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案网上播肢解录像 加国公安部长要整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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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案网上播肢解录像 加国公安部长要整互联网
2012-06-11 07:59 来源: 明报
林俊案网上播肢解录像 加国公安部长要整互联网



(明报)加拿大公安部长涂斯维(Vic Toews,图)说,网站和互联网论坛近日转载网上一些图片和录像,据信与满地可骇人肢解案有关联,他感到不安。

他周日向CTV电视台《质询时间》(Question Period)节目主持人奥利弗(Craig Oliver)说:「这种做法惹人反感,我不认为有需要,那又不是宣扬言论自由。」

节目主持人问涂斯维,互联网播放犯罪录像,警方可否检控,他回答说,政府设法修订互联网题材规范法规。

他说:「在今天的法律下,检控不容易。在过去6年间,警方当然提过更新互联网传送内容相关法规。众所周知,我们提出法案,设法平衡公众利益和个人利益,法案已进入二读前委员会审议阶段。」

监管互联网法案惹争议

涂斯维口中的法案,就是C-30号法案,那是监管合法传送电脑资讯的法规。本年稍早时,联邦保守党政府在众议院提出互联网监管法案,引起争议。

涂斯维告诉奥弗,警方可引用刑事法某些条文,控告在个人网站发放淫猥材料的人,但控罪很难确立。「法律不能配合现代科技,我认为控罪很难确立。」

互联网上近日流传一段视频,据说是满地可肢解案凶嫌马格诺塔(Luka Rocco Magnotta)杀害满地可学生林俊的录像。录像传出後,人们再次辩论加拿大的反猥亵法律。

爱蒙顿网站BestGore.com播放这段可怖视频,警方事後辨认出凶嫌马格诺塔,已耽搁了一些时间。

上周新闻报道,BestGore.com网站东主马雷克(Mark Marek)播放淫猥内容,可能受起诉。

马雷克说,他初时以为录像是一场恶作剧,已在5月31日删掉它。他又说,警方没有找他。

马雷斯更公开自辩,指他的网站是实况新闻网站,在网上播放录像,民众收看後,可以帮助警方破案,在警方认出杀手前辨认疑犯。

网传林俊遇害影像 公安部长∶难定罪



公安部长陶斯谈网路上传的类似於「林俊遇害过程的图像」法律层面问题。(CTV)

(世界日报)加拿大公安部长陶斯(Vic Toews)说,最近网际网路上出现不少满地可分尸杀人案的影像,他对此感到不安。

陶斯10日在接受CTV电视节目采访时说∶「我觉得此事较可恶,我认为它没有必要,它根本不是在宣扬言论自由的精神。」

当被问及是否认为警方有可能将上传这些影像的人定罪时,他说政府已经努力在修正和更新规管网路内容的法律,「依照现行法律,警方很难将某人提出控罪。当然了,执法单位过去六年以来一直与我谈及规管网路内容法律更新的事情。」

陶斯谈及联邦政府规管网路的C-30法案时说∶「你们已经知道,我们已经推出法案,努力在维护公众利益与保护个人隐私权之间找到平衡,现在这个议案实际上已经提交给特别委员会,随後将进入二读。」

联邦政府今年初在众院提交具有争议的、旨在规管网路内容的新法案。陶斯指出,刑法中有些条款准许警方依照其掌握在手的网路内容,对某些人提出控罪,但要将这些人定罪有很大的难度。

变态杀人魔马格诺塔(Luka Rocco Magnotta)前不久将残杀并肢解华裔受害人林俊的影像,上传至网路上,此事引发人们对加拿大规管网路上传令人恶心内容的法律的争议。

专门上载令人毛骨悚然的画面的总部设在爱民顿的BestGore.com网站,就在警方锁定嫌犯是马格诺塔之前,上传一些此分尸杀人案的图像。

有报导上周说,BestGore.com网站东主马瑞克(Mark Marek)可能面临发布令人恶心内容等罪行的指控。马瑞克对加通社说,他起先认为这些画面属低俗的恶作剧。他5月31日把这些图像从其网站上删除,他上周还对记者说,警方尚未联络他。

他公开为自己网站辩护。他说,这是个类似於「真人秀」的真实新闻网站(reality news site),把这些影像上传在网路上,网友就能在警方之前先发现嫌犯。

背景新闻:加拿大保守党修法监管互联网留后门

加拿大联邦拟扩大警方和情报机构权限,令他们更易获取互联网用户的信息,法案引起强烈反响,保守党周三退让一步,考虑修订法案。

联邦政府2012年2月引入C-30法案,将允许执法机构,不必获得法庭授权,即可得到互联网用户信息,包括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

