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涉台海事海商专门审判庭在厦门成立|台湾事务|台海事务|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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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网厦门5月31日电 记者吴亚东 通讯员朱忠宝 今天上午,厦门海事法院在该市海沧港区举行涉台案件审判庭揭牌仪式,标志全国首个涉台海事海商专门审判庭正式成立。厦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詹沧洲提出要积极稳妥地吸纳合格的台籍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调解员和廉政监督员,充分调动和发挥台籍人士参与涉台海事审判工作的积极性。

  据厦门海事法院院长黄勇民介绍,海事法院是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的审理海事海商案件的专门法院。近年来,随着两岸经贸、人员往来的日益频繁,涉台海事海商纠纷逐渐增多。

  黄勇民告诉记者,国务院于2011年12月21日批准实施《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明确支持厦门加快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并提出通过完善新型高效的社会管理体系,优化保护和服务台胞正当权益的法制政策环境,厦门以及海沧在对台交流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彰显。

  据了解,涉台案件审判庭属于厦门海事法院内设机构,主要职责为审理一审涉台海事海商案件并负责处理涉台相关事务。主要收案范围包括“涉台海事侵权纠纷案件”和“涉台海商合同纠纷案件”两大类共3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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