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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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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民航旅客维权案件吸引了业内目光:北京一名旅客花510元购买了一张东航的折扣机票,退票时竟被收取了408元手续费。该旅客一怒之下将东航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定东航退票费过高,应退回60%费用。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国内5折(含)以下的特价机票,退票费普遍都在30%以上,收费最高的东航竟然高达80%。对此,不少旅客质疑航空公司的退票规定为霸王条款,有赚取暴利的嫌疑。业内专家也呼吁各家航空公司能统一退票费收取标准,并仿效旅游行业,对提前多日办理退票的旅客给予优待。
法院判决东航退票费过高
去年2月16日下午,北京市民王劲松通过东航服务热线95530订购了一张2月23日从北京飞往上海的MU271航班机票,价格为510元,4.7折。次日中午,王劲松因行程临时有变需退票,95530的工作人员告知,退票要扣80%的退票费,510元的票款突然缩水仅剩102元。
令王劲松感到不满的是,他在航班起飞前7天办理的退票,没有影响到机票继续销售。他调查还发现,该航班在出发当日全部售罄,航空公司实际未遭受经济损失。于是,他一纸诉状,将东航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被扣取的退票费。
今年年初,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按照行业规定和惯例,购票人有提前退票解除合同的权利,出票人也有收取退票费的权利,但双方应该以不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为前提。此案中,被告东航收取的退票费是购票款的80%,显然过高,损害了原告的利益。
4月27日,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东航需再返还原告王劲松退票费306元,相当于扣取20%退票费。
各航企退票费收取标准不统一
昨日,记者查询了国内多家机票代理网站,发现目前民航退票费的收取标准已比去年放宽了一些,但高价退票费的现象依然存在,且各家航空公司的收费标准都不一致,最高相差了50%。
以3-3.9折的机票为例,东航规定退票费按票价的80%收取,国航规定收取30%,南航则规定不得退票。以一张上海到北京,390元,3.5折的机票为例,东航的退票费高达312元,国航只收117元,差价达到了195元。
4-5折的机票,去年东航也按80%的标准收取退票费,今年,东航下调了标准,与南航一样,均是按照票面的50%收取。国航的收费标准仍旧为30%。吉祥航空的规定是:起飞前2小时退票,收取40%;起飞2小时内退票,收取50%。
5折以上的机票,各家航空公司差距不大,根据折扣高低,收费基本都在5%-30%之间。对于3折以下的特价票,各家航空公司均规定不得退票。
收高价退票费为防止代理囤票
对于高昂的退票费,不少民航旅客都感到不满,认为航空公司在依靠自身垄断优势,制定霸王条款。
“我如果在出发当天办理退票,的确会影响机票继续销售,使航空公司遭受经济损失。这种情况下,航空公司收取一定的退票费,还情有可原。但我如果在出发前一两个星期退票,航空公司完全可以继续销售啊,为何也要收取那么多退票费呢?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明显不合理,有利用退票费牟取暴利的嫌疑。 ”
航空公司对此的解释是,向折扣票旅客收取高价退票费,主要是为了防止部分机票代理商 “高舱低占”,囤积低价票,给正常购票出行的旅客造成影响。 “在较高的退票费面前,代理商如果囤下机票又没有及时售出,自身就会受到损失。我们这样做,可以保证更多旅客都能买到低价票。 ”
对提前退票旅客可放宽标准
在一些业内专家看来,要从根本上解决退票费乱象,还得靠民航管理部门出面协调。 “目前,各航空公司在制定退改签收费标准时都是各自为政,一年一个变化,且缺乏监督和约束机制。民航局如果能将各公司的收费标准统一起来,并将标准控制在消费者可接受的合理范围内,相信旅客的投诉也会相应减少许多。 ”
