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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谍案”成为近日岛内媒体频繁出现的热词,5日又有一名台军退役军官因为“共谍案”被判无期徒刑。
据台湾《自由时报》6日报道,台军退伍中校袁晓风因协助退伍军官陈文仁搜集军事机密,5日被台湾“高等法院”依陆海空军刑法“泄露军事机密罪”,判决12个无期徒刑,合并后执行无期徒刑,并被追缴收受的780万元(新台币,下同)贿款,陈文仁则被判刑20年,本案可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共谍案”至今,很少判决被告无期徒刑,审理此案的合议庭庭长黄瑞华称,袁泄露军事机密的犯罪行为很严重,因泄密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台当局陆海空军刑法第十条定义的“敌人”,依该法第20条第2项规定,法定刑期是无期徒刑或死刑,因此判袁无期徒刑。
报道称,陈文仁1992年以中尉军衔退伍后即到大陆经商,并娶了当地妻子,大陆的情报机关与他接触后将其吸收。陈文仁回台找到还在空军服役的老同学袁晓风,袁同意协助其进行情报搜集,多次将负责的军事机密或刺探而来的军事机密存放在随身存储设备中,交给陈文仁转送给大陆的情报机关。除吸收袁外,陈文仁还向另一名丁姓军官刺探军机;同时也通过袁的关系,向刘姓军官行贿,要求协助搜集军事机密。
据台湾《自由时报》6日报道,台军退伍中校袁晓风因协助退伍军官陈文仁搜集军事机密,5日被台湾“高等法院”依陆海空军刑法“泄露军事机密罪”,判决12个无期徒刑,合并后执行无期徒刑,并被追缴收受的780万元(新台币,下同)贿款,陈文仁则被判刑20年,本案可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共谍案”至今,很少判决被告无期徒刑,审理此案的合议庭庭长黄瑞华称,袁泄露军事机密的犯罪行为很严重,因泄密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台当局陆海空军刑法第十条定义的“敌人”,依该法第20条第2项规定,法定刑期是无期徒刑或死刑,因此判袁无期徒刑。
报道称,陈文仁1992年以中尉军衔退伍后即到大陆经商,并娶了当地妻子,大陆的情报机关与他接触后将其吸收。陈文仁回台找到还在空军服役的老同学袁晓风,袁同意协助其进行情报搜集,多次将负责的军事机密或刺探而来的军事机密存放在随身存储设备中,交给陈文仁转送给大陆的情报机关。除吸收袁外,陈文仁还向另一名丁姓军官刺探军机;同时也通过袁的关系,向刘姓军官行贿,要求协助搜集军事机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