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悬疑

序 言


  差不多两千年前,在一个很小的犹太村庄里,耶稣走进了人类的历史中。他生长于一个少数民族的穷困的家庭里,他所住的国家是世界上最小的国家之一。他在世三十三年只是在最后三年做公开的工作。

  然而,差不多每一个地方的人都仍没有忘记他。无论是我们早报上所印的日期或是大学教科书中的版权日期,都见证着耶稣实在是历来最伟大的人物之一。

  曾经有人问著名的历史学家华尔斯(H.G.Wells)在历史中那一个人留下了最深远的影响。他说:若以历史的标准来衡量一个人的伟大,耶稣当居于首位。

  历史学者勒陀拉(Kenneth Scott Latourette)说:“世世代代如飞去。积累而来的证据显示耶稣是生活在世上最具影响力的人物。那感染力看来仍在不断的扩展。"

  雷南(Ernest Renan)的意见是:“耶稣是历史上最伟大的宗教奇才。他的荣美是永恒的,他的政权是无穷的。耶稣在每一方面都是独特的,没有任何事物可以与他相比。倘若没有基督,历史就变得不可理解了。”
 
第一章 有何分别?


  最近我在洛杉机与一班人交谈,我问他们:“你们认为耶稣是谁?”他们都认为他是一位伟大的宗教领袖。我亦同意这一点。耶稣不错是一位伟大的宗教领袖;但我相信他的伟大并不止于此。

  一直以来,人对“耶稣是谁?”这问题都是意见纷纭的。为什么一个人会引起那么多的冲突?为什么他的名字比其它任何宗教领袖的名字更令人不安?为什么谈论神的时候没有人会觉得不快,但当你提起耶稣的时候,他们却立刻想转开话题,或是变得紧张起来呢?我曾在伦郭与一位计程车司机谈及耶稣的一些事,当时他立即就说:“我不喜欢谈论宗教,特别是耶稣。”

  耶稣与其它的宗教领袖到底有什么不同?为什么释迦牟尼、穆罕默得、孔夫子的名字不会冲撞人?原因是他们都没有自称为神。这就是他与其它宗教领袖完全分别开来的原因。

  认识耶稣的人很快就知道他自称的身份是何等惊人。他所自称的明显地表示出他不止是先知或教师那么简单。他明显地自称为神。他以自己为人与神发生关系的唯一途径、赦罪的唯一源头,救恩的唯一道路。

  对很多人来说这是排除异己、心胸狭窄,他的话语又难以相信。但问题并不是我们喜欢信什么,而是耶稣说自己是谁。

  那么,新约文献到底又怎样说呢?我们常常会听到有关“基督的神性”一词,那就是说耶稣基督是神。

  史特郎(A.H.Strong)在他的系统神学中解释神是"无限及完美的灵,是万物的源头、支持和归宿。”这样的定义是足以为所有的有神论者,包括回教徒和犹太人所信服的。有神论以神为有位格的,而宇宙又是他所计划和创造。神每时每刻都在支撑及掌管一切。基督教神论再加上了一句:“他以拿撒勒人耶稣的身份成了肉身。”

  耶稣基督其实是一个名字,一个称号。耶稣这名字是由耶书亚或约书亚的希腊文演变出来,是“耶和华──救主”或“耶和华拯救”的意思。基督这称号是由弥赛亚(或希伯来文Mashiach"受膏者"──但九26)的希腊文产生出来。君王和祭司这两个位份都包括在"基督"这称号之内。耶稣的称号确定了他就是那位旧约预言所应许的祭司和君王。这一点对于正确了解耶稣和基督教都是非常重要的。

  新约圣经清楚表明了基督是神。新约给基督的名称是只有神才配受的。例如、耶稣在一节经文中直接被称为神──“等候那有福的盼望,就是我们伟大的神,救主耶稣基督荣耀的显现”(多二13;参看约一1;来一8;罗九5;约壹五20、21)。圣经描写他的特性是只有神才能有的。新约论述耶稣为自有的(约一4;十四6);无所不在的(太二十八20);无所不知的(约四16,六64;太十七22-27);无所不能的(启一8;路四39-55,七14、15;太八26、27);并且是永活的(约壹五11、12、20;约一4)。

  耶稣所受的尊崇和敬拜是只有神才配受的。在与撒但的一次对抗中,耶稣说:“经上记着说‘当拜主你的神,单要事奉他’”(太四10)。可是他自己也如神一样接受敬拜(太十四33,二十八9),有时他甚至要人像敬拜神一样的敬拜他(约五23;参来一6;启五8-14)。

  大部分跟随耶稣的都是只信一位真神敬虔的犹太人。他们都坚守一神论,但他们却承认他是道成了肉身的神。

  保罗长期受拉比式的训练,应该是更难宣认耶稣为神,去敬拜一个拿撒勒人,并称他为主的,然而他正是这样作了。他曾说:“圣灵既然立你们为全群的监督,牧养上帝用自己的血所赎来的教会,你们就应当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徒二十28)。当他说这话的时候,他已经承认了神的羔羊(耶稣)就是神自己。

  基督问彼得他是谁,彼得承认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十六16)。耶稣当时的反应并不是更正他的结论,而是宣告它的真确性和来源。“约拿的儿子西门,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人指示你的,而是我在天上的父启示你的”(太十六17)。

  耶稣的一个好朋友马大对他说:“我信你是基督(弥赛亚),是神的儿子"(十一27)。又有一个叫做拿但业的,他本来不相信拿撒勒会出什么好东西;但后来他承认耶稣是“神的儿子;是以色列王”(约一49)。

  司提反被人用石头打的时候,他呼求说:“主耶稣啊,求你接收我的灵魂!”(徒七59)。希伯来书的作者称基督为神:“但是论到儿子,却说:‘神啊,你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来一8)。当耶稣受了洗、起来祷告的时候,"圣灵仿佛鸽子,有形体的降在他身上;有声音从天上来,说:‘你是我的爱子,我喜悦你’”(路三22)。

  还有众所周知的“怀疑者”多马的自白。他说:“除非我亲眼看见他手上的钉痕,用我的指头探入那钉痕,又用我的手探入他的肋旁,我决不相信。”我与多马认同。他说:“看,不是每天都有人从死人中复活,或是自称成了肉身的?我需要证据!”多马在其它门徒面前表明了他对耶稣的怀疑后八日,“耶稣来了,站在他们中间说:‘原你们平安。’然后对多马说:‘把你的指头放在这里,看看我的手吧!伸出你的手来,探探我的肋旁!不要疑惑、只要信!’多马对他说:‘我的主!我的神!’耶稣说:‘你因为看见我才信么?那些没有看见就信的人,是有福的’”(约二十26-29)。耶稣接纳多马对他的宣认。他责备多马的不信,但没有责备他的敬拜。

  批评家或许会指出这些只是别人对基督的认识,而非基督本人之原意。学者的指控多是说与基督同时代的人误解他一样,我们今天也是如此。换句话说,耶稣其实没有自称为神。

  我却认为他实在是这样自称,而且我相信基督的神性是直接出自新约圣经的每一页。我们有充分的资料,而它们的意思也是明显的。一位曾经彻查圣经,为要证实基督是否曾自称为神的商人说:“任何曾经查看新约而不以耶稣曾自称为神作结论者,他就好象一个人,在天朗气清的日子站于户外,却说自己看不见太阳一样。”

  我们在约翰福音中看见耶稣对抗一些犹太人的场面。事情发生于一个安息日,当时耶稣医好一个跛子,然后叫他拿起褥子走。“从此犹太人就迫害耶稣,因为他常常在安息日作这事。耶稣却对他们说:‘我父作工直到现在,我也作工。’因此犹太人就更想杀耶稣,因为他不但破坏安息日,而且称上帝为自己的父,把自己与上帝当作平等”(约五16-18)。

  你或许会说:“就算是说‘我父工作直到现在,我也作工’那又怎样?这并不证明什么。”我们研究一份文献的时候,必须考虑它的言语、文化、特别是写作的对象。这里是犹太的文化背境,对象是犹太的宗教领袖。让我们来看看两千年前犹太人在他们自己的文化里怎样理解耶稣的话。“因此犹太人就更想杀耶稣,因为他不但破坏安息日,而且称神为自己的父,把自己与神当作平等”(约五18)。为什么他们会有这样激烈的反应?

