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下岗女工伙同公务人员诈骗1.3亿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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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下岗女工伙同公务人员诈骗1.3亿被审

晨报讯 记者 姚庆林 通讯员 曹杰 赵耀 一名下岗女工用一个“空壳”公司为诱饵,大肆诈骗、挪用公私资金达1.3亿多元,在这起诈骗案里,涉案人员达13人,其中泗县农村银行尤高支行行长、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一民警等为一己之利成诈骗案件“帮凶”。

1月15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被害人及被告人亲属等200多人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称,2010年2月10日,从大连来到宿州的被告人谢坤、胡汉元在无任何资金来源的情况下,与当时为泗县下岗职工的被告人邱芳共谋,由邱芳出资6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在安徽省泗县成立了“安徽天农生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成功当日,邱芳即将600万元注册资本转走。

2010年上半年,被告人谢坤以借款为由先后两次共骗取邱芳130万元,用于其融资的前期费用和个人开销。2010年3月、4月,谢坤介绍邱芳认识了当时为大连市公安局公安干警的被告人李春生、大连市无业人员迟淑云等人。

之后,李春生、迟淑云以帮助邱芳融资为名,骗取邱芳900万元,后李春生又以购买渔船为由骗取了邱芳360万元。因邱芳的被骗资金都是以月息6%甚至更高的利息从别处拆借,在自己被骗后,为偿还前期融资欠款及支付高额利息,邱芳开始利用种种关系诈骗他人。

公诉机关称,邱芳与时任泗县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主任高炜、时任泗县农村合作银行高尤支行行长许萍及银行工作人员王春、单茂英等人内外勾结,以高息揽储为诱饵,通过被告人腾紫宇、朱军、刘惠玲(另案处理)等人的帮助,先后将合肥、宿州、淮北、亳州和其他省份的20余家公司、50余名个人介绍到邱芳指定的泗县农村合作银行、中国银行泗县支行开户存款。

之后邱芳等人再次内外勾结,使用伪造的金融凭证和银行工作人员职务便利,挪用公司和个人在银行账户中的存款,大肆诈骗、挪用公私资金达1.3亿多元。

为谋取非法利益,邱芳向银行工作人员王春、单茂英行贿钱物16.75万元。同时邱芳还伙同高炜诈骗安徽省芜湖市范某、阮某两人3350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共追缴涉案赃款1347万余元和黄金纪念品一块、玉底金佛纪念品一块。

据了解,当天庭审持续了一天,由于案件复杂,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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