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要求十二五期间各县至少建1家村镇银行|福建|村镇银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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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福州5月23日电(记者 康淼) 根据福建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十一条措施的通知》,福建省将大力推动村镇银行组建工作,“十二五”期间各县(市)至少组建1家村镇银行。

  福建省目前共有45个县和14个县级市。通知指出,将推动有条件的农商行设立异地支行和发起组建村镇银行,“十二五”期间各县(市)至少组建1家村镇银行,支持开业1年以上的村镇银行向小微企业数量多、金融服务不充分的乡镇和行政村增设分设机构。

  福建省还将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再设立1-2家小额贷款公司。推动金融机构向金融服务薄弱的县域、乡镇和中小企业集中地区延伸。

  福建银监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福建省共有村镇银行9家,其中已开业7家。截至第一季度末,福建辖区村镇银行涉农贷款余额为14.45亿元,比年初增加2.25亿元,增幅为18.44%,高出各类贷款增幅9.61个百分点。涉农贷款占各类贷款的84.55%,比年初增加6.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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