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当众亲手弑父 家暴细节骇人听闻令人作呕

Fisher2004

资深人士
VIP
注册
2004-07-25
消息
33,821
荣誉分数
375
声望点数
243
华裔当众亲手弑父 家暴细节骇人听闻令人作呕
2012-07-26 11:06

http://www./news/world/2012/0726/147502.html


今天(周三),安省高等法院就震惊多伦多乃至加拿大的“华裔青年用弩弓射杀亲父”一案进行聆讯。被告人、现年26岁的方舟(Fang Peter Zhou)当庭承认二级谋杀的罪名。此外,法庭还透露了一些方舟及其母亲饱受父亲家暴和虐待的细节,令在场的所有人震惊不已。

据悉,本案发于2010年12月2日下午约4时。警方指被告当时闯入位于缅因街(Main Street)夹芝兰东街(Gerrard Street East)的多市公立图书馆缅因街分馆,不顾图书馆内还有其他人在场,先后用胡椒喷雾和椅子勐袭52岁的父亲程思,最后再用一把强劲的十字弩将他射杀。

疑凶行凶后冷静地离开现场,并驾驶一辆小型客货车离开,但车牌号码被一名目击者抄下。警员接报后,在案发现场3公里外一条小街将疑犯拘捕。

方舟穿着一件桔黄色的监狱号衣出庭,蓄着胡须,戴着眼镜。在整个聆讯过程中,他基本是无表情地坐在被告席内。只有当法官问他问题时候,他才礼貌且清楚准确地回答。

鉴于方舟曾被父亲施以严重家庭暴力和虐待,控方决定减轻对他的指控,从原先的一级谋杀改为二级谋杀。

检控官Jessica Smith-Joy在阅读认罪协议(agreed statement of facts)时透露,从方舟还是个孩子开始,他就是一个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和见证者,不但经常被父亲程思(Si Cheng)体罚和心理摧残(psychological torture),而且经常亲眼目睹父亲残暴地殴打母亲诺拉(Nora Fang)。事实上,受害人程思早就因为多次涉嫌家庭暴力和虐待在警方那里备过案,而且曾被法庭定罪(convicted)。此外,儿童保护组织(Children’s Aid Society)也因他虐儿上门干预。



方舟第一次出庭时画面,样貌和今天出庭大不相同。

就在程思被亲儿用弩弓射杀的四个月前,他曾由于长期实施家暴和肉体虐待,被安省高等法庭勒令向其妻子支付50万元的赔偿。当时的主审此案的法官弗兰克女士(Eva Frank)在2010年8月12日签署的法院命令上写道:“该父亲(程思)有着长期暴力虐待妻子和亲生儿子的历史。”

程思对儿子的虐待包括:威胁、骚扰(molest)、朝他身上小便,以及在儿子试图阻止自己性骚扰妻子后,用力掐他的脖子。此外,程思还虐杀了儿子的宠物鸟,强迫儿子吞食自己的呕吐物等等。

检控官还透露,在2002年方舟和他的母亲离开程思,搬到渥太华居住之后,虽然脱离了肉体的虐待,但是无时无刻不生活在巨大恐惧中,生怕程思找上门杀害他们。方舟甚至多次以为自己在渥太华看到了凶恶的父亲,虽然目前没有任何证据显示程思曾到过渥太华。

方舟给自己和母亲购买了防火夹克和头巾,生怕程思来纵火。他还雇过私人侦探,调查父亲的行踪、给女王和总督写信求助,以及取得了一些武器,包括后来他射杀父亲的那把弩弓。、据同方舟谈话的精神病专家透露,当他购买弩弓时,他就准备把它当坐一件攻击性武器,而不仅仅是“自卫”用了。

在2010年年底,方舟的恐惧达到了最高峰。于是,他从渥太华乘坐巴士来多伦多,租了一辆U-Haul的面包车(Van),并携带弩弓、胡椒喷雾剂以及一把铁锤,开到了位于Main Street的图书馆。他下了车,不顾图书馆内还有其他人在场,先后用胡椒喷雾和椅子勐袭父亲,最后再用一把强劲的十字弩将亲父程思射杀。



法庭的一名精神病专家在证词中表示,方舟所描述的家暴他所听过的“最严重的长期儿童虐待案”。方舟由于长期外伤而饱受压力,有(神经)紊乱的现象。方舟的代表律师在庭上阅读了一封方舟手写的道歉信。他在信中表示,他在弑父之前确信这位“折磨自己一生的暴君”打算杀掉自己和母亲。

不过,检控官也强调,“遭受家暴并非犯下谋杀重罪的合理理由”,方舟罪行严重,理应判处终身监禁(life sentence)。检控双方要求法官给与方舟10年不得假释的刑罚,而最长的是25年不得假释。法庭将根据控辩双方的陈诉,在今年的9月4日做出宣判。

被告受虐到案发时序表:

自被告出生后一直受虐;

1996年:一家三口移居澳洲,死者曾被车撞后,凌虐行为变本加厉;死者曾将被告困在睡房,要被告在一瓶内撒尿,再将尿倒回在被告头上;

