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不让见义勇为者负担任何医疗费|见义勇为|医疗费|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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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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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昨天表示,在卫生部门给予见义勇为人员优先治疗、一定减免费用的政策基础上,民政部门要做好所属范围内的工作。“原则上,不能让见义勇为人员在医疗上负担一点儿费用。”

  记者昨天从民政部举行的“《贯彻落实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意见》视频会议”上获悉上述信息。

  此外,卫生部则表示,绝不允许因费用问题而延误负伤见义勇为人员抢救治疗。拒绝收治负伤见义勇为人员,医疗机构负责人将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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