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数学] 2002-11-27, 10:37:42
本文提出一个新的观点,就是研究毛泽东在1929年提出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的一条,
“不打人骂人”。因为我不能够说“不打人骂人”是一条法律,虽然它是人民军队的一
条纪律。因此,说“不打人骂人”是一个道德标准恐怕是没错的。
本文的观点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将“不打人骂人”列为道德条款,并加以实施的,
是毛泽东的首创。也就是人类历史上在1929年首次有了打人骂人不道德这样一种观念。
为什么我说是毛泽东首创?因为在中国的古代历史中并没有看到有任何的条款将不打人
骂人列为道德标准。实际上任何中国古代文人都没有提出过这个标准。许多封建家庭都
是有家法的,所谓家法就是一个打人的刑具。象丈夫打老婆,父亲打儿子,县官打百
姓,这都成了天经地义的。象古代的许多小说,都有正面人物打人的描写,如鲁达三拳
打死镇关西等。
而西方国家虽然人权人权地唱得响亮,但是至今也没有将“不打人骂人”明确列为道德
条款。象美军对所谓的基地组织犯人,采取的各种手段也都可以视为打人。而美国的故
事片中的英雄形象,正面人物,也经常是要打人的。比如我就经常看到美国电影中描写
一个警察想要从犯人嘴里掏料,就抓住犯人的领口猛力往墙上撞,这都属于英雄行为。
在文化大革命的后期,毛泽东明确要求全国大唱两首歌曲,一首就是三大纪律八项注
意,因此,不打人骂人作为道德标准,历史上首次在大规模的人口中进行最广泛的宣
传。
而自从改革开放以后,国外的一些故事片一流进国内,我一开始都是对影片中的正面人
物相当地不理解的,比如两个人争一个恋人,一个人猛力给自己的情敌一拳,比如香港
和美国的电影中的警察对犯人的所为,都是公开地在影片上宣传的。而在毛泽东时代的
所有故事片中,如果有打人的人,那一定是反角,是国民党反动派日本鬼子汉奸走狗所
为。
实际上国外至今流行的道德标准就是美国的标准,是认为打好人不应该,打坏人应该
的,所有的宣传媒体都是这么宣传的。而毛泽东提出的不打人骂人的道德标准,是针对
任何人,包括对反革命,也要“优待俘虏”,也要“严禁逼供信”的。
就所有的文革结束后的那些右派写的文学作品中,确实没有那样的事情,就是管理干部
抬手就给右派一巴掌这样的事情。包括张贤亮,丛维熙,林希等人的作品都是这样。丛
维熙写的小说中描述得最厉害的事情,也就是在文革中,有一个犯人被两手反扣高高举
起,丛维熙将此称作“吊鸡爪”,而到了文革后期这样的事情也就少见。
文革中的造反派确实有打人的现象,但是我亲眼见到的少,道听途说的多。而即使在文
革中,解放军的声誉一向是好的,我从来就没有听说过有戴领章帽徽的解放军殴打某个
人的事情。实际上在武斗最厉害的省市,比如我呆的南昌市,后来实行军管时,解放军
是赤手空拳,不带武器,也确实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我见过解放军维持秩序,也
都是赤手空拳,或者手拿毛主席语录。
而整个毛泽东时代警察都是少带枪,警棍这种东西也是没有的,因为警棍这种东西就意
味着打人,而打人在当时就被看作是日本鬼子汉奸所为。
而我当兵的几年,可以证实解放军中没有打人的现象,尤其是上级军官或者老兵打新兵
的现象是没有的。而资本主义国家,包括美国,在故事片中都能够看到当兵的被打被体
罚的。当然,最近的电视剧“导弹旅长”中也出现了“好人打坏人”的事情,这在毛泽
东的所有故事片宣传中都是没有的。
我以为,如果一个社会存在着打人骂人为合法的现象,则即使是经济发展,生活好的,
我也会认为是黑暗的。当年许多国民党兵,在国民党那边的生活水平比解放军这边是高
的,但是过来之后成为解放军战士,虽然生活待遇低了,但是不打人骂人这一条就让他
觉得精神得到了解放,他就认为解放军是自己的队伍,就能够做到作战勇敢。
我自己想象,如果有两个社会,一个社会如果我可以穿名牌的服装,可以买汽车,可以
吃得很好,但是我要经常地挨打受骂,而另一个社会我的生活水平没有那么高,但是我
不必挨打受骂,我会选择另一个社会生活,我会认为那个富裕的社会实际上是黑暗的,
