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析上访现象
(一)上访现象
只要留心观察,无论在哪个中心城市,在政府大楼外,人们都很容易发现这样的人群:他们手举写有“冤枉”之类的白布条,带着铺盖卷甚至锅碗瓢盆,簇拥在政府机关或执法部门的大门口,甚至“安营扎寨”,随时准备“出击”。无论是白发老者还是落魄青年,他们的脸上都写满了疲惫和憔悴。
这些上访族,大多来自农村,没有钱打官司,也不懂法律,他们抱着一个朴素的想法来到这里,“不相信共产党的天下没有说理的地方”,这样就踏上了寻找“青天”的道路,他们努力寻找一个解决他的问题、给他公正待遇的“青天”。
上访现象有着悠久的历史,有了国家,有了国家制度,就产生了上访,我们已无法考据出上访始于何年何地。自古多少拦路喊冤、击鼓鸣冤、五月飞雪等冤狱故事、公案故事、清官故事,成为民间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直到今天,这样的上访故事还在不断地演绎。上访是中国源远流长的历史长河中的一种特殊的社会文化现象。
上访现象近年来有逐年攀升的倾向。2000年全国县以上三级党政机关信访部门受理的群众信访总量,比1995年上升了1.13倍。1996年至2000年,全国县以上党政机关信访部门受理的群众集体访批次和人次分别是第四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前13年的2.06倍和2.75倍。①
(二)为什么要上访
为什么要上访呢?封建社会里,由于缺乏完善的法规和独立的司法制度,某些自感遭受不公的人只能通过上访这种特殊的渠道来获取公正。今天,我们已经制定了各个领域的法律规范,也建立起了二审终审、申诉和行政诉讼等完善的司法形式,此外还有举报等监督政府官员的制度。理论上来说,“上访”已经没有太多存在的必要了。可事实为什么却恰恰相反?这是我们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从社会历史文化的角度来分析,上访是一种习俗性的现象。“习俗是指在社会生活中由习惯而来、经过人们相互模仿,逐渐形成并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和行为模式。”②我们说上访是习俗,是指千百年来人们形成了通过上访来解决问题的思维定势(即行为规则和行为模式),仅靠几十年的法治建设还无法动摇人们对通过上访径径来解决问题的思维定势,从另一个角度看,法治建设还没有完善到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的地步。另外,上访的地域性特点也可说明上访是一种习俗性现象,据统计,河南、辽宁、黑龙江、山东、河北历来是上访大省,全国每个省市都有上访的热点区域,为什么是这些地方(而非其它地方)成为上访热点地域,可以认为这些地域有上访的习俗,如河南历史上有著名的“包公”,培育形成了悠久的上访传统,延续至今;如重庆市平县移民有长达三十年的上访史,其乡民“聪慧过人,刁顽不化,不惧官府”③,自古就有“进京鸣冤、递白状子”的传统。
上访行为来源于清官意识,人们辛辛苦苦地上访,无一例外受到“清官”意识的浸淫,千万百计去寻“青天”,靠清官来解决自己的问题。“1986年,在山阳移民口粮补偿问题迟迟定不下来的时候,移民精英又开始了上访的运作。由10人组成“大河电站万人上访团”,以王学平为团长,写好了白布冤书,并一起宣了誓:大河电站万余淹没区公举代表,到北京找青天,如若找不到,死在北京,不回家乡!”④,可见大多数人还是认为“上访就是去找清天”。
去找清官的前提当然是相信存在这样的清官,这就是清官意识。这种意识认为,这个世界上(政府或衙门内)肯定是有清官的,只要找,总是有的。人们看了许多类似“包公案”的故事,对比主人公受到的种种遭遇,而看到了希望;对比主人公受到的种种困难,而激发了力量。所以,每一朝,每一代,每一年,总有老百姓们望穿秋水般地候在衙门(或政府)的大门外,期盼着机遇和清官的来临。这种意识认为,清官是一个藏在深宫里的大官,日理万机,不时回头问一下民间的疾苦。清官因为受到了贪官的蒙蔽,不了解情况,所以才会让他受到这么不公正的待遇,所以要千方百计让清官了解情况,于是他们伏在衙门(政府)要员出入的地方,等待着青天的到来,拦住他们,头顶白状纸,跪哭冤枉,这一十分传统的方式即使是在21世纪的中国仍然不鲜见。
“清官既是传统社会的政治现象,又是一种文化现象。”⑤“清官”的历史十分久远,陈世榆的《清官贪官传》中,第一个清官是西汉的郑当时,一直延续而下,多达数百个,他们中有我们熟悉的包公、况钟、海瑞等。人们对清官的渴求和期盼与清官现象的存在同样有着悠久的历史,并且一直延续到今,《包青天》、《天下粮仓》等清官剧的高收视率,可以发现人们心目中那层深重的“清官”情节。人们内心深处的“清官”情节以及由此引发的“清官”行为构成了习俗的重要一部分,仍然在影响着现代人的思想和行为,仍然有许多人在苦苦寻找清官,千辛万苦地上访。
综上所述,我认为,人们为什么选择上访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而非诉讼、调解或隐忍,这里面有其深切的习俗根源。
当然,上访都有其具体的原因,饥荒、苛政、酷吏等都是上访的导火索,当前我国处于转型期,必然存在工作不到位或工作失误的因素,也成为群众上访的具体原因。在此不赘述。
二、为什么要分析上访现象
无论是清官现象、还是上访现象,在传统的人治社会中,都只轻轻地触动了封建国家的吏治体系,而从未产生出动摇封建政治制度的思想和行为,清官现象注定成为人治国家标榜“清明之政”的遮羞布,而一代又一代的上访者又不停地上访,无论解决或不解决问题,都成为历史上冤狱故事、清官故事等的一个又一个片断。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开始建立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人民主权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1999年,我国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至2001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经制定了390多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制定了800多件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制定了8000多件地方性法规。”⑥中国正在经历一个不断步入法治国家的进程。
伴随着法治化的进程,上访行为却有增无减。理论上讲,健全的法律给人们足够多的途径诉诸法律解决问题。当然,我们不能排除,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乡、贫富、工农之间的差别加大,人们对自身利益、权利的诉求更加强烈,各类矛盾和问题产生的可能性提高了。
但是,我们还是不能解释,难道是传统的影响太强大,人们还要上访?难道是人治的惯性太强大,人们还要上访?上访是对法治的挑战吗?上访有利于中国的法治化进程吗?
