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被曝占用农民宅基地盖别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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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别墅”已基本竣工。实习生 马晶晶 摄

近日,在江苏高淳老街杂谈网出现一个帖子,举报高淳县某局公务人员李某在农民宅基地上违规盖别墅。这块宅基地位于漆桥镇四新自然村,是原花炮厂废弃厂房,后转为宅基地,按规定应划拨给本村4个困难户盖房子。可是,春节前在宅基地上居然竖起4栋别墅,而村民们发现,出资盖房者并不是拿地的4户农民,而是政府工作人员或包工头,其中一户出资者是某局公务人员。目前,县纪委已牵头对此展开调查。

现场

4栋独立别墅基本竣工

这4栋别墅紧挨着宁高高速公路出口,距离高淳县城只有十多公里。昨天,村民们领记者来到现场,在下了高速公路的大环岛边,就是漆桥镇四新自然村,村里大多是低矮的平房,相比而言,村中间刚立起的4栋高大别墅十分抢眼。这些别墅都已基本竣工,有的刚装上大门,门上的塑料保护膜还未撕下。

村干部介绍,这儿原来是村里的花炮厂,1995年就停办了,土地收归村集体后一直闲置着,去年上半年,这块地被划转成宅基地。村里许多人提出建房申请,经过层层审批把关,最后,朱克炎、朱来福、朱承富、朱克福等4户村民获准在此建房。去年6月份左右,施工队进驻这片废弃厂房,开始动工盖房。

一开始,施工队进驻原花炮厂这块地盖房子,村民们都没看出什么问题。但随着新房越砌越高,街坊邻居们看不懂了――4户人家盖的全是豪华别墅,每栋面积都在200平米左右。四周还砌了高大的红砖墙作围墙,院内还有辅助用房。村民多方了解后才搞清楚,原来房子早已易主,出资请工程队建别墅的都不是拿地的4户人家。村民称,真正出资建房者包括高淳县某局公务人员李某、漆桥镇企业服务中心一名外聘的干部,还有两位都是家境富裕的建筑包工头。

国土资源所

私下转让难取证

接到举报后,纪委相关人员展开调查,但4户获准拿地建房的村民咬定在建的房屋是他们自己的。村委会责令在调查期间暂停施工。随后,调查人员又找到被举报出资建别墅的4人,但他们均矢口否认,“凭什么说是我们建的,拿出证据来!”

按规定,获准拿到宅基地的村民要交一笔费用,作为补偿款给村委会。县纪委调查组查阅了相关材料,其中一户的交款发票显示,交款人并不是购地的村民朱某,而是县里某局的公务员李某。纪委调查人员找到李某,“不是你盖的别墅,为何为申请宅基地,向村委会交这笔钱?”李某答,是他私人捐给朱某的,“捐款做好事不算错吧?”调查陷入僵局。

昨天,漆桥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无奈地表示,获准拿到宅基地的4户人家都是本村村民,经过打报告申请,然后得到村委会、镇政府批准,手续齐全,程序完整,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人称他们将宅基地私下转让出去,但拿不出确凿证据。因为缺少证据,所以很难查处。

纪委

别墅面积超标 限期整改

在私下转让宅基地上取证无进展,但调查人员认定,在建别墅面积超标。调查发现,4户人家中有两户建筑面积超出规划面积70平米,并私建辅房和围墙。漆桥镇党委、政府召开书记办公会及相关职能部门会议,对此事初步作出处理决定。

处理决定包括:立即下发停工通知书,要求在建户立即停工,按照规划要求限期整改;对超出规划建筑面积的农户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并责令拆除超标的辅房和围墙;认定四新自然村村干部宋某为直接责任人、漆桥行政村村支书和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漆桥镇土管所所长王某、建管所所长张某为监管单位责任人,对此事负有相关责任,漆桥镇党委将给予相应处分。

有关方面表示,按规定宅基地上建房不允许转让或出租给外村人,但目前抓不到证据,入住者咬定是很亲的亲戚借给他住的,比较难处理。纪委人士表示,仍将进一步调查处理此事。

反思

把关不严 生米做成熟饭


负责调查的纪委人士坦言,有两个部门把关不严,否则完全可以提前发现此事,及时予以制止。一是负责包干处理四新村事务的干部。村里突然冒出4栋独立别墅,村干部只要稍有点常识,肯定会发现一些蛛丝马迹,及时出手叫停。二是职能部门,特别是土地监管部门,在办理申报宅基地手续时,如能发现交款发票上的姓名与拿地的村民不符,多加审核,势必能有效避免在宅基地上建造超标别墅。

相关人士表示,在处理私下转让农村宅基地方面,法律和现行政策上尚存空白,缺少制约措施。政策明令禁止农村宅基地转让给外村人,但即使找到转让的证据,如何处置仍缺少细则。

据了解,城里人购买村民宅基地房子都是私下交易,缺少法律保障,风险较大。对于这4栋别墅,纪委人士说,因为取证难,现在无法认定这4户村民将宅基地出让了出去,但如果以后村民翻悔,拿出两证,告到法院,要收回别墅,私下买宅基地的人就要吃大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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