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纪念孙志刚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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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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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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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纪念孙志刚君
  肖余恨
  一
  公元二00三年四月二十八日凌晨,也是在普通公民刘志刚君在收容所里被殴致死的十
天后的一个周日里,在不眠之中再次端坐起来,在克制良久之后我对我自己说,还是应该
写点什么吧,为了已经不在的刘君,更为了暂且活着的很可能成为下一个的刘君的我们。

  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这虽然于死者毫不相干,但在生者,却大抵只能如此
而已,倘使我能够相信真有所谓“在天之灵”,那自然可以得到更大的安慰,――但是,
现在,却只能如此而已。
  可是我实在无话可说。我只觉得所处的这个春天实在有些怪异。非典的恐慌已经使得
这个春天失色,四周洋溢的都是可疑的分子,使我们艰于呼吸视听,那里还能有什么言语
?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只是这种长痛也必然被愤怒所压抑。这阵子自己的文
字已经有些失控,这样的文字已经不能见容于原本宽容的网络,尤使我觉得悲凉。和大多
数国人一样,我,及我们,已经出离愤怒了。我将深味这非典时刻浓黑的悲凉;以我的最
大哀痛显示于多难的人间,使它们快意于我的苦痛,就将这作为后死者的菲薄的祭品,奉
献于逝者的灵前。
  
  二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
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然而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
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在这淡红的血色和微漠
的悲哀中,又给人暂得偷生,维持着这个多灾多难的世界。我不知道这样的世界何时是一
个尽头!
    我们还在这样的世上活着;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离四月十八日也
已快有两星期,忘却的救主快要降临了罢,我还是忍耐不住,想写一点东西吧。
  
  
  三
  
  在被收容并遇难的人当中,孙志刚君不是第一人。我与他素味平生,但作为一国之国
民,我应该对他奉献我的悲哀和同情。他不是死于非典,不是死于车祸,而是死于已经劣
迹班班人神共愤的“收容”。他在死前,写下了“满意,感谢,感谢”这样几个大字,被
收容已经莫名其妙,而仅仅对公安的“顶嘴”,便被视为“不合作”,作为一个书生,在
受到如此不公、委曲以及暴打之后,还写下这几个更加莫名其妙的字,真是叫我们感觉这
是一个莫名其妙的世界了。只是这样的世界除了漫天飞舞的非典病毒和非常典型的恐慌,
更多的可能就是莫名其妙了。
  
  
 
Excellent but heart-breaking imitation !
 
全世界警察大多如此.

警察受教育太少.
可惜现阶段我们又提供不了那么多教育.
如果实行多党执政,可以迅速提高教育水平,提高教育质量,并且大幅度提高教育规模,我愿听闻其详,是何缘理.
 
建议楼主当新闻工作者,将此事暴露于国内媒体.
把暴露,揭开社会阴暗面作为自己的工作.
 
最初由 到点了 发布
全世界警察大多如此.

警察受教育太少.
可惜现阶段我们又提供不了那么多教育.
如果实行多党执政,可以迅速提高教育水平,提高教育质量,并且大幅度提高教育规模,我愿听闻其详,是何缘理.

孙的死,首先是“暂住证”的罪恶后果。把城乡断然分开,这是建国后的创举。共产党以农村起家,这样干不内疚?
 
最初由 到点了 发布
建议楼主当新闻工作者,将此事暴露于国内媒体.
把暴露,揭开社会阴暗面作为自己的工作.

这事就是国内报纸先报导的,后来不让继续报了。新闻“自由”,是我党的一大特色。
 
最初由 acetone 发布


这事就是国内报纸先报导的,后来不让继续报了。新闻“自由”,是我党的一大特色。
纯属放屁,刚刚才说抓了13个疑犯
 
re

他是一个大学生,才会有那么多的惋惜和愤怒?
如果他只是个普通的民工,不知道人们还会那么在乎吗?
记得以前第二军医大学的一个学生为救一老农死了,国人还发起过他死的值不值,到地该不该救老农的大讨论,当时很多人觉的他不该救,因为国家培养人才不容易,老农多的是,死个把老农不算啥,死了大学生事大.
其实生命每个人都只有一次,是上天给予的最珍贵的礼物
在生命面前没有高贵低贱
天赋人权
 
最初由 ray902 发布

纯属放屁,刚刚才说抓了13个疑犯

如果你没有看南方都市,就不要在这里放屁了。
中国新闻自由的现状,从南方周末这几年的命运就看得清清楚楚。
 
最初由 ray902 发布

纯属放屁,刚刚才说抓了13个疑犯

提醒你一句,现在的报导,是按照公安提供材料的“统一口径”。这不叫报导,这叫公安的“发言稿”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

