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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妻神情憔悴拒采访 当杂工? 同行∶掩人耳目
2012-08-15 09:19 来源: 世界新闻网
高山妻李雪 神情憔悴拒采访
高山和李雪的独立屋位於北温的宁静社区内,部分屋檐及外墙油漆已脱落,去年买价79万元。(记者周化尧 摄影)
高山的妻子李雪14日在北温社区的家中婉拒媒体采访,她表示当天事情很多,十分繁忙,因此未能抽空接受采访,并感到不好意思。
李雪14日午後脂粉未施,神情憔悴略显倦容,记者两度按门铃,李雪依然婉拒采访。当记者提及她和高山的生活似乎并不像外界想像的奢华,问她是否有任何讯息想要表达,或是与已返中国投案的高山说,她仅低声不断重复∶「没有什麽好讲,也没有什麽好说了。」
高山和李雪的独立屋位於北温的宁静社区内,外观看上去并非新屋,部分屋檐以及外墙油漆也已脱落。该屋去年11月以79万元成交,而今年的最新估价为83万元。
高山当杂工? 同行∶掩人耳目
据中新社报导,高山的妻子李雪称,高山来到温哥华後,一直受雇於他人从事装修行业,每天都辛苦工作赚钱养家;外电更称其职业为handyman(杂务工)。但在本地从事装修业多年的中国移民蒋先生怀疑,以高山的「身价」,怎麽可能作杂工?
外传高山从2006年起一直从事装修业,外电更称其职业为杂务工。但蒋先生表示,在业内从未听闻高山这号人物,且以高山数亿元的「身价」,怎麽可能作杂工,赚些蝇头小利?就算真有投资装修业,恐怕也是为了掩人耳目,为其资金漂白。
高山案 丁果∶赃款去向 攸关量刑
丁果认为高山自认官司无望才选择返国投案,而且为求减刑,会供出赃款流向。(本报资料照片)
涉嫌诈骗中国银行人民币近10亿元的高山返中投案,时事评论员丁果认为,高山应是自认官司无望,於是选择与中国当局取得协议,回国面对司法;由於高山是自愿返国,中方无须给予加国任何保证,审讯过程加国无权置喙,至於赃款下落,由於攸关量刑,相关被告在审判时自会交代清楚。
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夥同李东哲、李东虎兄弟诈骗中行近10亿元的高山,在潜逃温哥华八年後返中自首,丁果认为高山是受主客观形势所迫,因为保守党执政以来积极遣返外籍罪犯,高山自认本地官司无望,加上已与中国当局达成某种协议,於是选择与李东哲、李东虎兄弟一样,回国面对司法。
但他强调,高山返中与赖昌星遭遣返不同,因为加国法律规定不能将外籍人士遣返到可能判死刑或遭刑求的国家,当年中国政府为了引渡赖昌星,只好委屈求全向加方保证不判死刑或刑求;但高山与李氏兄弟都是自愿返国投案,中方无须做出任何承诺,审判时加国连旁听的权利都没有,就算高山被判死刑,加方也无权置喙。
既然有被判死刑的风险,为何高山与李氏兄弟仍愿「以身涉险」?丁果表示,中国外逃贪官、经济犯何其多,赖昌星、高山及李氏兄弟只是其中名气较大者,事实上许多名不见经传的贪官都已透过这种协议方式返国投案,而中国当局在这方面也建立起一定程度的「信用」,才能吸引高山这类的通缉犯返国。
至於高山可能面临的刑期与赃款能否顺利追回,丁果认为要看高山的涉案程度,由於他是主动投案,应可获减刑,且中国司法在审理经济罪犯时,向来将赃款是否归还列为量刑考量因素,他相信审讯过程中,相关被告为了争取减刑,一定会清楚交代案情及赃款流向。
