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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31日,陈家祖屋前座(经租房部分)在拆迁时受损,家人冒险到屋顶查看情况。 南都记者 郭继江 摄
一座典型的岭南双隅木楼,在77年间命运跌宕起伏。一同沉浮的,还有房屋缔造者陈冠祖孙三代的生活。1935年,陈冠在如今禅城区祖庙街道泰平街3号的土地上,建造了两层充满岭南风情的民居。如今,孙子陈锐波年逾六旬时,这座祖屋面临拆迁。令陈家愕然的是,他们被禅城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告上法庭,理由是对方认为房屋前座属于国有。
纠纷源于1958年那场席卷全国的私房改造,佛山亦卷入其中。根据当时的改造政策,政府要求城市中住房面积宽裕的家庭,将部分出租房屋交由政府经租,政府每月返还房主一定租金。《佛山市志》记载,佛山市参加1958年那场私有房屋社会主义改造的私房业主有2363户,建筑面积共449459平米。陈家祖屋的前座就是在这场社会主义私房改造中,被政府经租。
如今,经租房产权清退,仍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房主与政府争议颇大。广东省除了华侨经租房可退还外,本土市民被经租的房子产权,仍由政府把持。今年夏天,陈锐波父亲陈标病危。在老人生前最后那段日子里,拿回祖屋前座的产权是他整天念叨不停的事。可惜,产权尚未拿回,老人已抱憾辞世。
1935年泰平街三号,祖父辛苦创业建屋
一年多以来,家住禅城区祖庙街道东方广场西侧泰平街三号的陈锐波,一直在为现在栖身的房屋前座产权而四处奔走。
陈锐波是佛山本地人,1951年出生在如今看上去已经备显苍老的祖屋里。祖屋由陈锐波的爷爷陈冠一手缔造。上世纪30年代中期,抗日战争爆发前夕,祖籍南海黄岐的年轻人陈冠,怀着对城市的美好憧憬,只身一人来到佛山(现在的老城区升平路、高基街一带)。在酒楼食肆里,陈冠开始了自己艰苦的打拼。
如今,孙子陈锐波这一代已不清楚爷爷陈冠当年是如何一步步打拼的。他只是模糊记得,爷爷当时很能吃苦耐劳,头脑活络,深受老板喜爱。几年光景下来,陈冠已经积累了一笔不小的财富。渴望成为城里人的陈冠,在1935年倾其所有,从一位姓黎的人手中买下现在太平街三号(原房产证上地址,即现在泰平街二号)的地皮,然后砌墙架椽,大半年时间,一座分为前后两座、2层砖木结构的房子就拔地而起。
解放前,太平街(即现在的泰平街)一带是佛山的“金融街”,金银首饰都集中在这一片,十分繁华。坐落于此的房屋,自然也宽敞气派。事实上,陈冠建造的这座房子,在当时可以算上是豪宅了。2米高的高档石板嵌在门口两侧,威严尽显。厅堂和卧室用一道硕大的屏风门分隔开来,上面点缀着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时尚潮流的花纹。厅堂两面的墙围上,还嵌着一层薄木板,用来对付岭南回南天的潮湿。
“在那个年代,我们这座房子比广州的西关大屋也就低一个档次,只是没有花园。”陈锐波追忆当年祖上的兴旺时,嘴角浮起一丝笑意。对于陈家而言,这座房子不仅是一个居所,也是陈家对外的荣耀。
1958年私房改造运动,佛山2363户被经租
房屋的建成,让陈冠的身份从农村人转变为城里人。从此,陈家子孙后代开始在这座城市里扎根、繁衍。这座宅院见证了陈冠儿子陈标的婚礼,孙子陈锐波的诞生。
在1958年夏天,社会主义建设如火如荼。“一化三改造”的完成,使得生产资料大部分收归国有。忙于集中财力组织生产和应对抗美援朝战争,国家经济建设资金紧张,农业人口大量进城造成住房困难,于是中央开始动员有房者把更多的房屋租出去,不久后又推行经租房政策。所谓经租,就是政府对私有出租面积在规定起点以上的私有房屋,由有关部门统一出租、管理、修缮,不许房主抽回,并把一定比例的租金返还给房主。
这场声势浩大的社会主义私房改造运动,席卷了全国大多数省份多个城市。根据当时的国家政策,不同级别的城市,经租的起点略有不同,大约是在100-250平方米之间。1981年粤府「1981」79号文件中显示,广东省规定的改造起点为,大城市150平米,中等城市100平米,小城镇80平米。佛山当时属于中等城市,按照政策规定,私有房屋出租面积超过100平米的房屋,都需经租。《佛山市志》记载,经租房改造政策还规定,非住宅用房、工商业资本家及原地主出租的房屋不受起点限制一律改造。
陈锐波提供的1935年的房地产所有证显示,陈家这座双隅木楼地产面积为88平米,并未达到经租的标准。1958年,时年7岁的陈锐波刚上小学一年级,对经租政策了解尚少。他后来多次听父亲讲述自家房屋被经租的过程:居委会大妈到家里来检查卫生,发现当时他们家人口少,只有陈冠夫妇以及儿子儿媳,还有陈锐波和姐姐共6人,家中前后两座2层的居住环境显得很宽敞,就找来房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于是,陈家房屋的前座就此成为经租房了,一家三代都搬到后座去了,前座和后座面积相当。
《佛山市志》记载,1958年8月开始,佛山市区对私有出租房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参加此次改造的私房业主有2363户,建筑面积为449459平米,改造的形式一律采取国家经租,在产权证书上加盖“国家经租房产”印章,交还房主保管。房屋由国家统一管理、统一修缮和统一调配使用,不准房主抽回。《佛山市志》记载,其中还有港澳同胞215户被改造,建筑面积共38965平米。
根据经租政策,超过起点的私有房屋经政府经租后,将把一定比例的租金支付给房主。《佛山市志》记载,佛山的租金幅度一般为房屋租金的20%-40%,平均为30%.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在红卫兵运动中,经租房租金发放一度中断。
陈锐波说,他们家从一开始就没有拿到过政府返还的租金,拿了租金多大比例就根本无从谈起。“你知道,1958年那时候,一个运动接着一个运动,把大家都搞得很害怕,根本不敢不经租,也不敢伸手要租金。”陈锐波揣测家中房屋经租时祖父和父母的心情。
1984年“业主”变租客,每月要交租
房子前座被经租后,搬进来完全陌生的3户人家,前座一层住着一户粮食局职工家庭,二层住着两户房管所职工家庭。自此,陈家不得不跟过去独门独院的生活挥手作别,和其他3个家庭同住一个屋檐下。在同一个大门里,生活着4户人家,在经租房政策的魔法棒下,岭南民居忽然之间变成北京四合院。
被经租初期,除了前座增加了三户人家,房子里除了比以往喧闹些以外,陈家的生活并未受到太大影响。但是随着陈锐波4个弟妹相继出生,陈家的孩子数量增加到7个。孩子们一天天长大,以往宽敞的居住空间顿时变得局促起来。上世纪70年代,陈锐波到20岁的年纪,还不得不跟几个兄弟挤在同一张床上。迫于家中居住空间有限,两个姐姐常年住在工厂里,好腾出空间给弟弟妹妹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