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刚案开庭 广州市、区两级法院的3法庭同时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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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刚案开庭 广州市、区两级法院的3法庭同时审



NEWS.SOHU.COM  2003年06月05日03:4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 成都商报消息 今天上午,震惊全国的“大学生孙志刚被收容致死案”将在广州市、区两级人民法院的三个法庭同时开庭审理。除12名涉嫌殴打孙的犯罪嫌疑人将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外,涉及该案的另几名分属公安机关、卫生部门的公职人员将同时在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天河区法院受审。


  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中,涉案嫌疑人员的身份和相关案情初次浮出水面。涉嫌打死孙志刚的犯罪嫌疑人为:乔燕琴、李海婴、钟辽国、周利伟、张明君、吕二鹏、李龙生、李文星、韦延良、何家红、乔志军、胡金艳。除胡金艳系年仅20岁的女性外,其余11名嫌疑人均系年轻男性。


  起诉书中关于案情的叙述非常简单:“3月18日晚10时许,被害人孙志刚被收容后因自报有心脏病被送至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护站201室治疗。3月19日晚,孙因向其他收容救治人员的亲属喊叫求助,遭致被告人乔燕琴的嫉恨,被告人乔燕琴遂与被告人乔志军商量,决定将被害人孙志刚调至该站206室,让室内的收容救治人员对其进行殴打,之后被告人乔燕琴到206室窗边向室内的被告人李海婴等人直接授意……”起诉书中称,被告人殴打孙志刚主要采取的手段是拳打、肘击、脚踩、脚跟砸等方法。孙被打得跪地求饶,但被告人仍继续拳打脚踢。检察员认为,被告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乔燕琴、李海婴、钟辽国、周利伟、张明君、吕二鹏等是主犯,其余人为从犯,“请依法从严判处”。

  案情回放
  孙志刚惨死

  孙志刚,27岁,湖南人,毕业于武汉科技学院,事发时受聘于广州市达奇服装公司任设计师。3月17日晚10时许,孙外出上网,途遇黄村街派出所民警检查身份证,因没有随身携带身份证,孙虽辩称自己有正当职业、有固定住所,仍被作为三无人员带回派出所。孙的同学成先生随后接到孙从派出所打来的电话,要成带上他的身份证速到派出所“保释”他。可当成赶到派出所并出示孙的身份证后,当事警官仍拒绝放孙。此时,成先生了解到,孙在派出所与警官“顶了嘴”。第二天孙被作为三无人员送往收容遣送站,第三天又因“身体不适”被送往收容人员救护站。3月20日上午10时25分,孙在救护站死亡。救护站的死亡证明书上称其死亡原因是“心脏病”。孙的家人及同学筹集了4万元四处奔波告状。4月18日,经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孙系因背部遭受钝性暴力反复打击,造成全身大面积软组织挫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4月3日,孙志刚的尸体被送到中山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解剖,负责尸检的医生被孙的尸体吓了一跳。虽然孙的身体表面上看不出致命伤痕,但是在切开腰背部以后,一条黑线显现出来,切下第二刀时,显现出一砣砣的黑血块。从肩到臀部,全是暗红色,还有很多长条状伤痕,整个背部差不多全是出血区。法医认定孙因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如果只是“被告人殴打孙志刚主要采取的手段是拳打、肘击、脚踩、脚跟砸等方法”,不动家伙,会有那么重的伤?
不是伤的不轻或病得不轻,会送到医院?住在医院的病人,还会有那么好的精神打死人?
要撒谎,也要编的像回事。
我想孙的家人是没有那么大本事和公安争到底的,公安也不会真正查清,他们也不敢。公安系统从收容制度捞的油水太多,他们怎么舍得查。
这种事本由公安惹出,又由公安“调查”,就象足协查黑哨一样,不可能有真正结果。
 
不动家伙,会有那么重的伤?

你不信拳打、肘击、脚踩、脚跟砸能打死人?
 
拳打、肘击、脚踩、脚跟砸ÄÜ打出这么重的内出血?能打出长条形血痕?能这样打死人的,需要住医院?你以为公安收容所是开慈善机构?
 
拳打脚踢当然能打死人!不过是公安民警打的,还是其他被收容人员打的还有疑问。公安民警基本上是一班土匪,孙涉世太贱了(太嫩了),与他们顶嘴是明显失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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