因为上访是政府与公民之间利益搏弈的特殊形式,分析上访,可以发现政府体系不断调整发展的轨迹,可以发现法治精神培育发展的轨迹,可以从政府和公民的直接对抗或对话中发现人治和法治的运作规律。
所以,我选择了上访作为研究对象,用以回答“习俗、制度创新和法治”的问题。
回答上面的问题,单靠对某一上访事件或者对某个时段的上访行为的分析都很难回答。要得到答案,只有在较长的时间跨度内分析一个长时期的上访事件,才能看出深隐于其间的人治与法治、政府与公民的长时间的较量,才能真切地感受到其中的一些重要意义。
三、对典型案例的分析
近来认真读了应星的《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书中对一个跨越二十几年的大河移民上访事件进行了详尽的剖析,并从政府权力运作的角度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下面就大河移民的故事做简要介绍:
大河电站位于三峡库区,蓄水库区范围在平县山阳区、驯鹿区、关渠乡,白龙县开溪乡、江口乡之内。1970年,大河电站成为省重点基建项目,边湛测,边设计,边备料,边施工,边生产。电站赔偿组站在国家的立场上,为减少赔偿费绞尽了脑汁,以“支持国家三线建设”的大义和大局在前,“妨碍国家三线建设”的罪状和恶名在后,从富农开刀,千方百计压低赔偿费,并没有受到农民的反对。
1975年大河电站开闸放水后,土地冲刷问题和水库超淹问题同时暴露,使人均耕地不到1亩的两岸群众生活更加艰辛。移民找到政府反映他们受淹受苦的情况,让政府体恤民情,给予适应的赔偿,以复原他们原来的生活水平。各个冲刷区和淹没区的移民都各自进行了上访。此时的上访,都是比较松散的,上访的目的就是把自己所受到的苦告诉给政府。由于人民公社时期的体制原因,生产队长成了上访代表。
1978年,在移民代表几十趟向地区上访后,终于盼来地区第一次派来的人,地区、县、区和公社四级和电站共同商定了一个共计30万元的“一次性解决”方案。钱拔到公社后,公社将30万元挪用到电石厂工程中。
由于1979年洪水的原因,1980年,山阳公社冲刷区的几个生产队的人均耕地从1975年的0.57亩下降到0.43亩,人均口粮也从1975年的210斤下降到了201斤。移民在饥饿贫困中挣扎。忍无可忍的移民自发组织起来,到电站去要饭吃,向电站及政府各方施加压力。当地区派来的政府官员来面对群众时,此时的群众已非由生产队长领着去反映问题的温顺的羊羔了,而成了“一群脱缰后漫山遍野乱奔的野马”。经过谈判后,得到了200亩冲刷土地一定程度的补偿。这次群体性的施加压力并没有主力和骨干。到电站抢饭吃对移民来说本是一着险棋,因为在官方的辞典中,“闹事”是对安定团结局面的破坏,是对社会秩序的干扰,甚至是与政府的某种对抗。此时的移民尚属乌合之众,上级政府虽然对闹事很恼火,但没有处理的线索,并且,移民的生活困难是实实在在地摆在那里的,是政府理亏在先。
1982年,平县遭遇了洪涝灾害,山阳乡柳坪4队33户人家到邻乡乞讨的就有十几户人家。移民忍无可忍再去公社,跪讨地区的拨款,但公社说这笔钱早就没有了。这一年,在白杨村小任教的许绍荣老师登上了舞台,他熟悉政府的运作机制,会写材料。1983年他向县委写了一封上访信,以生动、深刻的笔触直击民生疾苦,一下子找准了政府的要害。
1984年,盖着山阳八个生产队公章、代表上千移民的共同呼声的联名上访信再次向县府上访,同时信件发往地委、地区法院、省委、省纪检委、省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中共中央办公厅信访局、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位,此时已不把生活困难原因归结为自然灾害,而归因于贪官的存在与嚣张。这充分说明,移民精英已经创制了新的上访方式和制度:一是联名上访,并且加盖了生产队的公章,给人以冲击力;二是上访没有封顶,诉求的对象不仅局限于地区,并且自中央至省、各部门都投了信,使地县始终处于上级的关注和压力之中。
1984年是平县换届选举年,移民声称,如果问题不解决,将不参加选举。一下子触到了政府的痛处,当然,他们也面临着“阻碍选举”罪名的危险。
1984年,县政府调查组拨款11万元给山阳,用于“扶持库区下游乡村发展生活,改善生产条件”。这是政府第一次开“口子”。此时政府“开口子”的技术还不到家,口子开得太小,只顾及化解眼前的矛盾,未顾及划清必要的界限,只知道散财,还不懂得如何进行疏导,反而种下了怨恨的种子。
1984年,又一上访精英王学平加入,他的爷爷是平县的名讼师,进京告状、鸣冤诉苦、恳请圣恩这一套传统还深深地映在王学平脑海中。在许绍荣、王学平的带领下,写了白布冤书,到北京去告状,但因形势不对被劳动遣送。
1984年10月,由王学平带领,山阳乡40多位移民坐车前往地区上访,并在行署大院“静坐”。
1984年11月,地区组成联合工作组,进驻山阳。一次性用32600元的“口子”,解决了大河电站原来征用白杨16组的近40亩耕地问题。但这次开口子和以前不同,这个口子进一步划清了电站和村队的界桩,在很长时间内平息了16队的上访。
1984年10月,60多岁的移民汪永绪找山阳乡乡长杨永泉要灾款,杨永泉几次甩脱都没有成功,于是,他跳下车,将汪永绪推开,准备上车自去,汪永绪防备不及,一个踉跄,摔倒在地。附近的移民纷纷围上来,杨永泉只有好弃车而走。这件事情并没有移民精英的幕后指使,但移民精英马上贴上了“干部打人事件”的标签,在上访材料中加了进去。而乡政府则把这个事件贴上“移民抢车事件”的标签,也纳入他们的上访材料中。
1985年8月,省报刊登了省委整党的决议和省报评论员的文章,文中称“要在短时期内使全省的大案要案来一个突破,绝不官官相护”。电站移民看后奔走相告,激动不已。他们在上访材料中用直白、朴素的语言将这种盼望包公在世、渴望得救的心情写了出来。欣喜若狂――久旱逢甘霖――泪如雨下――望穿秋水――焦心如焚(――不信碍风唤不回),“这几个词可以说把移民的心路历程形象地勾勒出来。亲人,是他们送给远方的清官的尊敬,现实中与他们交道的官员在移民看来大多是那样的狰狞可恶、冷漠无情”,“只有那个远在深宫中但也在百忙之中探出头来过问一下民间疾苦的声音才是亲切的,与他们心贴心的”
1985年,地区副专员董国光派人来了解移民是否象他们说得那样贫困。关于这个事件有三个版本:一个版本是行署派人乔装成叫花子,但他“手杆细嫩嫩的”,使他的身份曝了光;一个版本是行署来的人借同姓的关系到移民家里察访、弄清移民生活困难,这个故事更加合理可信些;第三个版本是后来移民上访时为了说明违法的是政府,就讲了这个故事,但已经变形为“85年,有两个政府工作人员,打着花脸,戴着草帽,到群众家里翻箱倒柜”“到社员家里来搜”。
