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 我可以直接和卖房经纪谈吗?

Remenber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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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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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了一 个买房经纪,曾下过一个Offer,但是房主认为太低了没接受,我和我的经纪没签合同,我现在不想用他了,我可以直接和对方经纪谈吗?
 
我找了一 个买房经纪,曾下过一个Offer,但是房主认为太低了没接受,我和我的经纪没签合同,我现在不想用他了,我可以直接和对方经纪谈吗?

应该可以。
 
有点复杂哟,如果你和卖方经纪人谈成了,帮你写offer的经纪可能会去找卖方经纪人要commission;因为你作为买方是由经纪人介绍,进入谈判的,虽然没有合同,但是经纪人帮你写的offer也可以证明这一事实。如果你和卖方经纪之间达成某种返点协议,就更加复杂化。
 
有点复杂哟,如果你和卖方经纪人谈成了,帮你写offer的经纪可能会去找卖方经纪人要commission;因为你作为买方是由经纪人介绍,进入谈判的,虽然没有合同,但是经纪人帮你写的offer也可以证明这一事实。如果你和卖方经纪之间达成某种返点协议,就更加复杂化。

好奇插嘴问一句,你这么说有什么业内规则吗?经纪人作为从业人士,下offer时不签合同,不是放弃追溯的事实吗?---虽然大家按常理避免这样一来情况发生,但是有什么法律依据吗?能否给解释一下。谢谢。
 
啊,我不代表业内发表意见啊,我只是说可能发生的情况。如果所有牵扯进来的人都不怕进入法律程序,那就由法律来解决;大多数人都是尽量避免走法律程序的。
 
业内规矩找到了

好奇插嘴问一句,你这么说有什么业内规则吗?经纪人作为从业人士,下offer时不签合同,不是放弃追溯的事实吗?---虽然大家按常理避免这样一来情况发生,但是有什么法律依据吗?能否给解释一下。谢谢。


刚刚正好看到这一段,这是我们业内的规矩:

(1) Subject to subsection 33 (3) of the Act and subsection (2), a registrant shall not charge or collect a commission or other remuneration in respect of a trade in real estate unless,

(a) the entitlement to the commission or other remuneration arises under a written agreement that is signed by or on behalf of the person who is required to pay the commission or other remuneration; or
(b) the entitlement to the commission or other remuneration arises under an agreement that is not referred to in clause (a) and,

(i) the registrant has conveyed an offer in writing that is accepted, or
(ii) the registrant,

(A) shows the property to the buyer, or
(B) introduces the buyer and the seller to one another for the purpose of discussing the proposed acquisition or disposition of an interest in real estate. O. Reg. 567/05, s. 23 (1).

由此来看,楼主的情况是 属于2-b-ii-A&B,所以替楼主写offer的经纪应该得到佣金。

实际操作中,会有很多偶发情况,因为人毕竟是主观的,实施规定的时候不能绝对客观。 如果卖方经纪按照业内规定,知道楼主已经纪代理的话,也不应该同意直接跟楼主本人谈判。
 
反正都是卖家给经济中介费的,换不换有很大区别么?
 
对卖房子的主人没区别,

反正都是卖家给经济中介费的,换不换有很大区别么?


应该说没有太大区别,因为卖方公司收多少佣金都是在卖房协议上明确写明的。一般卖房子的人都会有一个底线,这个底线设定也是会考虑到佣金部分的支出的。

但是对卖方经纪公司,以及当初给楼主写offer的买方经纪公司有区别 -- 楼主不用经纪人,卖方经纪公司就不用付买方经纪佣金(在房主不降价的情况下,楼主可以低价的拿到房子的途径之一是要求卖方经纪返点);当初写offer的买方经纪公司得不到业内规则下应得的佣金。如果写offer的买方经纪公司追究,讨回佣金的可能性很大。所以,卖方经纪公司如果按照业内规则的话,基本不会同意跟楼主本人谈。

如果楼主不买那个房子,换经纪或者自己买别的房子,另当别论。
 
除非對方經濟肯私底下把多出來的傭金退回給賣家,否則你直接找屋主談,他還是一樣都要付這麼多傭金,而通常賣方經紀也沒有必要把多出來的傭金給退出去~又要扣稅、又要上繳公司的,沒人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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