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作为公共信息的“资源库”、网民情绪的“减压阀”,让公众感受自由交流表达的乐趣、带来信息共享的丰富体验的同时,竟然也成为一些人“网络制毒贩毒吸毒”的场所。怀有不可告人目的、肆意编造谣言,就是网络“制毒”;不负责任地转播转载,传播谣言就是网络“贩毒”;天真的、善良的网民受到谣言的蒙蔽后,在不知不觉中成为被利用的“吸毒者”。而这些“吸毒者”一旦“毒瘾缠身”,很可能不自觉地参与“制毒贩毒”,从受害者转变为帮凶。如此发展下去,则“网无宁日”,后果不堪设想。
近些年来,互联网迅速发展、普及,在造福社会的同时,网络也因其发言门槛低、传播效率高的特质,成了谣言产生和传播的“重灾区”。尤其是一些不负责任、别有用心的谣言在网上泛滥,给现实社会造成了不小的负面冲击。打击网络谣言,净化舆论环境,已经成为一种坚定的社会共识。
一个社会,如果听凭谣言传播,人心将被扰乱,秩序将被破坏,社会将由此失去和谐与稳定。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允许谣言满天飞,都不会给谣言传播提供任何阵地。
网络谣言涉及面广,具有无意识传播和非理性传播的特点。对于网络谣言要多管齐下。首先,广大网民应当遵守互联网的相关规定不造谣,不成为谣言信息的发布者,自觉地从信息源头上制止冲动和不负责的谣言信息。其次,网络时代人人应当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抵制谣言的能力,提高对网上信息真假的甄别能力,做到平时多学习科学知识,及时收听收看新闻,相信权威部门发出的声音。在谣言传播的时候,不传谣、不信谣。此外,互联网行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提高网站的管理水平,做到谣言一旦出现,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宁信其有不信其无”这不是网络发言的依据;“缺少真相”这也不是拼命转发的理由。谬误与真理只是一步之遥。真相存在于每个人的认真之中。而不是“顺手转发”。有人担心“三人成虎”,网络的负面作用非同小可。其实,每每听到有人脱口而出——这网上说的你也信啊之类的,实在对网络有些悲哀。
不传谣,就是要有社会责任感,让谣言在自己面前止步。在网上这个公共平台上的意见表达、情绪宣泄乃至围观起哄,都具有高度的社会性和公共性。即使是匿名身份,也不意味着言行可以超出道德和法律的边界。网民是“虚拟社会”中的人,也是现实社会中的人,保证现实社会正常有序发展进步,更关乎广大网民的切身利益。只要我们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理性思考,让“谣言止于此”,才能不会被利用;只要我们网络企业能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坚决不为虚假信息和谣言提供传播渠道,才不会成为谣言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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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互联网迅速发展、普及,在造福社会的同时,网络也因其发言门槛低、传播效率高的特质,成了谣言产生和传播的“重灾区”。尤其是一些不负责任、别有用心的谣言在网上泛滥,给现实社会造成了不小的负面冲击。打击网络谣言,净化舆论环境,已经成为一种坚定的社会共识。
一个社会,如果听凭谣言传播,人心将被扰乱,秩序将被破坏,社会将由此失去和谐与稳定。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允许谣言满天飞,都不会给谣言传播提供任何阵地。
网络谣言涉及面广,具有无意识传播和非理性传播的特点。对于网络谣言要多管齐下。首先,广大网民应当遵守互联网的相关规定不造谣,不成为谣言信息的发布者,自觉地从信息源头上制止冲动和不负责的谣言信息。其次,网络时代人人应当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抵制谣言的能力,提高对网上信息真假的甄别能力,做到平时多学习科学知识,及时收听收看新闻,相信权威部门发出的声音。在谣言传播的时候,不传谣、不信谣。此外,互联网行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提高网站的管理水平,做到谣言一旦出现,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宁信其有不信其无”这不是网络发言的依据;“缺少真相”这也不是拼命转发的理由。谬误与真理只是一步之遥。真相存在于每个人的认真之中。而不是“顺手转发”。有人担心“三人成虎”,网络的负面作用非同小可。其实,每每听到有人脱口而出——这网上说的你也信啊之类的,实在对网络有些悲哀。
不传谣,就是要有社会责任感,让谣言在自己面前止步。在网上这个公共平台上的意见表达、情绪宣泄乃至围观起哄,都具有高度的社会性和公共性。即使是匿名身份,也不意味着言行可以超出道德和法律的边界。网民是“虚拟社会”中的人,也是现实社会中的人,保证现实社会正常有序发展进步,更关乎广大网民的切身利益。只要我们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理性思考,让“谣言止于此”,才能不会被利用;只要我们网络企业能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坚决不为虚假信息和谣言提供传播渠道,才不会成为谣言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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