人压迫人的社会,生活再好也没有用。
一个军队里的士兵,如果不挨打受骂,他就会有一种“我们的军队是正义的军队”的强
烈感觉和正义信心。我在当兵的时候我们的部队打了西沙海战,当时我们的心态就是我
们应当胜,当时我们根本就没有考虑到什么武器的问题,南越的军队是美国产的护卫
舰,比我们的军舰大四倍,可是我们从来就没有想到过会输,觉得输是不可思议的事
情。这种心气是解放军战斗力强大的基础。
而我这两天买了台湾产的“流星花园”的电视剧来看,因为这些时期F4叫得太响了,我
就想了解一下。可是发现这个电视剧中描写的也是一个人压迫人的社会,虽然个个比大
陆的许多穷人都富得多,但是不会开心。而且其中的正面形象,那个叫菜杉的女孩,也
在向全社会宣传“打人骂人”有理,即这构成了台湾社会人压迫人的道德准则,并向大
陆进行灌输。这部电视剧就在宣传好人打坏人骂坏人是应当的。因此,台湾社会的打人
骂人的国民党习气是没有改变的。比如那个菜杉为了反抗F4的统治,就在大楼上高叫王
八蛋,猪头四,不得好死,就要冲到F4前面给他们一巴掌。这实际上就是在向全社会宣
传和鼓励好女孩们在对付“坏蛋”的时候应当打应当骂。
而F4居然成了全社会的偶像就更不可思议。仗着自己的家庭富裕,就可以买凶打人整
人,将整个学校搞成人间地狱,教师也不敢管,实际上美国社会也正是这样。整个社会
虽然富裕,却是一个人压迫人的社会。
最后也是顺便抢先回答右派们可能的责难或者批语,省得一点一点地跟贴。右派的可能
的责难一定是不会针对我的基本观点,即“毛泽东首创打人骂人属于道德标准”的,如
果是针对我的这个基本观点,一定是要指明历史上还有谁谁谁首次提出了不打人骂人的
观点,且早于1929年的。右派们一定会寻找一些证据说文革时期有打人的现象啦,某处
有某个解放军打人啦,或者某处有某个警察打人啦,或者毛泽东自己就打人骂人啦,或
者你就在骂人啦,等等。
但是如果右派们是这样反驳或者责难的,则已经犯了转移话题的错误。因为,首次提出
某个道德标准,和社会上是否存在着违反道德的现象,是两个课题。右派们经常干的就
是转移话题。经常是,我的贴子是这个话题,而右派们的跟贴则是另一个话题。
本文提出一个新的观点,就是研究毛泽东在1929年提出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的一条,
“不打人骂人”。因为我不能够说“不打人骂人”是一条法律,虽然它是人民军队的一
条纪律。因此,说“不打人骂人”是一个道德标准恐怕是没错的。
本文的观点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将“不打人骂人”列为道德条款,并加以实施的,
是毛泽东的首创。也就是人类历史上在1929年首次有了打人骂人不道德这样一种观念。
为什么我说是毛泽东首创?因为在中国的古代历史中并没有看到有任何的条款将不打人
骂人列为道德标准。实际上任何中国古代文人都没有提出过这个标准。许多封建家庭都
是有家法的,所谓家法就是一个打人的刑具。象丈夫打老婆,父亲打儿子,县官打百
姓,这都成了天经地义的。象古代的许多小说,都有正面人物打人的描写,如鲁达三拳
打死镇关西等。
而西方国家虽然人权人权地唱得响亮,但是至今也没有将“不打人骂人”明确列为道德
条款。象美军对所谓的基地组织犯人,采取的各种手段也都可以视为打人。而美国的故
事片中的英雄形象,正面人物,也经常是要打人的。比如我就经常看到美国电影中描写
一个警察想要从犯人嘴里掏料,就抓住犯人的领口猛力往墙上撞,这都属于英雄行为。
在文化大革命的后期,毛泽东明确要求全国大唱两首歌曲,一首就是三大纪律八项注
意,因此,不打人骂人作为道德标准,历史上首次在大规模的人口中进行最广泛的宣
传。
而自从改革开放以后,国外的一些故事片一流进国内,我一开始都是对影片中的正面人
物相当地不理解的,比如两个人争一个恋人,一个人猛力给自己的情敌一拳,比如香港
和美国的电影中的警察对犯人的所为,都是公开地在影片上宣传的。而在毛泽东时代的
所有故事片中,如果有打人的人,那一定是反角,是国民党反动派日本鬼子汉奸走狗所
为。
实际上国外至今流行的道德标准就是美国的标准,是认为打好人不应该,打坏人应该
的,所有的宣传媒体都是这么宣传的。而毛泽东提出的不打人骂人的道德标准,是针对
