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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日一夜再禁娼!
[云淡水暖] 于 2003-05-20 20:35:35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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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国际间流行一个政治段子,说是在七十年代,美国总统访华时,一名美国官员询问周恩来总理:“中国有没有娼妓呢?”,周恩来回答:“有很多,在台湾。”,周总理以他的智慧与诙谐,点明了两个主题,一,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说中国有娼妓不假,在中国的台湾省就有。二,中国大陆在当时可以对世界大声讲,我们不存在那种在中国延续了数千年的,在资本主义社会司空见惯的娼妓现象。总理逝世近30年了,社会的变化是巨大的,在成就背后,也伴随着忧患与丑恶,娼妓现象的复辟,就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严峻现实,愧对共和国的缔造者们啊。
据考证,卖淫业是中国最古老的产业之一,早在春秋时期,以女色为业就已经开始,创始人是大名鼎鼎的“贤相”管仲。管仲在宫中设置官营女市,有女闾(妓女)700人。从此之后,历朝历代的封建统治者把祸水引向民间,各朝代的大都市形成了红灯区,如北宋东京城著名的潘楼一带、相国寺外一带、东雀门外,各种妓院林立;明代京城东城,广陵城内有著名的九条巷,妓女多达五六百人,清代北京城更有著名的八大胡同。
奇怪的是,封建礼教是与娼妓现象格格不入的,说到底还是个经济利益问题,因为妓院向封建王朝纳税,而封建王朝把妓院置于“合法”的市场内予以管理,坐收其利。在封建朝代,官员和士大夫是禁止嫖妓的,例如唐朝规定五品以上官员不许进入妓院,宋朝柳永因为流连青楼而不能得功名。当然,封建社会的腐败本质,无法禁绝其官员,甚至皇帝本人也越制买笑。
到了近现代,娼妓问题已经成为旧中国社会的一大毒瘤,以北京、天津、上海三大都市为例,1949年的统计,北京有224间,妓女数千人以上,据汪伪上海市警察局1942年统计,有妓院三千九百余家,妓女3.9万人,到1947年,“上海以卖笑为生者统计不下10万人,间接赖生者且数倍之。”,天津市共有妓院448家,妓女两千多人,依靠妓院为生的茶房、跟妈等两万多人。
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主席把妓院、烟馆、黑社会是附在中华民族肌肤上的三个大毒瘤,下定决心清除它们,防止新中国变黑。以北京市在1949年11月21日一夜之间封闭全市妓院的浩大行动,拉开了新中国禁绝旧中国留下的社会毒瘤的正义战争的序幕。1949年2月北平和平解放后,中共北平市委书记彭真和组织部长刘仁在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陪同下,亲自巡视前门八大胡同妓院区,了解到妓院中连13岁的妓女都染上了性病。1949年8月9日,北平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们提出了取缔妓院改造妓女的提案;1949年9月19日,《北平市处理妓女办法(草案)》指出:“先集中力量处理明娼,暗娼另行处理之。对妓女采取集中统一集训,分别处理的方针,对妓院老板和领家,采取取缔政策,除命令停业外,对于罪恶昭彰、伤害人命者依法惩处,对其敲诈剥削非法致富的财产,予以没收;对茶房、跟妈、伙计则一律遣散。”。1949年11月21日下午,在中山公园中山堂召开了北京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晚5时30分,全体代表一致通过立即封闭全市一切妓院的决议案。新任市长聂荣臻庄严宣布:封闭妓院,立即执行!晚6时整,行动指挥部分别命令妓院老板和领家集中到各公安分局实施拘留。8时整,27个行动小组的二千四百多名公安纵队官兵和民警,分乘37辆大卡车,直奔各妓院。到次日凌晨5时许,全市224家妓院已全部封闭,集中拘留了424名老板和领家,收容了1286名妓女。经过审查,被暂时拘留的跟妈、茶房等大多都被释放。此后,全国各地纷纷效仿北京的作法,开始了消灭娼妓制度的全面战斗。
