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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 在校大学生丁某心生贪念,偷取寝室室友银行卡,本已涉嫌犯罪的他竟然猜出银行卡密码,取走卡内4600元钱,而他的这一行为触犯法律,日前嘉定区法院判处丁某犯盗窃罪,判处罚金2000元。
1987年出生的丁某是本市一所大学的在校学生,去年11月29日傍晚,丁某在宿舍中休息,而室友胡某则在一边玩着电脑游戏,眼见胡某沉迷在游戏中,丁某心生歹念,趁胡某玩电脑游戏不备的机会,偷偷拿走了胡某放在书桌上的农业银行银行卡1张。之后,丁某假装若无其事地出门,并来到一处农业银行ATM机上使用该银行卡。凭借着对胡某的了解,丁某竟然猜出了银行卡密码,并且取走了卡内的4600元人民币。
丁某的行为很快被胡某察觉,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去年12月7日,丁某被抓获,到案后的他承认了所有的犯罪事实,并向胡某退出了全部违法所得,取得了胡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丁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丁某到案后的态度和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等情节,判处罚金2000元。
1987年出生的丁某是本市一所大学的在校学生,去年11月29日傍晚,丁某在宿舍中休息,而室友胡某则在一边玩着电脑游戏,眼见胡某沉迷在游戏中,丁某心生歹念,趁胡某玩电脑游戏不备的机会,偷偷拿走了胡某放在书桌上的农业银行银行卡1张。之后,丁某假装若无其事地出门,并来到一处农业银行ATM机上使用该银行卡。凭借着对胡某的了解,丁某竟然猜出了银行卡密码,并且取走了卡内的4600元人民币。
丁某的行为很快被胡某察觉,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去年12月7日,丁某被抓获,到案后的他承认了所有的犯罪事实,并向胡某退出了全部违法所得,取得了胡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丁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丁某到案后的态度和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等情节,判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