1985年12月董国光来到平县,被群众围住要求解决冲刷补偿问题。先是出来十几个老头老太太,跪在董专员的面前,抱着他的腿号啕大哭。有的人情急之下喊出了“把他的车子推到河里头去”的话。这个故事后来成为政府将许绍荣等移民精英定位成“坏人”提供了最好不过的佐证。后来,地区和平县为山阳乡三峡移民集体上访一事去省里汇报时又将“刁民掀小车”的故事硬搬到了三峡移民头上。地区工作组在解决驯鹿乡移民遣留问题时,表现出丰富的政治技术,实现了“开口子”实践的一次革命,确立了几项基本原则:一是直接实惠原则,即不再将补偿费由地区到县,再到区乡,而是直接交到移民手中,使移民得到实惠;二是细水长流原则,不采取“一次性了断”,而是采取每年的口粮补偿;三是区别对待原则,对于冲刷区按“重、中、轻”区别对待。较好地解决了驯鹿乡的遗留问题。
1986年,在山阳移民口粮补偿问题迟迟定不下来的时候,移民精英又开始上访。由10人组成的“大河电站万人上访团”,以王学平为团长,写好了白布冤书,并一起宣了誓:大河电站万余淹没区公举代表,到北京找青天,如若找不到,死在北京,不回家乡!
1986年6月,山阳上五组的移民精英开了一个会,主题是“是否继续上访”,这次会议还留下了一份十分完整、规范的会议纪录,它标志着山阳乡的移民精英集团达到了高度的制度化运作阶段。会议完成了上访精英集团两级的形式建构:移民代表会议以及相当于代表会议常委会功能的上访领导小组。这个移民精英集团一学群众产生出来,就具有了高于群众个人的权力。会议明确了上访代表以及上访领导小组成员的经费保障,这实际上是使上访代表向半职业化推进了一大步。
1987年7月,王学平、许绍荣等召开移民代表会议,讨论如果地区不来人将要组织200人去电站吃饭的事情,并约法三章:不打人不骂人,不到机房影响发电,不损坏公物。同时马上在移民中集资,为事情不成后立刻上访做准备。
8月1日,王学平等带领200人到大河电站。中午,饥饿的移民进入职工食堂,见饭就吃,连冰箱里的东西都拿走。一位副县长和乡干部来疏导教育群众,但没有作用。8月2日,移民继续抢饭吃。下午,县里请来行署的一位副专员(非董国光),晚上10点,召开群众大会,一直开到凌晨两点,移民精英意识到不妙,都翻墙跑了,让后到的武警部队扑了个空,5人马上带上钱去上访。
平县将这次事件定性为闹事,“这次闹事是有组织、有计划的,而且组织很严密,已经不纯粹是经济问题了,而带有政治色彩。”8月10日,在工作组召开的会议上,县公安局长认为,几个闹事头目中,姚隆诗是富农,在县师范学校教书时被开除;蒋有恒是地主出身;伍启贤好吃懒做,贩买过假鸦片;许绍荣,更是文革中的干将,这说明阶段斗争仍然是存在的。从移民发的《严正声明》看,还是文革那一套。要明确宣布不承认群众“代表”,村组干部才是基层干部。工作组在电站架起了已消失多年的高音喇叭,向移民播放《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县府的通告,准备打击、处理少数组织者,教育、说服大多数群众。
8月11日,地区机关报的头版头条发表了董国光的一篇讲话“地委、行署要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同官僚主义作斗争”。在家的移民精英马上迅速传达了讲话,很快扭转了工作组初进时被动局面。工作组在到移民中调查时阻力重重,无法对精英的组织、筹划过程进行取证。
10月,上访精英在得到地区董国光让他们放心回去的保证后,回到家乡。县里上报的要求收审、遣送“移民代表”的报告送到地区后,地区不愿意看到抓人局面,考虑到政治影响,强调按法律程序来处理人。县里也就不能抓人。
经过两个月的磋磨,政府与精英实际上达成了移民上访以来的第一个妥协:地区并不答应移民采取到电站吃饭这种胁近手段所提出的任何要求,但保证组织者在下不为例的前提下的个人安全;而精英并不因为地区承诺安全就放弃上访斗争,但他们今后将不再轻意使用严重危及电站地区安定团结的闹事手段。
到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大河电站移民上访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上访逐渐平息下去。地区又建了一个新电站,由于在处理大河移民上访事件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使新电站进展顺利,并没有出现过上访事件。
四、上访创制了什么
这是一个脉络十分清晰的上访故事,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两条主线:
1、移民的诉求范围不断扩大,权利意识不断培育。移民刚一开始,向政府诉求的只是生活的贫困,希望政府能够了解自己的贫困,并帮助解决困难,没有对补偿数量、标准产生任何疑问;后来,移民对补偿标准、冲刷面积等有了合理诉求,把区乡干部的贪污问题也纳入了上访范围;再到后来,又争起了电石厂的产权;最后,把政策上规定的权利和利益研究得很透,对补偿的标准、利益的诉求等拿提捏得非常到位。这说明移民们从对现实、具体问题的解决,变成对个体权利、群体利益的诉求。通过上访,移民的权利意识得到了培育和发展。
2、政府的人治色彩越来越少,行政水平越来越高。政府对待移民,在文化大革命时期,靠“支援国家三线建设”、“防碍国家三线建设”的大帽子,政治挂帅,极少考虑移民的利益,这是人治的顶峰;后来,政府不得不考虑库区的超淹和冲刷区问题,并逐步制定了合理的解决方案;再到后来,政府制定了公正合理的“开口子”的六原则,使移民上访问题逐步解决;最后,政府总结了大河移民的经验,用到新建电站上,使新建电站再也没有出现上访问题。这说明,政府已从人治情况下的“头痛治头、脚痛治脚”随意性的行政行为发展成为制度化解决问题的行政策略,在与移民的反反复复的拉锯战中,政府的权力受到了限制,但同时,行政水平越来越高。
我们在向法治国家的方向发展。“走向法治,从改变观念开始”⑦法治精神的培育对于法治国家建设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法治精神是民主、权利、自由、平等等理念,从上文看出,移民从上访中锻炼了民主、培育了权利、转变了对政府的看法,并且有效地实现了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实现权力的制约,这是实现法治的制度性基础”⑧,那么权利、民主、自由、平等等法治精神的培育,将为实现法治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同时,我们发现这样三种现象:
