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篮球论坛网友气死乔丹
半年前,围绕着篮球比赛的事,掀起了一股讨论“国家利益”的热潮。
有人认为:国家利益绝对不能放弃,而为国效力应该是无条件的。
听起来理直气壮、义正词严、好威风、好杀气。
然而,只消把眼光放广一点、远一点,就会对这种说法的正确性产生疑问。
亚运会的成绩算不算是“国家利益”?
从篮协处理王治郅一事的态度来看,他们显然认为亚运会的男篮金牌是很重大的“国家利益”,值得用三个人在NBA的前景去换,而且尽遣伤痕累累、早就想退役的老将们去争夺。
但体育总局对亚运会的态度是“亚运是中考,奥运是大考”,明确提出“亚运练兵”的口号。袁伟民在赛前即提出“亚运大练兵,着眼2004和2008奥运”,李富荣赛前谈到这次派出的年轻选手多时说“必须让这些年轻人到大赛上去锻炼,即使付出一些代价也是值得的”,在赛后的总结中又提到“争夺亚运会金牌第一不是目的,而是为2004年奥运会、2008年奥运会全面练兵、练兵到位。”(参见亚运会期间的《中国体育报》)
在此思想的指导下,中国派出的684名运动员中只有104人参加过奥运会,而且平均年龄较轻,比赛经验不丰,不代表中国竞技体育的最高水平。由于亚运只是“练兵”,所以有些好手没有参赛,有些人尽管去了,却没有把自己的状态调到最佳。虽然中国代表队最终拿了150枚金牌,但如果全力以赴的话,完全应该可以再多拿十几二十块的。
中国男排在2001年亚锦赛时弃当打之年的选手不用,而以年轻人参赛,连奖牌都没拿到,2002年亚运会时让国家队主力去打无望进前八的世界大赛,用乌合之众打亚运,又连奖牌都没拿到。如果两次比赛均以最强阵容出战,虽然夺金希望不大,但奖牌总还是有的。“打不过就逃”总不能算是有“职业道德”。男排为了争取进奥运(即使冲进去了也就拿个第十名左右吧)而放弃亚洲比赛奖牌的争夺是不是损害“国家利益”?也许这又只是男排的“自作主张”?
如果一个运动员不参赛使得一块亚运金牌由“稳拿”变为“很有可能拿”便该被打入冷宫,那么“亚运练兵”的口号使中国代表队损失几十枚金牌又该怎么算?体育总局的领导们是不是该被扔到南极给企鹅看窝去?他们为什么不道歉?
篮协对待亚运会的态度与体育总局所提出的口号相矛盾。如果篮协是在维护“国家利益”,那么体育总局呢?
但是两者在维护“领导的权威”方面却是一致的。
即使中国派出全部强手去参加亚运会,仍然有关于“国家利益”的疑问。
如果亚运男篮金牌算“国家利益”,那么马拉松金牌算不算“国家利益”?百米呢?卡巴迪呢?
亚运会共设了约四百枚金牌。中国队即使全力以赴,也只在大约二百个项目上有夺金希望。剩下的近二百块金牌算不算“国家利益”?为什么由“稳拿金牌”变为“很有可能拿金牌”便是不可饶恕的过错,而“毫无夺金希望”却可以安然无恙?是训练水平不高、是投入不足、还是重视不够?为什么关系到“国家利益”的事还会训练水平不高、投入不足、重视不够?
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成绩算不算“国家利益”?
2001年的北京大运会上,中国让专业运动员们挂上各个高校的招牌,尽遣好手出战,同时又高悬赏金,最终夺得一百二十枚金牌,极其风光。如果说大运会的成绩不算“国家利益”,那么这些行为不仅没有堂皇的理由,而且纯属浪费国家财产,压根儿就不应该由国家出钱派选手去,哪个大学生想去就自己掏钱得了。甚至自己掏钱参赛也应该受到严厉谴责:国家有那么多事需要人去效力,那些家伙居然只顾自己去出风头!
但是,如果大运会的成绩算“国家利益”,那又有新的问题产生。
在以往的几次大运会上,中国并没有派出全部最好的适龄专业选手参赛,所以每次比赛得到的金牌只在二十枚左右。93年大运会,中国派出国家男篮主力参赛,获得第三名,2001年大运会,中国男篮又以主力参赛,获得第二名。但1995年大运会时,则只派出一些没见过世面的年轻选手,惨败,1999年时,干脆派出一个大学的校队去比赛,当然球衣上仍然印着“中国”字样,再惨败,(1997年的情况忘了),当其它国家的队伍看到中国队时,想来不会有什么敬意,也许把如此弱不禁风的球队看作时一块熟透了的大牛排吧,(严正声明:本贴主题为体育,谢绝讨论牛排的生熟度与各国饮食习惯的问题)。
今年又有大运会了,领导们准备派什么样的选手参赛呢?男篮似乎又是由一些没见过世面的年轻选手去玩。如果大运会的成绩算“国家利益”,而“国家利益”又不可放弃,那么巴特尔和姚明等都应该参赛,2001年时王治郅就是打过NBA之后又参加大运会的。现在程万琦是国际篮联主席,信兰成是亚篮联主席,既然中国能在承办了2001的亚锦赛而且队员跟对手打了架的情况下仍能抢到今年亚锦赛的主办权,那他们只要稍稍为国效点力,让亚锦赛的举办时间与大运会的赛事错开自是轻而易举。
由于国家体委(体育总局)在多次大运会时决定不派中国最好的选手参赛,导致中国共损失了数以百计的大运会金牌,数以千计的大运会奖牌/名次。如果大运会的成绩算“国家利益”,而“国家利益”又不可放弃,那中国体育的大领导们无疑个个_该万_,直应千_万_,哪有资格_高_扬地批评别人?
世界锦标赛的成绩算不算“国家利益”?
在世界武术锦标赛、世界象棋锦标赛上,中国从来不以最强阵容出战,也因此损失了若干“世界冠军”称号。乒乓球项目上,中国提出“增大乒乓球的直径”来增加回合数,减弱了中国队的优势。这些“国家利益”都该怎么算?
青年比赛的成绩算不算“国家利益”?
