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RS的透视--民生.民权.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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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卫视5月8日消息:据外电报道,对不幸遭到SARS病毒袭击的人们来说,SARS只是生物学上的一种病毒,而对一个遭受SARS攻击的社会来说,SARS几乎就是一次社会学领域的强制试验,一次不得不接受的社会试验。


目前这场SARS攻击主要集中在华人社会--大陆中国、香港、新加坡、台湾。而几个月来SARS事态的进展恰恰突显了华人社会在面临这样一种灾情时的独特反应方式,社会与个人、政府与民众、秩序与自由、安全与开放、政治与经济……一些深层的固有问题在这场强制试验中一一浮出水面。


问题之一:民生问题。


中国的政治文化中很早就有了“民”这个概念,这个概念与“小人”、“万民”、“下”、“贱”、“劳力者”等概念合用、而与“君子”、“圣人”、“上”、“贵”、“劳心者”等概念相对。纵观几千年中国“民”的历史,可以说,其基本的社会地位从来就没有改变过,《周易》中所谓的“君子以容民畜众”、“天地养万物,圣人养万民”的思想在中国从未发生过有如法国大革命一般的真正颠覆。


民是靠君子、圣人和贵人们来“养”来“畜”的,可以好好畜,也可以不好好畜。前者就是仁政,后者就是暴政。暴政中的民,“老弱转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孟子)乃至“人相食”,仁政中的民最多也就是“民之悦之,犹解倒悬也”(同上),能不死于非命,有口饭吃,仅此而已。



帝制时代不用说,从清道光年间到光绪初年不过三十几年,全国人口锐减了四分之一;四川一场“张献忠之乱”,“孑遗者百无一二”(清史稿),都是常事。无数悲惨和苦难,正史上也就是一句话而已。共和了,并无多大改变,全国人民集体浮肿,饿死几千万,也稀里糊涂地小事化了了,至今没有公开记录,还比不上个半大贵人出传记、拍电视剧的事大。


一场小瘟疫,死了几十人,原本是小事中的小事。媒体不报道,贵人们不知道,再死多少人也到不了真让贵人们“劳心”的份上,早晚自己销声匿迹就完事了。与清帝前辈们相比,民在当今贵人们手上养得就算很不错了,能吃饱饭,可以自由致富、自由出国,甚至允许民告官,已经算是“几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了。如若因为一场小小的SARS,把“圣人养万民”、全体人民吃饱饭、有钱花这个头等大事给坏了,这个责任谁敢来担当?


问题之二:民权问题


但今天毕竟是一个全球化的社会了,上述这个千百年来都无可辩驳的老理儿,尽管还成立,可也不能直说了。虽然还是“圣人养万民”,却也得仰仗洋老板的真金白银不断输入,尽管洋老板也是冲着剥削中国人民来的,可嘴上却口口声声“人权”。他是“自由平等”地剥削你,你是“自由平等”地被剥削,人家非要这种“高级”效果。


新政府应运而生,新人新气象,新任总书记一句“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竟要改变几千年来的中国政治文明。好象是有意要考验此话是否当真,话音未落,一场SARS汹汹而来。


权为民所用,首先就是知情权。几千年来贵人与贱人、官与民的政治关系就靠“唯上知与下愚不移”这个经典思想维持着,政治权力的大部分基础就建立在“信息不对称”的基础之上。用现代经济学的原理解释,“信息对称”就意味着“对局者”地位平等,就意味着民和官可以平等“博弈”,这就彻底消除了权力关系,至少在中国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事。


“上知”者不一定“上智”,但“下愚”者必定会因为失去“上知”而更为“下智”。中国的官向来就是民之父母,父母与孩子之间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的所有道理,也全部都适用于中国的官民关系,除非不在乎这个家庭的解体。面对SARS这样的外部安全威胁,任何一个正常家庭都会为了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而加强“上知”和家长制,暂缓孩子们的其它要求,这个道理同样适合一个国家。


但要“子民”们放弃个人要求服从家长制政府有个前提,就是要确保政府有意愿、有能力承担起整个国家的安全责任,而不是只顾自己的小团体利益、罔顾他人。因此,在这种特殊的情形下,知情权实际上顺理成章地转化成为了监督权。子民在承认政府具有“上知”和家长权威的前提下,有权借助舆论来监督,约束、问责和鞭策政府的行为,也就是:保留政府的内部信息处理和内部决策的特权,但同时对政府的全部外部行为进行全面监督。


就中国特殊的历史和国情而言,使子民能够全面监督政府的行为,已经是传统官民关系在现代社会条件下“与时俱进”的最好结果了,也是“权为民所用”最为切实的保障。一场SARS风波,能否导致作为监督权的民权的确立,可拭目以待。


问题之三:民主问题


在最弱的意义上,民权意味着政府对人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和人民对政府权力的监督,与当年林肯总统所理解的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这种真正的“民主”还相差很多。


但这种真正的民主对中国来说,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回答--民主在中国可能吗?这个问题之所以在中国始终存在,一是因为中国的民从来没有完成过从“子民”向“自由人”这样一个根本性的地位改变,二是因为中国社会中的权力从来没有完成过从“上下”到“分立”这样一个根本性的结构改变。与此相对照,西方政治历史从分权、宪政到现代民主,上述两个改变都已很好地完成了。早于1215年,英国的《大宪章》就同时体现了Earls和Barons与国王之间的权力安排和Freemen的权利保障这两个主要内容。而从《大宪章》中的Freeman到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中的People、亚当.斯密《国富论》中的Man,由这三个英文词的内涵所定义的“人民”,在中国历史上实际上从来就没有过。


西方社会中Freeman、Man和People的产生都是有历史条件的,Freeman不包括Slave和Serf,Man不包括Woman,直到1789年美国的10条宪法修正案中的People也仍然把妇女、非裔美国人和土着美国人排除在外。而中国的民从来没有成为过这种向上可以要求权利、向下可以行使权力的Freeman。无论是在中国自己的“全球化”历史中,还是在世界范围的全球化历史中,中国的民都处在社会的最底层,形同草芥,或者说是介于人与非人之间的一个物种。


五四运动之后,中国的政治中就有了“民主”这个题目,但无论是谁主导的民主、什么形式的民主,民的地位和处境却从未有过真正的改变,甚至仍在随着官僚体系的日益庞大和权力技术的日益发达而日益低下。中国的民的这种低劣状况,使得任何基于西方民主传统意义上的政治主张都显得空洞无物、脱离现实。毕竟,如果不能解决基本的民生和民权问题,民主就没有意义,而解决民生和民权问题主要是靠经济发展,而不是政治正确,经济发展作为最大的政治而最终替代了政治。


这场来历不明的SARS与中国新政府的亲民政策和民主倾向几乎同时伴生,直接将民生、民权与民主三大问题的轻重权衡赤裸裸地暴露了出来。而中国大陆、香港、台湾、新加坡四种不同政治体制的华人社会也正在以不同的反应方式应对这一罕见的灾情,无论最终结果如何,此次灾变洗礼都将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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