无法刊登的《一大学毕业生因无暂住证被收容并遭毒打致死》后续报道

zjut


南都的哥们告诉我,昨天下午他们正在加班加点的赶着后续报道,结果被省委宣
传部一个电话打来,要求立刻停止所有孙志刚的报道。这是我中午从他们那里拷
来的部分草稿。

后续报道

天堂里不需要暂住证

孙志刚的身体躺在殡仪馆里已经一个月了,母亲却还不知道儿子已经离开人世。

昨天,南方都市报的报道见报以后,我们采访了孙的父亲和他的弟弟和舅舅,采
访中得知,孙志刚的母亲身体很弱,为了怕她伤心过度,家人到现在还没有敢告
诉他死讯。

记者还得知,在事发的黄村一带,有人大量购买南方都市报,怀疑是恶意收购。
广州市市委书记林树森看到报纸后,大为震怒,天河区检察院已经主动打电话给
死者家属,了解有关情况。市公安局只表示他们在调查此事,但是不愿意透露调
查进展情况,同时认为记者的报道使“他们很被动”。

公安监察方面表示他们尚无调查结果出来,有结果时会按相关程续汇报。

民政局在见报当天下午开会,并向市委汇报,报告中主要是三条:一,公安方面
呈递有关孙志刚被收容的手续是合法的,从手续上看,孙志刚应被收容;二,根
据录相,孙志刚在收容所没有被打;三,当收容所发现孙志刚不适以后,就立刻
把他送往了医院。对关键性的问题――孙志刚进收容所以前身上有没有伤,民政
局方面承认被收容者是要体检的,但是又称医务条件简陋,加上孙穿着衣服,自
己也没有声明被打,所以收容时没有发现孙身体不适。

医院方面没有接受采访。


与死者家属的对话

记者:你们是怎么知道孙志刚死讯的?

孙父:是孙志刚的同学,3月20号,一个在武汉的女同学,她打电话到我们家,
对我说你是孙叔叔吗,孙志刚在广州出了点事。我问出什么事?她不想给我说,
问孙志刚有没有弟弟妹妹的。后来我说你给我说吧,我不怕。她就说孙志刚怎么
被派出所抓去了,又送到收容站了,现在在医院,死了。

孙弟:我在武汉上班,成先生打电话给我,问我和孙志刚是什么关系,然后告诉
我孙志刚死了,我就不相信,后来我爸又打电话给我,说我哥出事了。

孙父:我们晚上没有车了,就打车赶到武汉。从黄冈到武汉,晚上上火车到广东。
我在火车上就哭个不停,有公安看见我,就问我怎么回事,给我说不会的,如果
真是你儿子死了,公安会打电话通知你的,怎么会同学打电话?

孙弟:快12点我们到了广州,成先生和他的几个同学接着我们后就打的到殡仪馆
去认尸,把情况说了一下,我们就边哭边到殡仪馆去了。

记者:之后呢,商量没商量之后怎么呢?

孙弟:我们当时都太伤心了,稀里糊涂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尸体一认,人
都傻了。当时来了五六个人,没有地方睡,就在成先生家里打个地铺。我们就不
知道怎么办才好,有的说在家里请律师,有的说在这里请律师,我们问了律师,
不敢接。后来我们就去派出所,检察院,去了分局,整天到处跑。

孙父:这里跑那里跑,推来推去的,搞不清楚怎么办。

孙弟:后来写了材料,这里送那里送的。

记者:你们找谁写的材料?

孙弟:一个老乡,我们在外面吃饭,他问我们是黄冈的,我们说是,他说他也是
湖北的,就说他是律师事务所,聊聊了情况,后来他问问主任,说不敢接,让我
们给钱写写材料,我们说没钱了,只有三百,他说三百就三百吧,帮我们写了材
料。

记者:当时为什么想起去公安局检察院了?

孙弟:我们想了解到底是怎么死的,到底是不是脑溢血,当时我们不知道法律,
不知道怎么好,乡下人不懂法律,只写了一张纸。当时还没想到尸体解剖。

记者:这些部门给你们回答了吗?

孙弟:有的就说不知道,有的就让我们去找这里找那里。有的叫我们找法院,找
检察院。市检察院说他们管不了,只对公不对私。后来去了法院,法院说材料不
收的,要诉状才行。

孙舅:我们还去了广州市人大信访,把写的情况递进去,一个同志看了就说不属
于他们管,我们想把材料丢两份进去,都退给我们了。我们就问归谁管,他就把
我们指到了民政局,我们到了民政局,民政局一个人下来接待,收了份材料,又
说人是死在医院里,让我们去找卫生局,我们又到了卫生局,卫生局没要材料,
又把我们指到了什么医学会,让我们上哪里去调查医院的情况。医学会的两个同
志就告诉我们说要先做法医鉴定。就这样每天在外面跑了,到处撞壁,尤其是天
河分局,去了好多次,他们根本就不怎么理我们。

记者:这么多部门都找了,都没有给明确答复,你们的感触怎样?

孙舅:没办法,人生地不熟,只好回去让家里人在家乡请律师,问了四五个律师,
都说这是跟政府打官司,都不敢接,找了五个,都不敢接。后来找到了一个律师,
他说必须要先有尸体解剖才行。

记者:你们有没有灰心?

孙弟:我们找了这么多部门,心灰意冷的,想这边是个开发区,死个人是不是很
正常?我们没有后台,没有门路,后来孙的同学给我们捎了钱过来,还经常来看
我们。当时真的没有信心,想人就这样冤死了?

