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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香港特首上任前后强调称2013年要切实的执行“零双非”这样的政策。香港新任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在接受凤凰卫视专访时就表示,用行政手段虽然一时有效,但不如法律手段见效持久。
香港这个国际第三大金融中心,在中环、跑马地的忙碌繁荣和旺角、尖东的动感时尚之下,港人步履匆匆,却又井井有条。不论是地铁巴士,还是街角商铺,随处可见的是各种警示牌,告示行人禁止乱丢垃圾或者是随处停车等,轻则“面斥不雅”,重则“遭到检控”。
在香港有这样一个共识,香港之所以为香港,是因为法治、廉洁、自由、民主已经成为其核心价值。然而2012年,无论是国教风波、特首僭建风波,还是梁爱诗言论引起的关于香港司法独立的讨论,既让人们看到,法治精神已经像空气一样化入港人生活,同时,对于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法治精神和司法独立也再度引发了各方关注和持续的热议。
2013年的1月4日,我来到了位于香港金钟的政府合署,采访了香港新任律政司司长袁国强。
吴小莉:司长好。
袁国强:您好,您好。
吴小莉:很高兴又见面,好久不见。
袁国强:对对对,差不多有两三年了。
吴小莉:对,差不多。
吴小莉:给我们看看您主要在看哪些书,您有没有到了这里以后,在翻的书。
袁国强:其实可以说是在这个岗位以后,其实书是看的比较多,从前是没有那么多。
吴小莉:尤其是跟香港《基本法》有关的?
袁国强:对,因为坦白说,从前我是做一些商业的,比较多一点,跟这个宪法的没有那么多,不是完全没有做,但是跟现在,可以说是完全是两码子的事情。
2012年10月,香港前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在一个关于“一国两制”的学术演讲中表示,“回归后一系列涉及中央与香港关系的案件,反映香港法律界包括了法官,不熟悉中央与特区政府的关系”,此番言论一经报道,即在香港引起讨论,更有反对派人士指责梁爱诗干预香港的司法独立。
吴小莉:我们在网上,凤凰网登出了说要采访您,有一些网友对您有一些提问,我们来快问快答一下,来自北京的凤凰网友,他说,我注意到前段时间,香港司法界对梁爱诗女士的一些言论有很大的讨论,有人把她上升到影响香港司法独立的高度。您在接受采访的时候,曾经说过,希望讨论能够理性、客观和建设性的基础上进行,您认为这些讨论多少是带有政治意图的,这些带有政治意图的讨论,会不会影响《基本法》公平公正的落实。
袁国强:其实香港是有言论自由的一个地方,所以他(发表意见的人)什么意图,也可以就有关的事情发表他自己的个人的意见,当然了,这是在整个讨论当中,其实无论是法律的事情,或者是其他民生的事情,最重要的就是,从这个事情的理性的一方面去说,去研究才是最好的方法,因为有这个政治意图的话呢,有可能就是有其他的,不完全是理性的一个目的。
事后,梁爱诗接受媒体的采访回应争论,表示“五十年不变”是指中央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不变,并非香港的所有情况不变,再次遭到反对人士的炮轰。也引起了香港法律界的重视,香港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要求梁爱诗到场解释,而身为律政司司长的袁国强也被要求出席会议。
吴小莉:那当时(出席立法会)也是做了比较好的心理准备,而且重申自己和特区政府的一个立场?
袁国强:因为立法会,已经是决定要谈这个事情的话呢,我觉得我作为这个律政司司长,是应该有这个责任去把香港政府的这个立场说得比较清楚一点。而且那个时候我觉得,已经很多的在传媒的一些讨论,已经是超过了一个我觉得是理性的一个讨论。在讨论一个事情,我们常常说,越辩越明,但是要做到这个效果的话呢,这个辩论应该是一个理性的一个辩论,而不是在先有立场,后找证据的一个方法,这个不是一个理性的讨论的一个方法。
对于立法会的要求,梁爱诗以”言论自由“拒绝”麦卡锡审判“而没有出席,由于梁爱诗的缺席,袁国强成为质询的焦点,而焦点问题之一就是,法官是否要熟悉国情才可以判案。
吴小莉:也有很多人说,因为内港两地现在的融合越来越明显,香港很多的法律的事件,其实是跟两地都有关系的,会使得了解两地的发展,或者是内地的情况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对于法官或者是大律师来说,您怎么看?