  原因是耶稣说“我父”,不是说“我们的父”然后再加上“作工直到现在”。耶稣用这两句话是以自己与神同等,与神作同样的事。犹太人并没有以神为“我父”;如果是有,他们也会加上“在天上”这三个字。但耶稣没有这样做。当他称神为“我父”的时候,他知道犹太人是不可能误解的。耶稣更暗示说当神在工作时,他──就是子──也在工作。在这里,犹太人明白他是在暗示自己是神的儿子;因此犹太人仇恨的心就越发加增。起初他们只是想逼迫他,但这事以后他们就开始想要杀他。

  耶稣不单称神为自己的父,以自己和神为同等,他更称自己与父原为一体。有一次在献殿节的时候,耶稣在耶路撒冷被一些犹太人领袖盘问有关他的基督身份。耶稣最后对他们说:“我与父原为一”(约十30);"犹太人又拿起石头要打他。耶稣对他们说:‘我把许多从父那里来的善事显给你们看,你们因那一件要用石头打我呢?’犹太人对他说:‘我们不是因为善事用石头打你,而是因为你说了僭妄的话;又因为你是个人,竟然把自己当作神’”(约十31-33)。

  我们也许会希奇为什么他们对耶稣的话会有如此强烈反应。倘若我们研究一下希腊文的话,我们会发现一个饶有趣味的含义。希腊文学者罗拔逊(A.T.Robertson)写道,那"一"字在希腊文是中性名词,不是男性名词;它不是指在位格或目的上的合一,而是指“本体或本质”上的合一。罗拔逊还说:“这爽脆的声明是基督自称他自己(子)与父的关系之最高峰。这激起了法利赛人不可抑止的怒气。”

  在听见这话的人思想中,基督之自称为神是无可置疑的,墨尔硒莱理大学校长毛里斯(Leon Morris)写道:“犹太人只能够以耶稣的话为亵渎神的话,他们继而起来亲手执行审判。因为在摩西律法中规定,亵渎神的要被用石头打死(利二十四16)。但他们没有循律法途径行事。他们没有预备进行起诉,使执法者能进行审讯。他们在盛怒中准备自行兼任审判官和行刑者。”

  耶稣是因“亵渎神”而面临被石头打死的威胁。犹太人肯定明白耶稣说的是什么;但我们也许会问,他们究竟有没有停下来考虑一下他的自称是否属实呢?

  耶稣不断自称在本质及本性上与神为一。他曾坦然地说:“如果你们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了”(约八19);"看见我的,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约十二45);"恨我的,也恨我的父"(约十五23);"使所有的人尊敬子好象尊敬父一样。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那差他来的父"(约五23)等。这些经文明显指出耶稣没有把自己看作一个普通人;他以自己为与神同等的,那些以为耶稣不过是比别人更接近或亲近神的,应该考虑一下他自己所提出的一个声明:“假若你不尊敬我如同尊敬父,你就是不尊敬我们。”

  有一次,我在西维珍尼亚大学讲授文学课时,一位教授打断我的话题说只有约翰福音才有记载耶稣自称是神,而约翰福音又是最迟写成的福音书。他说最早写成的马可福音从未提到耶稣自称是神。他这样说显示出两个可能:此君从来未读过马可福音;或他没有留心去读。

  我翻到马可福音,在那里耶稣自称能够赦罪。耶稣看见他们的信心,就对瘫子说:“孩子,你的罪赦了。”(可二5;又路七48-50)根据犹太人律法,只有神才可以赦罪;以赛亚书四十三25将此限为神独有的特权。文士问道:“这个人为什么这样说话?他说僭妄的话了。除了神一位以外,谁能赦罪呢?"(可二7)然后耶稣问他们那一样容易说──"你的罪赦了";或是"起来行走?"

  根据威克里夫圣经注释,这是“一个不能回答的问题。它们两者都容易出口;但若要有相随的实效则说任何一句都需要属天的能力。一个冒充的为了避免被人识破会说前者。耶稣却继而医治那病,以致众人晓得他有权柄处理其病因。”他就是因此被宗教领袖指为僭妄。查法(Lewis Sperry Chafer)写道:“世界上没有人有权柄可以赦罪的。除了那为众人所得罪的那一位以外,没有人能够赦罪。基督赦罪时,他不是在运用人的特权。正因为除了神以外没有人能够赦罪,而基督又曾赦罪,所以,唯一的结论就是他是神。”

  这赦罪的观念曾一度令我甚觉烦扰,原因是我不明白。一天上哲学课的时候,我引用了上述马可福音的经文去回答一个有关基督神性的问题。当时有一位助教诘难我的结论。他说他也会饶恕人,但那并不代表他自称是神。当我思想他所提出的质询时,我就顿时明白那些宗教领袖会反对耶稣。是的,你可以说:“我饶恕你”,但只有那些被得罪的人才能够说这话。换言之,如果你得罪我,我可以说:“我饶恕你”。但基督当时的情形却不是这样。那瘫子是得罪了父神,然而耶稣却用自己的权柄说:“你的罪赦了。”不错,我们可以饶恕那些得罪我们的人,但除了神以外,没有人能赦免那些得罪神的人。而那正是耶稣所作的。

  一个由拿撒勒来的木匠竟作这样大胆的自称,怪不得犹太人大为气忿了。耶稣这赦罪的能力是他运用那只属于神的特权的一个好例子。

  同样,在马可福音我们看见耶稣的受审(十四60-64)。"大祭司站起来,走到中间,问耶稣:‘这些人作证控告你的是什么呢?你怎么不回答呢?'耶稣却不作声,什么也不回答。大祭司又问他:‘你是那受人称颂者的儿子基督吗?'耶稣说:‘我是。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大祭司就撕开自己的衣服,说:‘我们还有什么证人呢?你们都听见这亵渎的话了。你们认为怎么样?’众人都定他该死的罪。”

  起初耶稣不肯作答,所以大祭司便使他立誓。在誓言下耶稣不得不答。他被查询:“你是那受人称颂者的儿子基督吗?”他回答:“我是。”

  耶稣的证供分析显示他自称是:
  1.那受人称颂者(神)的儿子;2.那将坐在权能者右边的,和3.那位将驾云降临的人子;这里每一点都确实表明他是弥赛亚。

  这三点总合起来的效果是非常重要的。公会和犹太法庭都清楚听到这三点,而大祭司的反应是撕裂衣服说:“我们还要什么证人呢?”他们终于亲耳听见了。他自己的话定了他的罪。

  安达逊(Robert Anderson)指出:“没有其它证据比那些忿怒的见证人更具说服力;主之所以自称是神无疑是他的仇敌所采取的行动所致的。我们必须记得犹太人并非一群无知的野蛮人,他们是具有高度文化、极虔诚的民族;而他是因这控诉,在毫无异议的情况下被公会判定死刑的。公会就是他们的国会,由最超卓的宗教领袖组成,包括了迦玛烈和他的高足大数人扫罗这等人。”

  很明显这是耶稣本人要提出的证言。犹太人也实在明白他是自称为神。因此,我们要面对两个可能性:他说了僭妄话;或他真的是神。审他的人清楚看见这一点。事实上,他们钉他十字架又嘲弄他都是因为“他信靠神……因为他说自己是神的儿子。”(太二十七43)

  史域(H.B.Swete)解释大祭司撕裂衣服的意义:“律法是禁止大祭司为私事而撕裂衣服的(利十6;二十一10),但当执行审判时,按传统来说,他却要以此行动来表达他对任何僭妄话的震惊。尴尬的审判者终于可以吁一口气了。因为他再不需要充足的证据,犯人是自定己罪了。”

  我们开始看见这并不是普通的审讯,正如连顿(Irwin Linton)律师指出:“这刑事裁判的独特之处在于它不是针对罪行,而是针对被告本人的身份。基督的刑事罪名,堂上的证供,罗马政府的盘问及行刑时十字架上的宣判都是有关他真正的身份及尊严。'你们认为基督是谁?他是谁的儿子?'"

