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租室友间的纠纷

庄小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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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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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加国快三年了,最近一个月才刚刚搬出来与陌生人合租房子,第一次与签房子的房东(女孩)和另一位房客(男孩)见面时,觉得大家态度都很友善,于是决定一起合租。女房东拿出一份自己拟定的合租共识协议,上面有这样两点,一是不带异性朋友回家过夜,二是朋友来家提前告知房东及室友。(这点在我正式签协议的时候被补充了,一是至少提前一天告知,二是11点前必须离开)协议当时得到三个人的共识。

我是一个女生,上班族,早八,晚四点半,平时除了厨房与卫生间就是在自己房里呆着。朋友来访也不会在家呆过长时间。个人觉得无论和房东还是另一位男房客,都保持良好的合租关系。

可没有想到,原本温文尔雅的男房客将女朋友带回家住以后,矛盾便产生了。所谓的协议,在男房客眼里形同虚设,丝毫不在乎我和房东的感受。理直气壮的说这份协议没有法律效益,又搬出什么安大略省住房之类的法律条款,说房东没有权利让他提前搬家,原因是他已经付过最后一个月的房租。

男房客对我的态度还算和善,可对房东真的是有一些耍无赖的样子。毕竟我平时上班去了,他们白天在家里发生过什么,又有什么矛盾,我根本不知道。可我心里也是不舒服的。原来以为有一个协议,大家一同遵守,在异国他乡求学的求学,工作的工作,和睦相处就好了,没想到竟然会节外生枝。

我相信,比这位男房客做的过分的房客肯定很多很多,毕竟社会的组成是如此多元。

来这把经历写一下,希望有高人能够分享解决纠纷的经验,同时也可以提醒大家,能够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发现他女朋友住进来其实就是在昨天晚上,凌晨三点多两个人在聊天,当时我被吵醒,于是挺生气的敲门让他们不要说话,这点他们还是自觉的,很快也就关灯睡觉了。白天还在反思,昨天语气是不是太不和善了,今天晚上本来想好好交流下,希望男房客要么遵守协议让女朋友另找地方住,要么就搬家。被人一堆道理堵过来后,心里很不舒服。哎,明天还要八个小时的工作,真想说出国不容易,没钱不容易)
 
首先哈, 你那男房客说得没什么错。 合约是没有法律效益的。 这些东西都是个自觉。
但是同样的, 安省法律也不保护他是房客的权利。

话说回来, 你真的也无权不让他带朋友回来。 除非是常住, 这样你可以多收一些水电开销什么的。 如果因为太吵, 就尽量协调吧, 这点你做得挺好啊。 这东西走不到法律程序上, 又麻烦又不知道最后谁赢谁输。

出来合租, 搞好关系为前提慢慢就能互相磨合。 否则撕破脸皮你还真就没什么办法。
 
如果协议是指不能有第二人常驻 (就是说房东限定Sub-Lease给一个tenant)这个是可以enforce的。 如果是说不能让人家女朋友进入房间。 这个纯属那个tenant的自由。 还是友好解决的好。
 
自己住吧以后。
说实话,我个人觉得3个人一起住有点人多了。
 
如果协议是指不能有第二人常驻 (就是说房东限定Sub-Lease给一个tenant)这个是可以enforce的。 如果是说不能让人家女朋友进入房间。 这个纯属那个tenant的自由。 还是友好解决的好。

你27 28号上班吗? 不上的话来个美国购物一日游怎样?
 
好室友真心难求啊。。。其实我还是觉得我比较惨。。。T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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