国内的青年赛事中常有虚报年龄、以大打小的情况。而中国在参加国际青年比赛时,却经常不以适龄最强阵容出战,并多次因此而失利,如2000年男篮亚青赛时未进决赛,失去进军2001年男篮世青赛的资格,2003年男排亚青赛仅获第四,失去进军男排世青赛的资格。在男篮世青赛上,不以适龄最强阵容出战的中国队时常被别的队扁得惨不忍睹,不止一次全场比赛只拿三十几分,1997年对波多黎各队时打出47:126这种耻辱的比分。今年的男篮世青赛中国队又不准备以适龄最强阵容出战,也没有派出除国家队以外的适龄最强阵容,又让一个在地方队当了四五年教练不仅连一个新人都没有培养出来,而且把亚军队带到降级区的家伙来担任主教练。
税收是国家利益,但也会有各种各样的政策减免税收。是政府不以国家利益为重吗?
“国家利益”本身仍包含了主要与次要、长期与短期等互相矛盾的内容,不可能全面兼顾,必然有所取舍,所以,总有一些“国家利益”必须放弃。
体育,或者单说竞技体育,所代表的“国家利益”有多重要?有多大价值?
苏联、东德的竞技体育强不强?现在怎样?
苏联、前南斯拉夫的篮球、排球、手球在世界上均属一流,国家却散了。去年南斯拉夫男篮在美国本土击败美国队,并最终拿了世锦赛冠军,他们的国家却改了名称。
在强硬的政治和现实的经济面前,体育无足轻重。
爱国是无条件的,但为国效力当然应该是有条件的。
先明确:爱国与为国效力是两件事。爱国并不一定意味着要为国效力,而正在为国效力的人并不一定就是爱国的。对运动员来说,参加国家队去比赛是为国效力,对于普通人来说,做自己的本职工作也是为国效力。对于稚气未脱的少年、颐养天年的老人、处境困窘的待业者,多数未在为国效力,但不能说他们不爱国,很多海外游子未在为国效力,但仍关心祖国,为祖国取得的成绩喝彩,也是爱国的。而又有许多人虽然在做着自己的工作,在为国效力,但暗地里却在做着有损国家利益、甚至出卖国家的事,实在与“爱国”扯不上。
那么,为国效力是不是可以有条件?
当然是的!
首先,如果有一份长期的工作需要花去你的主要精力,但却不给你报酬,你会不会去做?这里的工作,不是指业余的,或者是临时的志愿者之类,而是指如果你不从这份工作中挣到钱,你就要去喝西北风的,(如果你家境富裕,不必再挣钱,则不在此例)。这种工作,你愿不愿意去做?
认为为国效力应该无条件的人,把自己的家产、工钱都捐给慈善事业吧。我们一个月以后再来讨论这个问题好吗?
所以,为国效力有一个条件是:工作得有报酬,可以让自己生存下去。(一些极端情况除外,例如战争。)
第二,如果这份工作的一般工资水平是每个月两千块,但你的老板或是领导给你的做同样工作的同事两千,只给你五百块,把剩下的一千五都放自己口袋里了,你愿不愿意干?
五百块钱(或者此一等级的价钱),不影响你的生存了吧?你是否对这价钱满意了呢?
认为为国效力的条件是只要不影响生存就可以的人,请去查一查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留下这一份钱,把剩下的都捐出去吧。没有计算机、不上网不影响生存吧?请您把计算机捐出去,准备用来上网的钱也捐出去,别上网,可以吗?
你在找工作时会说“钱的事无所谓,随便给点就行”吗?
所以,为国效力有一个条件是工作得有合理的报酬。
第三,如果你拿的报酬与你的工作相符,但是这份工作所需的素质远远低于你的能力,你愿不愿意去做?
比方说,让一个博士或教授去扫大街,一个月给五百块钱,你是否认为这是合理的?你会不会对他们说:“扫大街是为国效力。如果大家都不扫大街,就没有人扫了。所以你必须去扫!”
如果每一个人都不去做某件事,那这件事就会没人做。这当然是对的。
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于每一个特定的人,你都可以要求他去做任何一件事。
每个人的能力不同,也就有不同的工作可以去做。
博士、教授不去扫大街,还会有许多待业者、民工来争这份工作。博士、教授们可以去做他们擅长的、而别人做不了的工作去。
认为为国效力应该无条件的人,请先把您所在城市的大街都扫干净好吗?还有到处可见的垃圾也给清理了吧。什么?不扫?扫大街是为国效力呀。如果您不扫,别人也不扫,那城市会脏成什么样?扫吧!要领导发布命令你才去扫?你是为国效力还是为领导效力?为国效力的话就应该是自觉去做,而不管是什么人的要求。
所以,为国效力有一个条件是:去做的事是适合自己能力的工作。
第四,当你找工作的时候,你是选马上就可以去上班为国效力的工作,还是会先等一等、挑一挑,宁可先歇着,也要等找到一份好工作再说?如果你的工作与你的能力相符,并且拿到了合适的工钱,但你的领导却总发布一些愚蠢的命令,或是无视你的人格尊严,你是否愿意忍受,还是辞职另谋他就,宁可中间有一段时间失业,没有“为国效力”?如果领导给你的工作与你的志趣不同,你是否会无条件服从,还是会希望领导考虑一下你的意愿?为人民服务、为国效力都是无穷无尽的,你是否可以不休息每天工作二十四小时?
所以,为国效力还有许许多多别的条件,如充分的个人尊严、足够的休息之类。
绝大部分人(如果不是每一个人的话)其实在为国效力时都有自己的条件,只不过绝大多数时候这种条件能得到满足、或者是部分得到满足,没有低于心理承受能力的底线,所以感觉不到自己的条件。有时则是尽管自己的条件没得到满足,但自己的能力、地位等不足以向管理者争取利益,也就默认了事实。
现在具体到王治郅的事上来。
篮协宣布王治郅的“罪状”中,说他“做出了不回国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比赛的错误选择”。
但王治郅从来没有说过不想参加世锦赛,他只是不想参加亚运会而已。篮协以前公布的所谓“真相”中,也说到王治郅想在美国与国家队会合,也准备过在加拿大就与国家队会合(而王治郅确实也在国家队到美国之后赶到国家队的驻地)。
那么,王治郅的“罪过”有三条:不长期集训,不回国,不参加亚运会。
下面逐条分析此三条“罪过”。
集训
集体项目可不可以有运动员平时不跟大家一起集训,临比赛前才跟全队会合?
