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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女子在商场卫生间摔倒致九级伤残获赔2万元
法制网南昌12月31日电 记者郭宏鹏黄辉通讯员吴云胡婷 一女子在商场购物上卫生间时不小心摔倒,导致九级伤残。今天,江西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审结此案,一审判决被告某商场补偿原告杨小梅2万元。
2012年4月8日,杨小梅和朋友来到南昌某商场四楼购物。期间,杨小梅在下卫生间楼梯时滑倒受伤,商场保安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将杨小梅先后送往南昌市第一医院、江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治疗18天。
经鉴定,杨小梅的伤残等级评定为九级伤残,后续治疗费为1.2万元,休息期为180天,营养期为60天,护理期为90天。经商场提交的照片看,杨小梅摔倒时地面并无水渍印迹,卫生间内亦有“小心地滑”的警示标志。
法庭上,被告方某商场辩称,其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已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及救助义务;原告完全未举证证明其摔伤的原因及是否与被告有任何的因果关系。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称当时其卫生间地面是干燥、整洁的,并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被告已尽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原告的摔伤无过错。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下卫生间楼梯时,穿着高跟鞋,未尽到对自身安全足够的注意义务,以致摔倒,对此原告应承担全部的责任。法院考虑到原告是在被告经营场所里受伤,伤势较重,经济损失较大,根据公平原则,结合本案实际情况,酌定由被告适当给予原告经济补偿2万元较为适宜。
法制网南昌12月31日电 记者郭宏鹏黄辉通讯员吴云胡婷 一女子在商场购物上卫生间时不小心摔倒,导致九级伤残。今天,江西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审结此案,一审判决被告某商场补偿原告杨小梅2万元。
2012年4月8日,杨小梅和朋友来到南昌某商场四楼购物。期间,杨小梅在下卫生间楼梯时滑倒受伤,商场保安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将杨小梅先后送往南昌市第一医院、江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治疗18天。
经鉴定,杨小梅的伤残等级评定为九级伤残,后续治疗费为1.2万元,休息期为180天,营养期为60天,护理期为90天。经商场提交的照片看,杨小梅摔倒时地面并无水渍印迹,卫生间内亦有“小心地滑”的警示标志。
法庭上,被告方某商场辩称,其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已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及救助义务;原告完全未举证证明其摔伤的原因及是否与被告有任何的因果关系。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称当时其卫生间地面是干燥、整洁的,并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被告已尽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原告的摔伤无过错。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下卫生间楼梯时,穿着高跟鞋,未尽到对自身安全足够的注意义务,以致摔倒,对此原告应承担全部的责任。法院考虑到原告是在被告经营场所里受伤,伤势较重,经济损失较大,根据公平原则,结合本案实际情况,酌定由被告适当给予原告经济补偿2万元较为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