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
- 2002-10-07
- 消息
- 402,624
- 荣誉分数
- 77
- 声望点数
- 228
原标题:死刑案件同案其他被告人上诉的二审应开庭
法制网北京12月24日讯 记者袁定波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完善了二审开庭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二审监督、纠错功能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二审开庭的范围作了进一步明确。
司法解释规定对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以及应当开庭审理的其他案件,二审应当依法开庭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同时,司法解释特别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二审应当开庭审理;对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上诉案件,即使被告人并未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有条件的,也应当开庭审理;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提出上诉,在第二审开庭后宣告裁判前申请撤回上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
此外,为确保死刑案件质量,司法解释还规定,死刑复核案件辩护律师要求当面反映意见的,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合议庭应当在办公场所听取其意见,并制作笔录;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意见的,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将采纳情况及理由反馈最高人民检察院。
法制网北京12月24日讯 记者袁定波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完善了二审开庭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二审监督、纠错功能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二审开庭的范围作了进一步明确。
司法解释规定对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以及应当开庭审理的其他案件,二审应当依法开庭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同时,司法解释特别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二审应当开庭审理;对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上诉案件,即使被告人并未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有条件的,也应当开庭审理;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提出上诉,在第二审开庭后宣告裁判前申请撤回上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
此外,为确保死刑案件质量,司法解释还规定,死刑复核案件辩护律师要求当面反映意见的,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合议庭应当在办公场所听取其意见,并制作笔录;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意见的,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将采纳情况及理由反馈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