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孙志刚事件和户口制度毫无关系 [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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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岳剑派之--衡山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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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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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于 2003-05-22 20:09:57发表


当然和警察的违纪有关系,和打人者有关系。但偏偏就和户口制度没有关系。我
不明白为什么出现孙志刚事件,就有人硬要将这两件风马牛不相及的事件扯到一
起。

打一个比方,如果我是一个广州人,我有广州户口,我外出没有带证件,我被违
纪警察非法收容,我被打死,这个机会和孙志刚被打死的过程是一样的。

如果孙志刚一来广州,立即就办上了广州户口,然后晚上上街,没有带证件,被
非法收容,不还有被非法打死的机会吗?

既然是被非法收容,那么当然可以非法收容任何人,当然也有可能在深圳街头就
非法收容我,虽然我有深圳户口,但是我平时并不带证件。

比如说,香港警察也收容,也在当街到处查证件,而且香港警察前几年犯过一个
大错误,就是有一个香港人,智力不太好的,因为没有带证件,因此被香港警察
误当作大陆人给弄到罗湖口岸这边了,然后这个人就在大陆这边失踪了。到现在
也没有音讯。

不管在哪个国家,警察总有查证件的机会。比如说中国警察这几年查到从中东,
从泰国,从巴基斯坦等地来的非法劳工,也都一律送上飞机遣送。那么,也就存
在着这样的机会,错把一个中国人给送上飞机送到外国去了。

我的这篇贴子不打算讨论中国的户口制度,我可以另外写贴子讨论户口制度。我
以为任何人当然也有权大骂中国的户口制度,认为户口制度应当改变,应当这样
改或者应当那样改。

但是我要说的就是一件事情,就是孙志刚的死,和户口制度无关。他的死,与他
有没有广州户口没有关系。即使有,也帮不了他什么忙,除非他把户口本随身揣
身上。但广州人也没有这么干的。

因此,你要写怎样改革中国的户口制度,那就写怎样改革中国的户口制度。但是
不要拿孙志刚的事件为例子,因为这个例子和户口制度无关。

当然,如果户口制度改革的拥护者真要找一个例子,什么样的例子有用呢?我可
以假想一个例子,比如说广州某派出所抓到一个人,核实了这个人的确没有广州
户口后,就将其打死,他的死完全和他有没有广州户口有必然的联系,如果他有
广州户口,警察就肯定不会打他,就肯定对他笑脸相迎,而正因为他没有广州户
口,因此他被打死了。如果存在这样一个案例,户口制度改革的拥护者们用它来
作为支持自己的观点的例子,就是非常合适的,那么我就没有什么话可说。

那么,另一方面,一个政治制度的改革者,如果在向广大人民宣传他的观点,希
望广大人民支持他的观点,相信采纳了他的观点之后不会带来社会灾难,不会存
在问题,他叙述上的逻辑应当是严密的,因此不应当将两件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
搞在一起,如果那样,他手中是否有真理是非常值得怀疑的。因为你的逻辑思维
如此混乱,又怎么能够相信你手中有让中国强大起来的真理呢?
 
再次正面叙述我对于中国的户籍改革,暂住证,收容遣送制度的改革观点
[数学] 于 2003-05-25 11:01:48发表


本贴子再次从正面叙述我在前面已经提过多次的我对中国的户籍,暂住证,收容
遣送制度的改革观点。即我只讲我认为一个制度应当是一个什么样子的。

先说户籍制度。我认为任何一个中国公民,如果来到了任何一个中国的城市或者
乡村,在那里找到了工作,或者没有找到工作,但是买下了房子,或者租到了房
子,嗨,总而言之,就是一个安顿好了的状态,一个能够长期生活的状态,并不
是睡在大马路上无家可归的状态,他就有权注销原住地的户口,获得新住地的户
口。城市不应当有任何什么户口指标之类的限制。因为,有工作或者住房的限制
,这就足够了。如果他即没有住房,也没有工作,呆在马路上,当然没有办法给
他办理户口。

再说暂住证制度。如果上面所说的中国公民,来到城市,也安顿下来了,他也有
了稳定的生活或者收入来源,但是他不愿意办理在这个城市居住的长期户口,则
他可以选择办理暂住证。办理暂住证的好处是,他不必注销原住地的户口。

我的上面这个观点,已经在我前面的贴子《暂住证应当保留,暂住证制度应修改
》一文中说得非常清楚了,我不明白这个主张或者观点,有任何人有任何批评的
理由吗?

