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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调查富商八胞胎事件将追究代孕机构责任
http://news.sina.com 2011年12月19日 15:35 大洋网-广州日报
广州富商久婚不孕,去年初借助试管婴儿技术孕育的8个胚胎竟全部成功。
新闻追踪
文/本报记者刘显仁、卢迎新
昨日,本报《试管婴+代孕 富商生下“8胞胎”》报道了番禺一对L姓富商诞下8胞胎的故事,引起有关职能部门的高度关注。广州市计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区两级计生部门正在紧急核实“8胞胎”父母的基本情况,“除了这8胞胎外还有没有其他孩子,夫妇的户籍等情况”,再根据这些情况作出最终决定。这位负责人直言,代孕是个新现象,目前国家只有卫生部门条令,“相对于社会现实,国家的法规确实是滞后了”。
昨天,广东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专程带队来到广州日报社向记者详细了解8胞胎的生育过程,明确表示,早在2003年卫生部就已明令禁止“代孕”。他表示,省卫生厅将追究为8胞胎父母提供“代孕”服务的医疗机构的责任,并按相关法规给予处罚。他说,省卫生厅将尽快查实“8胞胎”事件代孕的细节,再根据具体情节作出处罚,有关医疗机构涉及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省卫生厅这名负责人介绍,去年广东省卫生部门曾对“代孕”行业进行过一次拉网检查,“我们打击风声一紧,地下代孕机构就跑到外地去了”,“风声一过他们就跑回来重操旧业”。据了解,去年对全省有资质的辅助生殖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没有发现过一例违规开展代孕业务,“这个资质证明获得并不容易,而且据我所知合法业务都忙不过来,正常情况下,估计这些机构违规开展代孕业务的可能性不大”。他表示,去那些无资质的医疗机构做辅助生殖手术风险较大,一个风险是这些机构大多会给女患者服用助排卵药物,“药物剂量控制有严格要求,一旦用药不当就会有生命危险”。其次,采用辅助生殖技术的孕妇必须减胎,多胎妊娠对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安全都会造成很大危害。
暗访代孕中介
胎儿性别和数量明码标价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仅广州地区活跃的代孕中介就有四五十个,有些甚至已经发展成集团化运作。本报记者假称代孕需求方,与多个代孕中介联系,但是发现多数中介警惕性很高,最后位于白云区梅花园的一家名为“金童玉女代孕网”的中介愿意在办公室接待“准客户”。
选生男胎只要加3万元
这家中介派出一个年轻男子来到地铁站口接客户去办公室,这位男子口风极紧,甚至要查看本报记者的身份证后才最终引至广州大道北梅园北街一个小区的3楼,一位自称秋莲的女士向记者介绍代孕的大致流程:先是将代孕者和妻子的生理周期调到一致;在来例假的第二天,妻子作为供卵方到医院体检,体检合格,开始打促排卵针,然后取卵,取卵当天取丈夫精子;精子与卵子在试管内共同孵育;胚胎移植到代孕者子宫。秋莲女士还表示,为保障客户利益,“缴费是按流程分步进行”。
在她提供的缴费流程中,记者发现生男生女及生多生少完全是明码标价,“选生男胎只要加3万元,取精后进行一个手术,男胎概率可大幅提高,在胚胎成活后再进行检测确认”;而想要双胞胎或者三胞胎都没问题,每加一个胎儿只要两三万元而已。
为了提高技术可靠性及降低风险,秋莲直言做手术的医院也可选择,“老牌三甲医院要贵一点,普通的民办医院要便宜一点”,“医院做这个实际上是违法的,所以需要额外打点费,其他医药手术费都是按医院打单缴纳即可”,而这笔打点费在3~5万元不等,与医院的等级直接挂钩。
对代孕者要求细到眼皮是否单双
本报记者以代孕妈妈的身份致电多家代孕机构后发现,这些代孕网站公布的办公地址多数并不存在,工作人员常以不方便在办公室约谈,与代孕者约见于快餐店等地。而在这些网站内的链接中,均有现成的代孕报名表格可供下载。
对代孕妈妈的要求,“身高在160以上、皮肤好、无妇科疾病”等为基本要求,一些较为大型的网站为了迎合客户的个性化需要,要求应聘代孕者填写的报名表格甚至将选项细化至眼皮单双、发质等项目。在这些项目之下,还密密麻麻地列出了若干子选项。例如,“自然发质”这一项目下,开列出了“茂密直发且无白发”、 “茂密直发且几根白发”、“茂密卷发且无白发”、“稀松卷发且几根白发”等9个子选项;而“眼皮状况”一项,则有“双眼皮大眼睛”、“双眼皮一般大小眼睛”等6个子选项。
代孕妈妈报酬最高过20万
