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天局长”麦齐光今法院受审 最高可判7年罚款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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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齐光昨天早上到廉署报到。

南都讯记者王雅楠 发自香港 昨日,香港廉署落案起诉前发展局局长麦齐光和路政署助理署长曾景文,指他们涉谦诈骗租屋津贴超过70万元(港元,下同),案件今日上午会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2人获准保释。

香港史上“最短命”局长

昨日上午11点前,他和曾景文先后到廉署报到,麦齐光由太太陪同前往,逗留约一小时后离开。随后,廉署发言人表示,正式落案起诉,控告他们涉嫌诈骗租屋津贴共逾70万元。

香港史上“最短命”局长麦齐光,今年62岁,毕业于香港大学土木工程系,持有工程学士学位和理科硕士学位。他于1973年加入香港政府,今年6月被任命为香港特区政府发展局局长,并于7月1日上任。

在他获得任命后,却被媒体“揭底”。港媒发现他在1980年,曾与路政署助理署长曾景文分别购入太古城一个单位,通过互租对方单位向政府申请房屋津贴。他们于上世纪90年代签署授权书,互相授权对方以租客身份出售楼宇。

7月12日,他们双双被廉政公署拘捕,半小时后麦齐光提出辞职。曾景文获准保释后继续回路政署上班,直至近日再次休假。8月10日,麦齐光夫妇及路政署助理署长曾景文夫妇廉署报到,当时廉署容许麦齐光等四人继续保释外出候查。

二人妻子没有被起诉

二人被指于1985年6月8日至1990年12月31日,讹称他们所租用的单位没有财务或所有权权益,隐瞒有关租约是与对方妻子订立,并向政府分别申领房屋津贴26万元及44 .5万元,共计70 .5万元,同被控一项串谋诈骗香港政府罪名。二人又被指在租金津贴申请文件中作虚假陈述,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曾也被控三项相类罪名。

廉署曾在新闻发言稿中指出,有关人士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而过去每当有政府官员涉嫌骗房津被捕,均是以“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主事人”控告,该罪行最高可判监7年及罚款50万元。有港媒猜测,本次律政司或以相同控罪控告麦、曾二人。

由于当年是麦、曾二人向政府申请房屋津贴,故有关控罪不适用于二人的妻子。有关能否改控“串谋”。有法律界人士分析,要证明她们当年有意图骗取津贴,不过这较难有足够证据。加上二人在案中角色相对较轻,故律政司最后没提出起诉。

港澳观察

高官一语一行备受监督

“如果政府不懂得如何应付专员公署、廉政公署等机构,以致让这些机构成为施政的主要障碍,那么最终受损的只会是政府的执行能力。”香港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在9月出席一次公众活动时,一位出席者提问如何看待“政府短视且无创新,运作起来官僚化”,她如是回答。

她在应答时强调公务员需按规章程序办事,压力大、施政难。可是原话却被外界误解,称其会影响监察机构的独立性,要求其公开道歉。林郑月娥在昨日出席立法会时辩称,自己的原意是想说本届政府最大的挑战,是落实行政长官的竞选政纲,本届新政府是有决心提升管治效率的。

施政效率,确实是香港这个“大社会、小政府”所面临的‘问题’。众所周知,香港是民主社会,除了廉政公署和申诉专员公署之外,政府还受立法会、传媒和很多其他法定机构的监察,以及司法制度的制衡。

林郑月娥检讨了自己的言语给人有误解空间,可是对于自己的话,她辩称,“确实是事出有因,站得住脚的。”回首梁振英新官上任后,首先遭遇了立法会“拉布战”,政府架构重组的决定被搁置。

无论如何,这一句话不够得当,引起香港社会的热议。林郑月娥昨日也做出检讨,她称,这件事是提醒其作为政务司司长,在公开场合一言一语都应避免产生被误解的空间,会引以为戒。

麦齐光这个案子也是如此,自己上任不到12天,被传媒爆出26年前骗租旧案,当天引咎辞职。可见,对高官一言一行的监督在香港是十分完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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