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
- 2002-10-07
- 消息
- 402,333
- 荣誉分数
- 76
- 声望点数
- 0
哈尔滨延寿县求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出台相关办法
特别调查
法制网记者 郭毅
调查动机
党政“一把手”监管是个长期以来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各地纷纷对此进行过探索。地处东北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对于党政“一把手”的监管改革力度之大更是在全国范围内独树一帜,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长期以来,党政“一把手”在各级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位置,具有决策权、人事权、财政权等权力,如果缺乏监管容易出现贪污腐败问题。如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探索推行的《关于对党政“一把手”加强监督的暂行办法》和《延寿县关于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加强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对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进行了有益尝试。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独家调查采访。
记者了解到,2010年3月,由延寿县纪委牵头,从相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起草组,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选择“一把手”最容易出问题,群众最敏感,也是“一把手”最看重的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等五个方面权力研究监督办法。通过深入研究,大胆探索,延寿县委制定实施了《延寿县关于对党政“一把手”加强监督的暂行办法》和《延寿县关于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加强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
据延寿县纪委副书记胡长龙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按照《延寿县关于对党政“一把手”加强监督的暂行办法》规定,在领导班子分工中,党政“一把手”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及项目建设、物品采购和资产处置等项工作。在讨论涉及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资产处置等问题时,实行党政“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即由分管领导拿出意见,班子成员依次发表意见,党政“一把手”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上述暂行办法还规定,领导班子集体做出的决策,班子成员应当按照分工抓好落实。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党政“一把手”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防止发生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等问题。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要经领导班子集体决定。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让“一把手”不用事无巨细操心每一件事,有更多的时间抓好全面工作。
据了解,两个办法刚开始推行时,因为主要权力都交给了副手,一些“一把手”感觉有些失落,而且对副手能否做好,做到什么程度比较担心,心里没底。但是经过一年多的推行,大多数“一把手”感到不光副职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而且还为“一把手”减轻了很多压力,亲戚、朋友要求办的事情,也都通过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一把手”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抓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上了。
“两个办法出台后,党政‘一把手’由‘台前’走到了‘幕后’,‘一把手’不再直接审批,主要加强对副职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监督和管理。”胡长龙说,现在“一把手”的权力受限了。延寿县的所有在建项目,竣工结算均以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财政局才能支付资金,以前这种事情都是由“一把手”最后拍板决定。去年初,审计局实行了审计组长项目负责制,组长、分管局长、局长层层把关、层层负责、互相监督,审计组长监督分管局长、分管局长监督局长,人情关堵住了,局长的压力也减轻了。拿审计局长的话说就是“变一个人吃不好睡不好为大家吃不好睡不好了”。
另据胡长龙介绍说,延寿县还对依法行使的审批权、执法权、收费权、审核权、认证权、核发权、资产处置权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查摸底,形成《部门现行权力目录》,目前已确定全县各部门行权事项324项。目前,已健全完善了涵盖规范权力运行各个方面的县级配套制度86项,部门配套制度1000余项,形成了“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机制。两个办法推行一年多来,对该县各级党政“一把手”的信访举报件大幅减少,到目前针对党政“一把手”的举报历史性地降为“零”。
“由于所有事项交由副职分管,‘一把手’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大事、谋发展,不仅增强了各级领导班子凝聚力,调动起各方面积极性,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延寿县县委书记封殿辉向记者表示。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哈尔滨市纪委正在全市各区、县(市)、市直单位中推广延寿县“一把手”监督的经验。
编后
关于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长期以来党政建设中一直讨论的话题。延寿县大胆创新,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吃螃蟹”启动了对“一把手”的监督流程,其积极意义异常深远。
本报还将继续关注延寿县监督“一把手”的举措,并陆续推出报道。
特别调查
法制网记者 郭毅
调查动机
党政“一把手”监管是个长期以来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各地纷纷对此进行过探索。地处东北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对于党政“一把手”的监管改革力度之大更是在全国范围内独树一帜,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长期以来,党政“一把手”在各级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位置,具有决策权、人事权、财政权等权力,如果缺乏监管容易出现贪污腐败问题。如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探索推行的《关于对党政“一把手”加强监督的暂行办法》和《延寿县关于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加强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对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进行了有益尝试。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独家调查采访。
记者了解到,2010年3月,由延寿县纪委牵头,从相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起草组,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选择“一把手”最容易出问题,群众最敏感,也是“一把手”最看重的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等五个方面权力研究监督办法。通过深入研究,大胆探索,延寿县委制定实施了《延寿县关于对党政“一把手”加强监督的暂行办法》和《延寿县关于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加强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
据延寿县纪委副书记胡长龙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按照《延寿县关于对党政“一把手”加强监督的暂行办法》规定,在领导班子分工中,党政“一把手”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及项目建设、物品采购和资产处置等项工作。在讨论涉及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资产处置等问题时,实行党政“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即由分管领导拿出意见,班子成员依次发表意见,党政“一把手”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上述暂行办法还规定,领导班子集体做出的决策,班子成员应当按照分工抓好落实。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党政“一把手”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防止发生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等问题。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要经领导班子集体决定。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让“一把手”不用事无巨细操心每一件事,有更多的时间抓好全面工作。
据了解,两个办法刚开始推行时,因为主要权力都交给了副手,一些“一把手”感觉有些失落,而且对副手能否做好,做到什么程度比较担心,心里没底。但是经过一年多的推行,大多数“一把手”感到不光副职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而且还为“一把手”减轻了很多压力,亲戚、朋友要求办的事情,也都通过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一把手”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抓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上了。
“两个办法出台后,党政‘一把手’由‘台前’走到了‘幕后’,‘一把手’不再直接审批,主要加强对副职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监督和管理。”胡长龙说,现在“一把手”的权力受限了。延寿县的所有在建项目,竣工结算均以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财政局才能支付资金,以前这种事情都是由“一把手”最后拍板决定。去年初,审计局实行了审计组长项目负责制,组长、分管局长、局长层层把关、层层负责、互相监督,审计组长监督分管局长、分管局长监督局长,人情关堵住了,局长的压力也减轻了。拿审计局长的话说就是“变一个人吃不好睡不好为大家吃不好睡不好了”。
另据胡长龙介绍说,延寿县还对依法行使的审批权、执法权、收费权、审核权、认证权、核发权、资产处置权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查摸底,形成《部门现行权力目录》,目前已确定全县各部门行权事项324项。目前,已健全完善了涵盖规范权力运行各个方面的县级配套制度86项,部门配套制度1000余项,形成了“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机制。两个办法推行一年多来,对该县各级党政“一把手”的信访举报件大幅减少,到目前针对党政“一把手”的举报历史性地降为“零”。
“由于所有事项交由副职分管,‘一把手’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大事、谋发展,不仅增强了各级领导班子凝聚力,调动起各方面积极性,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延寿县县委书记封殿辉向记者表示。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哈尔滨市纪委正在全市各区、县(市)、市直单位中推广延寿县“一把手”监督的经验。
编后
关于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长期以来党政建设中一直讨论的话题。延寿县大胆创新,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吃螃蟹”启动了对“一把手”的监督流程,其积极意义异常深远。
本报还将继续关注延寿县监督“一把手”的举措,并陆续推出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