  纽约法院的法理学权威基拿(Gaynor)法官在谈及耶稣的裁判时认为,公会对他唯一的提控是亵渎神。他说:“神音书中的记载都非常明显,耶稣受审及被定罪的刑事罪名是亵渎:……耶稣曾自称有超自然的能力,那在人说来是亵渎”(引用约十33)。

  在大多数案件中,疑犯都是因自己所作的受审,但基督却不是这样。耶稣是为着自己的身份受审。

  耶稣的审判应足以表明他的确自称为神,审判他的人可以见证这点。而且,在他被钉十字架那日,他的敌人承认他曾自称是成了肉身的神。“祭司长,经学家和长老也同样讥笑他,说:‘他救了别人,却不能救自己。如果他是以色列的王,现在可以从十字架上下来,我们就信他。他信靠神;如果神喜悦他,就让神现在救他吧,因为他说自己是神的儿子。’”(太二十七41-43)
 
第二章 主?骗子?还是疯子?


  耶稣之自称为神清楚地否定了一个流行的谬说,就是单单将耶稣看为一个道德生活严谨的好人,或一个提出很多博大渊深的道理的“先知”。这样的见解往往被认为是“学者”所能接受的唯一结论,或是经理性验证后的必然结果。问题是,大多数点头赞同的人根本从未发现此推理背后的谬论。

  对耶稣来说,人们认识他是谁是最基要的。从耶稣的说话及自称,没有人能说他只是个好人或先知。这样的选择根本不可能,亦非耶稣的原意。

  剑桥大学教授鲁益师(C.S.Lewis)曾经是个不可知论者,他清楚明白这个论点。他写道:“我在这里是要试图消除人对他所常有的愚蠢念头:‘我愿意接受耶稣是一个伟大的伦理教师,但我不能接受他自称是神。’这话是我们绝对不可说的。一个不是神而像耶稣那样说话的人不可能是伟大的伦理教师,他只可能是个疯子──与那些说自己是个荷包蛋的人无异──不然他就是地狱的恶魔。你必须选择,此人是神的儿子,要不然,他就是神经不正常的,甚至是更可怕的东西。”

  然后他再写道:“你可以将他当作疯子关起来,你可将他当作恶魔,唾弃他,杀他,你也可以俯伏在他脚前称他为主为神。但让我们不要说他是一个伟大教师这些不伦不类的疯话。他没有给我们这样的选择。”

  用了二十八年时间对新约经文作批判性研究的荷德(F.J.A.Hort)写道:“他的话都是指着他自己说的,如果说那些是他以先知的身份所讲的抽象真理就完全没有意思了。把他从他自己所说的话中抽出来,那些话就实在难以理解了。”

  耶鲁大学基督教历史学家勒陀拉说:“虽然耶稣的教训足以令人景仰,但这并不是真正叫他与众不同的地方。教训加上他本人才是最重要的。两者是不可分割的。”勒陀拉总括说:“任何细心看过福音书记载的人必定注意到耶稣从不将他自己与他的教训分开。他是一个伟大教师,但他却并不止于此,他那些关乎神的国度,人的行为及神自己的教训都很重要,但在他来说,他的教训若与他本人分割开来必产生绝对性的亏损。”

  耶稣自称为神。他并没有给人其它的选择。他这样的宣称只可以真或假,绝无第三可能,故此我们必须审慎考虑。耶稣问门徒“你们说我是谁?”(太十六15)有几个可能的答案。

  第一,假定他宣称自己是神是假的。如果是假的,我们只有两个选择:他知道那是假的;他不知道那是假的。让我们分别仔细查看每个可能和证据。


他是骗子?

  当耶稣宣称自己是神的时候,假如他知道自己其实不是,那么,他便是说谎,蓄意瞒骗他的跟随者。但假如他是个骗子,他也必定也是个伪君子,因为他教训人无论如何都要诚实,但自己却同时生活在一个大谎言中。更有甚者,他是个魔鬼,因他叫人将自己的永恒托付他。假如他不能实践自己所说的,又深知自己不能的话,他就真是个大恶魔。最后,他更是个大傻瓜,因为他的被钉十字架亦是他自称是神。

  很多人会说耶稣是个伟大的伦理教师。让我们现实一点,既然他蓄意在自己最重要的教训上(他自己的身份)误导别人,他又怎能是个伟大的伦理教师呢?

  按理你的结论应该说他是个骗子。然而,这与我们所认识的他及他的生平和教训却毫不吻合。凡宣认耶稣的地方,生命就得改造,国家得以改善,盗贼变为诚实,醉酒的被医治,仇恨的化为仁爱,诡诈的人变得公平。

  激烈反对基督教组织的英国著名历史学家历奇威廉(William Lecky)这样写:“经过十八个世纪的各种转变,仍然只有基督教才能给世界提供一个理想品格,它以热切的爱感动人心;表现出它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任何情势及境况下都能产生作用;它不但是道德最高的形态,更是将理想付诸行动的最隹推动力。……短短三年极短生命的简单记录,比哲学家们的探讨及道德家的呼喊更能改变及软化人。”

  历史学家沙夫(Philip Schaff)说:“这见证者若非属实,则必定是亵渎或癫狂。以耶稣的道德纯全和尊严,亵渎的假设根本不能成立;他所说的每一句话,作的每一件事,都清楚表明这一点,亦是普世所认可的。以他在各方面所表现的都显出他是智力高明的,若说他在这样重大的事上自欺亦难以令人置信。他的头脑从来都是那么清醒,他镇静面对一切患难与逼迫,有如凌驾于云上的太阳一样;他以最智能的方法答复试探他的问题,他平静地预言自己在十字架的死,第三日的复活,圣灵的浇灌,教会的确立,耶路撒冷的被毁,这一切都照所说的应验了。这样的人会是极端份子或狂人吗?这样自成一格,这样完整,一致,完美,具有属人而超乎人的品格的人,不可能是骗子或是假装的。正如人说,诗人要比诗中的英雄更伟大才行。即是说,扮演耶稣的必须高于耶稣。”

  沙夫又提出另一个强而有力的理由反对耶稣是骗子的说法:“按照理则、常识及经验,一个骗徒,一个奸诈、自私的坏人,怎能以完美真确的姿态首尾一致地扮演那在历史上最纯全和高贵的角式呢?他怎能构想得到并完成一个含有无可比拟的恩惠和崇高的道德计划,更在面对时代及同胞的强烈偏见下,为那计划献上自己的生命呢?”

  假若耶稣要人跟从他并信他是神,为什么他要到犹太国,为什么以一个拿撒勒木匠的身份到一个地方及人口数字都小,且完全信奉一神的国家?为什么他不去埃及,甚至希腊?至少那里的人都是多神主义的信奉者,又信神会以不同形态显现啊!

  一个好象耶稣那样生活,像他那样教训人,像他那样死的人不可能是骗子。那还有什么其它的可能呢?


他是疯子?

  假若先前的可能是那么难以置信,有没有可能他真的以为自己是神,而其实是弄错了?你可以是真诚的,但你也可能同时是错的。但我们必须记住,要一个以为自己是神,特别是在一个浓厚的一神文化中,去告诉人他们永恒的盼望是在乎信靠他,实在不是轻易就可以幻想得来的;这需要一个完全是疯子的心态。耶稣是这样的人吗?