1997年:一家迁至温哥华,死者曾威胁将被告双眼挖出,又因不满被告捐款予学校,遂扭断被告饲养的雀鸟的头;

1999年:被告曾进入精神病院,但死者仍施虐,并为免被告妨碍他看电视,将被告困在房间,并只以冰块作解渴用;

2000年:被告一度交由保护儿童会看管,但看管期结束后,死者又故技重施,继续施虐;

2002年:被告母亲受虐后留下字条,令死者再度恼羞成怒,威胁逐一杀死他们,死者因家庭暴力罪成入狱,被告与母亲逃往澳洲;

2005年:被告与母亲在澳洲难民申请被拒,返回渥太华隐姓埋名;

2010年秋:死者财产被没收,并归其妻子及儿子所有,其后被告在死者电脑上发现一些文件,令被告相信死者正在追踪他们,并可能对他们的安全构成威胁,被告大惊;

2010年10月初:被告聘请至少2名私家侦探追查死者是否身在渥太华,被告几乎每隔2日便去电私家侦探查询,后者指从被告的声音中,感到对方极度恐惧;

2010年10月下旬:私家侦探表示,死者在渥太华并没有信用卡交易纪录,显示死者并不在渥太华;

2010年10月底:被告去信加拿大总督及英女王求助,要求将死者驱逐出境,但不得要领;

2010年11月:被告的惶恐达到极点,认定死者身边有大量现金,可不必使用信用卡;

2010年11月中:被告在网上订购Kevlar Swat fire hoods以便死者到其住所放火,可作保护用途;

2010年12月1日:被告从渥太华往多伦多;

2010年12月2日:案发。
 
弓弩杀父华裔堪怜 受虐16年 母被性虐

弓弩杀父华裔堪怜 受虐16年 母被性虐
2012-07-26 11:02 来源: 明报
方舟堪怜 倡囚10年 受虐16年「生死关头」弒父 认二级谋杀



方舟出庭时的绘图。



被告方舟的代表律师Mark Sandler昨表示,由于案件仍未判决,故不宜就事件置评,就连被告母亲目前的状况,亦噤若寒蝉。(王咏瑜摄)

轰动本地华洋社区的十字弩弑父案的华裔被告方舟(音译:Fang Zhou),塬被控一级谋杀罪名,但被告昨天在高等法院承认二级谋杀罪。

案情透露,被告与母亲受其生父(即案中死者)程思的精神及肉体虐待长达16年之久,患有创伤后压力症候群,尽管母子二人一度趁死者入狱,伺机逃到渥太华,隐姓埋名8年,但仍惶惶不可终日,深恐死者随时出现,被告是在极度惶恐下,甚至去信总督、英女王求助,最后觉得「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想法驱使下,才动杀机。

根据刑事法,凡二级谋杀罪名成立,按例判处终生监禁,10至25年不得假释。控辩双方同意,建议被告10年不得假释。法官将于9月4日,听取现居中国、死者父亲的「受害人创伤陈述」(victim's impact statement)后,再判刑。

法官9月4日判刑

辩方昨天在庭上指,「从警方、法庭、保护儿童会、医生、被告学校教职员所得到的被告受虐纪录,足有22页纸」,而「死者施虐方法的残暴,只有电影桥段才看得到」。为被告进行精神评估的法医,亦形容被告所受的儿童(及伴侣)虐待,「是他所遇到其中一个最恶劣及最漫长的个案」。

金属衣架打骂 被迫食鱼骨

案情指,被告只有周月大,死者便开始施虐,且施虐程度变本加厉。由孩童时代动辄捏他、把他的头撞向门框、用金属衣架打骂,到罚他跪在家中一角数小时,不准动弹,以至通宵达旦将他困在露台,不准眠休。

死者甚至会在被告的衣服上撒尿;向被告喂食鱼头、鱼骨;迫被告食垃圾堆中的鱼;有常又以被告浪费食物为由,强迫被告食回自己的呕吐物。死者时常恐吓被告及其母亦不在话下,如威胁挖被告双眼;若两人将虐待事情外泄,会割去他们的舌头等。

每当被告目睹死者性虐待母亲,欲为母亲出头时,便被虐打。当被告感到无助时,只好失神坐在房中一角痛哭。

惩罚捐款 扭断子饲养小鸟

当死者10岁时,他们一家三口曾移居澳洲,死者的凌虐不但没有停止,更在他一次被车撞倒后而变本加厉。死者除无故虐打妻子及被告外,更曾威吓要烧死及毒死他们。一次,死者更将被告困在睡房,迫被告在水樽撒尿,然后再将尿液倒在被告头上。

某日,死者为惩罚被告捐款予学校,竟扭断被告饲养小鸟的颈;又将被告困在房中,为免被告饮水后要如厕,妨碍障自己看电视,死者只给被告一块冰止渴。

自被告出生后一直受虐;

1996年:一家叁口移居澳洲,死者曾被车撞后,凌虐行为变本加厉;死者曾将被告困在睡房,要被告在一瓶内撒尿,再将尿倒回在被告头上;

