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中对地狱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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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和大家分享,有的基督徒说地狱之火将会使人受永远的痛苦,这里讲其实地狱之火只是把魔鬼撒旦消灭净尽,并非灵魂不灭说。

joanna, 你怎么发这些乌七八糟的东西呢? 你看不出来这是一个假传道人么? 他显然是属于魔鬼的,因为他不讲真理。

他只讲上帝是爱,但上帝岂不还是公义么?
不讲上帝是公义的传道人都是假传道人,都是跟随魔鬼的人。

你没有读过《启示录》么? 你没有读过上帝的审判么?

若你不讲上帝的审判和上帝的公义,只讲上帝是爱,而把他们误导到罪恶的路上去的话,上帝要向你追讨你杀人的罪,你流人血的罪!!!

你不要迁就罪恶。 倒是应当告诉他们真理,使他们脱离罪恶,使他们脱离死亡,那才是上帝要你做的。

若你体贴罪恶,迁就罪恶,让他们沉溺于罪恶中,上帝必要刑罚你。
请你敬畏上帝,不要跟随魔鬼的罪恶并传讲魔鬼的罪恶。

是的,圣经中的永远,有时并不是指不止熄的,而是指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至于是怎么样的长,由上帝决定,上帝做主。

上帝要人们知道的是:犯罪必死,必被上帝给扔到地狱的永火焚烧,永远不能再出来, 是永远的死亡。

上帝不再赐慈爱给地狱里的人,那里的人将要受永远的焚烧和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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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在基督教版讨论好一些,在佛教版发这个,似有些无从说起。。。
 
“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joanna原是读过金刚经的,何以复回鬼怪去从之事呢?
 
读过了不代表认同啊。

嗯,认同的也不一定是其本意。

把魔鬼消灭净尽和人的原罪本来也有些矛盾。

再有,把天堂地狱过于拟人化就着相了,反而迷住了自性。
 
阴间和乐园是人死后的去处,是等候审判的地方,审判之后,人再最终去到天堂和地狱。现在死了的人,是进入阴间和乐园的。阴间是一个世界,是不接受光的人的去处;乐园也是一个世界,是与耶稣同在的世界。人在肉体死的一刻,如果不被光所接纳进入乐园的,就是进入到阴间,有的人到了阴间还可以继续做官,死了的亲人还可以团聚,是在阴间团聚。阴间里没有太阳,没有光,每天都是晚上,没有白天。很多有人去过阴间的都可以证明这事。
这些全是错误的误解。
阴间就是地狱。
乐园就是在天堂。与耶稣同在,岂不是在天堂么? 耶稣岂不是在天堂里么?

乐园曾经是在靠近地狱的地方,但在主耶稣复活后,主耶稣战胜了死亡,把乐园挪到天堂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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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是不是就好象你对圣经的理解那样?神给每个读圣经的人的理解都因为人心里的偏执而失去对真理的正确的认识。事实上只有心地完全正直的人读的圣经的理解才真可以合乎中道。内心偏执的人也读圣经,最后就读出来很多异端、邪教来,读出来各种门派宗派,都是因为人心的罪所造成的。神说,你们有耳朵却听不见,你们有眼睛却看不见。就是这个道理,圣经对很多人来说是家常话,可是对很多人却读不懂,读了以为懂了,其实没懂。
其实佛经本意是什么已经无可考据,只是每个人按照自己的理解去阐释吧。只是人如果想要按照本意理解圣经,只有圣灵可以做到。能不能合乎本意去理解圣经,我想是圣灵可以判断的。如果我说你对圣经的理解不对,恐怕你听了还不高兴,但是圣灵可以知道你理解是否合乎圣灵写作圣经的时候的本意,因为圣灵是活着住在人的里面的,就是圣经的作者,会亲自解释他自己写作的时候的意思。感谢神,他是活着并在我们生命中指引我们的神。

读书终究是“千江有水千江月”,正也好,邪也好,灵也好,感也好,江水不同而已。

觉性圆满,才是明月。《金刚经》云:“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属灵如何,皆不出《楞严经》卷九卷十所记,色受想行识之五十魔境,误入其中,终将自毁。
 
上帝期望和人恢复起初的美好的关系,只是因为人犯罪不圣洁,就无法获得来自上帝的启示,与神隔绝了。于是,上帝赐下他的儿子耶稣,亲自来世间体恤人的苦痛,来为世人赎罪,成了人的拯救,使人恢复和上帝的关系,并且以自己的身体来告诉世人上帝是怎样的一位。上帝是不能被看见的,人也听不见。但是因为他是神,他知道世人思念他,于是就这样把他自己彰显给我们,使我们真知道他。因此,我们就可以知道上帝的品性如何了。当我们被耶稣所光照的一刻,看到自己的罪,就被洗净,因此被分别为圣洁,就恢复了和神的沟通,使我们可以感知到神的心意,神和人就这样合一了。

