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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拉皮条案令人震惊 警吁留意子女网交活动
a 2012-06-13 07:36 来源: 明报
(渥太华12日加新社电)渥太华少女拉皮条案,警方仍在追捕1名17岁少女。据说第三名嫌疑少女也有透过互联网引诱少女,强迫她们卖淫。警方调查员周二忠告家长监督子女的网上社交活动,留意他们在社交媒体结交什麽人。
警缉在逃17岁少女
涉案两名15岁少女目前在押,她们被控在社交网站上引诱女孩,迫使她们与成年男人性交,其中1名受害人年仅13岁。
案中1名被告周二出庭,另1人定於周三上庭,第3名疑犯在逃。
警长麦格特里克(John McGetrick)周二说:「这很可怕,我们的警员天天查案,处理令人不安的案件,这宗案件实在令人震惊。」
警方说,在3个不同场合中,3名被告透过社交媒体,联系3名13岁到17岁的受害人。
双方在1个住宅会面後,她们就把女孩带到其他地方卖淫。
麦格特里克说,受害人和被告在网上相遇,双方可能认识,但不熟稔。
他告诉身为父母者,应密切留意子女在脸书(Facebook)、推特(Twitter)和其他社交媒体网站的活动。
他说:「留意你的孩子在网上与谁人交谈,如果他们要和你不熟悉的人见面,问他们:『你们如何相识?是否在网上结识?他们说什麽?』
「如果我是家长,我要进入我孩子的帐户,我要看他们的谈话内容。如果他们不喜欢这样,那没办法。」
麦格特里克又说,警方呼吁其他受害人挺身而出,指证被告。「任何人有类似经历,请打电话给我们,我们会处理她们的个案。」
案中两名被告面对多项控罪,包括贩卖人口、抢劫、拉皮条、强行禁锢、性侵犯、袭击、威胁与掳拐,其中1人加控使用有害物质。
警方没有透露被告和受害人的身分,她们均受《青少年刑事法》(Youth Criminal Justice Act)保护。
公安部长涂斯维(Vic Toews)指出,两名被告年仅15岁,检察官要决定,是否申请移交案件,到成年人法庭审讯。
a 2012-06-13 07:36 来源: 明报
(渥太华12日加新社电)渥太华少女拉皮条案,警方仍在追捕1名17岁少女。据说第三名嫌疑少女也有透过互联网引诱少女,强迫她们卖淫。警方调查员周二忠告家长监督子女的网上社交活动,留意他们在社交媒体结交什麽人。
警缉在逃17岁少女
涉案两名15岁少女目前在押,她们被控在社交网站上引诱女孩,迫使她们与成年男人性交,其中1名受害人年仅13岁。
案中1名被告周二出庭,另1人定於周三上庭,第3名疑犯在逃。
警长麦格特里克(John McGetrick)周二说:「这很可怕,我们的警员天天查案,处理令人不安的案件,这宗案件实在令人震惊。」
警方说,在3个不同场合中,3名被告透过社交媒体,联系3名13岁到17岁的受害人。
双方在1个住宅会面後,她们就把女孩带到其他地方卖淫。
麦格特里克说,受害人和被告在网上相遇,双方可能认识,但不熟稔。
他告诉身为父母者,应密切留意子女在脸书(Facebook)、推特(Twitter)和其他社交媒体网站的活动。
他说:「留意你的孩子在网上与谁人交谈,如果他们要和你不熟悉的人见面,问他们:『你们如何相识?是否在网上结识?他们说什麽?』
「如果我是家长,我要进入我孩子的帐户,我要看他们的谈话内容。如果他们不喜欢这样,那没办法。」
麦格特里克又说,警方呼吁其他受害人挺身而出,指证被告。「任何人有类似经历,请打电话给我们,我们会处理她们的个案。」
案中两名被告面对多项控罪,包括贩卖人口、抢劫、拉皮条、强行禁锢、性侵犯、袭击、威胁与掳拐,其中1人加控使用有害物质。
警方没有透露被告和受害人的身分,她们均受《青少年刑事法》(Youth Criminal Justice Act)保护。
公安部长涂斯维(Vic Toews)指出,两名被告年仅15岁,检察官要决定,是否申请移交案件,到成年人法庭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