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清:严控公款吃喝方能保护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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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不少餐馆当街摆卖野生动物,现杀现做,不少是国家保护动物。野味也是公款吃喝餐桌上的常客,并因公款吃喝青睐野味,而使少数政府机构和公务人员对此给予默许甚至保护。(《人民日报》2月9日)

国家和广东各级相关执法部门频频打击查处非法售卖野生动物的行为,不少媒体也经常曝光“进补”野味的个案。专家也不止一次的明确指出,受到食客青睐的野味非但不能让人进补,相反还造成了不少疫病滋生和传播。但这些努力换来的成效并不明显,在广州、深圳及广东其他城市,尽管人们很难直观观察到非法售卖野生动物产业链的运作,但餐馆酒楼均能普遍提供野生动物现挑、现杀、现做的服务,似乎从未受到执法威慑及舆论曝光的任何影响。

这种现象背后,反映出野味消费在广东、广州,存在旺盛的消费需求,也是一种价值观念。《人民日报》的原文报道中,也引述了有关专家就此的阐释:岭南传统对中国医学、饮食文化保存较为完整,认为野生动物污染少,因而可以“补人”、“清火”;在古代,广东自然条件较为恶劣,百姓只能“逮到什么吃什么”,形成了一定的消费习惯。

基于传统习惯、固有价值观念而形成的消费喜好和需求,超出了行政力量的作用范围,也不会因为专家发表野味“无营养”、野生动物传播疫病的警示而自然消弭。这种情况下,如果一味强化来自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不仅从根本上说是无效的,而且还会让这些部门获得寻租设租的更大空间,让广东消费者为野味消费行为付出一定的租金成本,进而让限制和禁止售卖野生动物的法律规定、执法体系失去公信力。

值得注意的是,在同样一个地域文化系统之中的香港,野味消费现象并未如一河之隔的深圳,更不如广州那样普遍。一些香港美食家、野味爱好者只有到了大陆,才有机会吃到珍稀野味。这是因为,在香港,保护野生动物的动力来源不仅仅是法律和政府部门,还包括大量的民间公益组织。换言之,鼓励民间自组织力量来扭转观念、来推动部分传统生活方式和习俗的升级转型,方可能取得更好、更为持续、更有助于消弭行政力量与传统习俗之间冲撞的效果。

在广东,野味成为公款吃喝的重要选择,恰恰是因为固有消费习惯、生态环境渐趋恶化造成野生动物逐渐稀缺,部分品种常常“有价无市”。这样一来,野生动物珍稀品种就可以发挥茅台酒所不能替代的独显身份地位的作用。很显然,公款吃喝的风向决定着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的力度、覆盖面和有效性;甚至可以说,如果不能控制住公款吃喝,即便相关执法机关通过强力执法,果真杜绝了百姓的野味消费,对于保护野生动物也是毫无帮助的,只会让野味成为激化官民矛盾的公权特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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