迪瓦茨是直到南斯拉夫队到美国之后才报到,而加索尔也因伤直到开赛前四天才与西班牙队合练。八月初的土耳其邀请赛上南斯拉夫队的几个主力仍在休假中,只斯托贾科维奇赶到了。俄罗斯和巴西队都有主力球员直到八月初才归队。集体项目是需要一定的集训时间,但为什么有的队集训一个或半个月就能拿世界冠军,而中国队集训了四个月还抱怨“时间太短”,还被别人打得落花流水?为什么中国队就不能象别的队那样集训个把月就能冲冠军?
集体项目中,个人的能力限制了整体配合的范围和所能达到的水平。高超的个人能力可以缩短整体磨合所需的时间。如果集训的目的中不包含大幅提高个人能力的因素,那么根本没有必要持续几个月。
豆腐渣之间无论怎么配合都无法造出高楼,破三轮磨合多少年都不会变成跑车。
打世界大赛时只集训半个月可能是有些短,美国队的失利和南斯拉夫队开赛初的狼狈不堪与他们的集训时间太短不无关系。如果一个球员只是为了休假而直到开赛前才归队确实有些不合适,但如果是为了提高自己的水平而选择单独训练则并不是不可接受。尽管欧洲、南美等重视整体战术配合的篮球强队认为美国篮球过于强调个人的单打独斗,但美国的训练方法对提高个人体能与技术水平显然有其独到之处。
呃,有人要说“国情”,那就只举中国体育的事例好了。
王治郅2001年东亚运动会时就是比赛前一天才赶到并在比赛中有很好表现。以他的水平,他在任何时候归队都可以立即提升中国男篮的整体实力。世锦赛替补他入队的带伤的刘玉栋也只与全队一起练了几天。至于选他入队是否会有配合上的问题,8月22日的中美之战让他上场一试不就知道了吗?篮协选刘玉栋入队已经说明了他们所谓的“短期内无法配合默契”的借口纯属胡扯。况且当时队里张成因伤不能上场,不仅缺席了8月22日的中美之战,而且整个世锦赛也只上了两场,共十分钟,亚运会也很少上场。
世锦赛刘玉栋开始一直没跟全队练,养伤,陪家人,临时被拉入队,已经从以往的世锦赛、奥运会上知道他不可能有大的作为,却还被当作救星,不再提“短时间内无法磨合”。当然,如果王治郅归队,刘玉栋就不必去。但王治郅不归队后,篮协已经把目标定为“练兵”,“为2004年奥运会做准备”,从合练时间、锻炼新人、补大前锋的位置几方面来说,都不该让刘玉栋去,而是莫克或薛玉洋。
中国女垒前几年都是平时让一批年轻球员先练着,临大赛前把阎芳、王丽红等老将从日本、美国召回来,还是打主力。
中国女手前几年都是平时让一批年轻球员先练着,临大赛前把翟超、石伟等老将从丹麦等国召回来,还是打主力。
这次中国男排参加亚运会时,让一批年轻选手在秦皇岛先练着,临比赛前一两个月召回已经退役的张翔、谢国臣等,还是打主力。
86年亚运会时把从国家队退役三四年的汪嘉伟从日本临时召回。
90年亚运会时把从国家队退役三四年的郎平从美国(还是意大利?)临时召回。
所以,集体项目可不可以有运动员平时不跟大家一起长期集训,临比赛前才跟全队会合?
可以!
只要领导同意,那不叫“搞特殊”,不叫“违背项目规律”,那叫“救驾”,叫“舍弃个人利益,以国家利益为重”!
回国
既然一起长期集训不是必须的,那么从篮球技术的方面王治郅没有回国的必要。篮协以前公布的所谓“真相”中说起自己直到8月10日还要求王治郅回国(而国家队8月14日就要赴加拿大比赛!),意欲何为?
亚运会
那么篮协说得出口的王治郅的“罪过”就只是不想参加亚运会。但这真的就不可饶恕吗?
确实,有两个原因使得王治郅的这个要求显得强硬:
一、这次亚运会在中国男篮的主要对手韩国队的家里进行;
二、姚明和巴特尔也同样需要到NBA与球队磨合。如果只允许王治郅不参加亚运会,则对姚明和巴特尔显得不公平。如果三个人都不参加亚运会,则很可能会失去冠军。
让我们仔细看看这个对手:
韩国的面积为9.9万平方公里,人口约四千七百万,无论面积还是人口均与浙江省相当。韩国男篮的平均身高才约1.93米,低于浙江男篮的1.96米,只与CUBA男篮队伍的身高相当。
问:如果国家男篮与浙江男篮(或是CUBA的球队)要打一场比赛,国家队的大小头头们在比赛前却在那里哀声叹气:“我们的训练水平很高,但是……缺了个主力,这比赛……很困难………”你会怎么评价这些人?谨慎?或是窝囊?如果少了一名主力的国家男篮输给浙江队,你会认为败因在哪里?怪裁判的两三个误判?怪缺阵的队员?
中国的面积是韩国的一百倍,人口是韩国的三十倍,如果体育运行机制顺畅,有好的管理人员、好的教练,在篮球这个天赋条件极重要的项目上,别说缺一个主力,就是最好的二三十个球员都不去,也该轻轻松松把亚洲冠军拿回来,就象十几年前美国用大学生照样拿世界冠军一样。
对中国男篮来说,在亚洲还“需要重视对手”本来便该是一种耻辱!
用全部主力去对付韩国队,到底是能争取荣誉还是仅能遮羞?
在身体条件占据绝对优势的情况下对韩国队仍如此小心翼翼,面对身体条件与我们相当或者比我们更好的球队时又该以何种心态对敌?
尽管中国竞技体育的实力远远强于韩国,但在集体项目上,韩国人的成绩却足以让中国的同行们感到耻辱。不是由于2000年奥运会上韩国有六支球队参赛,而中国只有五支,而是这个人口只有中国三十分之一的国家就有男女手球队、男女曲棍球队、男子棒球等项目是(至少曾是)世界一流强队。
而中国除了二十年前的男排曾拿过世界第五外,几十年来只能靠些小丫头撑门面。
不仅烂,而且烂得理直气壮:
因为人种不行,先天不如黑人敏捷、白人强壮!(所以在亚洲都拿不到冠军?)
因为没有职业化或是职业化时间太短!(所以常被一些业余球队缠住不放?)
因为队伍太年轻,没有经验!(所以可以输给更年轻、更没有经验的对手?)
中国的男子集体项目应不应该有争雄天下的勇气?