  以为自己是神的人就像今天有人以为自己是拿破仑一样。他必定是被迷惑了而且在欺骗自己,他很可能会被关起来好叫他不会伤害自己或其它人。然而我们在耶稣身上看不到精神错乱引起的不正常及不平衡。假如他真的有毛病,他泰然自若的表现就确实叫人希奇了。

  奈珥和高尔伯(Noyes and kolb)在一本医学书中描写患精神分裂的人是幻想多于实际的。精神分裂者渴望逃避现实的世界。让我们来看看,自称是神肯定会是对现实的一种逃避。

  从耶稣所作的事看来,我们很难想象他是精神上受干扰的人。他曾说过一些历史记载上最精深的话。他的教训曾释放了很多在精神上受捆锁的人。宾诺(Clark H.Pinnock)问:“他是否误信自己的伟大?他是否一个狂想者?一个无辜的骗徒?一个精神分裂者?他教训的技巧和深度只能证明他精神完全健康,恐怕我们也没有他那么正常!”一个加州大学的学生告诉我,他的心理学教授曾在班里这样说:“他给许多病人辅导的方法,不过是拿起圣经读几段基督的教训给他们听。那便是他们所需要的辅导。”

  心理医生腓夏(J.T.Fisher)说:“假如你要集合所有最具资历的心理学家和心理医生所写关于心理卫生的文章;假如你要将它们汇合及提炼以删去多余的辞藻,去芜存菁;假如你请一些当代最高明的诗人去把这些纯正的科学知识精简地表达出来,你会得到一份生硬而不完整的登山宝训”摘要。相比较之下它更是大为失色。基督徒握着这解答人类焦虑空虚的答案快二千年了。这里……有成功人生所需之乐观,心里健康和满足的蓝图。”

  鲁氏写道:“要用比基督徒的解释更简单的方法去解释耶稣的生平、言行及影响,在历史的观点来说是非常困难的。除非耶稣真的是神,否则他的稳健而有深度的伦理教训与伏在他的神学性教训背后的猖獗狂想之间的鸿沟是不可能有满意的解释的。故此非基督徒的假设只能带来毫无结果的迷乱。”

  沙夫这样说:“一个具有这样如蓝天的清澈,山风的鼓勇,刀刃的锋利,全然健康及旺盛的智力,处之泰然,表现得泰然自若的人,会在自己的品格和使命上被这样严重的错觉所迷吗?这岂不是天方夜谈吗?”


他是主?

  我个人不能想象耶稣是个骗子或疯子。余下唯一的可能就是他真是基督,正如他自己所宣称的是神的儿子。

  我与很多犹太人讨论此事时,他们的反应都是很有趣的。他们通常会告诉我耶稣是一个有道德、正直的宗教领袖,是个好人,也有人说他是先知。然后我与他们分享耶稣自我宣称的身份,及本章的“三端论法”(骗子、疯子、或主)。当我问他们是否相信耶稣是个骗子时,他们的回答都是个肯定的“不!”然后我再问:“你们是否相信他是个疯子?”答案是“当然不是。”“你们相信他是神吗?”在我还没有时间换气之前已响起一片“绝对不是。”之声,然而,我们就只有这么的几个选择。

  这三个选择的论点在乎它们是否可能,因为很明显的它们三者都有可能。问题是那一个比较接近事实。决定耶稣基督是谁不是闲来无事找来做的一个理性习作。你不能把他当作一个伟大伦理教师一样,弃之不理。这样的选择是不成立的。他只可能是骗子,疯子,或是主和神。你必须选择。正如使徒约翰写:“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更要紧的)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二十31)。

  事实上各方面的证据都支持耶稣是主。不过有些人因为所涉及的道德含意而拒绝接受这明显的事实。他们不愿意面对称他为主的责任或含意。
 
第三章 那么科学又如何?


  许多人为了避免奉献给基督,就推说不能以科学方法证明的事物都是假的,是不值得接受的。既然无人能以科学方法证明耶稣的神性或他的复活,那么二十世纪的人亦不必接纳基督为救主或相信他的复活。

  在哲学或历史课中我经常要面对这样的挑战:“你能以科学方法证明吗?”我通常说:“不,我不是科学家。”然后就是一阵嘻笑声,又可以听见有人说:“那不必再跟我说了,”或“看,你必须全凭信心接受”(他当然是指盲目相信)。

  最近我在飞往波士顿的旅途中与邻座的乘客说起为什么我会相信基督说他自己就是主的问题。机师在与乘客周旋打交道时听到我们部分的对话。他说:“你得面对一个问题。”我问:“什么问题?”他答道:“你不能用科学方法证明它。”

  现代人文心态之低实在令人震惊。二十世纪中太多人认为假如你不能以科学方法证明一件事,它便是假的,这真不知是那里来的思想。但事实并非如此!在证明历史上某人或某事的时候,我们要面对着一个基本问题,我们必须明白科学性证法与那我称之为“法律性史实证法”(legal-hiistorical proof)的分别。

  “科学性方法,无论给它什么定义,都与衡量某些现象及实验或重复观察有关。”哈佛大学前任校长康能博士(Dr.James B.Conant)写道:“科学是一串相关的观念和观念性方案,由实验及观察的结果发展而成,有助于未来的实验和观察。”

  以受控实验来试验一个假设的真实性是现代科学性方法的一个主键。例如有人说:“象牙枧不会浮。”我会带那人到厨房,将八寸华氏八十二点七度的水注进缸里,然后投入香枧。噗通。做观察,写记录,一个假设便在实验上被证明:象牙香枧是浮的。

  假若科学方法是证明事物的唯一方法,你便无法证明你今早有上第一课,或你今天曾吃过午餐。你无法用受控实验来重复那些已过的事。

  这里有一种称为法律性史实证法,是要证明某些事物是无可置疑的。换句话说,那是根据证据的份量来下判断,以致按理推断,那结论实在无可置疑。它基于三种证据:口述证供,记录证据,和物证(如枪,弹,记事簿)。若用法律性方法的话,你大可充分地证明你今早事实上有上课:朋友看见你,你有写笔记,教授亦记得你。

  科学性方法只能用来证明一些可以重复的事物;却不足以证明或否定历史中的人或事。对于下列的问题,科学性方法不适合的:如“有佐治华盛顿这个人吗?”“马丁路德金是民权领袖吗?”“拿撒勒人耶稣是什么人?”“罗拔肯尼迪是美国的首席检察官吗?”“耶稣基督曾否从死里复活?”这些都在科学性证法的范畴以外,我们必须将它们列入法律性证法的范畴内。换句话说,基于观察,资料收集,假设,推论,及实验求证去找寻解释自然定律的科学性方法,不能解决“你能否证明耶稣复活?”或“你能否证明耶稣是神的儿子?”这类问题。在人想用法律性史实方法时,他们需要检验证供的可靠性。

  有一件事我觉得特别有意思,就是基督徒的信仰不是盲目无知的信,而是有理智的信。在圣经里每个人被呼召去运用信心时,所用的都是满有理智的信心。耶稣在约翰福音第八章说“你们必晓得真理”,不是忽视真理。有人问:“最大的诫命是什么呢?”基督说:“要尽心尽意爱主你的神。”很多人的问题是他们似乎只止于他们的心。有关基督的事实并未进入他们的思想里。神赋予我们一个被圣灵更新的思想去认识他,一个爱他的心并选择他的意志。我们必须在这三方面与神有最紧密的关系,并发挥最大的作用去荣耀他。我不知道读者如何,但我的心却不能喜悦我思想所拒绝的事,我的心和我的思想被造时是和谐相处的。从来没有信靠基督为救主的人要作理性的自杀。

  在下面的四章里,我们会看一下记录文献的可靠性以及有关耶稣的口供和见证的可信性。
 
第四章 圣经的记载可靠吗?