记者;法医鉴定花了多少钱?

孙弟:4000块钱。

记者:这钱从哪里来的?

孙舅:同学出的,亲戚凑的。来之后已经用了一二万了,都是同学亲戚借的。

孙弟:因为我哥哥上学,也都是借的,还该了几万块钱债,刚毕业,也没有多少
钱回去。他以前读书都是我在外面打工寄钱给他,我父亲是做木匠的,我妈在家
里种地,没有钱。

记者:你在外地做厨师,是吧?

孙弟:我十四五岁就到外面做事,上到初二就不上了,因为他成绩比较可以,家
里没条件(供两个人),就培养他,让我没读书了。

记:为了让哥哥读书,你放弃了学业?

弟:我在初二的时候就辍学了,哥哥成绩比我好,我到外面打工。跟人家学厨师,
开始每月有50元的工资,后来每月有150元,这个时候我每月寄给家里50到100元
不等,那时哥哥上高中。

记:你们家每年有多少收入?

父:家里有三亩田,前两年志刚的母亲种地,这几年她总留鼻血,一留就止不住,
现在不能再下田了。我做木匠。但是年纪大了,揽不到什么活,只能做小工,打
下手,每年能挣两、三千。

弟:我去年到武汉干厨师,每月有1000多工资,之前在黄岗干,每月最多有500
多。

记:孙志刚上大学的时候,你的愿望终于实现了?

弟:当时全家都很骄傲,我还带了两个同事回家,摆了9桌酒席,村里的支书都
来了,其他乡亲也都来了。哥哥是我们村解放以后出的第一个大学生,乡亲们还
放了两场电影。家里人都特别高兴。

记:他的学费是不是让你们特别头疼?

弟:开学的时候要交5000多元学费,亲戚来吃酒席的时候送了4000多元礼金,爸
爸又找朋友借了2000元,总算凑够了钱。我和爸爸哥哥三个人一起去武汉给他报
名,爸爸几乎把所有的钱都留给了哥哥,只带了回家的路费。

父:我狠不得把兜里的每一分钱都留给他。以后开学,家里实在没钱,就向信用
社贷款,开始只有三万多,因为还不上,利息越来越多,现在已经欠了到5万多。

记:家里欠了这么多钱,是不是压力很大?

父:志刚每次回家都劝我不要急,说过几年他就会慢慢还清,去年回家还说以后
要盖大房子,买小车让我坐,我听了心里特别高兴。他在出事前几天的3月14号
还从广州给家里打电话,说他找到了工作,等一发工资就往家里寄钱。

记:你们现在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弟:我们最大的希望就是讨回公道,查清过程,惩罚打他的凶手,哥哥不能冤死。
还有就是要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不愿透露姓名法官:

按照收容管理规定,这个大学生肯定不属于收容对象,假如派出所干警执法能严
肃点,听取这个大学生的辩解,跟随其回去验证身份,或者让其亲友把身份证交
来,完全可以避免悲剧的发生。

这个事件透显出公安执法随便、任意性大的问题。现实生活中就存在公安人员执
法主观臆断的现象,不听当事人辩解,“我是老大”的思想根深蒂固。

派出所的收容行为肯定是违法的,这个大学生的家属可以对管辖该派出所的公安
机关提起行政诉讼,不管大学生是被谁打死的,又或者是病死的,公安机关均负
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应该进行赔偿,至于赔偿多少,只是责任大小认定问题。

广东省检察院一不愿透露姓名检察官:

发生这样的事情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应该由出事地方的检察院的法纪部门管,因
为他可能涉及公安人员违法犯罪。法纪部门是专门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乱
纪犯罪行为的。

假如这个案件由公安机关直接侦查的话,一来可能“老子管儿子”力度不够,二
来受害人家属可能不服。建议这个大学生的家属要加紧到检察机关报案,一定要
保留尸体作证据。

这个案件可能存在几种犯罪行为,一是公安人员侦查取证时采取暴力等手段违法
取证,二是公安人员管理过程中殴打折磨被监管人,三是同仓的被监管人殴打折
磨受害人。如果查实是前两者,公安人员分别构成刑讯逼供罪、虐待被监管人罪,
如果是第三种情况,则施害者构成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但公安机关存在管理
失责,亦应追究其行政违法责任。

律师提供免费帮助
凶手可能被判死刑

昨日,广东省大同律师事务所钟云洁律师和广东执正律师事务所张义律师打来电
话,表示愿意为孙志刚家属提供无偿法律援助。钟云洁律师还与孙志刚家属商谈
了具体法律问题,并且提出,如果罪名成立,凶手将被处以10以上徒刑、无期徒
刑,甚至死刑。

钟云洁律师表示,看到报道时,首先感到十分的痛心和愤怒。但当冷静下来思考
这场悲剧的发生及其原因时,它反映了我们社会上个别人基本人性和良知的泯灭。
作为律师,更多的是关注制度,比如收容制度本身是不是存在问题;以及如何就
事情本身作出补救,比如依法惩处凶手和给被害者家属更多的补偿和安慰。但最
最重要的一点是,要呼吁有关部门通过制度的修改和制定来避免同一悲剧的再次
发生,这是相关部门和人员,甚至是全社会都应该思考和努力的地方。

