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号传销大案告破263名主要涉案人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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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南宁4月8日电 (记者 庞革平、谢建伟)记者今天从南宁公安局获悉:4月6日、7日,南宁市公安局成功侦破了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列为广西一号传销大案和2012年全区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一号要案的“1・18”传销专案。

  截至8日上午8时,警方已查获涉案账户400多个,依法冻结涉案资金6690余万元,缴获高级轿车、电脑、传销账本、银行卡、电话卡等大批涉案物品。

  据介绍,南宁警方已抓获该案的高层组织领导者63人,骨干成员228人,以及其他涉案人员。其中263名主要涉案人员被刑事拘留,首要犯罪嫌疑人常某某和传销网络核心人员马某某、李某某等均已落网。

  经初步查明,该案涉及人员数千人,人员涉及新疆、安徽、四川、山东、甘肃等多个省份,涉案资金累计高达数亿元。该传销组织以“纯资本运作”为幌子,通过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发展下线的形式从事传销非法活动,形成超大型传销网络。

  2011年11月,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掌握了一伙外地传销人员在南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情况,随即立案侦查。1月18日,南宁市公安局研判发现该线索与公安部经侦局转来的传销线索相互关联,决定并案侦查,定为“1・18”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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