如果有右派说:“如果这样,则事实上会所有的人都选择常住户口,不选择暂住
证。”那好嘛,我的这个方案并不阻止任何人这样做,如果事实上就是这样,虽
然有暂住证这一选项,但是确实有一到两年根本就没有公民选择暂住证,统统选
择常住户口,那废除暂住证就没有什么问题嘛。

再向可能阅读能力差的人反复说明这个观点:任何公民想选常住户口就选常住户
口,想选暂住证,就选暂住证,完全随他的意,明白了吗?读懂了吗?

那么,和干脆没有暂住证相比,我这个方案还多了一种能够让公民自由选择的选
项,有什么不好呢?你那个所谓人权的方案,反而还少了这种自由选择的选项不
是?

当然,如果右派反革命的目的根本就不是要管理好中国,而是希望推翻共产党政
权,希望中国越乱越好,和那种人我当然根本就没有共同语言。

我的这个方案干涉了公民的自由迁徒权吗?没有嘛!我已经主张公民在任何城市
只要安顿下来就可以获得那个城市的户口嘛。

再谈我对收容遣送制度的观点。我以为,户口制度,暂住证制度,和收容遣送制
度,这叁个制度根本就不是一回事。户口制度在毛泽东时代就有,但毛泽东时代
并不存在暂住证这种东西,也没有收容遣送这种东西。事实上毛泽东时代就没有
人在大街上查证件,因为大家都没有证件。身份证也是改革开放以后的产物。

而收容遣送制度,我一向都是反对的。但是我主要反对的是遣送。我以为,对街
头的乞丐,卖狗皮膏药者,非法经营者,政府是不可能不管的。但是管的办法并
不是遣送。

因为,社会主义的原则是按劳分配,不劳动者不得食。而乞丐违反了这个原则,
当然就违反了宪法。

因此我提出的办法是强制二次成人义务教育,即有一些人虽然实际年龄是大的,
但是心理年龄或者教育年龄是小的,他们不懂事,因此就需要通过义务教育来强
迫他们懂事,使他们能够掌握在社会中生存的能力。

这和强制儿童的义务教育制度是一样的。强迫儿童必须上学,并不完全限制儿童
的人身自由,当然,逃学是不行的。这种强迫,就是说儿童必须有监护人,监护
人有义务送儿童上学,如果监护人拒不送儿童上学,则监护人将负法律责任。

因此,对于一些乞丐或者其它流浪者,需要对之进行成人义务教育的,并不是说
将他们象关进牢房一样的关起来,而是要给他们指定监护人。这监护人最好是他
们的亲人,但如果举目无亲,则政府应当指派义工进行监护。监护人督促被监护
人每天早上背着书包去上课。

当然,对于极少数根本就不听你的,根本就完全拒绝义务教育者,也就象不断逃
学的儿童一样,只好采取更严厉一些的措施。

而对于残疾人,则政府有义务将他们全部组织起来,开办福利工厂,这福利工厂
的目的并不是为的盈利,当然,能够盈利更好。主要目的还是为了让残疾人觉得
自己对社会有用处,有贡献。

而对于坚持非要乞讨的残疾人,当然就需要进行二次成人义务教育了。

我提出的这个方案基本上属于理工科思维,是非常实的,即研究具体“怎样做”
,我是不会象空中楼阁那样研究一个什么中国的农民有多少应当进城的问题,或
者是不是强行剥夺农民的问题。我也不会动不动就以这个例子那个例子来干一些
非常动感情的,痛哭流涕的,或者破口大骂的一些个表情动作。我上面只是给出
了这样的制度的我的主张,具体的做法,欢迎各位批评。

我以为,对任何事情如果没有一个对非常具体的操作的建议,那就等于空谈,什
么屁用都没有。
 
中国警察是一支最优秀的队伍
[数学] 于 2003-05-26 15:10:29发表


本贴子要说中国警察尽管还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仍然是一支最优秀的队伍。我
这里说最优秀,当然是和全世界的其它的警察队伍相比。而且,我完全是从客观
的角度进行分析,从理工科的角度分析,能够得出这个结论。