针对这一事件,钟云洁律师认为该事件中违法的地方很多。首先,孙志刚不符合
收容却被收容,符合保释条件却不被保释等已经违法。其他违法事实,尤其是刑
事方面的事实需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才能最终认定,比如非法拘禁、过失杀人、
故意伤害致死等。如果罪名成立,本案的凶手将被处以10以上徒刑、无期徒刑,
甚至死刑。

钟云洁律师了解到孙志刚的家庭经济情况以后,表示将无偿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
而且作为律师,也有责任有义务提供这项帮忙。大同所主任朱永平律师也非常支
持,将提供本案所要交纳的包括路费等费用。在具体的操作上,会建议和协助受
害者家属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直接向人民检察院报案或申诉,要求依法惩处凶
手,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刑事和行政上的责任;然后通过提起国家赔偿给受害者
家属适当的经济补偿。

钟云洁律师举例:1996钦州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聘请的工作人员殴打致人死亡,
经法医鉴定,死者系死于钝性暴力所致的大面积软组织挫伤。犯罪分子被人民法
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死缓、有期徒刑十二年、七年。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同时
判决由被告钦州市公安局按1998年全国在岗职工全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赔偿死者
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人民币149580元给家属。本案例由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应
用法学研究所于1999年12月22日以通知的形式公告于众。钟律师认为,这个案例
对孙志刚死亡一案有重大借鉴意义。

读者呼唤查处凶手

本报昨日以《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为题,报道了来广州工作的27岁湖北人孙志
刚在被收容后突然死亡的事件。读者纷纷来电,要求彻底调查,严惩凶手。

本报昨日共接到数百条热线电话,还有不少读者向本报发来传真。在新浪网站上,
对于这条新闻,网友发表了两千多条评论。大家纷纷要求调查真相,呼吁有关部
门应当彻底查清此事的各个环节,为无辜者申冤。还有读者以自己的亲身经历,
对收容制度进行了反思。记者摘录如下:

一、查明事实惩治凶手

网友呼唤:太无法无天了,应依法查出凶手。一名署名教授的网友写到:今天,
我为广州市出现这样的”血案”而愤怒。一个20多岁的大学生,一个可爱的孩子,
一个弱小的生命就这样死在了一群恶魔的手下。天理难容、国法难容啊。我给广
州市公安局打局长热线电话(020-83347347),一位女同志的答复是一会儿不知
道有此事,一会儿又说可能是假消息,一会儿又说是要经过宣传部门才能了解。
广州黄村街派出所的电话是020-82341620,我也给他们打了电话,但是他们拒绝
回答。让我们用我们的同情心来关注在非法暴力之下而含恨九泉之下的一个花样
年华的弱小生命吧!让我们这些同这个孩子素不相识的老百姓用我们的同情心!

新浪网友发表评论:强烈要求为孙志刚伸张正义!作为一名普通公民,强烈呼吁
公安部门详细调查这一事件,向社会公布事件细节,严惩相关违法人员,严肃纲
纪,严格依法办事。莫让人民心寒,莫让人民心冷。强烈要求人大发挥监督智能,
提起议案,规范遣送收容行为。

还有网友写到:一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这就这样被剥夺了生命,令人扼腕叹息。
孙志刚不仅是一个大学毕业生,一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一个拥有美好前途的年
轻人,还是一名普通公民。我们不能因为孙的特殊身份的过分强调,而淹没了对
普通“小人物”的关怀。

二、亲身感受

一名网友在13点13分时写到:我在深圳,别说没有证,就是有暂住证,还被收走
呵斥蹲在地下呢。后来还被一警察训斥不要打台球(这是什么逻辑??)。后来
本来想投诉这帮人,想想没啥用,就这样吧。

网友:但醉何妨写下:我带着梦想到北京创业,办一个暂住证才29元,我非常想
办,但是房东没有房租证明,所以一直办不了。于是在一天上午,就被抓去了。
为什么会这样,我大学毕业,遵纪守法,热爱国家,热心助人,真诚善良,依法
纳税。为什么呀?!

署名“黄光辉”的读者发来传真,写到:今早看到贵报的《被收容者孙志刚之
死》,心情特别激动,特别愤怒。我是湖南人,来广东8年,曾经6次进收容所,
一次被遣送回湖南,虽然现在我已经是一家工厂的老板,但是跟大多数的外来工
一样,多次体会过被(收容)抓进去的恐惧与无奈。我们力求上进,努力拼搏,
为国家繁荣做出了贡献,但是我们还不知道这样的歧视政策还会持续多久。