中国男篮自从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重返国际体育舞台以来,在亚洲的比赛成绩大约是一百五十余胜,五或六负,但在世界大赛上只拿了两次第八,就这两次还有些侥幸。
中国男篮应该把自己的目标定在守住亚洲冠军即可,还是冲击世界前列?
对于中国竞技体育来说,“奥运战略”是最高的指导思想。从这一战略来考虑问题的话,中国男篮应该用全部主力参加亚运吗?
一支运动队不以全部主力出战某项赛事有两个理由:一是给年轻选手机会和压力,让他们尽快成长,二是让主力选手得到足够的休息,使他们可以集中精力打更重要的比赛。
2001年亚锦赛,王非尽用老将,大胜对手,结果是2002年世锦赛时“有许多年轻选手第一次入选国家队”,不得不用世锦赛的失利来为年轻选手交学费。
2002年亚运会上中国男篮还用老队员打。亚运的成败不影响参加世锦赛或奥运会,本是个锻炼年轻球员的最好机会。今年的亚锦赛决出唯一的奥运会参赛名额,比亚运更加不允许失败。幸亏中国篮协借国际风云变幻之机,凭自己脸皮厚手段狠后台硬,连庄成功,抢得主场之利,否则亚锦赛也还得靠老人打,没有新人的机会。等到亚锦赛后,中国队又有几个老将该退役,2004年奥运会上中国队又要说“队伍年轻,缺少大赛经验。”
即使“三高”都不参加亚运会,由莫克、薛玉洋等人参赛,中国男篮在身体条件方面对韩国队仍有绝对优势。如果“三高”不参加亚运会,巩晓彬、刘玉栋不参加亚运会,把机会给薛玉洋、莫克、王博等人,这些年轻人有哪个不会踊跃前往?为什么非得要求巴、王、姚归队,却不想想边缘人无缘国家队的黯然神伤?“如果每一个选手都不想参加国家队”的假设荒谬而绝情。
为了2001年的东亚运、2002年的亚运会、2003年亚锦赛的“国家利益”,三个人损失了在美国单独训练提高自己水平的机会,到2004年的奥运会上用什么去和强队拼?
七十年前的井冈山上有一群自称“百分之百”的蠢货嚷嚷着“不让苏维埃利益受到一丝一毫损失”,连一个村庄都舍不得让给敌人,最终结果是失去整个根据地。
战争的最终目标要攻城掠地,但在战争过程中却必须不在意一城一地的得失,而要注意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
竞技体育的目的是争金夺银,但又必须不在意一金一银的得失,而要注意培养自己的有生力量。
为什么要以牺牲自己最优秀选手前途的方法来谋求“国家利益”,而不是去努力提升其他队员的水平来争取比赛胜利?
“牺牲”的最终结果是削弱队伍的实力,而“提升”的结果却是增强队伍的实力。
总是要求中国最优秀的人才为了“国家利益”牺牲自己的发展机会,等到参加最高水平的竞争时,会发现已经没有人可用了。
如果中国篮球界对亚洲冠军舍不得放弃,可以采用主力选手轮流押阵的方法,再加上年轻选手和边缘人,混合组队。
如果有一堆问题摆在面前,不能一起解决的话,那么一个一个来解决也是可以的,总比干脆全部不去处理要好。几个人都需要强化训练,如果不能一起去练的话,那么一个一个去练也行。
正是由于姚明和巴特尔参加了亚运会,王治郅提出不参赛才合理:在不影响国家队参加世界大赛的机会、不影响拿亚洲冠军的情况下(但不幸的是碰上了具有化神奇为__的能力的王非先生带队),先让正面临职业生涯路口的他单独留美训练,开了这条路之后,巴特尔和姚明以后就也可以照着走了。
所以我希望今年夏天由王治郅和姚明打亚锦赛,巴特尔能留在美国好好训练,提高水平,挣一份好合同,下个赛季能有较多的上场机会,别再总穿着西装在板凳席上。中国男篮要想在奥运会上取得好成绩,中锋位置上除了姚明的高度外,也少不了巴特尔的强壮。而姚明则可以在2005年亚锦赛时放假,留着力气打世锦赛,由巴、唐打中锋,王、易打大前锋的阵容该能拿下亚洲冠军。
本来最好的方法是2001年东亚运时让王治郅留美单练,2002年让巴特尔单练,2003年让姚明单练,这样2004年的奥运会上的中国男篮应该有点好戏可唱。可惜已经错过机会了。
为了锻炼新人,中国乒乓球队、跳水队、羽毛球队在参加一些不太重要的比赛时,常常不以全部主力出战,并也因此而损失了一些成绩。如:2003年2月份的亚洲乒乓球锦标赛上,中国队没有派出主力,而是主要由年轻选手出战,男队让状态不佳的刘国正带着一群半大孩子,女队由牛剑锋领军。结果是男双未进决赛(5月份的世乒赛上中国两对主力选手拿下了男双冠亚军),另外有几块金牌拿得极惊险。2001年的亚乒赛上,中国队在男单和男双两个项目上均未进决赛。
不以全部主力出战的另一个理由是让主力选手得到足够的休息。
如果“国家利益”不可放弃,那么姚明从2004年10月到2006年6月的六百天时间里,需要打NBA04~05赛季季前赛、常规赛、季后赛、2005年东亚运动会(也要升国旗奏国歌、韩国人赢了之后也会高兴得跳起来,所以,即使与NBA季后赛冲突,姚明也应该回来,对吗?)、大运会、亚锦赛及国家队队内训练赛、热身赛(为了配合默契)、(十运会?(以显示“爱市心”?))、NBA 05~06赛季季前赛、常规赛、季后赛等总共超过250场比赛,他将以什么样的状态参加2006年世锦赛?他要不要参加2006年的亚运会?
那些嚷嚷着“国家利益”、“为国效力”的人,不仅要封杀王治郅,还要闷坏巴特尔、累残姚明。
有人叫喊着“永远”,但“永远”是什么?
曾经运动员入场时必须整齐统一地矫健地迈着步伐、有力地挥动手臂,曾经冠亚军决赛的胜负要预先由领导决定,曾经对运动员谈恋爱有严厉的限制。现在呢?
回顾过去的二十年、五十年,我们改变了多少?
多少庄重成为笑柄?多少神圣成为荒谬?多少叛经离道成为理所当然?多少不可思议成为习以为常?
二十年、五十年后呢?