到1951年底,全国各地取缔娼妓工作基本结束,被解救的大批妓女,摆脱了旧中国压在妇女身上的屈辱的枷锁,在党和政府的正确改造方针下,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据说当时的北京市长彭真向毛主席汇报,有百分之五十的妓女有性病,并且,当时没有那样多的进口特效药青霉素,毛主席指示“动用外汇去买,也要把她们的性病治好!”。记得中央电视台播送过一部记录这一伟大壮举的记录片,当中当时参加改造妓女的女干部和被改造的原风尘女子,无不激动不已,热泪盈眶,毕竟那是一段刻骨铭心的经历。
现在,娼妓现象在中国的复辟,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在一个故意被引导为“致富光荣”,而不论致富手段的社会氛围下,嫖娼已经成为富豪们不可或缺的基本生活内容,卖淫也已经成为某些青春女子赚取金钱的唯一手段。甚至一些本应该道貌岸然的“学家”们,也已经开始讨论,对卖淫嫖娼这一“洪水猛兽”与其堵、不如疏;与其禁、不如放的“理论基础”了。再看各类卖笑场所,首先,其经营者必须有某种“官方”背景,说穿了,就是政府官员、执法部门的背景,保其不被“白道”查处,还必须有“黑道”背景,打手、黑帮保其不被“黑吃”。在市场经济下,有需求才有存在的价值,所以在这些“高级娱乐”场所消费的,除掉一掷千金的富豪外,就是衣冠楚楚的官员、专家们。记得一参加过党校学习的同学说过,下面来参加学习的县太爷们,白天讨论“三讲”,晚上就出去找小姐,莫大的讽刺。
当卖淫嫖娼这一古老的罪恶,成为人们司空见惯的现象之后,人们在寻找它的根源,最近,看到有专家的高论,说卖淫嫖娼是“私有制商品经济的产物”,既然私有制不可避免,卖淫嫖娼也“不可避免”。马克思说:"卖淫不过是劳动者的普遍卖淫的一个特殊表现,而由于这种卖淫是一种不仅包括被迫卖淫者,而且包括逼人卖淫者的关系,并且后者的下流无耻远为严重,所以,资本家等,也包括到卖淫这一范畴中。"(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71页,人民出版社,),铲除毒瘤,就要铲除毒瘤生存的腐肉。
记得一位参加过电影《红色娘子军》的主题歌演唱的老合唱队员回忆道,60年代大家为电影配唱,当唱到“战士的责任重,妇女的冤仇深”时,个个热泪滚滚,因为大家为中国妇女几千年的苦难而激动,为妇女能够参加建立新中国的解放斗争而自豪。试问,在把部分青年、少年女性重新抛入被压迫和屈辱深渊的丑恶面前,我们有没有一夜再禁娼的气魄、手段和可能?!
卖淫业是否应该合法化?
[云淡水暖] 于 2003-05-20 20:35:35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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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国际间流行一个政治段子,说是在七十年代,美国总统访华时,一名美国官员询问周恩来总理:“中国有没有娼妓呢?”,周恩来回答:“有很多,在台湾。”,周总理以他的智慧与诙谐,点明了两个主题,一,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说中国有娼妓不假,在中国的台湾省就有。二,中国大陆在当时可以对世界大声讲,我们不存在那种在中国延续了数千年的,在资本主义社会司空见惯的娼妓现象。总理逝世近30年了,社会的变化是巨大的,在成就背后,也伴随着忧患与丑恶,娼妓现象的复辟,就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严峻现实,愧对共和国的缔造者们啊。
据考证,卖淫业是中国最古老的产业之一,早在春秋时期,以女色为业就已经开始,创始人是大名鼎鼎的“贤相”管仲。管仲在宫中设置官营女市,有女闾(妓女)700人。从此之后,历朝历代的封建统治者把祸水引向民间,各朝代的大都市形成了红灯区,如北宋东京城著名的潘楼一带、相国寺外一带、东雀门外,各种妓院林立;明代京城东城,广陵城内有著名的九条巷,妓女多达五六百人,清代北京城更有著名的八大胡同。
奇怪的是,封建礼教是与娼妓现象格格不入的,说到底还是个经济利益问题,因为妓院向封建王朝纳税,而封建王朝把妓院置于“合法”的市场内予以管理,坐收其利。在封建朝代,官员和士大夫是禁止嫖妓的,例如唐朝规定五品以上官员不许进入妓院,宋朝柳永因为流连青楼而不能得功名。当然,封建社会的腐败本质,无法禁绝其官员,甚至皇帝本人也越制买笑。
到了近现代,娼妓问题已经成为旧中国社会的一大毒瘤,以北京、天津、上海三大都市为例,1949年的统计,北京有224间,妓女数千人以上,据汪伪上海市警察局1942年统计,有妓院三千九百余家,妓女3.9万人,到1947年,“上海以卖笑为生者统计不下10万人,间接赖生者且数倍之。”,天津市共有妓院448家,妓女两千多人,依靠妓院为生的茶房、跟妈等两万多人。