  新约圣经给我们提供了有关耶稣的基本历史性资料。因此,在十九至二十世纪期间就有很多人批判攻击圣经文献的可靠性。从那时开始,似乎就不断有控诉和攻击,但它们若不是毫无历史根据,就是已经被现今考古学的发现及研究所推翻了。

  我在亚里桑拿州州立大学讲课时,有一位文学教授在一堂“言论自由”户外课后来找我。他说:“麦道卫先生,你所讲一切有关基督的事情都是基于主后第二世纪的陈腐文献。今天我正在班上解释新约是很迟才写成的,所以,它的记载根本不可能是正确的。”

  我答道:“你对新约的认识最少落后了二十五年。”

  那教授对有关耶稣的记载所持的意见是源于一位德国鉴定学家包珥(F.C.Baur)的结论。包珥假设新约大部分的书卷都是主后第三世纪末才写成,,因此他认为这些著作基本上是在耶稣之后及有记录之前那段漫长的日子里面,从一些神话或传奇故事演变而来的。

  然而,到了二十世纪,考古学的发现却证明了新约手抄卷的真确性。早其薄纸手抄卷之发现(约翰莱兰手抄卷,主后一三0年;彻斯特比提蒲纸卷,主后一五五年;以及布特曼蒲纸卷Ⅱ,主后二百年)将基督的时代与较后期的手抄本连贯起来。

  耶鲁大学的鲍罗斯(Millar Burrows)说:“将新约希腊文与纸卷的文字比较的另一结果,就是加强了我对新约原稿本身正确流传的信心。”这样的发现在学术上来说,对圣经本身的可靠性确有一定的作用。

  世界圣经考古学先驱奥伯莱(William Albright)写道:“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再没有什么确实的根据是支持新约中任何书卷是主后八十年后才写成的。这跟激烈的新约鉴定学者所提出的日期比较,足足早了两代。”他在今日基督月刊的访问中重申:“我认为新约每卷书都是由受洗的犹太人在主后40-80年间写成(更可能是主后50-75年间)。"

  蓝赛爵士(Sir William Ramsay)被公认为最伟大的考古学家之一。他曾从师于德国历史批判学派,这学派认为使徒行传是主后第二世纪中叶的著作,而不是它本身所显示的第一世纪作品。在读过现代学者对使徒行传的批判后,他深信那不是当时(主后50年)事实的可靠记录,故亦不值得史学家花时间去研究。因此,当蓝赛研究小亚细亚历史时,他就不大理会新约的记载。然而,他的研究终于逼使他参考路加的著作。他观察到其中历史琐事细则的精确,渐渐地他对使徒行传的态度亦开始改变。事实叫他不得不承认“路加是一流的史学家…他应位列最伟大的史学家中。”因为它把最细微的地方都记载得极其精确,蓝赛最后也得承认使徒行传不可能是第二世纪的文献,而是第一世纪中叶的著述。

  很多自由派学者都被逼考虑新约是在较早日期写成的。罗便臣博士(John A.T.Robinson)在他的新书"新约日期重估”(Redating the New Testament)中有惊人的结论。研究的结果使他确信全部新约都是在主后70年耶路撒冷城被毁之前写成的。

  时至今日,形式鉴定学者(Form Critics)说那些资料在写下成为福音书之前只靠口传。故当中的时期虽然远比他们以前相信的为短,但他们认为福音书的记载只是一种民间文艺(传奇、故事、神话及喻言)而已。

  对于形成鉴定学者之所谓口述传统的进展,有几个主要的反对性批评,其中一个是认为口述传统时期之短促,根本就不容许他们所提出的所谓传统上改变发生。有关新约完成需时之短,铎特学院(Dordt College)的圣经教授祁施廷麦加(Simon Kistemaker)说:“正常来说,原始文化民族的民间传说是需要世世代代去累积形成的;那是一个以作世纪计算单位的渐进程序。但以形式鉴定学的观点看来,我们必须断定福音书的资料搜集及写成都是在一代之内完成。从形式鉴定学的角度看来,福音书个别的形成必然是以加速行动完成的共同计划。”

  都柏林大学的前任御前神道学教授麦克纽尔(A.H.McNeile)曾针对形式鉴定学对传统的观念提出质疑。他提出形式鉴定学者没有尽力处理关于耶稣教训的传统。倘若你细心读林前七10、12、25便会看见这些教训被保存得非常谨慎,也具有纯正的传统气息。学生强记拉比的教训,在犹太人的宗教传统上是很常见的,记得一字不漏的就是好的学生。假如我们信任波恩(C.F.Burney)的理论[In Poetry of Our Lord,1925],我们可以假设主大部分教训的记载都是用亚兰文的诗歌文体写成,使之易于记忆。

  西密西根大学的古史教授迈尔(Paul L.Maier)写道:“关于基督教经长时期后才构成复活节神话或事隔多年才载入资料之说根本与事实不符。”奥伯莱在分析形式鉴定学后写道:“只有那世不懂得史学方法和背境的近代学者才能编造出像形式鉴定学者对福音传统的谬说来。”奥氏的结论是“对于破坏其主要内容、甚至耶稣教训中的特殊字眼,二十至五十年实在是不够的。”

  很多时候当我和别人谈及圣经时,他们总是语带讥讽地说圣经是不可信的。为什么?因它是差不多二千年前写成的,里面布满了错误和矛盾。我给这些人的回答是我信得过圣经。之后,我会给他们描述一次上历史课时所发生的事。那时我声称相信证明圣经可靠的证据比任何十本古典文学著作加起来的都要多。坐在角落的教授听得吃吃地笑,似乎是说:“别来这一套了。”我说:“你在笑什么?”他说:“竟然在历史课声称新约可靠,未免太可笑了。”我很欢喜有人会说这样的话,因为我总喜欢连随问一个问题。(却从未得过一个满意的答复。)我说:“先生,请你告诉我,作为一位历史学家,你用什么方法去断定某些历史文学的准确或可靠性呢?”奇怪的是他并没有什么方法。我答道:“我却有一些方法。”我相信圣经的历史可靠性应与其它任何历史文献受一样的试验。战史家桑德斯(C.Sanders)列出并解释治史之道的三个基本原则:书志试验,内证试验和外证试验。



书志试验(Bibliographical Test)

  书志试验就是检验到达我们所有文献的内文传递。换句话说,即是在没有原来版本的情况之下,按手抄本的数量及正本与抄本的相隔时间来看,我们手中的抄本有多可靠。

  当我们将新约手抄本的数量与其它著名古典作品相比时,我们立刻会欣赏到新约手抄本的充裕和权威。

  我们可以从八个写成于主后900年的手抄本中读到修西狄第(Thucydides,主前四六0至四00年)的历史手抄本写成的日期跟修西狄第著作的日期相差约有一千三百年之久。至于希罗多德(Herodotus)历史的手抄本亦同样的写得迟,版本也少,然而,正如布鲁士(F.F.Bruce)说:“没有一个古典学者会因希氏和修氏最早的手抄本比他们原著迟一千三百年而怀疑他们的真确性。"

  亚里士多德(Aristotle)约于主前三四三年完成他的著作,但我们能找到最早的抄本的鉴定日期却为主后一一00年,其间的空隙差不多有一千四百年,现存的更只有五个手抄本。

  凯撒于主前五八至五0年写成加利亚战史,其权威亦不过基于九、十个鉴定为他死后一千年完成的手抄本。

  当我们再看看新约圣经的抄本时,其资料之多相比之下,足以令其它文献失色。除了承接基督时代与第二世纪的蒲纸卷抄本外,我们还发现了大量的其它的抄本。现存的新约手抄本竟超过二万份。希腊著名史诗依利亚特(Iliad)有六百四十三份抄本,按抄本权威来说,它仅次于新约圣经。

  鉴定抄本的首席权威,英国博物院总监兼图书馆长肯扬爵士(Sir Frideric Kenyon)说:“...原本与抄本在时间上相距甚近,故不足成为问题;至于圣经流传至今是否仍忠于原本的疑问也就不足再提了。我们可以说新约书卷之真确性及完整性已被确立了。”

  新约希腊文学者格林李(J.Harold Greenlee)补充说:“既然正如绝大多数学者都能接受许多古典文学最早的抄本与原本相距甚久以及大部分的抄本数量极其有限的事实而承认它们的可靠性,新约本文的可靠性亦相应地确定了。”