这里的优秀,是指的工作最艰苦,最危险,执行难度最大,而中国警察的工作责
任心最强,也最有爱心,最温和,此外,中国警察的案件侦破率技术和侦破率也
名列世界前茅。

当然,一说到中国警察的优秀,有人就会拿一些案子说事,比如处女卖淫案啊,
孙志刚案啊什么的。

其实,正如司机总有机会出车祸,医生总有机会出医疗事故一样。永远别想指望
警察就会零事故。零事故只是一个痴心妄想,或者说是一个努力方向,但实际中
是不可能达到的。

比如这次抗非典,一些患者死了,但是努力努力也许那患者就不会死,就能够抢
救过来。但是,仍然要认为医护人员是非常伟大的。

因此,在谈到各种事故的时候,并不光是要谈到事故本身,用文学语言进行各种
描述是令人恶心的,不客观的。更重要的是要谈事故率,即和其它国家的警察相
比,中国警察的事故是更多一些呢?还是更少一些?我认为是更少一些。尤其是
考虑到中国有十叁亿人民,拿这个作分母,人民警察的出错率就更少了。

比如说这个孙志刚案,大家谈来谈去,都快谈腻了,可是还在谈,这本身就说明
警察的事故少了。如果是车祸,那么电台上几乎是天天都在报道各种各样的事故
的,今天有几人被撞死,明天可能两辆什么车被撞,后天又有一辆车翻了,等等
,而且一个城市就如此,更不用说全国范围了。可是到现在为止,大家不就谈一
个孙志刚嘛,并不是说今天打死一个人,明天又打死一个人。而且,孙志刚案也
并不是警察打他,也是错误被收容。但也并不是今天错收一人,明天错收一人。
这么长时间不就错收一人嘛。

有右派认为,那是因为更多的案件根本就没有暴露。我觉得不会,都互联网时代
了,有什么事情至少总可以在网上抖出来吧?比如说红白难分网友,他就被警察
毒打了一顿,于是他写了经过,论坛上也就给登出来了。版主们并不刻意删那些
自己亲身经历的事情。

因此,比如说吧,如果在孙志刚以前有几百人被打死了,那么这几百人的亲属至
少可以在论坛上喊一喊冤。而实际上现在的新闻媒体,比如说深圳晚报,都在第
一版登了报料电话,如果谁见到什么警察打人之类的事情,赶紧打报料电话,那
可是有奖金的。

警察是抓坏蛋的,但是坏蛋是混在好人中的。这就象我以前看过的一个豫剧叫朝
阳沟,那里面讲了一个下乡的女知青,一开始锄草的时候不会锄,一不小心没有
锄到草,把苗给锄了。这样的事故总是会有的。

但是和美军相比,前几天美军将阿富汗的几个士兵给打死了,也就白打死,没有
任何惩罚,这就是按右派说的“已经获得民主自由”的阿富汗人。比如前几年美
国的警察打死一个拉美移民,就是因为他做了一个掏钱包的动作。但是打死就打
死吧,还在他身上打了四十一个弹孔。我想那一定是一个连发的冲锋枪,突突突
将一梭子子弹全部打在对方的身体上。问题还在于美国警察的错误几乎全部出在
少数民族身上,还没有听说过一个白人被错误地在身上打了几十个弹洞的。而且
,美国警察犯了错误白犯,最经常的判决结果就是无罪释放。

中国警察在许多大案要案面前都是有面子的,因为大案一出不久,总是能够迅速
破获。这一点香港警察都不行,经常一个无头案就长期地无头下去了。比如香港
的警察的一些被袭案件,虽然新闻登了,但到现在也没有破的。而一些抢金行的
案件时有发生,也是最后歹徒得手后逃走的居多。而在大陆,则任何抢银行,最
后是逮住的居多。而且,大陆这么大地盘,歹徒能够在如此大的地盘的十叁亿人
民中间躲藏,抓出来的难度就比在香港要破一个案的难度不知大了多少倍,但是
最后歹徒总是能够被迅速捉拿归案。

我觉得广州的警察是全国中间最难当的。因为,广州是改革开放的前沿。而深圳
警察都好当一些,是因为深圳有一个二线关卡。广州可没有任何关卡,任何人买
张火车票就来广州了,而现在大西北大量的民工南下都是先到广州,从广州中转
,因此广州的管理极为困难。在这么困难的情况下,警察的工作量如此之大,是
非常辛苦的。在这么辛苦的情况下,连夜还要不断地加班,这么久了才冤枉一个
孙志刚,也实在是不多。

