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锡文:赋予农民有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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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5月5日电(记者董峻 于文静)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意味着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陈锡文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要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提出了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今后我们要在六个方面强化农村发展的制度保障,这就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和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

  陈锡文说,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是最适合国情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允许农民流转土地不是新政策,早在1984年的中央1号文件上就提出了。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中讲到的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那几种形式,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中都已有明确规定。

  “不是家庭选择了农业,而是农业选择了家庭,世界各国概莫能外。”陈锡文说,“只讲土地流转,不讲稳定承包关系和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是不对的。必须考虑怎样才能使农民离开土地后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做不到这一点,就不能迫使农民离开土地。必须立足人多地少的国情来搞现代化。不能搞大资本下乡,兼并农户的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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