专家还建议航空公司仿效旅行社的做法,给提早办理退票的旅客给予优待。 “目前,航空公司只对航班出发2小时以前办理退票的旅客,适当减收退票费。今后,这个时间还可以再提前些,只要不影响机票继续销售的退票行为,都应该放宽标准。航企的宗旨应该是服务旅客,而不是给旅客出行制造障碍。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国内5折(含)以下的特价机票,退票费普遍都在30%以上,收费最高的东航竟然高达80%。对此,不少旅客质疑航空公司的退票规定为霸王条款,有赚取暴利的嫌疑。业内专家也呼吁各家航空公司能统一退票费收取标准,并仿效旅游行业,对提前多日办理退票的旅客给予优待。
法院判决东航退票费过高
去年2月16日下午,北京市民王劲松通过东航服务热线95530订购了一张2月23日从北京飞往上海的MU271航班机票,价格为510元,4.7折。次日中午,王劲松因行程临时有变需退票,95530的工作人员告知,退票要扣80%的退票费,510元的票款突然缩水仅剩102元。
令王劲松感到不满的是,他在航班起飞前7天办理的退票,没有影响到机票继续销售。他调查还发现,该航班在出发当日全部售罄,航空公司实际未遭受经济损失。于是,他一纸诉状,将东航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被扣取的退票费。
今年年初,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按照行业规定和惯例,购票人有提前退票解除合同的权利,出票人也有收取退票费的权利,但双方应该以不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为前提。此案中,被告东航收取的退票费是购票款的80%,显然过高,损害了原告的利益。
4月27日,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东航需再返还原告王劲松退票费306元,相当于扣取20%退票费。
各航企退票费收取标准不统一
昨日,记者查询了国内多家机票代理网站,发现目前民航退票费的收取标准已比去年放宽了一些,但高价退票费的现象依然存在,且各家航空公司的收费标准都不一致,最高相差了50%。
以3-3.9折的机票为例,东航规定退票费按票价的80%收取,国航规定收取30%,南航则规定不得退票。以一张上海到北京,390元,3.5折的机票为例,东航的退票费高达312元,国航只收117元,差价达到了195元。
4-5折的机票,去年东航也按80%的标准收取退票费,今年,东航下调了标准,与南航一样,均是按照票面的50%收取。国航的收费标准仍旧为30%。吉祥航空的规定是:起飞前2小时退票,收取40%;起飞2小时内退票,收取50%。
5折以上的机票,各家航空公司差距不大,根据折扣高低,收费基本都在5%-30%之间。对于3折以下的特价票,各家航空公司均规定不得退票。
收高价退票费为防止代理囤票
对于高昂的退票费,不少民航旅客都感到不满,认为航空公司在依靠自身垄断优势,制定霸王条款。
“我如果在出发当天办理退票,的确会影响机票继续销售,使航空公司遭受经济损失。这种情况下,航空公司收取一定的退票费,还情有可原。但我如果在出发前一两个星期退票,航空公司完全可以继续销售啊,为何也要收取那么多退票费呢?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明显不合理,有利用退票费牟取暴利的嫌疑。 ”
航空公司对此的解释是,向折扣票旅客收取高价退票费,主要是为了防止部分机票代理商 “高舱低占”,囤积低价票,给正常购票出行的旅客造成影响。 “在较高的退票费面前,代理商如果囤下机票又没有及时售出,自身就会受到损失。我们这样做,可以保证更多旅客都能买到低价票。 ”
对提前退票旅客可放宽标准
在一些业内专家看来,要从根本上解决退票费乱象,还得靠民航管理部门出面协调。 “目前,各航空公司在制定退改签收费标准时都是各自为政,一年一个变化,且缺乏监督和约束机制。民航局如果能将各公司的收费标准统一起来,并将标准控制在消费者可接受的合理范围内,相信旅客的投诉也会相应减少许多。 ”
专家还建议航空公司仿效旅行社的做法,给提早办理退票的旅客给予优待。 “目前,航空公司只对航班出发2小时以前办理退票的旅客,适当减收退票费。今后,这个时间还可以再提前些,只要不影响机票继续销售的退票行为,都应该放宽标准。航企的宗旨应该是服务旅客,而不是给旅客出行制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