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下发通知非典捐赠款物不得挪作他用
2003-05-05 11:38:00 金羊网
国务院办公厅3日下发了《关于加强防治非典型肺炎社会捐赠款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强调:
一、除民政部门、卫生部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外,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一律不得接受社会捐赠,已接受的捐赠款物应尽快移交民政部门或卫生部门。捐赠活动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搞硬性摊派。此次社会捐赠不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发动。
二、接收的每一笔捐赠款物,都要当面点清,并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和感谢信。捐赠款物必须登记造册,切实保证捐赠款物全部用于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和救助,不得挪作他用。定向捐赠的资金和物资,必须按照捐赠者的意愿,由接收部门和单位直接拨付;非定向捐赠的物资只能用于医疗卫生机构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
三、民政部门、卫生部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要定期将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募捐活动。
2003-05-05 11:38:00 金羊网
国务院办公厅3日下发了《关于加强防治非典型肺炎社会捐赠款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强调:
一、除民政部门、卫生部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外,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一律不得接受社会捐赠,已接受的捐赠款物应尽快移交民政部门或卫生部门。捐赠活动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搞硬性摊派。此次社会捐赠不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发动。
二、接收的每一笔捐赠款物,都要当面点清,并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和感谢信。捐赠款物必须登记造册,切实保证捐赠款物全部用于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和救助,不得挪作他用。定向捐赠的资金和物资,必须按照捐赠者的意愿,由接收部门和单位直接拨付;非定向捐赠的物资只能用于医疗卫生机构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
三、民政部门、卫生部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要定期将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募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