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条“霸王条款”遭曝光餐饮房产旅游产业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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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网讯 (渤海早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袁弘信 陈利楠)近日,天津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和12315投诉举报中心筛选并公布了餐饮服务业、房地产业、旅游业三大热点行业中常见的26条“霸王条款”。
餐饮服务业合同中6条常见“霸王条款”包括婚宴包桌不提供发票、出现菜品质量问题只调换不退费、规定每桌最低消费、不退还预订费用等。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11条常见“霸王条款”包括:楼盘广告中“本广告所有细节以政府最终批准文件为准,不构成要约及要约邀请,最终解释权归开发商所有”;所购商品房提前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后,自开发商发出《入住通知书》5日内,业主应办理入住手续,5日后无论业主是否办理入住,所有相关费用由业主承担;开发商逾期交付商品房按每日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零点一向业主支付违约金,而业主逾期付款却按每日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十向开发商支付违约金等。
旅游合同中9条常见“霸王条款”包括: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经营者保留对行程进行调整的权利;报名出现自然间(单男或单女)补交房差或视情况安排三人间;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行程变更、延误所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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