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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资深记者/编导陈若兮(姚晨(微博))报道了一起美女(高圆圆(微博))公交不让座的事件,接下来辅以路人街拍和专家访谈,同时放置于网络以观察社会舆论进展。但接下来的发展却越来越脱离控制,大量网友的横眉指责,与美女有过节者放冷枪,美女的单位学校全被人肉出,相关的一切都从此没有了安宁……一个原本出于正义的系列报道,最终演变成了网络暴力。
理论上大家都明白,网络暴力的出现,不是一个或两个声讨帖能造成的,巨大的杀伤力来自于成千上万的参与口诛笔伐的网民,一致的立场与观点则因这种规模强势更显威力。通常网络暴力参与者可以分成三类:一是发布者,也就是最初在网上公开那些有背人类良心或是社会公德事件的人。这类事件的共同点是以传统的价值观为参照,比较容易触动大众的道德神经和内心情感,容易取得网民在观点立场上的共鸣,是网络暴力形成的导火线。然而破坏性最大的其实是第二类人,即主帖事件公布以后,对事件当事人进行恶意口诛笔伐的狂热分子,包括一些以恶搞为乐的跟风者,他们不但刻意地攻击事件当事人,而且会用极富煽动性的语言去感染其他的网民。同时,他们也直接参与网络人肉搜索,并对当事人的现实生活实施干扰与破坏。第三类人是那些盲目跟帖者和不发言的网络看客,虽然可能并无恶意,但从数量上壮大了声讨的队伍,点击量的上升也会增加事件的热度。
不幸的是,在这场暴力事件中,姚晨代表的媒体显然成为了第一类参与者,而她,其实只是在做她分内的工作而已。当然,她也有一个错,就是为了让这个热点事件持续受关注,没有把当事人的道歉播出来。不过试想一下,即使播了,那么简短的、没有说清来龙去脉的道歉,也许只会让已经疯狂的网友更加疯狂,悲剧终将还是个悲剧,而且会来得更加迅猛。于是导演留下一个问题给我们,如果报道就有可能成为网络暴力的参与者,那以后媒体还能不能正常地报道社会事件?事情的不可控制及不可预判的恶性后果,是不是要全体媒体来买单?参与报道的记者是不是就会像片中姚晨一样下场悲惨?而真正的罪犯谁来声讨?也就是第二类参与者,那些狂热分子和放冷枪的,却因为一直躲在暗处让人无从寻觅。眼看着出事,他们会迅速销声匿迹,仿佛从未出现过一样,更不可能担什么责任。
于是,没有结论,没有观点。《搜索》不过是导演放在那儿的一个故事,孰是孰非,观众自己去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