任何人,包括对反革命,也要“优待俘虏”,也要“严禁逼供信”的。
就所有的文革结束后的那些右派写的文学作品中,确实没有那样的事情,就是管理干部
抬手就给右派一巴掌这样的事情。包括张贤亮,丛维熙,林希等人的作品都是这样。丛
维熙写的小说中描述得最厉害的事情,也就是在文革中,有一个犯人被两手反扣高高举
起,丛维熙将此称作“吊鸡爪”,而到了文革后期这样的事情也就少见。
文革中的造反派确实有打人的现象,但是我亲眼见到的少,道听途说的多。而即使在文
革中,解放军的声誉一向是好的,我从来就没有听说过有戴领章帽徽的解放军殴打某个
人的事情。实际上在武斗最厉害的省市,比如我呆的南昌市,后来实行军管时,解放军
是赤手空拳,不带武器,也确实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我见过解放军维持秩序,也
都是赤手空拳,或者手拿毛主席语录。
而整个毛泽东时代警察都是少带枪,警棍这种东西也是没有的,因为警棍这种东西就意
味着打人,而打人在当时就被看作是日本鬼子汉奸所为。
而我当兵的几年,可以证实解放军中没有打人的现象,尤其是上级军官或者老兵打新兵
的现象是没有的。而资本主义国家,包括美国,在故事片中都能够看到当兵的被打被体
罚的。当然,最近的电视剧“导弹旅长”中也出现了“好人打坏人”的事情,这在毛泽
东的所有故事片宣传中都是没有的。
我以为,如果一个社会存在着打人骂人为合法的现象,则即使是经济发展,生活好的,
我也会认为是黑暗的。当年许多国民党兵,在国民党那边的生活水平比解放军这边是高
的,但是过来之后成为解放军战士,虽然生活待遇低了,但是不打人骂人这一条就让他
觉得精神得到了解放,他就认为解放军是自己的队伍,就能够做到作战勇敢。
我自己想象,如果有两个社会,一个社会如果我可以穿名牌的服装,可以买汽车,可以
吃得很好,但是我要经常地挨打受骂,而另一个社会我的生活水平没有那么高,但是我
不必挨打受骂,我会选择另一个社会生活,我会认为那个富裕的社会实际上是黑暗的,
人压迫人的社会,生活再好也没有用。
一个军队里的士兵,如果不挨打受骂,他就会有一种“我们的军队是正义的军队”的强
烈感觉和正义信心。我在当兵的时候我们的部队打了西沙海战,当时我们的心态就是我
们应当胜,当时我们根本就没有考虑到什么武器的问题,南越的军队是美国产的护卫
舰,比我们的军舰大四倍,可是我们从来就没有想到过会输,觉得输是不可思议的事
情。这种心气是解放军战斗力强大的基础。
而我这两天买了台湾产的“流星花园”的电视剧来看,因为这些时期F4叫得太响了,我
就想了解一下。可是发现这个电视剧中描写的也是一个人压迫人的社会,虽然个个比大
陆的许多穷人都富得多,但是不会开心。而且其中的正面形象,那个叫菜杉的女孩,也
在向全社会宣传“打人骂人”有理,即这构成了台湾社会人压迫人的道德准则,并向大
陆进行灌输。这部电视剧就在宣传好人打坏人骂坏人是应当的。因此,台湾社会的打人
骂人的国民党习气是没有改变的。比如那个菜杉为了反抗F4的统治,就在大楼上高叫王
八蛋,猪头四,不得好死,就要冲到F4前面给他们一巴掌。这实际上就是在向全社会宣
传和鼓励好女孩们在对付“坏蛋”的时候应当打应当骂。
而F4居然成了全社会的偶像就更不可思议。仗着自己的家庭富裕,就可以买凶打人整
人,将整个学校搞成人间地狱,教师也不敢管,实际上美国社会也正是这样。整个社会
虽然富裕,却是一个人压迫人的社会。
最后也是顺便抢先回答右派们可能的责难或者批语,省得一点一点地跟贴。右派的可能
的责难一定是不会针对我的基本观点,即“毛泽东首创打人骂人属于道德标准”的,如
果是针对我的这个基本观点,一定是要指明历史上还有谁谁谁首次提出了不打人骂人的
观点,且早于1929年的。右派们一定会寻找一些证据说文革时期有打人的现象啦,某处
有某个解放军打人啦,或者某处有某个警察打人啦,或者毛泽东自己就打人骂人啦,或
者你就在骂人啦,等等。
但是如果右派们是这样反驳或者责难的,则已经犯了转移话题的错误。因为,首次提出
某个道德标准,和社会上是否存在着违反道德的现象,是两个课题。右派们经常干的就
是转移话题。经常是,我的贴子是这个话题,而右派们的跟贴则是另一个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