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当事人一般要承担两种费用:付给法院的诉讼费以及律师费。
诉讼费由原告提起诉讼时先付,但可以要求被告承担,最后由法院决定,一般是败诉方承担诉讼费;有的时候, 要是法院认为双方有有一定的责任 可能会判由双方共同负担。
律师费一般各付各的,但是在某些人身伤害的侵权案件中可以由加害方承担。
如果认为对方是诬告,可以就某些事实提出反诉,或另外提起一项新的诉讼。不过这都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可以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我不是很清楚加拿大法院的操作流程,不过应该和中国的诉讼法在程序上大同小异。但是加拿大是联邦制国家,其1867宪法第91到101条明确规定了联邦和省的权力分配:在民事上一般根据各省自己的regulation,刑法上是按federal的criminal code。但是魁北克是大陆法系,它有自己的civil code.
以上所说如有不妥之处,我保留最后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