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是"强国之本 "辨
和中国的儒家学说不一样,基督教并不是一个关于修身齐家治国的学问。基督教是关于真神的信仰,是关于宇宙人生的真理。它所关注的,是整个人类的救赎而不是一国的强盛。“基督教强国”只是一个副产品。
如果我们专注于基督教强国这个附带的功用,那麽西方国家这一千多年的历史的确是一个很好的见证 - 西方自从碰巧从被他们打得一败涂地的犹太人那里接受了基督教之后似乎就没有在和其他文明的对阵中真正败过。有些人以为西方的强大是文艺复兴的结果,却不知道没有中世纪欧洲教会基督徒对真理的追求,没有基督教对战败罗马帝国的蛮族的教化,文艺复兴缘何而起?要知道古罗马古希腊的典籍,占领了君斯坦丁堡的穆斯林那里也不少!文艺复兴的真正动力和核心,是以圣经普及为标志的改教运动。有人说“西方强大是近两(三)百年的事”。真不知这话从何说起?即使被西方认为最黑暗的中世纪欧洲,和同时代动荡不断的中国相比如何?
中国花了几千年的时间来试验儒家学说,并且很悲剧地证明了它是行不通的。看一看资治通鉴,就知道中国的治乱循环是怎样的一幅图画。最大的悲剧是:这是一个走不到头的循环。一句“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似乎就是中国思想家政治家们的最高智慧了。
在西方文明的冲击下,中国近代的先贤总算看到了一线希望:西方能,我们也能!
以后百多年的时间,我们实验了各式和西方互动的模式,也试验各式西方的时髦学说。包括据说是人类智慧最高结晶的马克思主义,仍然很悲剧地证明了它们也都是行不通的。
那麽,问题出在哪里?从一开始我们就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到现在还基本还是个“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我们一直要“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却似乎总是在学习人家的糟粕,为什麽?
原因很简单,我们用来判断精华与糟粕的标准错了。这判断的标准就是信仰,以及由信仰而生的价值观。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
现在西方国家的离婚很容易。好了,我们学习西方,一不小心就把随意离婚学过去了。不仅学过去了,还把它当成进步的时髦的东西来学。殊不知在西方的核心价值中,除非对方犯有奸淫,否则离婚是罪。其对离婚的容忍是基于对“人人都是罪人”的体认,是对“不可判断人”,“爱人如己”这些圣经原则的遵循。
因为体认离婚是罪,所以在制度上心态上对离婚中出现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对妇女儿童的权益可能的侵犯,就有特别的关注和预防。离婚双方一般也能特别注意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伤害。
中国的离婚是怎样一种情形,中国的离婚中孩子是怎样一种情形,我了解不多。但估计不会非常乐观。
又如,民主是个好东西,科学也是个好东西。有多好?好到中国近代无数的仁人志士为了引进德赛二先生不惜抛头颅洒热血!
然而,一百多年过去了,中国人还在辩论民主是否适合中国国情,而科学的发展,也还停留在“引进外国的先进技术”这个层次。为什麽西方基督教社会可以发展出民主体制,科学体系,而中国连引进人家现成的东西都这麽艰难?
- 回到前面,因为我们的信仰错了。
对世界对人生根本问题的信仰错了,由信仰而生的价值观也必然会错。而价值观是我们行为取舍的标准和依据。所以,科举制度下以孔孟之道为世界人生之根本的秀才状元永远不会成为牛顿爱迪生,而以皇帝为真龙天子的皇民们也不大会可能知道自由平等为何物 - 没有自由平等,何来民主?
和中国的儒家学说不一样,基督教并不是一个关于修身齐家治国的学问。基督教是关于真神的信仰,是关于宇宙人生的真理。它所关注的,是整个人类的救赎而不是一国的强盛。“基督教强国”只是一个副产品。
如果我们专注于基督教强国这个附带的功用,那麽西方国家这一千多年的历史的确是一个很好的见证 - 西方自从碰巧从被他们打得一败涂地的犹太人那里接受了基督教之后似乎就没有在和其他文明的对阵中真正败过。有些人以为西方的强大是文艺复兴的结果,却不知道没有中世纪欧洲教会基督徒对真理的追求,没有基督教对战败罗马帝国的蛮族的教化,文艺复兴缘何而起?要知道古罗马古希腊的典籍,占领了君斯坦丁堡的穆斯林那里也不少!文艺复兴的真正动力和核心,是以圣经普及为标志的改教运动。有人说“西方强大是近两(三)百年的事”。真不知这话从何说起?即使被西方认为最黑暗的中世纪欧洲,和同时代动荡不断的中国相比如何?
中国花了几千年的时间来试验儒家学说,并且很悲剧地证明了它是行不通的。看一看资治通鉴,就知道中国的治乱循环是怎样的一幅图画。最大的悲剧是:这是一个走不到头的循环。一句“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似乎就是中国思想家政治家们的最高智慧了。
在西方文明的冲击下,中国近代的先贤总算看到了一线希望:西方能,我们也能!
以后百多年的时间,我们实验了各式和西方互动的模式,也试验各式西方的时髦学说。包括据说是人类智慧最高结晶的马克思主义,仍然很悲剧地证明了它们也都是行不通的。
那麽,问题出在哪里?从一开始我们就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到现在还基本还是个“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我们一直要“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却似乎总是在学习人家的糟粕,为什麽?
原因很简单,我们用来判断精华与糟粕的标准错了。这判断的标准就是信仰,以及由信仰而生的价值观。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
现在西方国家的离婚很容易。好了,我们学习西方,一不小心就把随意离婚学过去了。不仅学过去了,还把它当成进步的时髦的东西来学。殊不知在西方的核心价值中,除非对方犯有奸淫,否则离婚是罪。其对离婚的容忍是基于对“人人都是罪人”的体认,是对“不可判断人”,“爱人如己”这些圣经原则的遵循。
因为体认离婚是罪,所以在制度上心态上对离婚中出现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对妇女儿童的权益可能的侵犯,就有特别的关注和预防。离婚双方一般也能特别注意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伤害。
中国的离婚是怎样一种情形,中国的离婚中孩子是怎样一种情形,我了解不多。但估计不会非常乐观。
又如,民主是个好东西,科学也是个好东西。有多好?好到中国近代无数的仁人志士为了引进德赛二先生不惜抛头颅洒热血!
然而,一百多年过去了,中国人还在辩论民主是否适合中国国情,而科学的发展,也还停留在“引进外国的先进技术”这个层次。为什麽西方基督教社会可以发展出民主体制,科学体系,而中国连引进人家现成的东西都这麽艰难?
- 回到前面,因为我们的信仰错了。
对世界对人生根本问题的信仰错了,由信仰而生的价值观也必然会错。而价值观是我们行为取舍的标准和依据。所以,科举制度下以孔孟之道为世界人生之根本的秀才状元永远不会成为牛顿爱迪生,而以皇帝为真龙天子的皇民们也不大会可能知道自由平等为何物 - 没有自由平等,何来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