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店遇女子搭讪 邀请入室损失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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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一男子入住酒店遇陌生女子搭讪,邀请入室损失财物

以为“电梯艳遇” 实是盗窃陷阱

本报南宁讯(记者 庾琳 通讯员 唐琦)吴某与朋友入住南宁一家酒店后,在电梯里与一女子偶遇。对方主动搭讪,吴某以为一场艳遇即将开始,但其实此女子就在看到他的那一瞬间便产生了盗窃钱财的想法,最终成功实施盗窃。2月20日,记者获悉,该女子已被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批捕。

外地人吴某到南宁办事,和朋友刘某一起住在青秀区桂景巷的一家酒店。1月24日晚8时许,吴某和朋友在外喝酒后回酒店,在电梯里碰到一年轻女子。女子主动和吴某聊起来,短短几分钟交谈后,女子竟说两人同住一楼层是缘分,并邀吴某到她的房间坐坐,再聊聊天。吴某很高兴,出于礼貌,他谢绝了女子的提议,但邀请女子到他房里坐坐。

两人在吴某房里聊了一会儿,刘某就打电话来邀请吴某去民歌湖酒吧街玩,吴某提议女子同去,女子欣然答应。但是到了酒吧门口,女子借故接电话,就再也没有出现。喝完酒要走时,吴某才发现身上的钱包不翼而飞。回到酒店,刘某发现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也不见了。他立刻找来酒店保安,调看监控录像,发现搭讪的女子后来又走进过吴某的房间,而出来时身上的包鼓鼓的,吴某怀疑该女子拿走了朋友的笔记本电脑。

1月29日,女子再次来到该酒店找人时被保安发现,保安遂将其拦下并报警。

原来,该女子姓陈,28岁,在南宁居无定所,经常住酒店的她,在电梯内偶然碰到吴某,见对方一身酒气,就萌生了偷其财物的念头。在两人去民歌湖的路上,她趁吴某酒劲未退、头脑不够清醒,拿走吴某的房卡,并假装接电话离开。待吴某走进酒吧后,她立刻返回酒店,进入吴某房内,取出了吴某钱包内的900元现金,还拿走了刘某放在桌上的笔记本电脑。

3天后,陈姓女子将电脑以2300元的价格卖给一家手机维修店。近日,青秀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她批捕。检察机关提醒,出门在外遇陌生人搭讪,应小心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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