  新约的书志试验告诉我们,就抄本方面来说,它比任何古代文学更有权威。加上一百年以上精细的新约内文鉴定,可靠的新约内文总算是确定了。



内证试验(Internal Evidence Test)

  书志试验只是确定我们现有的版本完全忠于原来记录。我们仍需决定其记载是否可信,及可信的程度,那就属于内部鉴定的问题,即桑德斯所列的第二个历史性试验。

  对于这一点,文学鉴定学者仍跟从亚里士多德的格言:“基于文献本身而产生的怀疑才有价值,切忌出于批判者的自我构想。”换句话说,如孟甘穆利(John W.Montgomery)简撮:“我们必须尊重所分析的文献本身,除非作者自己自相矛盾或与已知事实不相符,我们不能凭己意假设它有任何虚假或错误。”

  芝加哥大学前历史学教授哥特沙克博士(Dr.Louis Gottschalk)的治史方法被许多研究历史的人广泛采用。他指出,倘若作者或目击者可以坦然道出真相,对历史学家鉴定其可靠性帮助甚大,“就算资料是以暴力或欺诈得来的,或有什么其它疑点,或只是基于道听途说,或是来自一个与事件有关的目击者,都是很有帮助的。”

  这“坦然道出真相的能力”和见证人与所记载事件在地理及时间上的距离有极密切的关系。新约有关耶稣的生平和教训,都是由目击者亲自记录,或是直接根据在场目击者的证供写成的。

  路一1-3:“提阿非罗大人哪,有好些人提笔作书,述说我们中间所就的事,是照传道的人,从起初亲眼看见,又传给我们的。这些事我既从起头都详细考察了,就定意要按着次序写给你。"

  彼后一16:“我们从前,将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大能,和他降临的事,告诉你们,并不是随从乖巧捍造的虚言,乃是亲眼见过他的威荣。"

  约壹一3:“...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
  约十九35:“看见这事的那人就作见证,他的见证也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叫你们也可以信。”

  记录与事实相近就是证明目击者证供之准确性的最佳工具。然而,历史学家还要小心分辨目击者是否有意或无意之中说假证供。

  新约中有关耶稣的记录,在与他同时期的人还在生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流传。这些人当然可以证实或否定记载的准确性。当使徒辩证他们所信的福音时,他们引据(甚至对最猛烈的反对者)于他们对耶稣的共同认识。他们不单说:“看,我们看见这些"或"我们听见那些......"而是更直接了当地对他们说:“你们也知道这些事......你们也亲眼见过;你们是心知肚明的。"当一个人对他的反对者说:“你亦深知此事”时,他最好是小心点,因为假如他在任何小节上稍有差错,就会被对方评驳得哑口无言。

  徒二22:“以色列人哪,请听我的话。神借着拿撒勒人耶稣,在你们中间施行异能奇事神迹,将他证明出来,这是你们自己知道的……。”

  徒二十六24-28:“......当保罗这样分诉时,非斯都大声说:‘保罗,你癫狂了罢。你的学问太大,反叫你癫狂了。'保罗说'非斯都大人,我不是癫狂,我说的乃是真实明白话。王也晓得这些事,所以我向王放胆直言,我深信这些事没有一件向王隐藏的。因都不是在背地里作的。'"

  关于新约记载第一手资料的价值,曼彻斯特大学的圣经鉴定学及经文解释学教授布鲁士有以下的见解:“早期传道者要面对的,不单是友善的见证人;还有一些不怀好意的人,他们也非常熟悉一些耶稣的工作及受死的主要事迹。门徒不能冒险在他们面前歪曲事实,夸大事实就更加不会。因为那些人是随时准备毫不留情地加以揭发的。相反地,早期使徒传道,倒是时常针对听者对事情的熟悉;他们不单说:‘我们是这些事的见证,’更说:‘这是你们自己知道的’(徒二22)。倘若他们于事实上有任何偏差,群众中充满敌意的目击者必定会加以纠正。"

  圣彼得学院的麦坚尼(Lawrence J.Mc.Ginley)就不怀好意的目击者与事实的记载的关系有以下见解:“首先,传统记录完成之后,很多当日在场的目击者仍然在生;而这些目击者之中又不乏憎恶这新宗教运动的人。然而这传统记录就是在这时候宣称记述了一连串闻名的事迹及曾被公开讲论的教训,而这正是一个任何稍欠忠实的报道都肯定会被挑战的时候。”

  芝加哥大学的新约学者格兰(Robert Grant)下了这样的结论:“当符类福音完成的时候,很多目击者仍然在生,他们的见证并没有被忽略……意思就是说,福音书记载有关耶稣的生平,受死及复活的见证都是十分可靠的。”

  专修历史探讨,并一生从事古代记录研究的杜兰(Will Durant)这样写:“撇开福音书作者的偏见和在神学上的先入为主观念,他们所记的,其中很多若是出自虚构者手笔,就必定会被隐瞒起来──使徒们为着在天国中的地位而互相争竞,耶稣被捕后他们逃跑,彼得不认主,基督在加利利不多行神迹,他的听众之中有人以为他是不正常的,早期他对自己的使命不确定,他自认对未来不能确知,他痛苦的时刻,他在十字架上绝望的呼喊;没有人读了这些记载还会怀疑其真实性。若说几个头脑单纯的人在一代之内创造出那样有权能、令人心悦诚服的性格,那样崇高的道德,那样富有启发性的博爱精神,那实在需要比福音书所记载更大的神迹才可以。经过两个世纪的高等鉴定研究,基督的生平、性格、及教训仍能清楚地存留,构成西方历史中最令人惊奇的特色。”



外证试验(External Evidence Test)

  历史性的第三个试验是外证试验。这里的问题是看看其它的历史资料究竟是肯定还是否定该文献本身的内证。换句话说,在所分析的文献以外,还有什么资料是支持它的准确性,可靠性及真实性?

  哥特沙克强调“无论是有多个或是只有一个见证人,与其它已知的历史或科学事实相符或相合,往往是衡量证据的决定性试验。”

  使徒约翰的两个朋友都支持约翰记录中的内证。历史学家优西比乌(Eusebius)保留了希拉波立主教帕皮亚(Papias)(主后一三0年)的著作:“长老[使徒约翰]亦时常这样说:‘作为彼得的传译,马可准确地写下一切他[彼得]所提及的,不论是基督的言或行,然而却没有按着事件的次序去写。因为他既没有伴随在主身旁,也未自听过主的教训;但后来正如我所说的,他陪伴彼得,并以他的教训为必须的,而不再以为自己只是在整理主的语录。马可就是这样把彼得所讲的记下来,他这样做是对的;因为他特别留意把所听见的每一件事记下来,完全不敢加插任何假的见证。’”

  里昂主教爱任纽(Irenaeus)(主后一八0年。爱任纽是使徒约翰的门徒士每拿主坡旅甲(Polycarp)的学生,坡旅甲作了基督徒八十六年)写道:“马太在希伯来人[即犹太人]中间,以他们的语言出版了他的福音书,而彼得与保罗则在罗马传福音及建立教会。他们离开之后[去世;根据传统是在主后六十四年尼禄大肆逼迫教会的时候],彼得的门徒兼传译马可,亲自将彼得传道的内容以笔录传给我们。保罗的门徒路加,将他老师所传的福音记在书里。然后主的门徒约翰,就那靠着耶稣胸膛的[这是参照约十三25及二十一20],当他住在亚细亚的以弗所时亦写下他的福音书。"

  考古学往往能提供强而有力的外证。它对圣经鉴定学的贡献,不是在灵感或启示的范围内,乃是为所记载之事实提供具准确的证据。考古学家弗里(Joseph Free)写道:“考古学已证实了无数曾被认为是不合历史与已知事实不符的经文。”