袁国强:现在香港的法律当中,最重要的一个其中一个,一定是《基本法》,那么《基本法》当中呢,也是有,有关的涉及中央跟香港关系的一些条文,这些问题,其实也是香港的法律的问题的一部分,所以其实每一个法官,在处理一些案件,而且这些案件是涉及有关中央跟香港的关系的时候,其实也是一个法律问题,那么怎么去把这个法律问题处理得好的话呢,您可以说是相关的法律,也可以说对整个事情的一个理解,理解的好还是理解的不好,也是有一定的关系。我打一个比方,我是现在要处理一个银行的案件,但是原来我根本从来一生也没有去过银行的话,那么我可不可以把这个银行的案件,作为一个大律师也好,作为一个法官也好,我可不可以处理得好?其实是差不多的情况。
在香港,关于“双非”婴儿是否应该获得居港权的问题讨论已久,根据香港的现时法制,“双非”婴儿可以获得居港权,因此,从2001年到2011年,大批的“双非”婴儿在香港降生,11年来,“双非”婴儿单年出生的数目就激升了57倍,到2011年底,已经获得居港权的“双非”婴儿超过了17万。
“双非”婴儿暴增直接冲击的是香港的医疗、社会福利以及教育体系,引发了香港社会反弹声浪不断。梁振英在上任的前夕就公布了行政方法,力图2013年在香港实现“零双非”,而同时,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双非问题也呼之欲出,有法律学者说,这将考验特区政府的政治智慧,而这也被认为是袁国强上任之后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2011年8月,首宗外籍佣工争取居港权的司法复核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审,2012年12月底,袁国强证实,律政司将提请终审法院根据《基本法》第158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寻求释法,解决双非和外佣在内的不同类别人士居港权的法律问题。
袁国强:就是在1999年的时候,首先我们香港有这个吴嘉玲这个案件,那么往后,在1999年的时候呢,有这个人大常委的这个解释,就是父母在外地生的孩子到底可不可以有这个在香港居留的权利。
现今关于香港居港权的争论源于1999年的“吴嘉玲”案。1998年,有一千多名港人在内地所生的子女,因为没有香港特区政府颁发的居留权证书,特区政府要将他们遣返内地。在被遣送的无证儿童当中有四名对此不服,就以香港特区政府剥夺他们依法应该享有的权利为由,诉诸法院讨要“说法”。在当年的审判中,香港终审法院裁定,所有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的子女,都拥有居港权。而这些合资格的人数,数量有167万,港府担心这167万的人士涌到香港会造成社会问题,于是提请人大释法,人大认为,只有获得了单程证的港人在内地所生的子女才享有居港权,变相推翻了终审法院的裁决,将合资格的人数减少到了20万。
袁国强:当时在1999年的这个文件呢,最后的有两段的文字,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一个说法,就是说,《基本法》第二十四条,其他类别的居留权的问题,应该是依据1996年这个筹委会这个意见去决定它的立法原意。这句话从表面去看,就是《基本法》第二十四条之下,所有其他的类别的人士他应该有还是没有这个居留权,在香港居留的权利,其实应该就是看,1996年这个文件。
香港这个国际第三大金融中心,在中环、跑马地的忙碌繁荣和旺角、尖东的动感时尚之下,港人步履匆匆,却又井井有条。不论是地铁巴士,还是街角商铺,随处可见的是各种警示牌,告示行人禁止乱丢垃圾或者是随处停车等,轻则“面斥不雅”,重则“遭到检控”。
在香港有这样一个共识,香港之所以为香港,是因为法治、廉洁、自由、民主已经成为其核心价值。然而2012年,无论是国教风波、特首僭建风波,还是梁爱诗言论引起的关于香港司法独立的讨论,既让人们看到,法治精神已经像空气一样化入港人生活,同时,对于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法治精神和司法独立也再度引发了各方关注和持续的热议。
2013年的1月4日,我来到了位于香港金钟的政府合署,采访了香港新任律政司司长袁国强。
吴小莉:司长好。
袁国强:您好,您好。
吴小莉:很高兴又见面,好久不见。
袁国强:对对对,差不多有两三年了。
吴小莉:对,差不多。
吴小莉:给我们看看您主要在看哪些书,您有没有到了这里以后,在翻的书。
袁国强:其实可以说是在这个岗位以后,其实书是看的比较多,从前是没有那么多。
吴小莉:尤其是跟香港《基本法》有关的?
袁国强:对,因为坦白说,从前我是做一些商业的,比较多一点,跟这个宪法的没有那么多,不是完全没有做,但是跟现在,可以说是完全是两码子的事情。
2012年10月,香港前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在一个关于“一国两制”的学术演讲中表示,“回归后一系列涉及中央与香港关系的案件,反映香港法律界包括了法官,不熟悉中央与特区政府的关系”,此番言论一经报道,即在香港引起讨论,更有反对派人士指责梁爱诗干预香港的司法独立。
吴小莉:我们在网上,凤凰网登出了说要采访您,有一些网友对您有一些提问,我们来快问快答一下,来自北京的凤凰网友,他说,我注意到前段时间,香港司法界对梁爱诗女士的一些言论有很大的讨论,有人把她上升到影响香港司法独立的高度。您在接受采访的时候,曾经说过,希望讨论能够理性、客观和建设性的基础上进行,您认为这些讨论多少是带有政治意图的,这些带有政治意图的讨论,会不会影响《基本法》公平公正的落实。
袁国强:其实香港是有言论自由的一个地方,所以他(发表意见的人)什么意图,也可以就有关的事情发表他自己的个人的意见,当然了,这是在整个讨论当中,其实无论是法律的事情,或者是其他民生的事情,最重要的就是,从这个事情的理性的一方面去说,去研究才是最好的方法,因为有这个政治意图的话呢,有可能就是有其他的,不完全是理性的一个目的。
事后,梁爱诗接受媒体的采访回应争论,表示“五十年不变”是指中央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不变,并非香港的所有情况不变,再次遭到反对人士的炮轰。也引起了香港法律界的重视,香港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要求梁爱诗到场解释,而身为律政司司长的袁国强也被要求出席会议。
吴小莉:那当时(出席立法会)也是做了比较好的心理准备,而且重申自己和特区政府的一个立场?
