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多项公共服务纳入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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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广州12月21日电 (记者吴冰)按照弱化“户籍”概念、强化“居民”和“居住”概念的思路,经过深圳试点、广东省人大颁布《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广东于去年起在全国率先实施以居住证制度为核心内容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证通”制度,出台流动人口优惠政策110多项,累计发放居住证3484.2万张,基本覆盖全省流动人口。

  今年以来,广东居住证的功能不断得到拓展。正逐步将社保、医疗、子女入学、符合一定条件入户等多项公共服务纳入其中,累计出台流动人口优惠政策110多项,其中今年前11个月全省17.2万余名农民工通过积分入户城镇,流动人口归属感明显提升;同时,还逐步向金融、公交、通信、门禁等社会服务领域拓展,使居住证成为“社区通”、“企业通”和“商务通”,与企事业单位合作提供商业优惠、公共服务措施近20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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