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主席把妓院、烟馆、黑社会是附在中华民族肌肤上的三个大毒瘤,下定决心清除它们,防止新中国变黑。以北京市在1949年11月21日一夜之间封闭全市妓院的浩大行动,拉开了新中国禁绝旧中国留下的社会毒瘤的正义战争的序幕。1949年2月北平和平解放后,中共北平市委书记彭真和组织部长刘仁在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陪同下,亲自巡视前门八大胡同妓院区,了解到妓院中连13岁的妓女都染上了性病。1949年8月9日,北平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们提出了取缔妓院改造妓女的提案;1949年9月19日,《北平市处理妓女办法(草案)》指出:“先集中力量处理明娼,暗娼另行处理之。对妓女采取集中统一集训,分别处理的方针,对妓院老板和领家,采取取缔政策,除命令停业外,对于罪恶昭彰、伤害人命者依法惩处,对其敲诈剥削非法致富的财产,予以没收;对茶房、跟妈、伙计则一律遣散。”。1949年11月21日下午,在中山公园中山堂召开了北京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晚5时30分,全体代表一致通过立即封闭全市一切妓院的决议案。新任市长聂荣臻庄严宣布:封闭妓院,立即执行!晚6时整,行动指挥部分别命令妓院老板和领家集中到各公安分局实施拘留。8时整,27个行动小组的二千四百多名公安纵队官兵和民警,分乘37辆大卡车,直奔各妓院。到次日凌晨5时许,全市224家妓院已全部封闭,集中拘留了424名老板和领家,收容了1286名妓女。经过审查,被暂时拘留的跟妈、茶房等大多都被释放。此后,全国各地纷纷效仿北京的作法,开始了消灭娼妓制度的全面战斗。
到1951年底,全国各地取缔娼妓工作基本结束,被解救的大批妓女,摆脱了旧中国压在妇女身上的屈辱的枷锁,在党和政府的正确改造方针下,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据说当时的北京市长彭真向毛主席汇报,有百分之五十的妓女有性病,并且,当时没有那样多的进口特效药青霉素,毛主席指示“动用外汇去买,也要把她们的性病治好!”。记得中央电视台播送过一部记录这一伟大壮举的记录片,当中当时参加改造妓女的女干部和被改造的原风尘女子,无不激动不已,热泪盈眶,毕竟那是一段刻骨铭心的经历。
现在,娼妓现象在中国的复辟,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在一个故意被引导为“致富光荣”,而不论致富手段的社会氛围下,嫖娼已经成为富豪们不可或缺的基本生活内容,卖淫也已经成为某些青春女子赚取金钱的唯一手段。甚至一些本应该道貌岸然的“学家”们,也已经开始讨论,对卖淫嫖娼这一“洪水猛兽”与其堵、不如疏;与其禁、不如放的“理论基础”了。再看各类卖笑场所,首先,其经营者必须有某种“官方”背景,说穿了,就是政府官员、执法部门的背景,保其不被“白道”查处,还必须有“黑道”背景,打手、黑帮保其不被“黑吃”。在市场经济下,有需求才有存在的价值,所以在这些“高级娱乐”场所消费的,除掉一掷千金的富豪外,就是衣冠楚楚的官员、专家们。记得一参加过党校学习的同学说过,下面来参加学习的县太爷们,白天讨论“三讲”,晚上就出去找小姐,莫大的讽刺。
当卖淫嫖娼这一古老的罪恶,成为人们司空见惯的现象之后,人们在寻找它的根源,最近,看到有专家的高论,说卖淫嫖娼是“私有制商品经济的产物”,既然私有制不可避免,卖淫嫖娼也“不可避免”。马克思说:"卖淫不过是劳动者的普遍卖淫的一个特殊表现,而由于这种卖淫是一种不仅包括被迫卖淫者,而且包括逼人卖淫者的关系,并且后者的下流无耻远为严重,所以,资本家等,也包括到卖淫这一范畴中。"(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71页,人民出版社,),铲除毒瘤,就要铲除毒瘤生存的腐肉。
记得一位参加过电影《红色娘子军》的主题歌演唱的老合唱队员回忆道,60年代大家为电影配唱,当唱到“战士的责任重,妇女的冤仇深”时,个个热泪滚滚,因为大家为中国妇女几千年的苦难而激动,为妇女能够参加建立新中国的解放斗争而自豪。试问,在把部分青年、少年女性重新抛入被压迫和屈辱深渊的丑恶面前,我们有没有一夜再禁娼的气魄、手段和可能?!
卖淫业是否应该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