1、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搏弈是一个不断膨胀的过程,但起于千端,止于法律。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在整个过程中,无论是政府,还是移民,都把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所以产生了多次正面的冲突,如移民声称拒绝投票、集体到电站闹饭吃,政府派武警抓人等;同时产生了许多小插曲,两方都朝对自己有利的方向解释,于是“地区派人调查移民情况”事件有了三个版本,“掀专员小轿车”的解释有两个版本。并且双方的搏弈不断膨胀,不断升级,最后发展到政府派来武警部队,移民代表劳动教养的严重后果。但双方都有一条原则,即事起千端,止于法律,政府靠高音喇叭播《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震慑移民;另一方面,政府也不敢轻易动用国家武器,怕影响“社会安定安全”的大局,影响到社会的良好秩序。反而是移民,多次冲破法律政策的界限(如抢饭吃、不断越级上访等),但他们都不会走得很远,有个底线就是“不能关进去”,所以他们一直在控制着自身行为,(如1987年组织200人去电站吃饭时,约法三章:不打人不骂人,不到机房影响发电,不损坏公物。),同时灵活运用了政府运作体制内部的矛盾和漏洞,并且从而一次次地涉险过关。双方即使有千般冲突,但总有一条轴线横穿中间――法律(不一定是某一部具体法律,更多的是公正等法律原则),上下搏弈,但秩序不乱,这便是法治追求的秩序性。
2、把政府从天上拉到了地上,培育了平等的意识。中国的老百姓对政府有着天生的畏惧。有的父母仍拿“你再哭,警察来抓你了”作为吓唬孩子的一句话,使人们对政府的畏惧深入到骨子里。同时,千百年来政府事务的不公开以及政府的“人治”运作,使“官官相卫”、“官断十条路,九条人不知”、“告官如告虎”等意识深入人心。但上访精英却以不触犯法律为底线,通过精心运作,把政府从神圣的、畏惧的天上拉到地上,把地、县、区、乡的干部支来唤去,逼他们坐下来,平等交流,共同谈判,使畏惧的思想荡然无存,而平等的思想得到培育。
3、唤起了民主意识,锻炼了政治参与能力。移民代表以社会动员的方式,引导移民们的诉求,把移民们团结起来,从松散的到有组织,从无制度到有制度,并且演化形成了一套民主性的运作机制,以移民代表大会为权力机关,以上访领导小组为领导机关,并明确了经费保障,使上访代表向半职业化迈进了一大步,使上访达到了高度的制度化运作阶段。同时,上访也使移民们十分关注上面的声音,收听广播,收看报纸,以极强的政治敏感性,把准政府脉搏组织上访,最终导致了政府的妥协,确保了自身的安全,并得到了问题的解决。上访进一步唤起了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政治意识。
综合上述分析,我们发现,通过二十几年的上访,移民创制了社会动员方式,唤起了民主、自由、平等的法治精神;政府创制了权力运作机制,在受到上访的冲击后又重新建立了合法合理性,双方的搏弈进一步加重了法治的砝码,最终在这一地区实现了基于法治原则而形成的平衡。
五、一点思考
本文将上访作为一种习俗性现象,所以,上访在中国当前还是重要的问题解决途径,在长期的上访过程中,由政府和公民的搏弈而产生了制度的变迁,从而创制了制度:移民的社会动员制度、政府的权力运作制度,培育了平等、民主、自由等的法治精神,使这一地区实现了基于法治原则的平衡。所以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上访有利于我家的法治化进程。
但上访实质上是人治思想的体现。用马克思的辩证观点来看,人治离不开法治,法治也离不开人治,法治是基础,人治是法治的有益的补充。当前,中国还不是一个法治国家,仅靠法治不能形成良好的社会运作,人治还有着广阔的舞台,上访诉诸人治的方式实现对法治的催化,对我国法治化进程是有利的,上访的存在有其客观必然性。
上访是是一种习俗,一种历史现象,对于推动中国的法治化进程发挥了特殊作用,但随着中国法治化的进程,上访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之一,其能发挥作用的领域会越来越少,最终会退出历史舞台。
参考文献:
①《国家信访局局长周占顺: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加强信访工作》傅昌波《人民日报》(2001年10月25日第十版)。
②《现代社会学》复旦大学出版社
③《平县县情》,转引自《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
④《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应星著
⑤《清官论》高祥,引自人民网
⑥《在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的常委会工作报告》李鹏
⑦《论“法治”的构成要件》徐显明引自网上
⑧《法治论》王人博、程燎原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9年12月版
⑨其它。本文还参阅了《贪官清官传》陈世榆著,党政文件,相关论文,并大量引用了《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的内容。
(一)上访现象
只要留心观察,无论在哪个中心城市,在政府大楼外,人们都很容易发现这样的人群:他们手举写有“冤枉”之类的白布条,带着铺盖卷甚至锅碗瓢盆,簇拥在政府机关或执法部门的大门口,甚至“安营扎寨”,随时准备“出击”。无论是白发老者还是落魄青年,他们的脸上都写满了疲惫和憔悴。
这些上访族,大多来自农村,没有钱打官司,也不懂法律,他们抱着一个朴素的想法来到这里,“不相信共产党的天下没有说理的地方”,这样就踏上了寻找“青天”的道路,他们努力寻找一个解决他的问题、给他公正待遇的“青天”。
