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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伯展示手机里拍摄的公车,监督公车私用。
广州市民区伯是一名“公车私用监督达人”,6年曝光了100多辆涉嫌私用的公车,微博粉丝超过4万。有人为他叫好,说他是社会上不可多得的“啄木鸟”。有人提出质疑,认为他是“搏出位”。而他,也因监督而屡次受伤。他的逻辑是:每个人都要高度尊重自己的权利,特别是监督权,只要坚持,那些人就会知道,周围还有一双双眼睛在看着,这样,大家的权利就能得到尊重。
面对前来看望自己的市民,区伯哭了。他指着自己的腿:“不是这里疼,是心疼,监督有错吗?怎么连起码的人身安全都没有呢?”
这是7月3日发生在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病房的一幕。
两天前,区伯在一次监督公车私用的过程中,被人推倒受伤。他说,这已是自己两年内第5次因监督公车接受治疗了。
区伯名叫区少坤,今年60岁。6年来,他以一名普通市民身份,曝光了100多辆公车的私用现象。
很多人为他叫好,也有人对他提出质疑,当然,在监督过程中,被监督者会威胁他,甚至“下手”。
但他依然我行我素,就算是穿着病号服――7月5日,他带着手机,通过拍照的方式在医院停车场堵了两个涉嫌公车私用的人。
他的逻辑是:每个人都要高度尊重自己的权利,特别是监督权,只要坚持,那些人就会知道,周围还有一双双眼睛在看着,这样,大家的权利就能得到尊重。
“它是带刺的仙人球,你一抓就抓破了手”
7月3日下午,两名警察把一份伤情鉴定书送到区伯的病房。
法医鉴定结果显示,区伯受了“轻微伤”。――他的两腿和臀部可见擦伤印痕。他说,年纪大了,股骨及腰骨都疼。
“轻微伤”是两天前造成的。
7月1日上午10点,区伯在广州新港西路好又多商场门口,发现一辆车牌为“粤O-80256”的公车停在公交站前。
“粤O”是广东公安厅车管所的发牌代码,发牌范围是广东省级党政机构和直属企事业单位、中央驻粤机构及全省各地公检法司系统用车。
区伯发现,司机座位上的男子戴着墨镜和口罩,后排坐着一名中年女子和一名七八岁左右的男孩。
“这应该是公车私用。”多年监督经验让区伯下意识地走过去:“先生,你这是公车私用。”
区伯称,当时对方回话,“我带小孩去看病行不行”,对方又对后排女子喊,“你快带孩子先走”。
区伯开始用手机拍照。“这个时候,那个男的急了,把我挡住,还用手一推,我就跌倒在地上了。”
区伯用手机报警,“他看见我报警,车也不开了,背着包就走。我就追上去抓他的包,他转过身来再次把我推倒。”
区伯说,这是他两年来第5次因监督公车私用受伤,之前有过4次:
2011年11月,他居住的小区门口,一名陌生男子确认他的身份后,先对着他啐了一口,随后打了他;
还是这个月,他在珠江新城发现公车私用,随即拍照,对方驾车逃离,追赶时,他右腿受伤;
今年4月,他在银河园墓园监督公车私用,遭司机及车内人员围攻;
5月,一名公安人员涉嫌公车私用被他拦住,对方开车将他脚趾轧伤,他住院治疗1个多月。
“恐吓、威胁就更多了。”区伯说,一次,两名年轻人拦住他问:“你就是区伯?你就是监督公车私用的?哪天你怎么死都不知道。”
今年6月1日,区伯家被扔进一大包冥币,他88岁的母亲吓得脸色发青。因为老太太患有心脏病,被紧急送进医院。
“谁都可以监督‘三公’,但它有点像带刺的仙人球,你一抓就抓破了手。”区伯说。
“他们说欢迎监督,但监督后又另有说法”
7月1日发生的事情经区伯在微博上发布后,迅速被网友转载。很快,涉嫌公车私用者的身份浮出水面:广州海关缉私局白云机场分局民警伍某。
第二天,广州海关两名负责人到医院看望区伯,拿出3000元,说是伍某垫付的医疗费。
7月5日,谈起区伯的“轻微伤”,广州海关缉私局督察处负责人表示,经调查,伍某出于本能,确实推了区伯,但没有踢打。他还表示,冲突过程中,双方互有拉扯,伍某也受伤了,警方也出具了“轻微伤”鉴定书。
从警方提供的资料看,事发处虽有监控摄像头,但该摄像头是360度旋转摄像,没有拍到事发过程。
至于“公车私用”问题,该负责人介绍:伍某开车是为了出警,路上捎带妻儿去与他姐姐会合,然后自己接着出警。与区伯发生冲突后,伍某7月2日已暂时停职,“事情最终会如何处理,以派出所的认定为准。”
区伯说:“多年的监督经历,换来的常常是伤害,他们说欢迎监督,但监督之后又另有说法。”
他说,最让自己愤愤不平的,还是5月26日的那次受伤。
那天,他发现一辆车牌为“粤O-A9156”的公车涉嫌私用,上前监督时,被对方开车轧伤了左脚趾。
事后获知,驾车者是广州市公安局民警廖某。
广州市公安局提供的调查材料称,廖某当时在备勤,区伯进入机动车道拦车,廖某靠边停车,不慎轧了区伯的脚。
这份材料还质疑了区伯的监督方式:只有法律规定的特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才能依法对公民和车辆进行盘问、检查,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检查他人的车辆和私人物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另外,根据相关法规,为确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行人不得在机动车道行走,违反者将依法处理。
这件事一直拖到7月3日才算基本完结:
这天下午,病床上的区伯接到廖某的电话,对方向区伯道歉,并反复确认区伯是否已经原谅他。
区伯的声音有些低沉:“好吧,我原谅你了。”
“我总是一次又一次原谅。”挂掉电话,区伯叹了口气。
他说,在小区门口被打伤的那次,警察说“对方是小贩,喝醉了,是无心的”,对方家人也来医院求情,他答应原谅后,马上被拉到派出所签和解书,人很快就放了。
这一次,区伯不打算原谅伍某了,“老是原谅原谅,别人不当回事,岂不是白监督了?”