袁国强:因为立法会,已经是决定要谈这个事情的话呢,我觉得我作为这个律政司司长,是应该有这个责任去把香港政府的这个立场说得比较清楚一点。而且那个时候我觉得,已经很多的在传媒的一些讨论,已经是超过了一个我觉得是理性的一个讨论。在讨论一个事情,我们常常说,越辩越明,但是要做到这个效果的话呢,这个辩论应该是一个理性的一个辩论,而不是在先有立场,后找证据的一个方法,这个不是一个理性的讨论的一个方法。
对于立法会的要求,梁爱诗以”言论自由“拒绝”麦卡锡审判“而没有出席,由于梁爱诗的缺席,袁国强成为质询的焦点,而焦点问题之一就是,法官是否要熟悉国情才可以判案。
吴小莉:也有很多人说,因为内港两地现在的融合越来越明显,香港很多的法律的事件,其实是跟两地都有关系的,会使得了解两地的发展,或者是内地的情况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对于法官或者是大律师来说,您怎么看?
袁国强:现在香港的法律当中,最重要的一个其中一个,一定是《基本法》,那么《基本法》当中呢,也是有,有关的涉及中央跟香港关系的一些条文,这些问题,其实也是香港的法律的问题的一部分,所以其实每一个法官,在处理一些案件,而且这些案件是涉及有关中央跟香港的关系的时候,其实也是一个法律问题,那么怎么去把这个法律问题处理得好的话呢,您可以说是相关的法律,也可以说对整个事情的一个理解,理解的好还是理解的不好,也是有一定的关系。我打一个比方,我是现在要处理一个银行的案件,但是原来我根本从来一生也没有去过银行的话,那么我可不可以把这个银行的案件,作为一个大律师也好,作为一个法官也好,我可不可以处理得好?其实是差不多的情况。
在香港,关于“双非”婴儿是否应该获得居港权的问题讨论已久,根据香港的现时法制,“双非”婴儿可以获得居港权,因此,从2001年到2011年,大批的“双非”婴儿在香港降生,11年来,“双非”婴儿单年出生的数目就激升了57倍,到2011年底,已经获得居港权的“双非”婴儿超过了17万。
“双非”婴儿暴增直接冲击的是香港的医疗、社会福利以及教育体系,引发了香港社会反弹声浪不断。梁振英在上任的前夕就公布了行政方法,力图2013年在香港实现“零双非”,而同时,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双非问题也呼之欲出,有法律学者说,这将考验特区政府的政治智慧,而这也被认为是袁国强上任之后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2011年8月,首宗外籍佣工争取居港权的司法复核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审,2012年12月底,袁国强证实,律政司将提请终审法院根据《基本法》第158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寻求释法,解决双非和外佣在内的不同类别人士居港权的法律问题。
袁国强:就是在1999年的时候,首先我们香港有这个吴嘉玲这个案件,那么往后,在1999年的时候呢,有这个人大常委的这个解释,就是父母在外地生的孩子到底可不可以有这个在香港居留的权利。
现今关于香港居港权的争论源于1999年的“吴嘉玲”案。1998年,有一千多名港人在内地所生的子女,因为没有香港特区政府颁发的居留权证书,特区政府要将他们遣返内地。在被遣送的无证儿童当中有四名对此不服,就以香港特区政府剥夺他们依法应该享有的权利为由,诉诸法院讨要“说法”。在当年的审判中,香港终审法院裁定,所有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的子女,都拥有居港权。而这些合资格的人数,数量有167万,港府担心这167万的人士涌到香港会造成社会问题,于是提请人大释法,人大认为,只有获得了单程证的港人在内地所生的子女才享有居港权,变相推翻了终审法院的裁决,将合资格的人数减少到了20万。
袁国强:当时在1999年的这个文件呢,最后的有两段的文字,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一个说法,就是说,《基本法》第二十四条,其他类别的居留权的问题,应该是依据1996年这个筹委会这个意见去决定它的立法原意。这句话从表面去看,就是《基本法》第二十四条之下,所有其他的类别的人士他应该有还是没有这个居留权,在香港居留的权利,其实应该就是看,1996年这个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