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
- 2002-10-07
- 消息
- 402,590
- 荣誉分数
- 76
- 声望点数
- 228
原标题:乌鲁木齐:“烧气”机动车明年起必须符合国五标准
核心提示:2013年起,乌市所有烧气机动车都要符合国五标准,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车辆,环保部门将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并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停止其注册登记。
新疆网讯(记者渠娟)2013年起,乌市所有烧气机动车都要符合国五标准,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车辆,环保部门将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并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停止其注册登记。
近日,环保部发布《关于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放标准的公告》,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必须符合国五标准的要求,相关企业应及时调整生产、进口和销售计划。
这是环保部在今年初提出天然气汽车必须符合国四标准后,再次提高其排放标准。乌市也将按此标准执行。乌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国五标准相当于欧盟的欧五标准,欧盟已从2009年起执行,其对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等机动车排放物的限制更为严苛。从国一提至国五,每提高一次标准,单车污染物排放减少30%至50%,环保效应明显。
据了解,目前,乌市机动车类型主要分:点燃式汽车、气体点燃式汽车和压燃式汽车三大类,由于国内国四标准车用柴油供应不到位,今年1月1日起,乌市按国家要求,分步实施机动车国四标准,点燃式汽车和气体点燃式汽车率先执行国四标准,压燃式汽车即柴油车将于明年7月1日起执行国四标准。
核心提示:2013年起,乌市所有烧气机动车都要符合国五标准,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车辆,环保部门将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并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停止其注册登记。
新疆网讯(记者渠娟)2013年起,乌市所有烧气机动车都要符合国五标准,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车辆,环保部门将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并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停止其注册登记。
近日,环保部发布《关于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放标准的公告》,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必须符合国五标准的要求,相关企业应及时调整生产、进口和销售计划。
这是环保部在今年初提出天然气汽车必须符合国四标准后,再次提高其排放标准。乌市也将按此标准执行。乌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国五标准相当于欧盟的欧五标准,欧盟已从2009年起执行,其对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等机动车排放物的限制更为严苛。从国一提至国五,每提高一次标准,单车污染物排放减少30%至50%,环保效应明显。
据了解,目前,乌市机动车类型主要分:点燃式汽车、气体点燃式汽车和压燃式汽车三大类,由于国内国四标准车用柴油供应不到位,今年1月1日起,乌市按国家要求,分步实施机动车国四标准,点燃式汽车和气体点燃式汽车率先执行国四标准,压燃式汽车即柴油车将于明年7月1日起执行国四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