还有网友在12点56分时留言:说个真实的故事,发生在我的身上。本人,男,29,
从事通讯业。3月29日下午,我因为朋友邀请开车到XX地方玩,到达时大概在6点
左右。我把车子停在国道旁的三和超市前,下车往西走约10分钟快到朋友家处,
有个穿着不是很合身的警服的人向我要暂住证(对了,忘说明,本人深圳市南山
户口,常年从事软件开发,对自身形象不是太注意,老婆骂我说“龌龊”,可能
看起来想个三无人员吧,我现在回忆,如果我西装革履的话,那个人就不会找我
要暂住证了吧)。我是个好市民。但是我不能随便的让个人就来查我的证件。于
是我要他的证件,他说唯一能证明他身份的是他手臂上的“联防”二字。我当然
不给他我的身份证啦,于是这个“公安人员”恐吓我说要把我收到收容所里,我
就和他争论拉,这时来个五六个人,其中一个穿便装骑着摩托车的,是那种很便
宜的木兰,好像是他们的老大,他们叫他“张老大”。照样,我向他们要证件。
张老大给了个XX派出所的证件,我当时记得证件上他的名字的,可惜现在忘了。
我还不罢休,我向张老大要派出所的电话。当时我就打手机过去问了,还真的有
这么一号人,于是我把身份证给他们看了,他们走了。后来我总是在想着,假如
当时我真的忘记带身份证,我的后果会是怎样的呢?老婆和朋友骂我说傻,把身
份证给人家看就得了呗,搞的那么复杂干吗?

三、收容制度需要改变

有网友发表评论:又一悲剧发生了,我不知道这是第几个,但肯定不是最后一个,
如果收容办法不改、如果还涉及背后的利益,这类悲剧还会发生!因为我已不是
第一次从媒体读到类似新闻,而且就在广州,印象较深的是一无辜女子莫名其妙
被收容、在收容站被强奸!我们不提孙志刚是一个有才华的大学生,二十七岁!
正青春少年,报效祖国的时候!就这么不明不白的走了,我不知道孙弥留时候的
心情,但我想肯定是死不暝目的,更想知道真相的是孙的家人、朋友和广大的老
百姓!还有网友尖锐指出:这件事情只是一个被暴光的特殊事例,但是目前在相
当一部分地区的工安部门中的某些人中确实存在违法乱纪现象,也经常看到一些
这样的报道,为什么这样的事会绿禁不止,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公安队伍中鱼目混
杂;其次是目前的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或者不能有效运作;第三是对这些违法者的
处罚不力;第四是我们的管理部门的有些人在其位不谋其职。

一些网友还提出了改进建议:请全国人大尽快修改刑法:在审讯、拘捕、关押时
对嫌疑人毒打,逼供的以故意伤害罪论处、造成死亡的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以及
取消收容等条例因为它与人身自由权与宪法的精神是相违背的。尽快把收容所改
制成一个慈善福利机构。这样才符合当初设置该机构的初衷。


记者传给广州市公安局宣传处新闻科的采访提纲

一、3月17日,黄村派出所收容了27岁的湖北人孙志刚,孙本人有身份证,有工
作单位,有正常住所,按有关条例,应不属于收容对象,不知派出所方面为何要
收容此人?

二、当晚孙志刚的同学前去保释,被拒绝,并被告之"这个人不能保",原因何在,
为何别人可以被保出,而孙有身份证有工作一定要被送去收容?

三、孙被送往收容所后,又被送往医院,于3月20日死亡,按规定,公安部门应
在死亡通知书上签上意见,但是为何至今公安意见一项是空白?

四、按法医尸检结果,孙是被人反复殴打至死,医院和收容所都称自己有录相为
证,绝对不可能发生这种事情,那么孙在派出所是否被打?

五、此事死者家属已经向市局和天河分局递交申诉材料,请问公安局方面是否已
经进行了调查,调查进行到哪一步了,结果如何?

六、在实际操作中,仅仅没有暂住证到底会不会被公安方面收容?

我们希望采访黄村派出所、天河分局和市局有关负责人,能否采访,恳请尽快回
复。

最新进展

在广东省公安部门举行的“我为公安发展献一策”活动中,有读者手拿南方都市
报的报道,质疑为何公安方面不接受采访。有领导同志表示,公安是纪律部队,
没有上级许可是不能接受采访的,这是守纪律的表现。

死者家属也到现场投诉孙的非正常死亡和上访过程中遭遇到的粗暴待遇,他们告
诉一位何姓领导,他们上个月已将申诉材料提交到省厅信访办,但是省厅领导表
示他们也是在看到报纸后才得知此事的,并表示要严厉查处此事,不会护短。孙
的家属投诉说,他们到市公安局信访办,竟被工作人员用“站好”、“你还呆着
干嘛”一类的侮辱性词句进行呵斥,省厅领导当场表示要代表警方表示歉意,同
时告诉死者家属,会尽快和他们联系。

关于孙志刚惨死一事的说明


家在北方

这件事,大家不要指望再有后续报道了,至于是什么原因,我就不说了,相信大
家能猜得到。

这是我们采访完后的采访手记。

记者手记
   
  现在我们已经无法得知死前孙志刚到底是怎样的心情,我们只能从遍布在尸
身上的伤痕上,猜想孙死之前,可能会很痛苦。

  在采访中,除了民政局的官员对这个大学生的死表示惋惜外,记者更多的是
看到听到警惕的目光和声音。所有人不是表示不接受采访,就是表示此事已无关。
但是在几天的采访中,记者越来越相信,在孙志刚生命中最后的三天中,如果涉
及的各单位都像爱待自己的声誉一样对待这个年仅27岁的大学生,也许他就不会
早早的离开人世。