凡求诸于外,终归是有所攀缘,有所执着。纵使内外相合,亦非本觉。

是为有为法,既是有为,则有生灭,生再长久,终归幻灭。

此法非究竟,方便法门而已,不能致圆满。

证果后,再行观世音法门,《楞严经》云:“事非顿除,因次第尽。”
 
joanna777 ,偶看到您在佛教论坛乱扔的垃圾大都消失了,是不是您的灵给您什么指示了?您就删贴了?
 
此主题真是和佛教一点关系也没有,不如楼主发到基督教版吧。

从这里看的话,这大概可以称得上是个“反面教材”了。

所谓地狱天堂,《楞严经》云:“皆是昏沉诸有为相”,是众生昏昏沉沉妄想出来的。

在妄想出来的东西里面继续研究讨论,就像用错误的理论去求真理,是个颠倒妄想。在颠倒妄想里又引出来“灵”,再谈有灵附体之说,就恰恰是走到佛法中明述的歧途之中了。

这个言论放在这里,倒是可以起到警示的作用:
不是有为,凡是真接受了圣灵的,就不顺服个人的意念了,虽然也有个人的意念,但是圣灵的意念强烈到一种地步,人看自己的一切意念都不够纯净,因此甘愿放弃内心一切的意念,这时候被神的圣灵所充满,活出来的生命就是永恒的生命。这种内外相合,不是从个人角度出发才可以相合的,而是完全无我状态下,由神至人的合。人首先无我,圣灵方可以借着耶稣基督进入到人的里面。
佛教强调自我感受,是从自我为中心的。基督教强调一切均来自于神,是以神为中心的。人不过是配合神而已。

《楞严经》的最后一部分,恰恰论述到这个,看来也算是外道中比较高级的阶段了。是五阴五蕴中的最后一阴“识阴”。

识阴有十种偏差,其中:

“堕能非能执”,“第二立能为心”,“生大慢天”。讲全能主宰,生全能有为的心,成生万事的果,这种偏差。

“堕常非常执”,“第三立因依心”,“成妄计果”。讲外有常真,没有生灭,除此之外一切有生有灭,这种偏差。

最后说这些种种偏差:“逢此现前,各以所爱先习迷心,而自休息。。。大妄语成,外道邪魔所感业终。堕无间狱。”
所以,攀缘妄想,如爬藤登天,小可一上,但终将藤尽而堕。
 
究其本源,识阴的存在,就是将本来不存在的假相,看作是实际存在的相状,而造成的。
 
其实,joanna道友,基督教的内容,就放到基督教版里面好了,那里都是您的同道,也有更多的共同语言,放到佛教版里面,鸡同鸭讲,真是意思不大,也容易引起争议和误会,动念不善,不动念也不善,理也不是,不理也不是,不知您以为如何?
 
本人此主题中索引,皆出自:

中华书局《金刚经》(中华经典藏书系列)
中华书局《楞严经》(佛教十三经系列)
复旦大学出版社《楞严大义今释》(南怀瑾著述)


顺便在此推荐一下哈。
 
再告诉楼主一下:

您要去别人家掌权,有警察伺候您;您要在cfc掌权,有riven伺候您。就是没有掌控您的魔什么事儿。


您能看明白吧?
 
哈哈,宇宙之道放在任何地方都讲得通。只是USSU佛友没有理解,所以错会成了“能为”心和“依因”心。其实不是这么简单的。好像你家孩子长成大人了,可以煮饭,也可以做家务,你可以说他“能为”,但是他生命的意义并非是煮饭和做家务。“能为”只是生命长成的一个自然结果,是副产品。你不能说你的孩子长大了十为了煮饭和做家务吧?呵呵。依因心也不对,因为时事无常,但是谁是主宰?真理在哪?如何证明?你理解的如何可以证明是准确的呢?感谢神,借着与神之生命的连接,就可以通晓预知未来,也可以参透宇宙万事,这是多方印证的,因此有明证,可以知道自己的标准是否符合宇宙的真道。佛经所悟的只是对了一部份又错了一部分的真理,并非真理而已,完全的真理的标准不在愣严经里,很可惜。楞严经只表达了真理的小学而已。

呵呵,看样子您没有看明白《楞严经》那两段到底在说什么。。。
会了字母表,可以读E=mc^2。。。
1+1=2确实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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