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将可自主设计本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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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今天上午举行联组会议,对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

  刚才丛斌委员说得很好,职业教育的确非常重要,在教育规划纲要和“十二五”规划纲要中,都提出职业教育要大力发展。从最近十年来看,全国中职和高职的年招生数翻了一番多,中职从398万人增至870万人,高职年招生从130万人增至310万人,分别占同级教育的半壁江山。“十一五”期间,我们的职业院校共向社会输送了4216万名毕业生,使得我国新增劳动力技能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但是职业教育相对薄弱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您指出的种种现象和问题,应当说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原因有很多方面,像职业教育办学条件相对较差,质量难以保证;企业参与的积极性还不高,办学的活力还不足;重知识、轻技能等传统观念影响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解决这些问题,首先是要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在四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第一,着力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确保学生能就业、就好业。也就是说要加大投入,优化专业结构,使我们的职教与行业企业需求更好地对接。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的制度,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第二,落实资助和免学费的政策,减轻学生及家庭经济的负担。也就是要全面落实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逐渐扩大中职免学费的范围,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去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

  第三,拓宽毕业生发展的空间,为学生提供更多深造的机会。要根据各地产业发展的需求,确定高职院校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恰当比例,实行中高职五年一贯制培养的体系,开展高职注册入学试点,加快发展职教毕业生的继续教育。

  第四,努力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比如我们举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就想通过多种方式弘扬“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社会风尚。深化用人制度改革,还要建立重能力、重贡献的用人制度,提高技能型人才的待遇。

  丛斌委员刚才提到的国有大型企业兴办教育的问题,就是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一个重要举措。

  为了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我们将抓三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依法加强行业企业对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各环节的参与。二是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这么做既为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留出一个发展空间,也为职业院校主动服务企业发展开辟一个道路。目前,企业举办的中职学校占10%,高职学校占4%,今后要在政策经费和项目等方面,支持企业办好现有的学校,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举办学校,或者与职业学校、地方政府联合办学。三是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的工程师或者是高级技师担任教师,这是职业院校教师无法替代的优势。国务院部门已经出台了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优惠的文件,教育部会同财政部、保监会等部门也在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以有效化解企业和学校安排学校实习的风险。今后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政策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以多种方式参与兴办职业教育。

  关于丛斌委员提到的普通高等教育专业设置的问题,确实是应该根据社会需求及时调整,这一点我非常赞同。专业是人才培养的载体,必须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目前我们正在做两件事,第一件事是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目的是引导高等学校优化专业结构,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来培养人才。目前,这个新目录已经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预计2012年上半年发布实施。第二件事是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的管理规定,进一步扩大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的自主权。将来除了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外,高校可以自主设计目录内的所有本科专业,同时加强专业设置管理,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关于法医等专业的状况。这个问题我们了解到,目前全国共有31所高校设置了法医学本科专业,经行业部门和专家组共同研究,在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目录中将法医学本科列入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我们希望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深化法医学的本科专业的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刚才您提到的法医学列为一级学科的问题,我们将提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认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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