  由于没有目击者愿意提供情况,记者在几天中虽然在广州的各个角落中奔走,
却无法解开孙志刚被打死之谜,当然,这个任务理应由有关部门来完成。我们相
信,法网恢恢,打人者终将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也呼吁,有良知的知情者,无
论是目击者还是当事人,能勇敢的站出来,向有关部门提供线索,只有这样,才
能使让真相早日大白于天下,才能让正义早日得以伸张。

  虽然,这个正义对孙志刚来说,已经来得太晚了。

另外,孙志刚的家人来自湖北黄冈,非常因难,他的同学和朋友已经尽力去帮助
他了,不过要打官司,可能还需要更多的帮助,如果大家能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
帮助,会对他们有益的,如果哪位愿意提供帮助,可以打南都的热线
02087388888,留下联系方式,我们会转告他们家人的,这里先代他们表示感谢。

这里我和wllg对支持南都和支持我们的朋友一并表示感谢,让我们一起祈祷正义
能早日降临。

(XYS20030427)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1.dyndns.org)(xys.3322.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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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孙志刚之死的再次说明

家在北方

有很多人希望给孙志刚的家人捐款,这件事,最后还是直接和他们家人联系为好,
他们的电话我们会留在南都的热线上,请原谅我们的小心给大家带来的不便。

感谢很多朋友对南方都市报的支持,同时,我也看到有一些朋友的好心指责,在
此顺便澄清一下。

在新华网上有网友这样说:

作者: 张晋孔嘉(2003-04-26 18:46:03.0)

记者在事实未清楚之前,应该相信广州市公安局,正在调查的案件,可以拒绝采
访。目前的新闻报导更应该以稳定、团结为方向,多报道振奋人心的话题,帮助
我们协力抗击SARS。
1、这个报道导致-------在无证据证明是警察伤人的情况下,网友们就开始攻击,
持正确对待态度的人少,
在当地会造成舆论影响,这种舆论会干扰司法公正。
2、“这样的凶残行径”------- 你首先就认为肯定是警察杀人了,你的证据呢?
市局还没有得出结论,记者就已经破案了?大家就开始宣判了?
3、对待一个还没有确定的事情,即使大家要发表评论,也应该在话语前面加上
两个字-------假如。

首先,我们从来没有说过孙志刚是被谁、在哪里被打的,不信大家可以看原文,
这已经超出了记者的能力。我们只是在叙述我们了解到的事实而已,请不要在凭
空指责记者代替警察办案了。

其实,干扰办案是个大罪名,我们承担不起,从孙志刚死到报道发出,之间有一
个月的时间,家属一直在各级公检法的信访部门奔走,材料不知递了多少份,只
有检察院口头表示要调查,但是到记者发稿时为止,并没有人通知家属有调查在
进行中,也没有找他们了解情况,不知道我们的稿件是在干扰谁办案?

昨天我们了解到,区里面已经成立了专案组,如果这就是干扰办案的结果,我们
也只好认了,希望真相早日大办于天下。另外,写一个存在的事实,怎么会变成
不相信公安部门了,甚至被扣上更大的帽子,我真是不明白。

他的家属真的很可怜,如果不是工作需要,我和老王都不想再揭别人的伤心事,
他的弟弟一直以他的哥哥为自豪,以他十四五岁辍学打工供养的哥哥为自豪,他
的母亲尚不知道这个消息,他弟弟怕她承受不住。

我和老王都只是普通的记者,写这个稿子仅仅只是尽职而已,有人在新浪上说记
者为了谋私利写失实报道,实在言重了,除了没拿到手的报社稿费以外,不知有
何私利,写这样的稿子是会让自己和家人担惊受怕的,如果不是要工作,谁愿意
惹这样的麻烦?说到此,我以为死者那些同学和朋友,尤其是同屋住的那位先生,
一直希望找到事实真相,无私的帮助死者家人,才真是同尚之举。

至于说到干扰抗非典,我想不清楚这是从何而起的罪名,南都已经发了大量这样
的报道,有人没看到不等于没有。

(XYS200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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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志刚之死与制度之恶

  张英红

  记得去年夏天,一位与我素昧平生的退休老教授谭颂德给我打来电话,说看
到我刚发表的“大作”《弱势阶层与社会稳定》后,对文章的主要观点“十分赞
成”,但却有一点“困惑不解”。他说,按照你的说法,农民身处社会的最底层,
属于弱势阶层,他们的正当权利得不到切实的保障,对此,我无任何异议;依此
逻辑,我们这些教授当属社会的中高阶层或强势集团吧,但为什么我们个人的正
当权利也常常受到侵害而没有作为人的自由和尊严呢。接着他向我倾诉了他的不
平遭遇和烦恼。

