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规定中小学竞赛活动不得与招生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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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1月1日讯 湖南所有竞赛活动不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挂钩,普通高中不得以学生竞赛成绩作为录取标准。近日,省教育厅发出通知,就全省普通中小学生各类(体育、艺术、卫生类除外)竞赛活动进行规范。

  省教育厅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组织全省范围的学科竞赛。高中阶段组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个学科省级竞赛,与全国性的分区赛合并进行,不组织预赛,不进行层层选拔。

  学生竞赛的基本组织形式应坚持以校为单位,在校内进行。一般情况下,不组织学生跨校竞赛。各类竞赛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严禁向参赛学校和学生收取活动费、报名费或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相关资料、书籍或商品等,不得举办针对竞赛活动的培训班。

  我省目前有5项省级竞赛活动,分别是中小学生芙蓉创新奖、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小学研究性学习成果奖评选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以及中小学机器人竞赛活动。省教育厅表示,除以上竞赛以及由教育部同意或与其他单位联合举办,需进行省级竞赛的活动,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省级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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