上访现象有着悠久的历史,有了国家,有了国家制度,就产生了上访,我们已无法考据出上访始于何年何地。自古多少拦路喊冤、击鼓鸣冤、五月飞雪等冤狱故事、公案故事、清官故事,成为民间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直到今天,这样的上访故事还在不断地演绎。上访是中国源远流长的历史长河中的一种特殊的社会文化现象。
上访现象近年来有逐年攀升的倾向。2000年全国县以上三级党政机关信访部门受理的群众信访总量,比1995年上升了1.13倍。1996年至2000年,全国县以上党政机关信访部门受理的群众集体访批次和人次分别是第四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前13年的2.06倍和2.75倍。①
(二)为什么要上访
为什么要上访呢?封建社会里,由于缺乏完善的法规和独立的司法制度,某些自感遭受不公的人只能通过上访这种特殊的渠道来获取公正。今天,我们已经制定了各个领域的法律规范,也建立起了二审终审、申诉和行政诉讼等完善的司法形式,此外还有举报等监督政府官员的制度。理论上来说,“上访”已经没有太多存在的必要了。可事实为什么却恰恰相反?这是我们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从社会历史文化的角度来分析,上访是一种习俗性的现象。“习俗是指在社会生活中由习惯而来、经过人们相互模仿,逐渐形成并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和行为模式。”②我们说上访是习俗,是指千百年来人们形成了通过上访来解决问题的思维定势(即行为规则和行为模式),仅靠几十年的法治建设还无法动摇人们对通过上访径径来解决问题的思维定势,从另一个角度看,法治建设还没有完善到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的地步。另外,上访的地域性特点也可说明上访是一种习俗性现象,据统计,河南、辽宁、黑龙江、山东、河北历来是上访大省,全国每个省市都有上访的热点区域,为什么是这些地方(而非其它地方)成为上访热点地域,可以认为这些地域有上访的习俗,如河南历史上有著名的“包公”,培育形成了悠久的上访传统,延续至今;如重庆市平县移民有长达三十年的上访史,其乡民“聪慧过人,刁顽不化,不惧官府”③,自古就有“进京鸣冤、递白状子”的传统。
上访行为来源于清官意识,人们辛辛苦苦地上访,无一例外受到“清官”意识的浸淫,千万百计去寻“青天”,靠清官来解决自己的问题。“1986年,在山阳移民口粮补偿问题迟迟定不下来的时候,移民精英又开始了上访的运作。由10人组成“大河电站万人上访团”,以王学平为团长,写好了白布冤书,并一起宣了誓:大河电站万余淹没区公举代表,到北京找青天,如若找不到,死在北京,不回家乡!”④,可见大多数人还是认为“上访就是去找清天”。
去找清官的前提当然是相信存在这样的清官,这就是清官意识。这种意识认为,这个世界上(政府或衙门内)肯定是有清官的,只要找,总是有的。人们看了许多类似“包公案”的故事,对比主人公受到的种种遭遇,而看到了希望;对比主人公受到的种种困难,而激发了力量。所以,每一朝,每一代,每一年,总有老百姓们望穿秋水般地候在衙门(或政府)的大门外,期盼着机遇和清官的来临。这种意识认为,清官是一个藏在深宫里的大官,日理万机,不时回头问一下民间的疾苦。清官因为受到了贪官的蒙蔽,不了解情况,所以才会让他受到这么不公正的待遇,所以要千方百计让清官了解情况,于是他们伏在衙门(政府)要员出入的地方,等待着青天的到来,拦住他们,头顶白状纸,跪哭冤枉,这一十分传统的方式即使是在21世纪的中国仍然不鲜见。
“清官既是传统社会的政治现象,又是一种文化现象。”⑤“清官”的历史十分久远,陈世榆的《清官贪官传》中,第一个清官是西汉的郑当时,一直延续而下,多达数百个,他们中有我们熟悉的包公、况钟、海瑞等。人们对清官的渴求和期盼与清官现象的存在同样有着悠久的历史,并且一直延续到今,《包青天》、《天下粮仓》等清官剧的高收视率,可以发现人们心目中那层深重的“清官”情节。人们内心深处的“清官”情节以及由此引发的“清官”行为构成了习俗的重要一部分,仍然在影响着现代人的思想和行为,仍然有许多人在苦苦寻找清官,千辛万苦地上访。
综上所述,我认为,人们为什么选择上访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而非诉讼、调解或隐忍,这里面有其深切的习俗根源。
当然,上访都有其具体的原因,饥荒、苛政、酷吏等都是上访的导火索,当前我国处于转型期,必然存在工作不到位或工作失误的因素,也成为群众上访的具体原因。在此不赘述。
二、为什么要分析上访现象
无论是清官现象、还是上访现象,在传统的人治社会中,都只轻轻地触动了封建国家的吏治体系,而从未产生出动摇封建政治制度的思想和行为,清官现象注定成为人治国家标榜“清明之政”的遮羞布,而一代又一代的上访者又不停地上访,无论解决或不解决问题,都成为历史上冤狱故事、清官故事等的一个又一个片断。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开始建立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人民主权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1999年,我国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至2001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经制定了390多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制定了800多件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制定了8000多件地方性法规。”⑥中国正在经历一个不断步入法治国家的进程。
伴随着法治化的进程,上访行为却有增无减。理论上讲,健全的法律给人们足够多的途径诉诸法律解决问题。当然,我们不能排除,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乡、贫富、工农之间的差别加大,人们对自身利益、权利的诉求更加强烈,各类矛盾和问题产生的可能性提高了。
但是,我们还是不能解释,难道是传统的影响太强大,人们还要上访?难道是人治的惯性太强大,人们还要上访?上访是对法治的挑战吗?上访有利于中国的法治化进程吗?