网民造反:公布公安部长离婚记录

社交媒体和评论页面周三被批评信息覆盖。更有甚者,有匿名Twitter用户发布公安部长涂斯维(Vic Toews)的离婚记录。

名为@vikileaks帐号在网站上说:「涂斯维要了解你,让我们先了解他。」帐号随後披露大量信息,有关涂斯维家庭生活,以及他对家庭价值观的公开评论。



帐号迅即得到超过3000人关注,更引出数百条评论、拼图和笑话。涂斯维对网上信息发表批评,他说:「参与或回应这种讨论没有意义。」

保守党宣称,C-30法案能保护儿童免受网络罪犯侵犯,但隐私倡权团体和反对党都认为,法令范围过於广泛。政府周三暗示,他们感受到法案引起的争议,对修订持开放态度。

一些反对党国会议员对法案持反对意见,但对涂斯维个人资料被公开的作法,表示不赞同。

背景新闻:遏儿童淫照为名 加国迫互联网留后门 查网友资料



加拿大保守党政府提交的新法案将准许执法人员无需法院许可,即可调阅网络用户的资讯。图为联邦公安部长陶斯(左)和联邦司法部长倪可森在渥太华举行记者会,对法案进行说明。

执法人员查网友个人资料新法案开大门

(世界日报)加拿大联邦司法部长倪可森说,政府的「调查及防止电子犯罪通讯法案」(Investigating and Preventing Criminal Electronic)在获得网路使用者的资讯上赋予警察和情报人员更大的权力,此做法就是为了让相关法规与21世纪的现实吻合。

联邦新民主党警告说,这个法案有可能把加拿大变成一个人人受监视的社会,此说法遭倪可森驳斥。

倪可森说,法案将为警方和安全执法人员所需的工具,用於打击隐藏在网路世界中作恶的专家型罪犯。政府14日提交的法案旨在赋予警方新执法手段和保护个人隐私之间达到平衡。

这个新法案也要求电讯服务提供商配备必要的设施,以便配合执法单位在网路上截获和调阅讯息和对话内容。

新民主党批评说,新法案为警察窥探和猎取民众的个资打开了大门。

新民主党国会议员安格斯(Charlie Angus)说∶「我们反对这个议案,我们会一路抗争下去。加拿大人不是罪犯。」

倪可森在渥太华警察局的记者会上解释说,议案中含有保护加拿大个人隐私的规定。

政府提交的这个议案将准许执法单位从网络服务供应商获取网路用户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电邮地址等资讯,而执法单位在这麽做时不需要事先获得法院的许可。

在联邦隐私专员斯托达特(Jennifer Stoddard)和省区同行看来,政府以前提交过类似的法案,这个法案疑似过去法案的翻版。

当联邦自由党14日质问新版本的法案时,联邦公安部长陶斯对这名国会议员说,他可以自己做出抉择∶要麽与政府坚持同一立场,要麽与网路娈童犯站在一起。

反对党国会议员谴责陶斯的态度,他说,陶斯的讲话是对关心公民自由权利者的一种侮辱。

迫通讯商装间谍设备 法案被轰 遏网上儿童淫照



公安部长涂斯维(左)周二与司法部长倪可森,在渥太华参加新闻发布会,宣布反网上罪行法案,保护儿童。(加新社)

(明报)加拿大联邦政府提出法案,赋予警察和保安人员新工具,打击网上罪犯。执法和情报人员不用申请许可证,即可索取民众的电子通讯信息、电讯供应商的客户数据。公安部长涂斯维(Vic Toews)说,新法可取缔网上儿童色情物品,有必要推行。

但反对党论者和倡权机构反对新法案,誓言抗争到底。

涂斯维周二在众议院提出「保护儿童免受互联网侵犯法案」。他说:「我相信,不采纳这项法令,就等於纵容儿童色情罪犯和有组织罪行,这里的重点是保护儿童。」

保守党和自由党政府过去都有提出类似法案,新法案包括一些以前提出过的内容,比如要求电讯、互联网供应商,将客户数据交给警方、全国保安机构和联邦竞争局,执法人员不需申请许可证。

法案强迫互联网供应商和其他技术制作商保留「后门」,让警方索取通讯信息。

新法案与以前法案不同的是,新法要求电讯供应商,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披露6种客户识别信息,而非11种。6种信息包括: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IP地址、当地服务供应商的鉴别信息。它也要求内部审计没授权的信息索取个案,向政府部长和监督机构提交审计报告。

公安部在新闻稿中说,法案限制有权索取数据的警员、保安人员人数,对记录、报告和审计信息索取申请有新的要求,可加强保安、保护隐私。

司法部长倪可森(Rob Nicholson)说,法案「在行使调查权力,保护公众,与保护隐私之间,取得平衡」。他不认同新民主党的说法,不认法案扰民,监视民众一举一动,新法只是与时并进,赶上21世纪。

新民主党数码事务评议员安格斯(Charlie Angus)说,他的政党「反对这项法案,它会抗争到底」。法案最令人不安的是,它强迫手机服务商、电子通讯服务商安装间谍设备,让警方和保安部门随时追踪民众。政府也没有提出任何证据,证明它有必要加强执法机构的权力。

温哥华倡权组织开放媒体(Open Media)说,法案「打开不必要侵犯守法公民隐私的大门」,不代表民众的意愿。开放媒体发起请愿行动,反对上述法案,已有8万人签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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