写得太乱了,大家将就着看吧。
半年前,围绕着篮球比赛的事,掀起了一股讨论“国家利益”的热潮。
有人认为:国家利益绝对不能放弃,而为国效力应该是无条件的。
听起来理直气壮、义正词严、好威风、好杀气。
然而,只消把眼光放广一点、远一点,就会对这种说法的正确性产生疑问。
亚运会的成绩算不算是“国家利益”?
从篮协处理王治郅一事的态度来看,他们显然认为亚运会的男篮金牌是很重大的“国家利益”,值得用三个人在NBA的前景去换,而且尽遣伤痕累累、早就想退役的老将们去争夺。
但体育总局对亚运会的态度是“亚运是中考,奥运是大考”,明确提出“亚运练兵”的口号。袁伟民在赛前即提出“亚运大练兵,着眼2004和2008奥运”,李富荣赛前谈到这次派出的年轻选手多时说“必须让这些年轻人到大赛上去锻炼,即使付出一些代价也是值得的”,在赛后的总结中又提到“争夺亚运会金牌第一不是目的,而是为2004年奥运会、2008年奥运会全面练兵、练兵到位。”(参见亚运会期间的《中国体育报》)
在此思想的指导下,中国派出的684名运动员中只有104人参加过奥运会,而且平均年龄较轻,比赛经验不丰,不代表中国竞技体育的最高水平。由于亚运只是“练兵”,所以有些好手没有参赛,有些人尽管去了,却没有把自己的状态调到最佳。虽然中国代表队最终拿了150枚金牌,但如果全力以赴的话,完全应该可以再多拿十几二十块的。
中国男排在2001年亚锦赛时弃当打之年的选手不用,而以年轻人参赛,连奖牌都没拿到,2002年亚运会时让国家队主力去打无望进前八的世界大赛,用乌合之众打亚运,又连奖牌都没拿到。如果两次比赛均以最强阵容出战,虽然夺金希望不大,但奖牌总还是有的。“打不过就逃”总不能算是有“职业道德”。男排为了争取进奥运(即使冲进去了也就拿个第十名左右吧)而放弃亚洲比赛奖牌的争夺是不是损害“国家利益”?也许这又只是男排的“自作主张”?
如果一个运动员不参赛使得一块亚运金牌由“稳拿”变为“很有可能拿”便该被打入冷宫,那么“亚运练兵”的口号使中国代表队损失几十枚金牌又该怎么算?体育总局的领导们是不是该被扔到南极给企鹅看窝去?他们为什么不道歉?
篮协对待亚运会的态度与体育总局所提出的口号相矛盾。如果篮协是在维护“国家利益”,那么体育总局呢?
但是两者在维护“领导的权威”方面却是一致的。
即使中国派出全部强手去参加亚运会,仍然有关于“国家利益”的疑问。
如果亚运男篮金牌算“国家利益”,那么马拉松金牌算不算“国家利益”?百米呢?卡巴迪呢?
亚运会共设了约四百枚金牌。中国队即使全力以赴,也只在大约二百个项目上有夺金希望。剩下的近二百块金牌算不算“国家利益”?为什么由“稳拿金牌”变为“很有可能拿金牌”便是不可饶恕的过错,而“毫无夺金希望”却可以安然无恙?是训练水平不高、是投入不足、还是重视不够?为什么关系到“国家利益”的事还会训练水平不高、投入不足、重视不够?
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成绩算不算“国家利益”?
2001年的北京大运会上,中国让专业运动员们挂上各个高校的招牌,尽遣好手出战,同时又高悬赏金,最终夺得一百二十枚金牌,极其风光。如果说大运会的成绩不算“国家利益”,那么这些行为不仅没有堂皇的理由,而且纯属浪费国家财产,压根儿就不应该由国家出钱派选手去,哪个大学生想去就自己掏钱得了。甚至自己掏钱参赛也应该受到严厉谴责:国家有那么多事需要人去效力,那些家伙居然只顾自己去出风头!
但是,如果大运会的成绩算“国家利益”,那又有新的问题产生。
在以往的几次大运会上,中国并没有派出全部最好的适龄专业选手参赛,所以每次比赛得到的金牌只在二十枚左右。93年大运会,中国派出国家男篮主力参赛,获得第三名,2001年大运会,中国男篮又以主力参赛,获得第二名。但1995年大运会时,则只派出一些没见过世面的年轻选手,惨败,1999年时,干脆派出一个大学的校队去比赛,当然球衣上仍然印着“中国”字样,再惨败,(1997年的情况忘了),当其它国家的队伍看到中国队时,想来不会有什么敬意,也许把如此弱不禁风的球队看作时一块熟透了的大牛排吧,(严正声明:本贴主题为体育,谢绝讨论牛排的生熟度与各国饮食习惯的问题)。
今年又有大运会了,领导们准备派什么样的选手参赛呢?男篮似乎又是由一些没见过世面的年轻选手去玩。如果大运会的成绩算“国家利益”,而“国家利益”又不可放弃,那么巴特尔和姚明等都应该参赛,2001年时王治郅就是打过NBA之后又参加大运会的。现在程万琦是国际篮联主席,信兰成是亚篮联主席,既然中国能在承办了2001的亚锦赛而且队员跟对手打了架的情况下仍能抢到今年亚锦赛的主办权,那他们只要稍稍为国效点力,让亚锦赛的举办时间与大运会的赛事错开自是轻而易举。
由于国家体委(体育总局)在多次大运会时决定不派中国最好的选手参赛,导致中国共损失了数以百计的大运会金牌,数以千计的大运会奖牌/名次。如果大运会的成绩算“国家利益”,而“国家利益”又不可放弃,那中国体育的大领导们无疑个个_该万_,直应千_万_,哪有资格_高_扬地批评别人?
世界锦标赛的成绩算不算“国家利益”?
在世界武术锦标赛、世界象棋锦标赛上,中国从来不以最强阵容出战,也因此损失了若干“世界冠军”称号。乒乓球项目上,中国提出“增大乒乓球的直径”来增加回合数,减弱了中国队的优势。这些“国家利益”都该怎么算?
青年比赛的成绩算不算“国家利益”?