因为上访是政府与公民之间利益搏弈的特殊形式,分析上访,可以发现政府体系不断调整发展的轨迹,可以发现法治精神培育发展的轨迹,可以从政府和公民的直接对抗或对话中发现人治和法治的运作规律。
所以,我选择了上访作为研究对象,用以回答“习俗、制度创新和法治”的问题。
回答上面的问题,单靠对某一上访事件或者对某个时段的上访行为的分析都很难回答。要得到答案,只有在较长的时间跨度内分析一个长时期的上访事件,才能看出深隐于其间的人治与法治、政府与公民的长时间的较量,才能真切地感受到其中的一些重要意义。
三、对典型案例的分析
近来认真读了应星的《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书中对一个跨越二十几年的大河移民上访事件进行了详尽的剖析,并从政府权力运作的角度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下面就大河移民的故事做简要介绍:
大河电站位于三峡库区,蓄水库区范围在平县山阳区、驯鹿区、关渠乡,白龙县开溪乡、江口乡之内。1970年,大河电站成为省重点基建项目,边湛测,边设计,边备料,边施工,边生产。电站赔偿组站在国家的立场上,为减少赔偿费绞尽了脑汁,以“支持国家三线建设”的大义和大局在前,“妨碍国家三线建设”的罪状和恶名在后,从富农开刀,千方百计压低赔偿费,并没有受到农民的反对。
1975年大河电站开闸放水后,土地冲刷问题和水库超淹问题同时暴露,使人均耕地不到1亩的两岸群众生活更加艰辛。移民找到政府反映他们受淹受苦的情况,让政府体恤民情,给予适应的赔偿,以复原他们原来的生活水平。各个冲刷区和淹没区的移民都各自进行了上访。此时的上访,都是比较松散的,上访的目的就是把自己所受到的苦告诉给政府。由于人民公社时期的体制原因,生产队长成了上访代表。
1978年,在移民代表几十趟向地区上访后,终于盼来地区第一次派来的人,地区、县、区和公社四级和电站共同商定了一个共计30万元的“一次性解决”方案。钱拔到公社后,公社将30万元挪用到电石厂工程中。
由于1979年洪水的原因,1980年,山阳公社冲刷区的几个生产队的人均耕地从1975年的0.57亩下降到0.43亩,人均口粮也从1975年的210斤下降到了201斤。移民在饥饿贫困中挣扎。忍无可忍的移民自发组织起来,到电站去要饭吃,向电站及政府各方施加压力。当地区派来的政府官员来面对群众时,此时的群众已非由生产队长领着去反映问题的温顺的羊羔了,而成了“一群脱缰后漫山遍野乱奔的野马”。经过谈判后,得到了200亩冲刷土地一定程度的补偿。这次群体性的施加压力并没有主力和骨干。到电站抢饭吃对移民来说本是一着险棋,因为在官方的辞典中,“闹事”是对安定团结局面的破坏,是对社会秩序的干扰,甚至是与政府的某种对抗。此时的移民尚属乌合之众,上级政府虽然对闹事很恼火,但没有处理的线索,并且,移民的生活困难是实实在在地摆在那里的,是政府理亏在先。
1982年,平县遭遇了洪涝灾害,山阳乡柳坪4队33户人家到邻乡乞讨的就有十几户人家。移民忍无可忍再去公社,跪讨地区的拨款,但公社说这笔钱早就没有了。这一年,在白杨村小任教的许绍荣老师登上了舞台,他熟悉政府的运作机制,会写材料。1983年他向县委写了一封上访信,以生动、深刻的笔触直击民生疾苦,一下子找准了政府的要害。
1984年,盖着山阳八个生产队公章、代表上千移民的共同呼声的联名上访信再次向县府上访,同时信件发往地委、地区法院、省委、省纪检委、省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中共中央办公厅信访局、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位,此时已不把生活困难原因归结为自然灾害,而归因于贪官的存在与嚣张。这充分说明,移民精英已经创制了新的上访方式和制度:一是联名上访,并且加盖了生产队的公章,给人以冲击力;二是上访没有封顶,诉求的对象不仅局限于地区,并且自中央至省、各部门都投了信,使地县始终处于上级的关注和压力之中。
1984年是平县换届选举年,移民声称,如果问题不解决,将不参加选举。一下子触到了政府的痛处,当然,他们也面临着“阻碍选举”罪名的危险。
1984年,县政府调查组拨款11万元给山阳,用于“扶持库区下游乡村发展生活,改善生产条件”。这是政府第一次开“口子”。此时政府“开口子”的技术还不到家,口子开得太小,只顾及化解眼前的矛盾,未顾及划清必要的界限,只知道散财,还不懂得如何进行疏导,反而种下了怨恨的种子。
1984年,又一上访精英王学平加入,他的爷爷是平县的名讼师,进京告状、鸣冤诉苦、恳请圣恩这一套传统还深深地映在王学平脑海中。在许绍荣、王学平的带领下,写了白布冤书,到北京去告状,但因形势不对被劳动遣送。
1984年10月,由王学平带领,山阳乡40多位移民坐车前往地区上访,并在行署大院“静坐”。
1984年11月,地区组成联合工作组,进驻山阳。一次性用32600元的“口子”,解决了大河电站原来征用白杨16组的近40亩耕地问题。但这次开口子和以前不同,这个口子进一步划清了电站和村队的界桩,在很长时间内平息了16队的上访。
1984年10月,60多岁的移民汪永绪找山阳乡乡长杨永泉要灾款,杨永泉几次甩脱都没有成功,于是,他跳下车,将汪永绪推开,准备上车自去,汪永绪防备不及,一个踉跄,摔倒在地。附近的移民纷纷围上来,杨永泉只有好弃车而走。这件事情并没有移民精英的幕后指使,但移民精英马上贴上了“干部打人事件”的标签,在上访材料中加了进去。而乡政府则把这个事件贴上“移民抢车事件”的标签,也纳入他们的上访材料中。
1985年8月,省报刊登了省委整党的决议和省报评论员的文章,文中称“要在短时期内使全省的大案要案来一个突破,绝不官官相护”。电站移民看后奔走相告,激动不已。他们在上访材料中用直白、朴素的语言将这种盼望包公在世、渴望得救的心情写了出来。欣喜若狂――久旱逢甘霖――泪如雨下――望穿秋水――焦心如焚(――不信碍风唤不回),“这几个词可以说把移民的心路历程形象地勾勒出来。亲人,是他们送给远方的清官的尊敬,现实中与他们交道的官员在移民看来大多是那样的狰狞可恶、冷漠无情”,“只有那个远在深宫中但也在百忙之中探出头来过问一下民间疾苦的声音才是亲切的,与他们心贴心的”
