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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香港特首梁振英前日以个人名义,向香港报纸《信报》及其特约评论员练乙铮发出律师信,指其一篇评论文章内容不实,有诽谤之嫌。《信报》昨日发表声明道歉,特首办随后发表声明表示接受。
特首:报社评论损名誉
这篇评论发表于今年1月29日《信报》,题为《诚信问题已非要害,梁氏涉黑实可双规》,作者为曾任《信报》总编辑及中央政策组全职顾问练乙铮。据了解,《信报》本月1日收到梁振英以个人名义发出的律师信,指该篇文章内容与事实不符,损害梁振英名誉,有诽谤之嫌。
《信报》昨日作出回应声明,解释该文章并非指梁已经涉黑,只是基于前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微博)一方所言的假设性陈述及分析。并已再三提醒读者,刘梦熊提供的信息未必可靠。声明表示,文章提出讨论的议题涉及公众利益,而在论点铺陈之间,已经慎重而清楚表明相关论据应该再经不同方式求证,不应轻率达成任何结论。
声明最后强调,“本报管理层、编辑部及文章作者并无指称梁先生已经涉黑,若因文章而引起读者对梁先生产生不公的结论或引来不便,我们谨此致歉。”
报社:道歉对象是读者
昨日中午,特首办发表声明,回应练乙铮文章及《信报》启事。梁振英在声明中回应称:“我一向尊重言论及新闻自由,但该文章指本人涉黑,指控严重,不得不严肃处理。我注意到并接受《信报》今日启事中的最后一段,即‘本报管理层、编辑部及文章作者并无指称梁先生已经涉黑,若因文章而引起读者对梁先生产生不公的结论或引来不便,我们谨此致歉’。”
针对此事,《信报》总编辑陈景祥昨日接受电视访问时表示,信报声明中致歉,对象是读者,而非梁振英本人。读者有可能看完文章后误解梁振英涉黑,这并非文章的本意,引起误会。他表示对梁振英要求撤回文章及不希望再有类似言论感到震惊。
而文章作者练乙铮则表示,对事件感到意外,但不会影响日后评论的风格。他说,这是在任行政长官首次透过私人律师信警告报章的文章,推测是梁一时冲动,应不会成为惯例。
专家:该做法不妥
梁振英向报纸及评论员发出私人律师信,这在香港是首次有在任特首采取类似行动。昨日香港社会各界对此事做出评论,专家认为该做法不妥。
特首:报社评论损名誉
这篇评论发表于今年1月29日《信报》,题为《诚信问题已非要害,梁氏涉黑实可双规》,作者为曾任《信报》总编辑及中央政策组全职顾问练乙铮。据了解,《信报》本月1日收到梁振英以个人名义发出的律师信,指该篇文章内容与事实不符,损害梁振英名誉,有诽谤之嫌。
《信报》昨日作出回应声明,解释该文章并非指梁已经涉黑,只是基于前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微博)一方所言的假设性陈述及分析。并已再三提醒读者,刘梦熊提供的信息未必可靠。声明表示,文章提出讨论的议题涉及公众利益,而在论点铺陈之间,已经慎重而清楚表明相关论据应该再经不同方式求证,不应轻率达成任何结论。
声明最后强调,“本报管理层、编辑部及文章作者并无指称梁先生已经涉黑,若因文章而引起读者对梁先生产生不公的结论或引来不便,我们谨此致歉。”
报社:道歉对象是读者
昨日中午,特首办发表声明,回应练乙铮文章及《信报》启事。梁振英在声明中回应称:“我一向尊重言论及新闻自由,但该文章指本人涉黑,指控严重,不得不严肃处理。我注意到并接受《信报》今日启事中的最后一段,即‘本报管理层、编辑部及文章作者并无指称梁先生已经涉黑,若因文章而引起读者对梁先生产生不公的结论或引来不便,我们谨此致歉’。”
针对此事,《信报》总编辑陈景祥昨日接受电视访问时表示,信报声明中致歉,对象是读者,而非梁振英本人。读者有可能看完文章后误解梁振英涉黑,这并非文章的本意,引起误会。他表示对梁振英要求撤回文章及不希望再有类似言论感到震惊。
而文章作者练乙铮则表示,对事件感到意外,但不会影响日后评论的风格。他说,这是在任行政长官首次透过私人律师信警告报章的文章,推测是梁一时冲动,应不会成为惯例。
专家:该做法不妥
梁振英向报纸及评论员发出私人律师信,这在香港是首次有在任特首采取类似行动。昨日香港社会各界对此事做出评论,专家认为该做法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