1997年:一家迁至温哥华,死者曾威胁将被告双眼挖出,又因不满被告捐款予学校,遂扭断被告饲养的雀鸟的头;

1999年:被告曾进入精神病院,但死者仍施虐,并为免被告妨碍他看电视,将被告困在房间,并只以冰块作解渴用;

2000年:被告一度交由保护儿童会看管,但看管期结束后,死者又故技重施,继续施虐;

2002年:被告母亲受虐后留下字条,令死者再度老羞成怒,威胁逐一杀死他们,死者因家庭暴力罪成入狱,被告与母亲逃往澳洲;

2005年:被告与母亲在澳洲难民申请被拒,返回渥太华隐姓埋名;

2010年秋:死者财产被没收,并归其妻子及儿子所有,其后被告在死者电脑上发现一些文件,令被告相信死者正在追踪他们,并可能对他们的安全构成威胁,被告大惊;

2010年10月初:被告聘请至少2名私家侦探追查死者是否身在渥太华,被告几乎每隔2日便去电私家侦探查询,后者指从被告的声音中,感到对方极度恐惧;

2010年10月下旬:私家侦探表示,死者在渥太华并没有信用卡交易纪录,显示死者并不在渥太华;

2010年10月底:被告去信加拿大总督及英女王求助,要求将死者驱逐出境,但不得要领;

2010年11月:被告的惶恐达到极点,认定死者身边有大量现金,可不必使用信用卡;

2010年11月中:被告在网上订购Kevlar Swat fire hoods以便死者到其住所放火,可作保护用途;

2010年12月1日:被告从渥太华往多伦多

2010年12月2日:案发。

目击者精神受创 被迫提早煺休



案发翌日,警方在凶案现场图书馆调查。



警方在凶案现场图书馆外设置指挥中心,并且调派鉴证科人员到场取证。

控辩双方虽同意,被告及其母的精神与肉体均长期受到父亲程思的虐待,被告因不堪生父长期虐待,才狠下毒手。但控方认为,这亦不能成为弑父理由,且被告在众目睽睽下落手,令在场目击者精神受创。昨日控方亦同时呈交了3份受害人的受害人创伤陈述,包括一名在场人士因目击案发经过,精神受到严重困扰,被迫提早煺休。

但辩方则求情指,根据法医报告,被告深信,死者一直威胁他与母亲的生命安全,可谓「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结果在别无选择下,动了杀机。而在整件事中,被告本身亦是受害人。

辩方∶被告亦是受害人

此外,被告愿意认罪,愿意为自己所做的承担责任,如今他已深感悔意,并向受影响的公众人士致歉。

被告昨天穿着橙色囚衣、双手反扣背后,在庭警带领下步入法庭。年仅26岁的他,留了一脸又黑又长的鹤樱但他神态自若。在犯人栏坐下后,更慢条斯理的整理眼镜。当法官问被告是否承认二级谋杀罪名时,被告答「是」,神情十分坦然。

担心受虐 母子惶恐度日 写信向总督英女王求助

在2002年某日,被告母亲一次受虐过后,竟留下字条表示,加拿大是民主国家,各人权利平等,须互相尊重。死者读毕字条后,再次老羞成怒,重伤妻子的面部,导致对方眼睛永久受损。

此事令死者被判入狱,被告与母亲则伺机逃往澳洲,惜难民申请被拒。他们只好返回渥太华,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虽然8年来,两人能避过死者耳目,但仍生活在惶恐中,惟恐一日他们的行踪会被发现。

2005年,被告与母亲隐居于渥太华,为免行踪被发现,他们绝怺于当地的华人社区,但被告总觉得死者就在附近,在惶恐下,被告向当地警方、就读中学教师、辅导员求助,但无补于事。

至同年9月,死者的财产被法庭没收,并归其妻所有,这更加深被告与其母亲的恐惧,认为死者在一无所有下,更加会不惜一切对付他们母子。从死者被没收的电脑储存文件中,令被告有理由相信死者正不断追踪他们母子下落,并会加害他们。

但被告在极度惊恐下,曾试过聘请私家侦探,查探死者是否已追至渥太华,尽管侦探根据死者的信用卡纪录,显示死者并不在渥太华。但被告仍然极度不安,几乎每两日便致电私家侦探,追问死者下落;他们甚至写信向加拿大总督及英女王求助。。

此外,被告购买大量喷雾剂及避弹衣自保,他们甚至购买了火速救援装置,以防死者会到他们的住处放火。

同年12月2日,被告从渥太华往多伦多,并租用了一部小型客货车,驱车前往多市东区一间公共图书馆。

被告进入图书馆时,死者刚坐在一排电脑前,身旁有数人正使用电脑。被告先躲在一排书架后,用十字弩从死者背后放箭,并一箭穿心。此时,死者挣扎@站起来,被告则冲前,一手抓着死者的头发,并用胡椒喷雾喷在他面上,最后被告用槌子砸破死者的头。
 
后退
顶部
首页 论坛
消息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