1985年,地区副专员董国光派人来了解移民是否象他们说得那样贫困。关于这个事件有三个版本:一个版本是行署派人乔装成叫花子,但他“手杆细嫩嫩的”,使他的身份曝了光;一个版本是行署来的人借同姓的关系到移民家里察访、弄清移民生活困难,这个故事更加合理可信些;第三个版本是后来移民上访时为了说明违法的是政府,就讲了这个故事,但已经变形为“85年,有两个政府工作人员,打着花脸,戴着草帽,到群众家里翻箱倒柜”“到社员家里来搜”。
1985年12月董国光来到平县,被群众围住要求解决冲刷补偿问题。先是出来十几个老头老太太,跪在董专员的面前,抱着他的腿号啕大哭。有的人情急之下喊出了“把他的车子推到河里头去”的话。这个故事后来成为政府将许绍荣等移民精英定位成“坏人”提供了最好不过的佐证。后来,地区和平县为山阳乡三峡移民集体上访一事去省里汇报时又将“刁民掀小车”的故事硬搬到了三峡移民头上。地区工作组在解决驯鹿乡移民遣留问题时,表现出丰富的政治技术,实现了“开口子”实践的一次革命,确立了几项基本原则:一是直接实惠原则,即不再将补偿费由地区到县,再到区乡,而是直接交到移民手中,使移民得到实惠;二是细水长流原则,不采取“一次性了断”,而是采取每年的口粮补偿;三是区别对待原则,对于冲刷区按“重、中、轻”区别对待。较好地解决了驯鹿乡的遗留问题。
1986年,在山阳移民口粮补偿问题迟迟定不下来的时候,移民精英又开始上访。由10人组成的“大河电站万人上访团”,以王学平为团长,写好了白布冤书,并一起宣了誓:大河电站万余淹没区公举代表,到北京找青天,如若找不到,死在北京,不回家乡!
1986年6月,山阳上五组的移民精英开了一个会,主题是“是否继续上访”,这次会议还留下了一份十分完整、规范的会议纪录,它标志着山阳乡的移民精英集团达到了高度的制度化运作阶段。会议完成了上访精英集团两级的形式建构:移民代表会议以及相当于代表会议常委会功能的上访领导小组。这个移民精英集团一学群众产生出来,就具有了高于群众个人的权力。会议明确了上访代表以及上访领导小组成员的经费保障,这实际上是使上访代表向半职业化推进了一大步。
1987年7月,王学平、许绍荣等召开移民代表会议,讨论如果地区不来人将要组织200人去电站吃饭的事情,并约法三章:不打人不骂人,不到机房影响发电,不损坏公物。同时马上在移民中集资,为事情不成后立刻上访做准备。
8月1日,王学平等带领200人到大河电站。中午,饥饿的移民进入职工食堂,见饭就吃,连冰箱里的东西都拿走。一位副县长和乡干部来疏导教育群众,但没有作用。8月2日,移民继续抢饭吃。下午,县里请来行署的一位副专员(非董国光),晚上10点,召开群众大会,一直开到凌晨两点,移民精英意识到不妙,都翻墙跑了,让后到的武警部队扑了个空,5人马上带上钱去上访。
平县将这次事件定性为闹事,“这次闹事是有组织、有计划的,而且组织很严密,已经不纯粹是经济问题了,而带有政治色彩。”8月10日,在工作组召开的会议上,县公安局长认为,几个闹事头目中,姚隆诗是富农,在县师范学校教书时被开除;蒋有恒是地主出身;伍启贤好吃懒做,贩买过假鸦片;许绍荣,更是文革中的干将,这说明阶段斗争仍然是存在的。从移民发的《严正声明》看,还是文革那一套。要明确宣布不承认群众“代表”,村组干部才是基层干部。工作组在电站架起了已消失多年的高音喇叭,向移民播放《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县府的通告,准备打击、处理少数组织者,教育、说服大多数群众。
8月11日,地区机关报的头版头条发表了董国光的一篇讲话“地委、行署要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同官僚主义作斗争”。在家的移民精英马上迅速传达了讲话,很快扭转了工作组初进时被动局面。工作组在到移民中调查时阻力重重,无法对精英的组织、筹划过程进行取证。
10月,上访精英在得到地区董国光让他们放心回去的保证后,回到家乡。县里上报的要求收审、遣送“移民代表”的报告送到地区后,地区不愿意看到抓人局面,考虑到政治影响,强调按法律程序来处理人。县里也就不能抓人。
经过两个月的磋磨,政府与精英实际上达成了移民上访以来的第一个妥协:地区并不答应移民采取到电站吃饭这种胁近手段所提出的任何要求,但保证组织者在下不为例的前提下的个人安全;而精英并不因为地区承诺安全就放弃上访斗争,但他们今后将不再轻意使用严重危及电站地区安定团结的闹事手段。
到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大河电站移民上访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上访逐渐平息下去。地区又建了一个新电站,由于在处理大河移民上访事件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使新电站进展顺利,并没有出现过上访事件。
四、上访创制了什么
这是一个脉络十分清晰的上访故事,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两条主线:
1、移民的诉求范围不断扩大,权利意识不断培育。移民刚一开始,向政府诉求的只是生活的贫困,希望政府能够了解自己的贫困,并帮助解决困难,没有对补偿数量、标准产生任何疑问;后来,移民对补偿标准、冲刷面积等有了合理诉求,把区乡干部的贪污问题也纳入了上访范围;再到后来,又争起了电石厂的产权;最后,把政策上规定的权利和利益研究得很透,对补偿的标准、利益的诉求等拿提捏得非常到位。这说明移民们从对现实、具体问题的解决,变成对个体权利、群体利益的诉求。通过上访,移民的权利意识得到了培育和发展。
2、政府的人治色彩越来越少,行政水平越来越高。政府对待移民,在文化大革命时期,靠“支援国家三线建设”、“防碍国家三线建设”的大帽子,政治挂帅,极少考虑移民的利益,这是人治的顶峰;后来,政府不得不考虑库区的超淹和冲刷区问题,并逐步制定了合理的解决方案;再到后来,政府制定了公正合理的“开口子”的六原则,使移民上访问题逐步解决;最后,政府总结了大河移民的经验,用到新建电站上,使新建电站再也没有出现上访问题。这说明,政府已从人治情况下的“头痛治头、脚痛治脚”随意性的行政行为发展成为制度化解决问题的行政策略,在与移民的反反复复的拉锯战中,政府的权力受到了限制,但同时,行政水平越来越高。
