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电煤价波动幅度超5%需以年度为周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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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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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我国将建立电煤产运必需衔接新机制,继续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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