国内的青年赛事中常有虚报年龄、以大打小的情况。而中国在参加国际青年比赛时,却经常不以适龄最强阵容出战,并多次因此而失利,如2000年男篮亚青赛时未进决赛,失去进军2001年男篮世青赛的资格,2003年男排亚青赛仅获第四,失去进军男排世青赛的资格。在男篮世青赛上,不以适龄最强阵容出战的中国队时常被别的队扁得惨不忍睹,不止一次全场比赛只拿三十几分,1997年对波多黎各队时打出47:126这种耻辱的比分。今年的男篮世青赛中国队又不准备以适龄最强阵容出战,也没有派出除国家队以外的适龄最强阵容,又让一个在地方队当了四五年教练不仅连一个新人都没有培养出来,而且把亚军队带到降级区的家伙来担任主教练。
税收是国家利益,但也会有各种各样的政策减免税收。是政府不以国家利益为重吗?
“国家利益”本身仍包含了主要与次要、长期与短期等互相矛盾的内容,不可能全面兼顾,必然有所取舍,所以,总有一些“国家利益”必须放弃。
体育,或者单说竞技体育,所代表的“国家利益”有多重要?有多大价值?
苏联、东德的竞技体育强不强?现在怎样?
苏联、前南斯拉夫的篮球、排球、手球在世界上均属一流,国家却散了。去年南斯拉夫男篮在美国本土击败美国队,并最终拿了世锦赛冠军,他们的国家却改了名称。
在强硬的政治和现实的经济面前,体育无足轻重。
爱国是无条件的,但为国效力当然应该是有条件的。
先明确:爱国与为国效力是两件事。爱国并不一定意味着要为国效力,而正在为国效力的人并不一定就是爱国的。对运动员来说,参加国家队去比赛是为国效力,对于普通人来说,做自己的本职工作也是为国效力。对于稚气未脱的少年、颐养天年的老人、处境困窘的待业者,多数未在为国效力,但不能说他们不爱国,很多海外游子未在为国效力,但仍关心祖国,为祖国取得的成绩喝彩,也是爱国的。而又有许多人虽然在做着自己的工作,在为国效力,但暗地里却在做着有损国家利益、甚至出卖国家的事,实在与“爱国”扯不上。
那么,为国效力是不是可以有条件?
当然是的!
首先,如果有一份长期的工作需要花去你的主要精力,但却不给你报酬,你会不会去做?这里的工作,不是指业余的,或者是临时的志愿者之类,而是指如果你不从这份工作中挣到钱,你就要去喝西北风的,(如果你家境富裕,不必再挣钱,则不在此例)。这种工作,你愿不愿意去做?
认为为国效力应该无条件的人,把自己的家产、工钱都捐给慈善事业吧。我们一个月以后再来讨论这个问题好吗?
所以,为国效力有一个条件是:工作得有报酬,可以让自己生存下去。(一些极端情况除外,例如战争。)
第二,如果这份工作的一般工资水平是每个月两千块,但你的老板或是领导给你的做同样工作的同事两千,只给你五百块,把剩下的一千五都放自己口袋里了,你愿不愿意干?
五百块钱(或者此一等级的价钱),不影响你的生存了吧?你是否对这价钱满意了呢?
认为为国效力的条件是只要不影响生存就可以的人,请去查一查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留下这一份钱,把剩下的都捐出去吧。没有计算机、不上网不影响生存吧?请您把计算机捐出去,准备用来上网的钱也捐出去,别上网,可以吗?
你在找工作时会说“钱的事无所谓,随便给点就行”吗?
所以,为国效力有一个条件是工作得有合理的报酬。
第三,如果你拿的报酬与你的工作相符,但是这份工作所需的素质远远低于你的能力,你愿不愿意去做?
比方说,让一个博士或教授去扫大街,一个月给五百块钱,你是否认为这是合理的?你会不会对他们说:“扫大街是为国效力。如果大家都不扫大街,就没有人扫了。所以你必须去扫!”
如果每一个人都不去做某件事,那这件事就会没人做。这当然是对的。
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于每一个特定的人,你都可以要求他去做任何一件事。
每个人的能力不同,也就有不同的工作可以去做。
博士、教授不去扫大街,还会有许多待业者、民工来争这份工作。博士、教授们可以去做他们擅长的、而别人做不了的工作去。
认为为国效力应该无条件的人,请先把您所在城市的大街都扫干净好吗?还有到处可见的垃圾也给清理了吧。什么?不扫?扫大街是为国效力呀。如果您不扫,别人也不扫,那城市会脏成什么样?扫吧!要领导发布命令你才去扫?你是为国效力还是为领导效力?为国效力的话就应该是自觉去做,而不管是什么人的要求。
所以,为国效力有一个条件是:去做的事是适合自己能力的工作。
第四,当你找工作的时候,你是选马上就可以去上班为国效力的工作,还是会先等一等、挑一挑,宁可先歇着,也要等找到一份好工作再说?如果你的工作与你的能力相符,并且拿到了合适的工钱,但你的领导却总发布一些愚蠢的命令,或是无视你的人格尊严,你是否愿意忍受,还是辞职另谋他就,宁可中间有一段时间失业,没有“为国效力”?如果领导给你的工作与你的志趣不同,你是否会无条件服从,还是会希望领导考虑一下你的意愿?为人民服务、为国效力都是无穷无尽的,你是否可以不休息每天工作二十四小时?
所以,为国效力还有许许多多别的条件,如充分的个人尊严、足够的休息之类。
绝大部分人(如果不是每一个人的话)其实在为国效力时都有自己的条件,只不过绝大多数时候这种条件能得到满足、或者是部分得到满足,没有低于心理承受能力的底线,所以感觉不到自己的条件。有时则是尽管自己的条件没得到满足,但自己的能力、地位等不足以向管理者争取利益,也就默认了事实。
现在具体到王治郅的事上来。
篮协宣布王治郅的“罪状”中,说他“做出了不回国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比赛的错误选择”。
但王治郅从来没有说过不想参加世锦赛,他只是不想参加亚运会而已。篮协以前公布的所谓“真相”中,也说到王治郅想在美国与国家队会合,也准备过在加拿大就与国家队会合(而王治郅确实也在国家队到美国之后赶到国家队的驻地)。
那么,王治郅的“罪过”有三条:不长期集训,不回国,不参加亚运会。
下面逐条分析此三条“罪过”。
集训
集体项目可不可以有运动员平时不跟大家一起集训,临比赛前才跟全队会合?