我们在向法治国家的方向发展。“走向法治,从改变观念开始”⑦法治精神的培育对于法治国家建设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法治精神是民主、权利、自由、平等等理念,从上文看出,移民从上访中锻炼了民主、培育了权利、转变了对政府的看法,并且有效地实现了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实现权力的制约,这是实现法治的制度性基础”⑧,那么权利、民主、自由、平等等法治精神的培育,将为实现法治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同时,我们发现这样三种现象:
1、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搏弈是一个不断膨胀的过程,但起于千端,止于法律。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在整个过程中,无论是政府,还是移民,都把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所以产生了多次正面的冲突,如移民声称拒绝投票、集体到电站闹饭吃,政府派武警抓人等;同时产生了许多小插曲,两方都朝对自己有利的方向解释,于是“地区派人调查移民情况”事件有了三个版本,“掀专员小轿车”的解释有两个版本。并且双方的搏弈不断膨胀,不断升级,最后发展到政府派来武警部队,移民代表劳动教养的严重后果。但双方都有一条原则,即事起千端,止于法律,政府靠高音喇叭播《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震慑移民;另一方面,政府也不敢轻易动用国家武器,怕影响“社会安定安全”的大局,影响到社会的良好秩序。反而是移民,多次冲破法律政策的界限(如抢饭吃、不断越级上访等),但他们都不会走得很远,有个底线就是“不能关进去”,所以他们一直在控制着自身行为,(如1987年组织200人去电站吃饭时,约法三章:不打人不骂人,不到机房影响发电,不损坏公物。),同时灵活运用了政府运作体制内部的矛盾和漏洞,并且从而一次次地涉险过关。双方即使有千般冲突,但总有一条轴线横穿中间――法律(不一定是某一部具体法律,更多的是公正等法律原则),上下搏弈,但秩序不乱,这便是法治追求的秩序性。
2、把政府从天上拉到了地上,培育了平等的意识。中国的老百姓对政府有着天生的畏惧。有的父母仍拿“你再哭,警察来抓你了”作为吓唬孩子的一句话,使人们对政府的畏惧深入到骨子里。同时,千百年来政府事务的不公开以及政府的“人治”运作,使“官官相卫”、“官断十条路,九条人不知”、“告官如告虎”等意识深入人心。但上访精英却以不触犯法律为底线,通过精心运作,把政府从神圣的、畏惧的天上拉到地上,把地、县、区、乡的干部支来唤去,逼他们坐下来,平等交流,共同谈判,使畏惧的思想荡然无存,而平等的思想得到培育。
3、唤起了民主意识,锻炼了政治参与能力。移民代表以社会动员的方式,引导移民们的诉求,把移民们团结起来,从松散的到有组织,从无制度到有制度,并且演化形成了一套民主性的运作机制,以移民代表大会为权力机关,以上访领导小组为领导机关,并明确了经费保障,使上访代表向半职业化迈进了一大步,使上访达到了高度的制度化运作阶段。同时,上访也使移民们十分关注上面的声音,收听广播,收看报纸,以极强的政治敏感性,把准政府脉搏组织上访,最终导致了政府的妥协,确保了自身的安全,并得到了问题的解决。上访进一步唤起了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政治意识。
综合上述分析,我们发现,通过二十几年的上访,移民创制了社会动员方式,唤起了民主、自由、平等的法治精神;政府创制了权力运作机制,在受到上访的冲击后又重新建立了合法合理性,双方的搏弈进一步加重了法治的砝码,最终在这一地区实现了基于法治原则而形成的平衡。
五、一点思考
本文将上访作为一种习俗性现象,所以,上访在中国当前还是重要的问题解决途径,在长期的上访过程中,由政府和公民的搏弈而产生了制度的变迁,从而创制了制度:移民的社会动员制度、政府的权力运作制度,培育了平等、民主、自由等的法治精神,使这一地区实现了基于法治原则的平衡。所以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上访有利于我家的法治化进程。
但上访实质上是人治思想的体现。用马克思的辩证观点来看,人治离不开法治,法治也离不开人治,法治是基础,人治是法治的有益的补充。当前,中国还不是一个法治国家,仅靠法治不能形成良好的社会运作,人治还有着广阔的舞台,上访诉诸人治的方式实现对法治的催化,对我国法治化进程是有利的,上访的存在有其客观必然性。
上访是是一种习俗,一种历史现象,对于推动中国的法治化进程发挥了特殊作用,但随着中国法治化的进程,上访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之一,其能发挥作用的领域会越来越少,最终会退出历史舞台。
参考文献:
①《国家信访局局长周占顺: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加强信访工作》傅昌波《人民日报》(2001年10月25日第十版)。
②《现代社会学》复旦大学出版社
③《平县县情》,转引自《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
④《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应星著
⑤《清官论》高祥,引自人民网
⑥《在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的常委会工作报告》李鹏
⑦《论“法治”的构成要件》徐显明引自网上
⑧《法治论》王人博、程燎原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9年12月版
⑨其它。本文还参阅了《贪官清官传》陈世榆著,党政文件,相关论文,并大量引用了《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