  这个“谭颂德困惑”确实戳到了中国社会的最大“痛处”。人们都知道,在
中国大地上,比谭颂德教授更不幸的事常常发生,《南方周末》2002年5月23日
就报道了回乡奔丧的程树良教授被当地派出所以“嫖娼”为由非法限制其人身自
由并致使其“不明不白”死亡的惨剧。在当代中国,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是,不
仅教授们这些高级知识分子的个人权利随时会受到侵害,而且那些“既得利益集
团”、“特权阶层”甚至“统治阶级”中的个人权利也并不比普通百姓有切实的
保障。当年,作为共和国主席的刘少奇都无人身安全可言,更不用说其他人了。

  孙志刚之死,充分展示了旧制度之恶,它再次把“谭颂德困惑”提到了中国
人面前。“谭颂德困惑”实质上就是每个人的自由权利保障问题,这是人类历史
进程中面临的共同难题。对于这一人类难题,西方民主国家在冲破中世纪的黑暗
中得到了破解。1789年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就明确宣告:“不知人权、忽视
人权或轻蔑人权是公众不幸和政府腐败的唯一原因。”从此,建立保障人权、限
制权力的法治社会,就成为人类社会的普遍价值理念和政治文明诉求。

  在萨斯病肆虐的广州,孙志刚却并不是死于这场恐怖的“天灾”,而是死于
同样吞噬生命的可怕“人祸”――收容遣送制度。《南方都市报》2003年4月25
日报道,毕业于武汉科技学院的大学生孙志刚,在深圳一家公司工作,20多天前
应聘来到广州一家服装公司,3月17日晚10点,他像往常一样出门上网,因随身
没带身份证,就被警察带至黄村街派出所,3月18日被派出所送至广州收容遣送
中转站,后又被收容遣送站送往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3月20日救治站宣布孙志
刚不治死亡。4月18日尸检结果表明,事主死前72小时曾遭殴打。孙志刚以其年
轻的生命又一次为违宪的收容遣送制度献上祭品。也是在广州,前不久就刚刚发
生过收容车上掉下5个被收容的农民工,致使2死1伤;同样是广州,一名未带身
份证的湖南籍女青年在广州火车站被巡警送进一家收容性质的精神病医院,遭到
了无耻地轮奸……,这些血淋淋的摧残生命的恶性收容事件,难道唤不醒国人对
血腥的旧制度的摒弃吗?

  正义、善良的人们固然可以义愤填膺地谴责某些执法者的卑鄙、无耻和罪恶。
但当这种卑鄙、无耻和罪恶在“合法” 的制度土壤里不断重复繁殖时,理性的
人们就应该追问制度之恶了。

  改革开放初期的1982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在今日频频酿成人间惨祸的《城
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该办法规定:收容遣送工作主要目的是为了救
济、教育和安置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是一种社会救助和维护城市形象的行为;
1991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收容遣送工作改革问题的意见》,将收容遣送对象扩
大到“三证”(身份证、暂住证、务工证)不全的人员;1992年公安部发布《关
于对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同胞不得实行收容审查和劳动教养的通知》,将收容
遣送对象公开对准农民工和城市外来人员。

  由此何见,收容遣送制度是一种明显违背《宪法》的城市特权制度,它只针
对中国人而不是外国人,只针对大陆人而不是港澳台同胞,只针对农民而不是市
民,只针对城市外来人而不是城市本地人。这样一种世所罕见、唯我独有的中国
特色的歧视性制度安排,充分凸现了将神圣的《宪法》束之高阁的人治倾向。在
市场经济的权力寻租中,收容遣送制度已不折不扣地蜕变为城市执法部门限制外
来人口流动、捞取集体和个人私利、滥施淫威的“合法管道”。众多的事实已经
表明,收容遣送制度与市场经济要求的人口自由流动和统一的大市场相背离,与
转移大量的农村人口、加快城市化进程相背离,与依法治国、建设现代法治国家
相背离,与加入WTO、融入经济全球化相背离,与遵守《世界人权宣言》、履行
国际人权公约相背离,与中华民族建设政治文明相背离。只要有一个人被收容遣
送剥夺了自由,我们每个人就都有可能被剥夺自由;只要有一个人被收容遣送剥
夺了生命,我们每个人就都有可能被剥夺生命。

  作为共和国公民,我们不要以为自己还没有被收容遣送,就对收容遣送制度
予以冷漠和宽容。在建设政治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要使神圣的宪法成为每个中
华儿女抗击强权侵害的“护身符”,我们首先就要做一个正气在握、昂首挺胸的
共和国公民。与人类进步潮流背道而驰的收容遣送制度,严重违背了《宪法》精
神,对每一个华夏儿女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安全构成了现实的威胁,是一种公认的
臭名昭著的“恶制”。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十六大政治报告中有一段鼓舞人心的话
语:“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都要坚决冲破,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要
坚决改变,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坚决革除。”在迈向政治文明的大道上,
对收容遣送制度,决不是改革和完善的问题,而是必须尽快予以坚决废除的问题。