高山妻女仍在温哥华,丁果相信移民部应会罢手,不会再追究两人的身分问题,毕竟当初是为了让高山的永久居民身分失效,以利遣返,才会提起诉讼,现在高山已自动返中,移民部犯不著赶尽杀绝。
赖昌星第二 高山赖不下去
任立三表示,高山案可望在年底有初步结果。图为高山夫妇出席IRB聆讯。(本报资料照片)
高山离开聆讯会场时神情凝重。(本报资料照片)
高山离开聆讯会时低头不语。(本报资料照片)
厦门远华走私案主嫌赖昌星在潜逃加拿大12年後,2011年遣返中国;如今,举家潜逃加拿大近8年,被称「赖昌星第二」的中国银行黑龙江分行原行长高山也回国自首。
早在2002年,高山的妻子李雪即已申请移民加拿大获准,并在温市中心购买公寓,李雪带著女儿定居温哥华。高山则於2004年10月来加拿大,不久返回中国,河松街支行案发前,高山年底即逃到加拿大。
多维新闻网报导,在加期间,由於担心行踪被中国政府掌握,高山极其低调,没有用自己的名义开设过任何银行帐户,也没有用自己的名字购买汽车和保险,或是申请水电费的帐户,唯一留有高山姓名的地方,只在向银行申请按揭的文件,因为高山是共签人。而且他本人不工作,全靠妻子李雪在日托中心工作获得的年薪约3万3000加元生活。
但在2006年夏天,高山涉及一场车祸,虽然他不是车主,却因为警员介入调查车祸,他的身分才引起加拿大警方注意。2007年2月18日,高山以「移民申请表职业资料填报不实、涉嫌持有犯罪所得资产、涉嫌中国国内案件遭中国通缉、涉嫌在加国从事洗钱活动」等理由,被加拿大警方在温市北郊的家中逮捕。
高山在接受加拿大移民及难民署拘留聆讯时,以中国司法制度不透明、担心回国後不能得到公平判决为理由,拒绝回国受审。
当时同样潜逃加拿大、申请难民身分的赖昌星在得知高山及其妻女都已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时说∶「他有身分,我没身分,情况不一样。」赖昌星还表示∶「我祝福他好运。」
媒体也曾报导,高山可以仿效赖昌星「赖」下去。赖昌星的难民资格申请早已被驳回,但他还可对有关决定提出层层上诉,将案子拖上许多年。
但2011年7月23日,赖昌星被成功引渡回中,被认为这不仅是中国第一经济大案可以有最终的审结,而且将强有力震慑外逃和准备外逃的贪官。这也显示加拿大已开始作出行动,配合中国政府协助制裁外逃罪犯。
2012年1月31日,「高山案」主嫌之一、潜逃加拿大长达7年的李东哲回国投案自首。
局势的发展,对潜逃的罪犯不利,应是高山也决定在与中国当局取得某种协议之下,回国自首的原因。
2012-08-15 09:19 来源: 世界新闻网
高山妻李雪 神情憔悴拒采访
高山和李雪的独立屋位於北温的宁静社区内,部分屋檐及外墙油漆已脱落,去年买价79万元。(记者周化尧 摄影)
高山的妻子李雪14日在北温社区的家中婉拒媒体采访,她表示当天事情很多,十分繁忙,因此未能抽空接受采访,并感到不好意思。
李雪14日午後脂粉未施,神情憔悴略显倦容,记者两度按门铃,李雪依然婉拒采访。当记者提及她和高山的生活似乎并不像外界想像的奢华,问她是否有任何讯息想要表达,或是与已返中国投案的高山说,她仅低声不断重复∶「没有什麽好讲,也没有什麽好说了。」
高山和李雪的独立屋位於北温的宁静社区内,外观看上去并非新屋,部分屋檐以及外墙油漆也已脱落。该屋去年11月以79万元成交,而今年的最新估价为83万元。
高山当杂工? 同行∶掩人耳目
据中新社报导,高山的妻子李雪称,高山来到温哥华後,一直受雇於他人从事装修行业,每天都辛苦工作赚钱养家;外电更称其职业为handyman(杂务工)。但在本地从事装修业多年的中国移民蒋先生怀疑,以高山的「身价」,怎麽可能作杂工?