  我们已看见考古学怎样使蓝赛爵士改变他起初对路加福音的否定判断,继而断定使徒行传实在是正确地描写了小亚细亚当时的地理,文物及社会状况。

  布鲁士注意到“在路加福音中被怀疑有不确实的地方,非圣经的[外在的]证据却证实了其准确性。说考学证实了新约的记录实非夸大之词。”

  古典历史学者舍温怀特(A.N.Sherwin.White)写道:“使徒行传的历史性证据多得不可胜数。任何对其基本历史性的否定,就算是小节的问题,现时都已显为谬说。事实上罗马的史学家早已将之接纳无疑。”

  我个人亦曾尝试去粉碎圣经的历史性及确实性,但所得的结论是按其历史性来说,它们是完全可靠的。假如任何人基于这一点就想要拒绝圣经,认为它是不可信的,他必须同时拒绝承认差不多所有的古代文献。我时常遇到的一个问题就是人总喜欢以一个标准去验证世俗文献,又以不同的标准去衡量圣经。但我们必须用一样的尺度,不论所研究的文献是世俗性或是宗教性的。这样,我相信我们就可以说:“圣经给耶稣的见证,按其历史性而言,是非常可靠的。”

  雷镇学院(Regent College)的系统神学教授宾诺博士(Dr.Clark Pinnock)说:“自古以来没有一种文献具有那么完整的本文及历史性证据,并提供那么丰富的历史资料,使人可以作明智的选择。任何对自己诚实的人都不能随便抹煞其价值。对基督教的历史可靠性所产生的怀疑很明显都是基于不合理性的[反超然主义的]偏见。"
 
第五章 谁肯为谎话而牺牲性命?


  向基督教信仰挑战的人很多时都忽略了一件事,就是耶稣的使徒的改变。他们生命的改变为他所宣称的立下稳固的基础。因为基督教信仰是历史性的,所以当我们作探讨的时候,我们必须依赖证供,不论是笔录的还是口述的。

  “历史”有很多不同的定义,但我较喜欢的一个是“基于证据所得对过去的认识。”假如有人说:“我不相信那是一个好的定义”我会问:“你信不信曾经有拿破仑这个人?"他们差不多都会答:“当然。"我再问:“你见过他没有?"他们承认他们没有。:“那你怎样知道?"他们其实都是依靠证据的。

  这个历史的定义有一个内在的困难。就是如果证据不可靠,听的人便会被误导。基督教涉及“基于证据所得对过去的认识”,故此现在我们必须问:“关乎耶稣的原本口述证供是否可靠?他们是否正确地转述耶稣的所言所行?”我相信他们是可靠的。

  我之所以相信使徒的证供,是因为他们十二人当中有十一人是为两件事殉道而死;基督的复活,以及他们相信他是神的儿子。他们被虐待和鞭打,最后更死在当时最残酷的刑罚之下:

  一、彼得──被钉死
  二、安德烈──被钉死
  三、马太──被刀所杀
  四、约翰──死于自然
  五、雅各、亚勒腓的儿子──被钉死
  六、腓力──被钉死
  七、西门──被钉死
  八、达太──被箭射死
  九、雅各、耶稣的弟弟──被石头掷死
  十、多马──被矛枪刺死
  十一、巴多罗马──被钉死
  十二、雅各、西门庇太的儿子──被刀所杀

  这些事实通常得到的反应是:“那又怎样,很多人都只是因为一个谎话而死;这能证明什么?”

  是的,有很多人都只是因为一个谎话而死,但使徒们认为这个“谎话”是千真万确的。假若说复活之事并没有发生过(即是假的),门徒又怎会不知道呢。我找不到理由说他们会被瞒骗。故此,这十一个人不但为了一个谎话而死──这里是关键──他们知道这是个谎言。在历史中有十一个人明知自己所信的是谎话,但却甘愿为一个谎话而死,这真是不可思议。

  我们必须认清楚几个因素才能欣赏到他们所作的。第一,使徒是以事件的目击者的身份来作书或说话。

  彼得说:“我们从前把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大能和降临的事告诉你们,并不是随从巧妙捏造传奇的故事,我们却是亲眼看见过他威荣的人”(彼后一16)。使徒认识神话、传奇和事实的分别,这是毫无疑问的。

  约翰曾强调犹太人所知道的是包含有目击成分在内的:“论到太初就已经存在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亲眼所看见,仔细观察过,亲手摸过的;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见过了,现在也作见证,并且向你们宣扬这本来与父同在、又向我们显现过的永远的生命。我们把所看见所听见的向你们宣扬,使你们也可以和我心灵相通。我们是与父和他的儿子耶稣基督心灵相通的”(约壹一1-3)

  路加说:“因为有许多人,已经把在我们中间成就了的事,按照起初亲眼看见的传道人所传给我们的,编着成书;我已经把这些事从头查考过,认为也应该按着次序写给你”(路一1-3)

  在使徒行传里,路加描述复活之后的四十日中,耶稣和门徒接近的情形:“……我已经写了前书,叙述耶稣开始所行所教的一切,一直到他借着圣灵吩咐所拣选的使徒之后,被接上升的日子为止。他受难以后,用许多凭据向使徒显示自己是活着的。他向使徒显现,并且讲论上帝的国的事,有四十天之久”(徒一1-3)。

  约翰在他所写的福音书末后的部分说“耶稣在门徒面前还行了许多别的神迹,没有记在这书上”(约二十30)。

  这些目击证供的主要内容是关乎复活的事。使徒本身就是他复活生命的见证:

  路二十四48
  徒三15
  约十五27
  徒四33
  徒一8
  徒五32
  徒二24,32
  徒十39
  徒十41
  约壹一2
  徒十三31
  徒二十二15
  林前十五4-9
  徒二十三11
  林前十五15
  徒二十三16

  第二,使徒本身必须先肯定耶稣确是从死里复活。起初他们都不相信,并且纷纷逃走和躲藏(可十四50)。他们也没有掩饰心中的怀疑。他们只是在获得充足而有力的证据后才肯相信。多马甚至说除非他能亲手摸到钉痕,否则不会相信耶稣从死里复活。其后多马为基督的缘故殉道而死。他是否被瞒骗了?他以自己的生命作了最肯定的答复。

  还有彼得,在耶稣受审时他曾数次否认基督。最后他亦离弃了耶稣。但某些事情改变了他。就在基督被钉和埋葬之后不久,他在耶路撒冷出现,冒着生命危险大声疾呼,公然讲道,述说耶稣是基督,并且已经复活。最后彼得被倒挂地钉死。他是被瞒骗了吗?在他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什么改变了他,使他为了耶稣的缘故,勇猛得像头狮子一样呢?为什么他甘愿为他而死?唯一使我满意的解释是林前十五5──"他并且曾向矶法(彼得)显现"(约一42)。

  态度强硬而终于被事实折服的典型例子是雅各,耶稣的弟弟(太十三55;可六3)。虽然雅各不属于原来的十二门徒(太十2-4),后来却像保罗和巴拿巴一样(徒十四14)被承认为使徒(加一19)。耶稣还在生的时候,雅各不相信自己的兄长就是神的儿子(约七5)。他和他的兄弟姊妹甚至可能会讥笑他。"你要人相信你吗?为什么不上耶路撒冷去干你的事?"对雅各来说,家中的声誉都被耶稣败尽了,因为他到处疯狂地妄自尊大:("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如果不是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十四6;"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约十五5;"我是好牧人,......我的羊也认识我"──约十14)。如果你的兄弟说这样的话,你会怎样想?