  “一个高尚的灵魂,宁愿自己的祖国贫弱和微不足道但自由,也不愿她强大
富足却遭受奴役。宁可做阿尔卑斯山间一个疆域狭小、对外界毫无影响的卑微的
共和国公民,也不愿做一个雄霸半个亚欧的强大独裁国家的臣民。”这是阿克顿
勋爵100多年前留给后世追求自由的人们的宝贵思想遗产。中国人也是人,我们
并不因为人口众多而生命贬值。每个中国人都有权利和能力享有人类的普遍自由,
都有权利和能力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壮丽河山上过着自由、安全和尊严的生活。

  长期以来国人被一种似是而非的陈词滥调所迷惑: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实
行民主法治。这种生硬套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公式的政治逻辑,看似
“毫无破绽”,实则“谬误百出”。孙志刚不是被打死在经济贫困地区,而是被
打死在经济发达地区。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来看,经济发达并不能自动带来自由
民主和法治。“康乾盛世”时的中国,GDP雄居世界第一,名符其实地堪称全球
头号经济强国,但在那片广袤的土地上,既没有丝毫的自由空气供国人呼吸,也
没有任何民主法治的蛛丝马迹彰显神州。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等沿海地区,经济
快速发展了,GDP数字迅猛增长了,在一片“赞誉”声中,就要“率先基本实现
现代化”了。但在这块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土地上,不要说民主自由选举行政首长,
就是默默奉献青春年华的外来人员和打工族,连最基本的“国民待遇”都没有得
到,却要在公开的种种政策制度歧视中流血流汗,甚至献出自己的宝贵生命。在
这里,人们看不到任何启迪国人政治智慧的自由民主和法治的伟大创举,政治文
明的曙光并没有像经济增长那样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珍妮・科克帕特里克(Jeane Kirkpatric)在一次会议上这样坦率地说:
“我国成功的秘诀并不在于疆土的广大,因为有的国家幅员比我国更为辽阔;我
国成功的秘诀也不在于有充沛的自然资源,因为别国土地下的宝藏比我们更丰富。
我国成功的秘诀在于我们对自由孜孜不倦的追求。”我们希望孙志刚的死,能敲
响在计划经济思维中出台的所有旧制度的丧钟;我们也希望孙志刚的死,能惊醒
欲实现伟大复兴的东方雄狮增进对自由的理解和对生命的尊重。

  2003年4月28日

(XYS2003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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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古奇闻还是恶棍谎言:评孙志刚案初步调查结果

作者:人工生命

  据《北京青年报》5月1日报道,孙志刚被毒打致死案已经有了初步调查结果:
“4月27日与天河区公安分局一起看望孙志刚家属的一位同志称,调查已经有了
结果,孙志刚被打与警察无关,孙志刚可能是在医院被同房的8个人打的,而且
这8个人分布在全国8个省份,都已经不在广州了。”,而且记者拨通涉案黄村派
出所的电话,值班民警也印证了这个说法。

  如果这个结果是真实情况,那可真是中外均为有过的古今奇闻!可惜,大多
数中国人还未弱智到面对这种荒唐结论不发出任何疑问的地步。最起码,以下疑
问必须得到合理解释:

  一、且不论当前的户籍制度和暂住条例是否为恶法,但就目前的暂住及收容
条例,孙志刚有合法住所,有合法工作,有身份证,他也不符合收容条件。请问
黄村派出所根据什么把孙抓到派出所并送到收容站?如果从这一步就是非法的,
那么无论孙是何人打死,派出所也逃脱不了责任。可惜,尽管这么明显的违法办
案证据,广州方面却没有任何消息表明已经拘捕了涉案警察。

  二、这8个同病房的人分布在8个省份,想来他们之间并不熟悉。那么这8个
陌生人怎么会够串通起来打死另一个陌生人?作案动机是什么?而孙志刚刚从收
容所出来,与他们无冤无仇身上也无钱,这8个人靠什么力量达成一致敢于如此
铤而走险?

  三、既然是在医院里,孙和这8个人应该都是病人,无法想像8个患病在床的
人还有力气和精力去杀死另一个不相干的人。

  四、如果是好好的人,孙志刚为什么要从收容所被被送到医院?而且据医疗
记录,孙送进来不久就已经昏迷休克。(医疗记载是一直入睡)

  五、从法医验尸结果可以看出,内脏和皮下组织大面积出血却没有皮外伤,
说明打死孙志刚的手段非常“专业”,非平常人所能为。难道这8个来自不同省
份的同病房人恰好都是职业杀手?还是他们恰好都是杀人天才,心领神会,采取
一致的打法?

  六、我们知道,在医院里不时都有医生和护士在走动。那么这么多人暴打一
个人的动静就没有人听见?孙就没有一点反抗和呼救?

  ………………

  疑问太多了,我只能理解为这是恶棍的谎言,且看当地警方怎么自圆其说!
与其编出这么弱智的结果,还不如说是一架不明飞行物来到地球,是外星人闯入
收容所打死孙志刚的呢,这岂不更可信一些?更无从置疑?

(XYS20030501)
 
关于孙的死,我也不想多说了,但把制度的问题转到警察素质的问题上去,实在是有眼光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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