记者登录一家名为“91宝贝代孕机构”的网站,只见该网站在醒目位置写着“高薪8~15万,招聘健康代孕妈妈,以及捐卵者”。记者以代孕妈妈应聘者的身份,致电该网站负责人林先生。
在收到记者填妥的代孕表格后,林先生很快再次短信联系记者:“你是硕士?”在获得记者的肯定答复之后,他表示出了热情:“客户比较喜欢高学历的代妈。”
据林先生介绍,业内的代孕妈妈代孕形式共分三种:第一种是将受精卵植入代孕妈妈体内,报酬最低,不超过12万元,第二种是通过将精子注射进代孕妈妈体内的形式使其受孕,报酬不超过15万元,第三种则是客户与代孕妈妈直接发生性关系,报酬最高,一般为20来万元。值得注意的是,第三种代孕形式在该网站主页上并无介绍。不仅如此,记者还在该网站的醒目位置看到,其所标明的“代孕八不原则”中有一条即是“不发生性关系”。
读者:
祝福8胞胎健康成长
昨天,“8胞胎”事件在读者中引起巨大反响,在广州妈妈网更是针对此新闻有300余条回帖。读者尤其是女性读者多是祝福8胞胎健康成长,不少网友表示此前在摄影机构、早教中心或者8胞胎所在小区曾见过8胞胎,“当时还不敢相信是真的”。
代孕流程
客户选中代孕者后,先将代孕者和妻子的生理周期调到一致;
在来例假的第二天,妻子作为供卵方到医院体检,体检合格,开始打促排卵针,然后取卵,取卵当天取丈夫精子;
精子与卵子在试管内进行受精;
试管胚胎存活后,移植到代孕者的子宫;代孕方式不同,价格也不同。
选生男胎加3万元
每加多一胎加2万~3万元
3种代孕形式
第一种是将受精卵植入代孕者体内,报酬最低,不超过12万元;
第二种是通过将精子注射进代孕妈妈体内的形式使其受孕,报酬不超过15万元;
第三种则是客户与代孕妈妈直接发生性关系,报酬最高,一般为20来万元。
医学专家:
欧洲多数国家禁止代孕
医学伦理专家、省计生协会秘书长、广州医学院卫生管理学院兼职教授董玉整认为,污染等问题越来越严重,患不孕不育症的人越来越多。因此,代孕市场利润空间巨大,代孕中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代孕需要相当数量的经济投入,容易引发其他问题和风险。通过代孕实现繁殖后代的愿望,往往只有那些具有一定社会地位和经济能力的人才能实现,这就加剧了社会生活中人们生育权的不平等,带来新的不平等问题。
据董玉整介绍,大部分欧洲国家立法禁止代孕行为。法国在1991年根据“人体不能随意支配”的原则,颁布了禁止代孕母亲的条例,并在1994年通过生命伦理法律,全面禁止代孕,组织、策划代孕的协会或医生,将面临3年监禁和4.5万欧元的罚款。此外,即使那些不育夫妇到允许代孕的国家寻找代孕母亲,并顺利得到与之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出生在国外的孩子也无法获得法国国籍。
瑞士、德国、西班牙、意大利等国也对代孕行为明令禁止。在澳大利亚,代孕母亲在法律上被视为孩子的合法母亲,任何将孩子的监护权转给他人的代孕合同都属无效。
法律专家:
亟须对代孕行为立法
暨南大学法学院刘文静教授表示,“8胞胎”事件暴露了立法的滞后。现行法规对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操作规程、特别是与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尚无明确规定。
就公开报道的情形来看,当事人通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实施多胎妊娠,违反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2001年生效)第十八条以及《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1980年制定,2008年第7次修订)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此类违法行为,除应当依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和《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缴纳社会抚养费外,还应当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刘文静认为,缴纳社会抚养费和接受处罚的,应当是超生婴儿的遗传学意义上的父母。考虑到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特殊性(为保证成功率,一般会一次植入多个受精卵),超生数目应当以胎数计算。本案中孩子们遗传学意义上的父母一共实施了三胎妊娠,其中一胎为合法生育,另外两胎均属超生。