  假如复活的事是假的,使徒是知道的。他们是为一个大骗局而保密吗?这与我们所认识有关他们生活所表现的道德品质并不相符。他们每一个都责备虚谎,强调诚实。他们鼓励人认识真理。历史家吉本(Edard Gibbon)在他著名的作品"罗马帝国兴亡史"中提到"初期基督徒纯朴而严谨的道德本质”是基督教兴旺的五个原因之一。诺定昂的圣约翰大学校长格林(Michael Green)认为复活"是将一群失意的跟从者(他们的拉比被钉死)改变成为初期教会勇敢的见证人和殉道士的信念。这个信念将耶稣的跟从者与其它的犹太人分开来,使他们成为一个复活的团体。你可以囚禁他们,折磨他们,杀掉他们,但你不能使他们否定他们的确信,就是‘在第三天他复活了。’”

  第三,使徒们接受了复活的事实后即时所表现的刚毅态度很难使人相信事情只是个骗局。他们几乎是一夜之间变得刚强起来。曾经否认基督的彼得甚至冒着生命的危险站起来宣讲耶稣复活的信息。执政掌权的人曾捉捕基督的哏随者,又殴打他们,然而他们不久又回到街上传讲耶稣(徒五40-42)。他们的朋友注意到他们精神的愉快,而他们的敌人却注意到他们的勇气。他们并不是在一些荒僻的地方讲道,而是在耶路撒冷传讲主。

  除非耶稣的跟随者确信主的复活,否则他们不可能有面对酷刑和死亡的能力。他们信息和态度的一致实在令人惊奇。要使一大班人意见统一并不容易,但他们对复活的事实却无半点异议。假如他们只是存心欺诈,那实在很难解释为什么他们在生命受到威胁时仍没有一个肯退出。

  法国哲学家巴斯葛(Pascal)写道:“强说那些使徒是骗子是非常荒谬的。让我们用逻辑来追索这个控诉的结论:让我们看看那十二个人,在耶稣死后聚集,串谋说他已经复活,那会构成对民政和宗教掌权者直接的攻击。人的心意是很反复先常的;它很易被说话摇动,被物质引诱。假如他们其中一人受诱惑,或因囚禁,酷刑而让步,他们便算是彻底失败了。”

  格林(Michael Green)这样问:“他们是怎样在一夜之间变得不屈不挠,满腔热诚,勇于面对攻击、嘲讽、耻笑、艰难、监禁和死亡,在三大洲到处传讲耶稣并他的复活呢?"

  一位不知名作者以描写的笔法讲述使徒生命中的改变:“在耶稣钉十字架的那日他们充满忧愁;在七日的头一日他们充满喜乐。在钉十字架的时刻他们是绝望的;在七日的头一日他们的心充满确据和盼望。在初次听到复活的信息时他们充满疑惑,但事实确定以后,他们就永远再没有怀疑。有什么能解释这些人转瞬间的改变呢?只是尸体从坟墓中被移走永远不能改变他们的心灵和性情。三天的时间亦不足以塑造一个影响他们那么大的故事。传奇神话也同样需要时间形成的。这个心理上的改变需要一个更完满和合理的解释。想一想这些见证人的人格,他们给世界提出前所未有的伟大伦理教训,甚至在敌人虎视眈眈下仍能活出美好的生活见证。再想一想,一班如惊弓之鸟的懦夫瑟缩地躲在阁楼之上,几日后却变成一群任何逼害都不能禁制其口的人──他们有这样大的改变完全是假装,为了要向世界隐瞒事实?那根本是不合理的。”

  勒陀拉写道:“主复活和圣灵降临的事实在门徒身上的影响是……非常重要的。他们悲伤地回顾以往的日子,他们也曾盼望耶稣‘是那位要拯救以色列的’,他们是一群沮丧和失望的人,后来却变成一班热心的见证人。”

  李德尔(Paul Little)问:“这些改变社会道德结构的人真是一班骗子或被迷惑的疯子吗?这两种说法比复活的事实还要难以令人相信,更没有任何证据或迹象可以支持这样的说法。"

  使徒们至死忠心的态度是不能被抹煞的。根据大英百科全书,俄利根记载彼得是倒转身被钉死的。乌克文(Herbert Workman)这样描述彼得的死:“正如我们主所预言,彼得被人'绑着','带到'奥理良的路上,到梵谛风山上接近尼禄花园的地方,就是他许多弟兄被残害之处,他自己要求被倒转而钉,因他自以为不配与主受同样的苦。"

  马亭理(Harold Mattingly)在他自己的历史书中写道:“圣使徒彼得和约翰用自己的血来印证自己的见证。”特土良亦这样写:“没有人愿意死,除非他知道自己有真理。”哈佛的法律系教授格兰烈(Simon Greenleaf)对分析见证及断定见证的真确程度有多年的教授经验,他有以下的结论:“军事战争的记录中也几乎找不到这样坚忍和无畏的例子。他们也曾详细察验自己信心的基础以及自己所维护的事实和真理的证据。”

  使徒们经过了死亡的考验,证实他们所传讲的事情的真确性。我知道我可以相信他们的见证,过于今天我所见的大部分人的见证。因为他们甚至不愿意为自己所信的动一根指头,为它而死就更不用提了。
 
第六章 死的弥赛亚又有什么用呢?


  很多人曾经为了忠于自己的理想以至牺牲性命。在圣地牙哥就有学生纵火自梵以抗议当时的越战。在六十年代,不少佛教僧侣为了使世界正视东南亚局势,亦不惜焚身而死。

  使徒们所面对的问题就是他们的理想本身已死在十字架上。他们也曾相信耶稣就是弥赛亚;他们从未想过他也会死。他们确信他就是那位要来建立神的国及统治以色列人的。

  要了解使徒们与基督的关系以及他们为何不能接纳十字架的事实,你必须首先把握当时犹太人对弥赛亚的观念。

  耶稣的生平和教训与当时犹太人的弥赛亚观可以说是正面地发生冲突。从孩提时候开始,犹太人就接受弥赛亚必以得胜掌权的政治领袖身份来到的观念。他要救犹太脱离捆锁,恢复以色列的地位。受苦的弥赛亚“在犹太人的弥赛亚观念中是完全陌生的。”

  史葛(E.F.Scott)这样地综合了基督当时的背境:“……那是一段极为紧张的时期。连那些宗教领袖亦差不多不能控制汹涌的民情;他们都热切地渴望所应许的拯救者来临。当时所发生的几件事更激使这期望的情绪愈发高涨。

  “个多世代以来,犹太人在罗马人监管底下,失去自由;他们所受的压制,挑起了一股激昂的爱国情绪。他们不断梦想有一次神迹性的解脱,弥赛亚以君王的身份来临,使他们脱离当时的困惑;但这事的本身却并不是怎样的新奇了。从福音书的记载中,我们可以肯定这已是一个积压已久的希望了。

  “对于当时的人来说,弥赛亚的形象仍然是停留于以赛亚时期──他是大卫的子孙,他要为犹太民族带来胜利与丰裕。从福音书的亮光中看来,当时普遍的弥赛亚观念含有极浓厚的民族性及政治性。”

  犹太学者克罗士拿(Joseph Klausner)写道:“慢慢地,弥赛亚不单是一个杰出的政治领袖,而且更是一个德性极高的人。”

  加顿亥斯(Jacob Gartenhus)这样反映当时犹太人的强烈信念:“犹太人所等待的弥赛亚是一位可以拯救他们脱离罗马压制的人……他们盼望弥赛亚的来临主要是为了民族自由。”

  犹太百科全书出当时犹太人“极其渴望所应许那出自大卫家的拯救者,就是那能救他们脱离外族强权,消灭罗马人苟政的。他要在当地建立和平公义的国度。”

  在那个时候,犹太人都寄望于所应许的弥赛亚的出现。就是那些使徒亦与他们周围的人一般想法。正如鲍罗斯所说:“耶稣与犹太人所期望的那位大卫的子孙是那么的截然不同,以至他自己的门徒也差不多不能将他与弥赛亚拉上关系。”当耶稣有一次谈到自己会被杀的时候,门徒亦甚不以为然(路九22)。根据布鲁士(A.B.Bruce)观察:“他们似乎都希望他只是对情况过分悲观,而他所预期的事亦不会发生......被钉死的基督实在令使徒们难以接受;这亦是主复活升天后大多数犹太人的想法。”

  牛津大学一位圣经学者爱德赛(Alfred Edersheim)说得对,"那根本不是基督应该出现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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