外传高山从2006年起一直从事装修业,外电更称其职业为杂务工。但蒋先生表示,在业内从未听闻高山这号人物,且以高山数亿元的「身价」,怎麽可能作杂工,赚些蝇头小利?就算真有投资装修业,恐怕也是为了掩人耳目,为其资金漂白。
高山案 丁果∶赃款去向 攸关量刑
丁果认为高山自认官司无望才选择返国投案,而且为求减刑,会供出赃款流向。(本报资料照片)
涉嫌诈骗中国银行人民币近10亿元的高山返中投案,时事评论员丁果认为,高山应是自认官司无望,於是选择与中国当局取得协议,回国面对司法;由於高山是自愿返国,中方无须给予加国任何保证,审讯过程加国无权置喙,至於赃款下落,由於攸关量刑,相关被告在审判时自会交代清楚。
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夥同李东哲、李东虎兄弟诈骗中行近10亿元的高山,在潜逃温哥华八年後返中自首,丁果认为高山是受主客观形势所迫,因为保守党执政以来积极遣返外籍罪犯,高山自认本地官司无望,加上已与中国当局达成某种协议,於是选择与李东哲、李东虎兄弟一样,回国面对司法。
但他强调,高山返中与赖昌星遭遣返不同,因为加国法律规定不能将外籍人士遣返到可能判死刑或遭刑求的国家,当年中国政府为了引渡赖昌星,只好委屈求全向加方保证不判死刑或刑求;但高山与李氏兄弟都是自愿返国投案,中方无须做出任何承诺,审判时加国连旁听的权利都没有,就算高山被判死刑,加方也无权置喙。
既然有被判死刑的风险,为何高山与李氏兄弟仍愿「以身涉险」?丁果表示,中国外逃贪官、经济犯何其多,赖昌星、高山及李氏兄弟只是其中名气较大者,事实上许多名不见经传的贪官都已透过这种协议方式返国投案,而中国当局在这方面也建立起一定程度的「信用」,才能吸引高山这类的通缉犯返国。
至於高山可能面临的刑期与赃款能否顺利追回,丁果认为要看高山的涉案程度,由於他是主动投案,应可获减刑,且中国司法在审理经济罪犯时,向来将赃款是否归还列为量刑考量因素,他相信审讯过程中,相关被告为了争取减刑,一定会清楚交代案情及赃款流向。
高山妻女仍在温哥华,丁果相信移民部应会罢手,不会再追究两人的身分问题,毕竟当初是为了让高山的永久居民身分失效,以利遣返,才会提起诉讼,现在高山已自动返中,移民部犯不著赶尽杀绝。
赖昌星第二 高山赖不下去
任立三表示,高山案可望在年底有初步结果。图为高山夫妇出席IRB聆讯。(本报资料照片)
高山离开聆讯会场时神情凝重。(本报资料照片)
高山离开聆讯会时低头不语。(本报资料照片)
厦门远华走私案主嫌赖昌星在潜逃加拿大12年後,2011年遣返中国;如今,举家潜逃加拿大近8年,被称「赖昌星第二」的中国银行黑龙江分行原行长高山也回国自首。
早在2002年,高山的妻子李雪即已申请移民加拿大获准,并在温市中心购买公寓,李雪带著女儿定居温哥华。高山则於2004年10月来加拿大,不久返回中国,河松街支行案发前,高山年底即逃到加拿大。
多维新闻网报导,在加期间,由於担心行踪被中国政府掌握,高山极其低调,没有用自己的名义开设过任何银行帐户,也没有用自己的名字购买汽车和保险,或是申请水电费的帐户,唯一留有高山姓名的地方,只在向银行申请按揭的文件,因为高山是共签人。而且他本人不工作,全靠妻子李雪在日托中心工作获得的年薪约3万3000加元生活。
但在2006年夏天,高山涉及一场车祸,虽然他不是车主,却因为警员介入调查车祸,他的身分才引起加拿大警方注意。2007年2月18日,高山以「移民申请表职业资料填报不实、涉嫌持有犯罪所得资产、涉嫌中国国内案件遭中国通缉、涉嫌在加国从事洗钱活动」等理由,被加拿大警方在温市北郊的家中逮捕。
高山在接受加拿大移民及难民署拘留聆讯时,以中国司法制度不透明、担心回国後不能得到公平判决为理由,拒绝回国受审。
当时同样潜逃加拿大、申请难民身分的赖昌星在得知高山及其妻女都已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时说∶「他有身分,我没身分,情况不一样。」赖昌星还表示∶「我祝福他好运。」
媒体也曾报导,高山可以仿效赖昌星「赖」下去。赖昌星的难民资格申请早已被驳回,但他还可对有关决定提出层层上诉,将案子拖上许多年。
但2011年7月23日,赖昌星被成功引渡回中,被认为这不仅是中国第一经济大案可以有最终的审结,而且将强有力震慑外逃和准备外逃的贪官。这也显示加拿大已开始作出行动,配合中国政府协助制裁外逃罪犯。
2012年1月31日,「高山案」主嫌之一、潜逃加拿大长达7年的李东哲回国投案自首。
局势的发展,对潜逃的罪犯不利,应是高山也决定在与中国当局取得某种协议之下,回国自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