迪瓦茨是直到南斯拉夫队到美国之后才报到,而加索尔也因伤直到开赛前四天才与西班牙队合练。八月初的土耳其邀请赛上南斯拉夫队的几个主力仍在休假中,只斯托贾科维奇赶到了。俄罗斯和巴西队都有主力球员直到八月初才归队。集体项目是需要一定的集训时间,但为什么有的队集训一个或半个月就能拿世界冠军,而中国队集训了四个月还抱怨“时间太短”,还被别人打得落花流水?为什么中国队就不能象别的队那样集训个把月就能冲冠军?
集体项目中,个人的能力限制了整体配合的范围和所能达到的水平。高超的个人能力可以缩短整体磨合所需的时间。如果集训的目的中不包含大幅提高个人能力的因素,那么根本没有必要持续几个月。
豆腐渣之间无论怎么配合都无法造出高楼,破三轮磨合多少年都不会变成跑车。
打世界大赛时只集训半个月可能是有些短,美国队的失利和南斯拉夫队开赛初的狼狈不堪与他们的集训时间太短不无关系。如果一个球员只是为了休假而直到开赛前才归队确实有些不合适,但如果是为了提高自己的水平而选择单独训练则并不是不可接受。尽管欧洲、南美等重视整体战术配合的篮球强队认为美国篮球过于强调个人的单打独斗,但美国的训练方法对提高个人体能与技术水平显然有其独到之处。
呃,有人要说“国情”,那就只举中国体育的事例好了。
王治郅2001年东亚运动会时就是比赛前一天才赶到并在比赛中有很好表现。以他的水平,他在任何时候归队都可以立即提升中国男篮的整体实力。世锦赛替补他入队的带伤的刘玉栋也只与全队一起练了几天。至于选他入队是否会有配合上的问题,8月22日的中美之战让他上场一试不就知道了吗?篮协选刘玉栋入队已经说明了他们所谓的“短期内无法配合默契”的借口纯属胡扯。况且当时队里张成因伤不能上场,不仅缺席了8月22日的中美之战,而且整个世锦赛也只上了两场,共十分钟,亚运会也很少上场。
世锦赛刘玉栋开始一直没跟全队练,养伤,陪家人,临时被拉入队,已经从以往的世锦赛、奥运会上知道他不可能有大的作为,却还被当作救星,不再提“短时间内无法磨合”。当然,如果王治郅归队,刘玉栋就不必去。但王治郅不归队后,篮协已经把目标定为“练兵”,“为2004年奥运会做准备”,从合练时间、锻炼新人、补大前锋的位置几方面来说,都不该让刘玉栋去,而是莫克或薛玉洋。
中国女垒前几年都是平时让一批年轻球员先练着,临大赛前把阎芳、王丽红等老将从日本、美国召回来,还是打主力。
中国女手前几年都是平时让一批年轻球员先练着,临大赛前把翟超、石伟等老将从丹麦等国召回来,还是打主力。
这次中国男排参加亚运会时,让一批年轻选手在秦皇岛先练着,临比赛前一两个月召回已经退役的张翔、谢国臣等,还是打主力。
86年亚运会时把从国家队退役三四年的汪嘉伟从日本临时召回。
90年亚运会时把从国家队退役三四年的郎平从美国(还是意大利?)临时召回。
所以,集体项目可不可以有运动员平时不跟大家一起长期集训,临比赛前才跟全队会合?
可以!
只要领导同意,那不叫“搞特殊”,不叫“违背项目规律”,那叫“救驾”,叫“舍弃个人利益,以国家利益为重”!
回国
既然一起长期集训不是必须的,那么从篮球技术的方面王治郅没有回国的必要。篮协以前公布的所谓“真相”中说起自己直到8月10日还要求王治郅回国(而国家队8月14日就要赴加拿大比赛!),意欲何为?
亚运会
那么篮协说得出口的王治郅的“罪过”就只是不想参加亚运会。但这真的就不可饶恕吗?
确实,有两个原因使得王治郅的这个要求显得强硬:
一、这次亚运会在中国男篮的主要对手韩国队的家里进行;
二、姚明和巴特尔也同样需要到NBA与球队磨合。如果只允许王治郅不参加亚运会,则对姚明和巴特尔显得不公平。如果三个人都不参加亚运会,则很可能会失去冠军。
让我们仔细看看这个对手:
韩国的面积为9.9万平方公里,人口约四千七百万,无论面积还是人口均与浙江省相当。韩国男篮的平均身高才约1.93米,低于浙江男篮的1.96米,只与CUBA男篮队伍的身高相当。
问:如果国家男篮与浙江男篮(或是CUBA的球队)要打一场比赛,国家队的大小头头们在比赛前却在那里哀声叹气:“我们的训练水平很高,但是……缺了个主力,这比赛……很困难………”你会怎么评价这些人?谨慎?或是窝囊?如果少了一名主力的国家男篮输给浙江队,你会认为败因在哪里?怪裁判的两三个误判?怪缺阵的队员?
中国的面积是韩国的一百倍,人口是韩国的三十倍,如果体育运行机制顺畅,有好的管理人员、好的教练,在篮球这个天赋条件极重要的项目上,别说缺一个主力,就是最好的二三十个球员都不去,也该轻轻松松把亚洲冠军拿回来,就象十几年前美国用大学生照样拿世界冠军一样。
对中国男篮来说,在亚洲还“需要重视对手”本来便该是一种耻辱!
用全部主力去对付韩国队,到底是能争取荣誉还是仅能遮羞?
在身体条件占据绝对优势的情况下对韩国队仍如此小心翼翼,面对身体条件与我们相当或者比我们更好的球队时又该以何种心态对敌?
尽管中国竞技体育的实力远远强于韩国,但在集体项目上,韩国人的成绩却足以让中国的同行们感到耻辱。不是由于2000年奥运会上韩国有六支球队参赛,而中国只有五支,而是这个人口只有中国三十分之一的国家就有男女手球队、男女曲棍球队、男子棒球等项目是(至少曾是)世界一流强队。
而中国除了二十年前的男排曾拿过世界第五外,几十年来只能靠些小丫头撑门面。
不仅烂,而且烂得理直气壮:
因为人种不行,先天不如黑人敏捷、白人强壮!(所以在亚洲都拿不到冠军?)
因为没有职业化或是职业化时间太短!(所以常被一些业余球队缠住不放?)
因为队伍太年轻,没有经验!(所以可以输给更年轻、更没有经验的对手?)
中国的男子集体项目应不应该有争雄天下的勇气?
