注册于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融商贸开发区分局,注册的住所位于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7-1号(1-23-10室),法人是赵希强,其经营项目是企业投资管理;产业投资咨询等。
记者多次拨打该公司法人赵希强电话,均无法接通。至发稿时仍无法联系上赵希强。经多方联系,一个据称是该公司副总经理人愿意接受记者采访,但却说来公司不方便,可以约个地方。最终记者在路边的车里见到这个“赵副总”。他看材料后说:“现在没有钱,等我们投资基地粮食、农产品打下来,卖了钱就会还他们的。”记者问:“你集来的钱都弄哪去了?法人赵希强为什么老是联系不上?”他支吾一会说:“有些情况我也不太了解。赵总很忙,可能在北京,也可能在上海。”
据知情者介绍:该公司现在对外说的办公地址是: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67-4-4号,可这儿一直在装修,每次来见到的都几个装修工人,很少见到该公司的人。应付讨债人的都是这个“赵副总”,他对讨债人每次都说“我们有投资基地,有粮食、农产品,卖了就会还。”其实,他就是个“挡箭牌”。
在知情者的指领下,记者找到了辽宁山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基地”。这个“基地”位于抚顺市新宾县下夹河乡。乡里两位主要领导纪春林、马永毅接受了记者采访,他们说,这儿偏远,比较穷,没有人来投资。赵希强是这儿的人,要回来投资,我们当然欢迎,资金从哪来的,我们也没有问。现在他在我们建了养殖场、饲料加工厂,还买一个两层的办公楼,他本人说总投资有2000多万。
与记者同去一位投资者认真看了该公司在这里的饲料加工厂、养殖场及办公场所,细致测算后认为:“这里投资不会超过400万元。”
记者问:“公司法人赵希强在这吗?请通知他,我们采访到他。”乡里领导说:“他常在这,昨天还见到他。联系一下他。”可是,过了好一会儿乡领导却说:“现在联系不上了,手机不在服务区。他们一个副总在,你问问他吧。”
这个“副总”叫吴刚。他说:“我不副总,只是个项目负责人,说白了就是带着人干活的,公司的其它事我一点也不知道,资金从哪来的我更不知道了,赵总我很少见到他,也联系不上他。”
最后,记者通过抚顺市委宣传部请新宾县有关部门联系赵希强,希望他接受采访,介绍一下相关情况,一周后得到答复是:“联系不上本人,请他妹妹找他,他妹妹抵触情绪很大,不配合工作。”
据知情人透露,目前该公司还在以同样方式的,从山东、河南郑州等地“借钱”,一笔笔钱仍在经常流入赵希强的个人账户。
记者咨询沈阳一法律人士,他说:从已经掌握情况看,这个公司以高回报为诱饵、以投资基地为幌子吸纳民间资金,且愈期不还,已涉嫌触犯法律,现在采取拖延战术,一是想躲避法律的处罚,二是想争取时间吸纳更多的资金。建议投资者放弃幻想,尽早使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有关部门也应尽快采取措施。
信中说:今年初,辽宁山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凤林、李直育等人,来到安阳宣传该公司有19家分公司,投资于新型能源、山林改造等,并以投资四个月回报率最低20%为诱惑,从我们手中借走四笔资金,共计6000余万元。现在这四笔钱都超过还款期限几个月了,我们不仅没得利息回报,连本金也不归还。我们先后有十几批30多人次来该公司讨债,他们每次都是找借口往后托,公司法人赵希强不仅不见人影,连手机也打不通。该公司的这些行为涉嫌非法吸收民间资金和诈骗,请求媒体给予报道和揭露,以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安阳的当事群众还提供了近千份辽宁山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跟他们签订的《投资合约》、借款收据及银行转账凭证。《投资合约》规定:“投资期限为四个月,如到期不能归还本金,视为违约,双倍赔偿,或按国家相关法律执行。”《投资合约》、借款收据及银行转账凭证显示,安阳的当事群众的款项总共分四批转入辽宁山林投资管理公司,并且有绝大多数款汇入了公司法人赵希强的个人账户。据统计,按《投资合约》约定,该公司8月份应返还投资人1628万元,9月份 1057万元,10月份 3692万元,11月份为154万元。
记者在辽宁省工商局企业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得知, 辽宁山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月18日注册于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融商贸开发区分局,注册的住所位于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7-1号(1-23-10室),法人是赵希强,其经营项目是企业投资管理;产业投资咨询等。
记者多次拨打该公司法人赵希强电话,均无法接通。至发稿时仍无法联系上赵希强。经多方联系,一个据称是该公司副总经理人愿意接受记者采访,但却说来公司不方便,可以约个地方。最终记者在路边的车里见到这个“赵副总”。他看材料后说:“现在没有钱,等我们投资基地粮食、农产品打下来,卖了钱就会还他们的。”记者问:“你集来的钱都弄哪去了?法人赵希强为什么老是联系不上?”他支吾一会说:“有些情况我也不太了解。赵总很忙,可能在北京,也可能在上海。”
据知情者介绍:该公司现在对外说的办公地址是: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67-4-4号,可这儿一直在装修,每次来见到的都几个装修工人,很少见到该公司的人。应付讨债人的都是这个“赵副总”,他对讨债人每次都说“我们有投资基地,有粮食、农产品,卖了就会还。”其实,他就是个“挡箭牌”。
在知情者的指领下,记者找到了辽宁山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基地”。这个“基地”位于抚顺市新宾县下夹河乡。乡里两位主要领导纪春林、马永毅接受了记者采访,他们说,这儿偏远,比较穷,没有人来投资。赵希强是这儿的人,要回来投资,我们当然欢迎,资金从哪来的,我们也没有问。现在他在我们建了养殖场、饲料加工厂,还买一个两层的办公楼,他本人说总投资有2000多万。
与记者同去一位投资者认真看了该公司在这里的饲料加工厂、养殖场及办公场所,细致测算后认为:“这里投资不会超过400万元。”
记者问:“公司法人赵希强在这吗?请通知他,我们采访到他。”乡里领导说:“他常在这,昨天还见到他。联系一下他。”可是,过了好一会儿乡领导却说:“现在联系不上了,手机不在服务区。他们一个副总在,你问问他吧。”
这个“副总”叫吴刚。他说:“我不副总,只是个项目负责人,说白了就是带着人干活的,公司的其它事我一点也不知道,资金从哪来的我更不知道了,赵总我很少见到他,也联系不上他。”
最后,记者通过抚顺市委宣传部请新宾县有关部门联系赵希强,希望他接受采访,介绍一下相关情况,一周后得到答复是:“联系不上本人,请他妹妹找他,他妹妹抵触情绪很大,不配合工作。”
据知情人透露,目前该公司还在以同样方式的,从山东、河南郑州等地“借钱”,一笔笔钱仍在经常流入赵希强的个人账户。
记者咨询沈阳一法律人士,他说:从已经掌握情况看,这个公司以高回报为诱饵、以投资基地为幌子吸纳民间资金,且愈期不还,已涉嫌触犯法律,现在采取拖延战术,一是想躲避法律的处罚,二是想争取时间吸纳更多的资金。建议投资者放弃幻想,尽早使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有关部门也应尽快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