“公车私用监督达人”粉丝超过4万人
区伯与“公车私用”的较劲,始于6年前。
2006年的一个傍晚,生病住院的区伯在人行道散步,身后一辆警车狂按喇叭。他扭头一看,司机还穿着警服。停车后,司机把警服一脱,跟一名女子进了路边的酒店。
区伯很气愤,第一次拿起电话行使了公民的监督权。
一周后,公安部门回复:当事人是一名派出所民警,已对其批评教育,作出深刻检查,扣发奖金。谢谢监督。
这样的答复,让区伯很有成就感。
从此,他一发不可收拾。
他说,监督公车私用也有技术含量:一看车牌,以粤O打头以及粤A后面全是阿拉伯数字的,一般都是公车;二看使用时间,是不是在周末或节假日使用;三看乘客,有小孩的话嫌疑最大;四看停在哪儿,停在消费场所门口嫌疑最大。
有时,区伯一天可以打好几个监督电话,“我现在又抓到一个公车私用了”,“我现在又到了XX路,抓到了公车私用”。
不过,他渐渐发现,自己收到的回复都是一个套路:深刻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至于处罚有没有真正落实,他不知道,也没法知道。
去年的一天,他照常拨打了媒体公布的纪检部门监督电话。对方听完后,一改往日“交办”作风,告诉他,“区先生,你还是打电话到他自己的单位去吧,这样比较方便。”
还有一次,听完他的举报后,对方说,“你年纪这么大了,应该多休息,你就别管了,我这是为你好。”
“看来,对方被我弄烦了。”区伯说。
他逐渐对电话监督失去信心。后来,他学会了用手机发微博,发现公车私用,他就用手机拍照或录像,直接发到微博上,“效果很好”。
他有一部旧手机,外甥女又送给他一部,他手持“双枪”,“一部拍照、上传;一部打字、转发,各有好处。”
现在,他的认证微博“公车私用监督达人”,粉丝数超过4万人。
网友的关注,也不全是叫好,有人会质疑他“搏出位”“作秀”,还有人拿他离婚说事。
7月1日的事情发生后,网上就有人质疑区伯的监督方式太过激。广州海关缉私局也表示:我们欢迎社会、公民监督,但要依法监督,要讲究方式方法。
还有人认为他拍照并上传到微博的做法“侵害了别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
对此,广州律师陈晓朝认为,如果是在路边,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监督是可以的,此外,区伯上传照片,“只要是监督,就不构成侵权,当然,也要把握好度”。
由于区伯说自己不忍心连累家人,2006年离了婚。有网友说,正是由于他“搏出位”,所以才导致了离婚。
“不管受到多大委屈,我都会继续监督”
不过,更多人称赞区伯,说他是社会上不可多得的“啄木鸟”。
7月1日的事情发生后,区伯报警,被警察送到医院,由于没钱支付费用,一直呆在医院的角落“候诊”。广州当地“阿福志愿服务队”队长潘炽标知道消息后,当晚8点送去了1000元,解了区伯的燃眉之急。7月3日晚,广东阳春市两名网友特意到医院看区伯,握着他的手说:“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区伯说,之前的父亲节,有一名警察穿着便服到了他家,认他做干爸爸,带他去餐馆吃饭,还留下了礼物。
他也常被邀请去参加座谈会。在一次由当地媒体举办的“民意圆桌会”上,他直指广州购置万台“北斗”搭建公车私用监控平台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除了监督公车外,区伯还是一名反扒志愿者,他先后抓过20多名小偷,2003年、2007年两次获得广州市见义勇为奖。他还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公益活动,比如参加水价上调听证、给贫困学生捐款、资助社会底层人士等等。
有人认为他“有钱有闲”,实际情况却让人吃惊:
他们一家人住在一套面积48平方米的保障房里。他是低保户,之前每月领480元低保,现在提到了530元。他前妻(现在仍和区伯住在一起)帮人看单车补贴家用。他儿子是厨师,到处打零工。
因为和公车私用较劲,区伯很关注公车信息。
比如,温州公车改革,他在微博上评论:为什么公务员一定要有公车?没公车就不能工作,没公车就要金钱的高额补贴?
7月6日,出院之际,他又转发了一条信息:广州市公安局2010年“三公”经费达1.67亿元,其中公车经费高达1.59亿元,占全部“三公”支出的95%。
而此前一天,他还在医院停车场堵了两个涉嫌公车私用的人。他在微博上特别注明:在停车场里监督并拍照,总不会是拦截了吧?
这是他的最新“战果”。6年来,他先后曝光了100多辆涉嫌私用的公车。
“不管受到多大委屈,我都会继续监督下去。”他说。
然而,在浩如烟海的公车面前,这名60岁老人的力量,显得如此渺小。
2011年初,广州市纪委介绍,全市公车保有量约1万辆。这一数据仅限广州市,不包括省级等其他机关部门,具体日常在广州的公车数量有多少,难以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