她认为,对代孕母亲一般不应予以处罚,因为法律法规未规定代孕母亲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应受处罚(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http://news.sina.com 2011年12月19日 15:35 大洋网-广州日报
广州富商久婚不孕,去年初借助试管婴儿技术孕育的8个胚胎竟全部成功。
新闻追踪
文/本报记者刘显仁、卢迎新
昨日,本报《试管婴+代孕 富商生下“8胞胎”》报道了番禺一对L姓富商诞下8胞胎的故事,引起有关职能部门的高度关注。广州市计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区两级计生部门正在紧急核实“8胞胎”父母的基本情况,“除了这8胞胎外还有没有其他孩子,夫妇的户籍等情况”,再根据这些情况作出最终决定。这位负责人直言,代孕是个新现象,目前国家只有卫生部门条令,“相对于社会现实,国家的法规确实是滞后了”。
昨天,广东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专程带队来到广州日报社向记者详细了解8胞胎的生育过程,明确表示,早在2003年卫生部就已明令禁止“代孕”。他表示,省卫生厅将追究为8胞胎父母提供“代孕”服务的医疗机构的责任,并按相关法规给予处罚。他说,省卫生厅将尽快查实“8胞胎”事件代孕的细节,再根据具体情节作出处罚,有关医疗机构涉及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省卫生厅这名负责人介绍,去年广东省卫生部门曾对“代孕”行业进行过一次拉网检查,“我们打击风声一紧,地下代孕机构就跑到外地去了”,“风声一过他们就跑回来重操旧业”。据了解,去年对全省有资质的辅助生殖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没有发现过一例违规开展代孕业务,“这个资质证明获得并不容易,而且据我所知合法业务都忙不过来,正常情况下,估计这些机构违规开展代孕业务的可能性不大”。他表示,去那些无资质的医疗机构做辅助生殖手术风险较大,一个风险是这些机构大多会给女患者服用助排卵药物,“药物剂量控制有严格要求,一旦用药不当就会有生命危险”。其次,采用辅助生殖技术的孕妇必须减胎,多胎妊娠对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安全都会造成很大危害。
暗访代孕中介
胎儿性别和数量明码标价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仅广州地区活跃的代孕中介就有四五十个,有些甚至已经发展成集团化运作。本报记者假称代孕需求方,与多个代孕中介联系,但是发现多数中介警惕性很高,最后位于白云区梅花园的一家名为“金童玉女代孕网”的中介愿意在办公室接待“准客户”。
选生男胎只要加3万元
这家中介派出一个年轻男子来到地铁站口接客户去办公室,这位男子口风极紧,甚至要查看本报记者的身份证后才最终引至广州大道北梅园北街一个小区的3楼,一位自称秋莲的女士向记者介绍代孕的大致流程:先是将代孕者和妻子的生理周期调到一致;在来例假的第二天,妻子作为供卵方到医院体检,体检合格,开始打促排卵针,然后取卵,取卵当天取丈夫精子;精子与卵子在试管内共同孵育;胚胎移植到代孕者子宫。秋莲女士还表示,为保障客户利益,“缴费是按流程分步进行”。
在她提供的缴费流程中,记者发现生男生女及生多生少完全是明码标价,“选生男胎只要加3万元,取精后进行一个手术,男胎概率可大幅提高,在胚胎成活后再进行检测确认”;而想要双胞胎或者三胞胎都没问题,每加一个胎儿只要两三万元而已。
为了提高技术可靠性及降低风险,秋莲直言做手术的医院也可选择,“老牌三甲医院要贵一点,普通的民办医院要便宜一点”,“医院做这个实际上是违法的,所以需要额外打点费,其他医药手术费都是按医院打单缴纳即可”,而这笔打点费在3~5万元不等,与医院的等级直接挂钩。
对代孕者要求细到眼皮是否单双
本报记者以代孕妈妈的身份致电多家代孕机构后发现,这些代孕网站公布的办公地址多数并不存在,工作人员常以不方便在办公室约谈,与代孕者约见于快餐店等地。而在这些网站内的链接中,均有现成的代孕报名表格可供下载。
对代孕妈妈的要求,“身高在160以上、皮肤好、无妇科疾病”等为基本要求,一些较为大型的网站为了迎合客户的个性化需要,要求应聘代孕者填写的报名表格甚至将选项细化至眼皮单双、发质等项目。在这些项目之下,还密密麻麻地列出了若干子选项。例如,“自然发质”这一项目下,开列出了“茂密直发且无白发”、 “茂密直发且几根白发”、“茂密卷发且无白发”、“稀松卷发且几根白发”等9个子选项;而“眼皮状况”一项,则有“双眼皮大眼睛”、“双眼皮一般大小眼睛”等6个子选项。
代孕妈妈报酬最高过20万
记者登录一家名为“91宝贝代孕机构”的网站,只见该网站在醒目位置写着“高薪8~15万,招聘健康代孕妈妈,以及捐卵者”。记者以代孕妈妈应聘者的身份,致电该网站负责人林先生。