广州的警察要做好工作,比起北京的警察还要多一件事情就是,他们要学会更多
的语言,比如说审问盘查的时候至少要同时会普通话和广州白话,很可能还要会
客家话和潮州话,否则的话有可能问不出来名堂。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有许多腐败现象。但是腐败现象相对而言,也是当官的腐败的
多,警察腐败的少。一段时间报纸上隔几天就有一个省长或者市长或者局长或者
总经理什么的被抓被法办的消息出来,而警察违纪的案件要老长时间才出来一回
,这就好不容易被民运右派们逮住了,努力地一个劲儿地渲染,不把我们的警察
描写成法西斯希特勒不尚罢干休。

我觉得做为我们平民老百姓,也应当配合一下警察的工作。假设人民中间分为好
人和坏人,或者就象我前面说的,苗和草,那么,见到警察就要努力表示自己是
苗不是草,是良民不是坏蛋。没有必要在警察面前装另类,干扰警察的工作,他
们已经很辛苦了,你这一干扰,给出错误信号,他们就有可能出差错。

因为,草和苗混在一起,好人和歹徒混在一起,确实是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搞错
的。如果自己是苗,就努力地和草远距离一些,让警察收拾草容易一些。不然的
话,就是警察在人群中和歹徒枪战,也容易伤着好人不是?如果警察一有顾虑,
他自己的身家性命也有危险不是?
 
我对孙志刚案的进一步估计
[数学] 于 2003-05-27 12:55:01发表


我以为,孙志刚案大家还不如不追究了。本文再谈我对孙志刚案的进一步估计。


首先我要奇怪的是,孙的家人为什么不打官司?是怕警察?我以为,除非是误信
民运分子的造谣将警察描得很黑,否则的话,中国的老百姓是不怕警察的,尤其
是占了理的情况下。

比如说麻旦旦一案,屡次上告,要求警方给出巨额赔偿,到现在听说过麻旦旦被
暗杀或又被打被捕的吗?没有,这就说明了惹警察是没事的。

那么,孙的家人为什么不打官司,为什么保持沉默呢?是警察方面已经给了足够
的赔偿吗?我以为多少赔偿都还可以要求更多的。这就相当于讨价还价,你说给
我赔一百万算够多,我可能就要求叁百万了。因此官司总是可以打的。

而孙志刚是湖北人,俗话说,天上九头鸟,地上湖北佬,要惹了湖北佬那可不是
闹着玩的。因此,孙家的人为什么不上罢干休?

我的看法其实是这样,就是孙志刚案,警方公开宣布的,并非真相的全部。但是
,警方确实有错。不要说孙志刚,警方即使是在牢房里打死一个真正的歹徒,也
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因此,孙案中确有警察违纪违法,对其中的一些警察的法办
也属正常。

那么,为什么不公布真相的全部呢?我的看法是,这是警方和孙的家人的共识,
就是说,孙的家人也认为有一些真相不便公布。为什么?因为,既然人已经死了
,而中国人有一个传统,就是人既然已经死了,就尽量维护死者的名誉,一些个
可能不名誉的事情,也就隐恶扬善了。

因此我认为,警方有进一步的详细的真象告诉了孙的家人,而且是证据确凿。当
然,警方的违纪也是不容否认的,正如我上面所说,即使将一个歹徒打死了,警
方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因此,警方还是要赔偿。

但是,孙的家人已经够满意了。我的推测就是,如果孙的家人还不满意,还要再
通过告状争取更多的赔偿,那么警方出于无奈,就只好公布更多的真相,那么,
孙的家人可能更不划算,死者的名誉可能受损。

比如说,孙为什么当时被收容?那个收容他的警察心中是怎么想的,当真在大街
上随便拦一个人就弄到派出所去问话么?我们知道警察都是非常忙的,因此我是
很难相信我在大街上走着,就因为没有带证件,就被警方弄到派出所去问话。总
有一些其它的原因才行。

现在记者也采访不到孙的家人,为什么?我以为孙的家人也不愿意受读者采访了
。他们也不愿意告诉记者更多的东西。否则的话,广州的警察哪管得着湖北的这
一块?

