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地税:对农民工征个税系误读|合肥|农民工|征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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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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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电 合肥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3日接受新华社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近期有传言称“10月起合肥将对农民工群体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说法,混淆了征税对象,是对税收政策的误读误传。

  今年7月中旬,合肥市地方税务局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向社会发布题为《关于加强我市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简称《公告》),表示将于2012年10月1日起,对合肥市范围内承包建筑安装业各项工程作业的个人承包人,按照“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告》一经发出便引起社会公众广泛关注,近日更有网友指称“10月起合肥将对农民工群体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此,合肥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向新华社记者表示,传言混淆了征税对象,《公告》中的征税对象是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的个人承包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项目经理”、“包工头”,而并非建筑安装企业中领取工资、薪金收入的务工人员。农民工群体不在《公告》的征税对象范畴。

  对于《公告》尚在公示期便引起如此广泛的社会关注,合肥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坦言,税务部门是遵循税法原则、依法加强对高收入群体的税收征管,而类似加强建筑安装企业个人承包人的税收征管文件,在外省及省内其他一些城市也曾出台,并非合肥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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