在收到记者填妥的代孕表格后,林先生很快再次短信联系记者:“你是硕士?”在获得记者的肯定答复之后,他表示出了热情:“客户比较喜欢高学历的代妈。”
据林先生介绍,业内的代孕妈妈代孕形式共分三种:第一种是将受精卵植入代孕妈妈体内,报酬最低,不超过12万元,第二种是通过将精子注射进代孕妈妈体内的形式使其受孕,报酬不超过15万元,第三种则是客户与代孕妈妈直接发生性关系,报酬最高,一般为20来万元。值得注意的是,第三种代孕形式在该网站主页上并无介绍。不仅如此,记者还在该网站的醒目位置看到,其所标明的“代孕八不原则”中有一条即是“不发生性关系”。
读者:
祝福8胞胎健康成长
昨天,“8胞胎”事件在读者中引起巨大反响,在广州妈妈网更是针对此新闻有300余条回帖。读者尤其是女性读者多是祝福8胞胎健康成长,不少网友表示此前在摄影机构、早教中心或者8胞胎所在小区曾见过8胞胎,“当时还不敢相信是真的”。
代孕流程
客户选中代孕者后,先将代孕者和妻子的生理周期调到一致;
在来例假的第二天,妻子作为供卵方到医院体检,体检合格,开始打促排卵针,然后取卵,取卵当天取丈夫精子;
精子与卵子在试管内进行受精;
试管胚胎存活后,移植到代孕者的子宫;代孕方式不同,价格也不同。
选生男胎加3万元
每加多一胎加2万~3万元
3种代孕形式
第一种是将受精卵植入代孕者体内,报酬最低,不超过12万元;
第二种是通过将精子注射进代孕妈妈体内的形式使其受孕,报酬不超过15万元;
第三种则是客户与代孕妈妈直接发生性关系,报酬最高,一般为20来万元。
医学专家:
欧洲多数国家禁止代孕
医学伦理专家、省计生协会秘书长、广州医学院卫生管理学院兼职教授董玉整认为,污染等问题越来越严重,患不孕不育症的人越来越多。因此,代孕市场利润空间巨大,代孕中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代孕需要相当数量的经济投入,容易引发其他问题和风险。通过代孕实现繁殖后代的愿望,往往只有那些具有一定社会地位和经济能力的人才能实现,这就加剧了社会生活中人们生育权的不平等,带来新的不平等问题。
据董玉整介绍,大部分欧洲国家立法禁止代孕行为。法国在1991年根据“人体不能随意支配”的原则,颁布了禁止代孕母亲的条例,并在1994年通过生命伦理法律,全面禁止代孕,组织、策划代孕的协会或医生,将面临3年监禁和4.5万欧元的罚款。此外,即使那些不育夫妇到允许代孕的国家寻找代孕母亲,并顺利得到与之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出生在国外的孩子也无法获得法国国籍。
瑞士、德国、西班牙、意大利等国也对代孕行为明令禁止。在澳大利亚,代孕母亲在法律上被视为孩子的合法母亲,任何将孩子的监护权转给他人的代孕合同都属无效。
法律专家:
亟须对代孕行为立法
暨南大学法学院刘文静教授表示,“8胞胎”事件暴露了立法的滞后。现行法规对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操作规程、特别是与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尚无明确规定。
就公开报道的情形来看,当事人通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实施多胎妊娠,违反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2001年生效)第十八条以及《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1980年制定,2008年第7次修订)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此类违法行为,除应当依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和《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缴纳社会抚养费外,还应当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刘文静认为,缴纳社会抚养费和接受处罚的,应当是超生婴儿的遗传学意义上的父母。考虑到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特殊性(为保证成功率,一般会一次植入多个受精卵),超生数目应当以胎数计算。本案中孩子们遗传学意义上的父母一共实施了三胎妊娠,其中一胎为合法生育,另外两胎均属超生。
她认为,对代孕母亲一般不应予以处罚,因为法律法规未规定代孕母亲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应受处罚(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