所以我觉得,广州的警察其实也没有坏到哪里去,这么长的时间就这么一个案子
嘛。事故率确实是低的。而且比起美国警察来,还是要强一万倍不止。
 
由于虚假新闻满天飞当然要考虑各种可能性
[数学] 于 2003-05-28 10:59:33发表



也就是说,我这个人现在对于新闻,对于报纸上登的任何事情,无论是好事还是
坏事,首先都是表示怀疑,表示不信任的。我的这个态度是更适应“民主自由”
的社会的态度呢?还是根本不适应这类社会的态度呢?我的答案是前者,诸位右
派认为如何?

正因为我对于目前的新闻的不信任,所以,报纸上每登一条消息,我都要在这个
消息中找毛病,都要假设这条消息是假的,或者部分是假的,然后再在脑子里进
行各种各样的猜想,可能情况是这样,也可能实际情况是那样。

而这正是理工科思维的重要特点。在我已经宣传过许多次理工科思维之后,还是
有许多人误以为理工科思维就是必须逻辑严谨什么的。其实根本不是这样。再强
调一遍,理工科思维就研究两种问题,一种是“是怎样”,一种是“怎么做”。


而对“是怎样”的问题,讲老实话,历史上的重大科学发现,都不是什么严密推
导出来的,都是乱猜出来的,当然不可能有什么逻辑严谨的思维。牛顿的万有引
力,就是猜出来的,从任何实验数据无法推导出万有引力的结论。

当然,有一些事情乱猜,有可能对死者不敬,那么,通常只是在脑里里想想,并
不写在论坛上。但是我这个人是不怕什么名誉方面的问题的,本来就臭名昭着,
因此就喜欢将脑子里想的可能为真的东西写出来。有人说什么别拿无耻当有趣啊
,等等,我都是不在乎的,或者说我就偏要这样,气死你又怎么着?

那么,怀疑新闻的真实性,因此乱猜,有什么不对吗?我觉得没有什么不对。这
有一个好处就是,不被记者牵着鼻子走。否则的话,如果记者造一个谣,然后一
堆人就形成舆论压力,拼命地发表感想,写出一篇又一篇的妙文,大骂社会黑暗
。但是最后暴露出来的事实不是那样,你发表的那些个感想岂不是很尴尬?

当然,我已经讲出的一些个猜想都对孙志刚的名声不利。当然也可以讲出一个对
孙志刚的名声很有利的猜想。是这样:孙志刚在大学被国家招募为国家安全工作
人员,和混入大陆的外国间谍集团展开殊死的斗争。因为执行一项重要任务,潜
入广州,以打工为名在广州落脚,结果遭到外国间谍集团的追杀。紧急之中他向
民警求助,要求民警将他错误收容,本以为可以躲过劫难,但是外国间谍集团技
高一筹,在收容所的医院就把他干掉了。

因此孙志刚是烈士。但是具体情况国家为了保守机密不愿意多透露,但是秘密之
中已经告诉了他的家人,而在公开的新闻报告上用词含混。

那么,这是不是一个可能的情况呢?我以为也有可能是。我觉得任何可能性都有
,因此在脑里里多放一些问号,对任何事情表示一个怀疑,不轻信任何事情,是
正常的理工科思维方式。

而媒体的报道本来就有大肆渲染的嫌疑。比如说“大学生孙志刚被打死”。孙志
刚已经毕业了,为什么还要说大学生孙志刚被打死呢?目的是想制造学潮。总之
在中国制造任何动乱就是反革命的目的。

那么,如果一个人的文化程度是高中毕业,是不是他被打死了,就叫“中学生某
某某被打死”呢?或者一个人的文化程度只是小学毕业,是不是他被打死了,就
叫“小学生某某某被打死”呢?

有人可能会说,大学毕业的人身份重要,所以要突出大学生这叁个字。这算人人
平等的办法么?那么,我也是上过大学的,是不是我哪天被打死了,也叫“大学
生数学被打死”呢?即使我是在五十多岁六十多岁被打死的?

总之,我在论坛上,今后见到任何新闻,我都是要表示一个怀疑,一个不相信的
,不管哪一派生气,不管是否臭名昭着,而且我偏要尽量找一些和大家的看法不
一致的猜想。当然是猜想,并不能够保证我的猜想就正确,但我喜欢这样。我不
喜欢舆论一面倒。往任何一面倒都不正常。往政府方面倒还是往反革命方面倒都
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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