中国男篮自从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重返国际体育舞台以来,在亚洲的比赛成绩大约是一百五十余胜,五或六负,但在世界大赛上只拿了两次第八,就这两次还有些侥幸。
中国男篮应该把自己的目标定在守住亚洲冠军即可,还是冲击世界前列?
对于中国竞技体育来说,“奥运战略”是最高的指导思想。从这一战略来考虑问题的话,中国男篮应该用全部主力参加亚运吗?
一支运动队不以全部主力出战某项赛事有两个理由:一是给年轻选手机会和压力,让他们尽快成长,二是让主力选手得到足够的休息,使他们可以集中精力打更重要的比赛。
2001年亚锦赛,王非尽用老将,大胜对手,结果是2002年世锦赛时“有许多年轻选手第一次入选国家队”,不得不用世锦赛的失利来为年轻选手交学费。
2002年亚运会上中国男篮还用老队员打。亚运的成败不影响参加世锦赛或奥运会,本是个锻炼年轻球员的最好机会。今年的亚锦赛决出唯一的奥运会参赛名额,比亚运更加不允许失败。幸亏中国篮协借国际风云变幻之机,凭自己脸皮厚手段狠后台硬,连庄成功,抢得主场之利,否则亚锦赛也还得靠老人打,没有新人的机会。等到亚锦赛后,中国队又有几个老将该退役,2004年奥运会上中国队又要说“队伍年轻,缺少大赛经验。”
即使“三高”都不参加亚运会,由莫克、薛玉洋等人参赛,中国男篮在身体条件方面对韩国队仍有绝对优势。如果“三高”不参加亚运会,巩晓彬、刘玉栋不参加亚运会,把机会给薛玉洋、莫克、王博等人,这些年轻人有哪个不会踊跃前往?为什么非得要求巴、王、姚归队,却不想想边缘人无缘国家队的黯然神伤?“如果每一个选手都不想参加国家队”的假设荒谬而绝情。
为了2001年的东亚运、2002年的亚运会、2003年亚锦赛的“国家利益”,三个人损失了在美国单独训练提高自己水平的机会,到2004年的奥运会上用什么去和强队拼?
七十年前的井冈山上有一群自称“百分之百”的蠢货嚷嚷着“不让苏维埃利益受到一丝一毫损失”,连一个村庄都舍不得让给敌人,最终结果是失去整个根据地。
战争的最终目标要攻城掠地,但在战争过程中却必须不在意一城一地的得失,而要注意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
竞技体育的目的是争金夺银,但又必须不在意一金一银的得失,而要注意培养自己的有生力量。
为什么要以牺牲自己最优秀选手前途的方法来谋求“国家利益”,而不是去努力提升其他队员的水平来争取比赛胜利?
“牺牲”的最终结果是削弱队伍的实力,而“提升”的结果却是增强队伍的实力。
总是要求中国最优秀的人才为了“国家利益”牺牲自己的发展机会,等到参加最高水平的竞争时,会发现已经没有人可用了。
如果中国篮球界对亚洲冠军舍不得放弃,可以采用主力选手轮流押阵的方法,再加上年轻选手和边缘人,混合组队。
如果有一堆问题摆在面前,不能一起解决的话,那么一个一个来解决也是可以的,总比干脆全部不去处理要好。几个人都需要强化训练,如果不能一起去练的话,那么一个一个去练也行。
正是由于姚明和巴特尔参加了亚运会,王治郅提出不参赛才合理:在不影响国家队参加世界大赛的机会、不影响拿亚洲冠军的情况下(但不幸的是碰上了具有化神奇为__的能力的王非先生带队),先让正面临职业生涯路口的他单独留美训练,开了这条路之后,巴特尔和姚明以后就也可以照着走了。
所以我希望今年夏天由王治郅和姚明打亚锦赛,巴特尔能留在美国好好训练,提高水平,挣一份好合同,下个赛季能有较多的上场机会,别再总穿着西装在板凳席上。中国男篮要想在奥运会上取得好成绩,中锋位置上除了姚明的高度外,也少不了巴特尔的强壮。而姚明则可以在2005年亚锦赛时放假,留着力气打世锦赛,由巴、唐打中锋,王、易打大前锋的阵容该能拿下亚洲冠军。
本来最好的方法是2001年东亚运时让王治郅留美单练,2002年让巴特尔单练,2003年让姚明单练,这样2004年的奥运会上的中国男篮应该有点好戏可唱。可惜已经错过机会了。
为了锻炼新人,中国乒乓球队、跳水队、羽毛球队在参加一些不太重要的比赛时,常常不以全部主力出战,并也因此而损失了一些成绩。如:2003年2月份的亚洲乒乓球锦标赛上,中国队没有派出主力,而是主要由年轻选手出战,男队让状态不佳的刘国正带着一群半大孩子,女队由牛剑锋领军。结果是男双未进决赛(5月份的世乒赛上中国两对主力选手拿下了男双冠亚军),另外有几块金牌拿得极惊险。2001年的亚乒赛上,中国队在男单和男双两个项目上均未进决赛。
不以全部主力出战的另一个理由是让主力选手得到足够的休息。
如果“国家利益”不可放弃,那么姚明从2004年10月到2006年6月的六百天时间里,需要打NBA04~05赛季季前赛、常规赛、季后赛、2005年东亚运动会(也要升国旗奏国歌、韩国人赢了之后也会高兴得跳起来,所以,即使与NBA季后赛冲突,姚明也应该回来,对吗?)、大运会、亚锦赛及国家队队内训练赛、热身赛(为了配合默契)、(十运会?(以显示“爱市心”?))、NBA 05~06赛季季前赛、常规赛、季后赛等总共超过250场比赛,他将以什么样的状态参加2006年世锦赛?他要不要参加2006年的亚运会?
那些嚷嚷着“国家利益”、“为国效力”的人,不仅要封杀王治郅,还要闷坏巴特尔、累残姚明。
有人叫喊着“永远”,但“永远”是什么?
曾经运动员入场时必须整齐统一地矫健地迈着步伐、有力地挥动手臂,曾经冠亚军决赛的胜负要预先由领导决定,曾经对运动员谈恋爱有严厉的限制。现在呢?
回顾过去的二十年、五十年,我们改变了多少?
多少庄重成为笑柄?多少神圣成为荒谬?多少叛经离道成为理所当然?多少不可思议成为习以为常?
二十年、五十年后呢?
写得太乱了,大家将就着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